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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虽说云归当场改变了自己的待客之道,但,系统不能把周队长再送进卫生间里。

      系统是这样解释的:“作为AI,非紧急特殊事件下,我不能伤害人类。”

      为了守住云归跨时空通讯的秘密,一次促进肠道蠕动的轻排毒,并不算伤害人类。但在短时间内,以非自然手段多次使同一人腹泻,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很抱歉,宿主。”系统轻柔而遗憾地说道,“您的这条命令,请恕我无法执行。”

      云归应了一声,神色淡淡,心里却无声地松了口气。

      道理其实很简单,连古人都能想明白:
      一个系统,如果能认你为主君,为你实现所有法外狂徒的愿望,那它自然也能认旁人为主君,为对方执行所有法外狂徒的愿望。

      就好似某吕姓人物,早晨拜拜这个义父,中午拜拜那个义父,到了晚上,哪还有第三个人敢给他当义父?

      愿意遵守原则的生灵,总是令人钦佩的。不管他是人类,或者是系统。
      云归心里,给了系统一个很高的评价。
      在表面上,她则集中注意,揣测起周队长的来意。

      “这样东西……”云归的腔调拖得很慢,犹犹豫豫地朝周队长伸出了手。
      她没肯定也没否认,反而提出了一个请求:“您能,先让我看看吗?”

      周队长不动声色地把证物袋移交给云归。
      云归把袋子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颠倒了几个来回,佯装出回忆的样子,脑内同时呼叫系统。

      “系统,这个时代的侦拿手段里,有没有什么是我应该知道,却不知道的?”
      “有很多。”根据当前情况,系统迅速做出了最为正确的判断,“首先,就是‘指纹’和DNA……”

      只要系统愿意,它说话的倍速可以调到很快。
      短短半分钟时间,云归耳朵里已经灌满了关于破案的常识。

      她瞬间想明白了:警方找到这里,必然是因为箭头上出现了自己的指纹,从血迹里提取到了自己的“DNA”。

      唔,原来这个世界断案,是重视物证多于重视口供的。
      这很好,起码对百姓很好。

      已有铁证如山,云归不必巧言推辞。
      她抬起头来,将那个小小的证物袋还给周队长。
      “这东西,我见过。”

      周队长不动声色:“能仔细说说吗?”

      比起承认时的痛快,云归的叙述就很有技巧性。
      她说:“我那时受伤太重,那个男人要扑上来……我从伤口里拔出它,刺伤了那个男人。”
      “——不过,他并非为我所杀。”

      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云归只是省略了很多细节。

      随着这几句简略的描述,她好像又重新回到那个夜晚:

      云归睁开眼睛,浑身伤口疼得几乎死去。她环顾四周,却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昏暗窄小的房屋,连窗子也没开一扇,屋里充满了陈腐潮湿的气味。十几个被绑住手脚的娃娃被丢在屋子里,早已累得沉沉睡去。

      云归身上浓厚的血腥味,唤醒了其中一个女童。她惊讶地看向云归,嘴里说着云归完全听不懂的方言。

      凭借过往生活的经验,云归做出了大致判断。她从伤口里拔出箭杆作为武器,静悄悄地藏在门后,准备给开门的第一个拐子一场伏击。

      那女童异常聪颖,虽然两人无法用言语沟通,但云归只轻轻掐了一把她的手腕,她就警醒地大哭起来。
      哭声唤醒了其余的十来个幼童。

      养过小孩子的人都知道,小孩子哭是不需要理由的。有时候只要听见小伙伴在哭,他们也会莫名其妙地哭起来。
      就像那天夜里。

      震天的哭声,果然引来了拐子查看。

      老大“顶针”一下子想起来,白天给这群小崽儿们投食以后,好像忘记贴上孩子们的嘴。

      他先是卸下门口婴儿手腕粗的铁链子,骂骂咧咧地打开房门,浓厚的血腥气瞬间扑面而来。不等顶针反应过来,门后就已经闪过一道快如疾风的暗影。

      男人瞪大了眼睛。
      在这间被牢牢锁住的密室里,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满身浴血、披头散发、脸色苍白的像鬼的女人……不,女鬼!

      云归原想趁人不备,直接先声夺人。
      但重伤和高烧影响了云归判断,这男人的身材,也高大得有点出乎云归意料。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这里的人因为吃得好、营养足,普遍比恒朝人高上许多。

      受条件制约,云归一时失手。
      她本来打算用那枚箭头直接割破男人颈侧大血管,此时却只堪堪划破了他脖子上的皮肉,翻卷起一道粉红色的痕迹。

      但对于顶针来讲,这就够了。

      ——荒山野岭,月黑风高,哪里能出现这样一个女人?偏偏还是在他们的窝点里、被反锁着的密室里?
      那不是女人,是女鬼。

      是他前半生的报应,是过去经他手转卖出去的所有女人的集合,终于在这个深夜里,化作冤魂来齐齐朝他索命。

      极度惊恐之下,顶针瞳孔剧颤,甚至连一声闷哼都叫不出来。
      他浑身肌肉绷紧,牢牢绞住了那枚铁箭头,云归居然想拔都拔不出来。

      就在云归防备着对方的反击时,顶针居然飞快转身,带着伤口和那枚箭头,疯疯癫癫地朝远处跑去。

      黑夜里,那道属于人类的轮廓,很快就不见踪迹。

      后来,云归从护士们的透露中得知,顶针慌不择路,坠下悬崖。被发现时,尸身已经被野狼叼走一半,五脏六腑都被吃了个干净。

      他可能是被摔死的,也可能是被野狼咬死的,但他肯定不是死在云归手里。
      因为云归的那一道箭头,划偏了。

      云归泰然自若地重复了一遍:“他要伤害我们,我正当防卫,没有杀死他。”

      正当防卫的定义,她刚刚也听系统解说过了。
      在云归重伤、对方有伤害她的企图、也有伤害她能力的情况下,云归还手且只还了一下。
      如此标准的自保过程,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教科书级别的正当防卫。

      周队长对云归的回答似乎并不意外。
      他来之前就应该早有准备,很快就从包里拿出第二样东西,递给云归。

      那是几张警方事后拍下的现场照片。
      照片上是一条土路,路的尽头通向一座低矮的小屋。
      “这个地方,你有印象吗?”

      云归见了,很是微妙地笑了一下。

      普通人可能觉得草屋山路都长一个样。
      但作为将领,记路识路乃是最基础的本事。凡是她见过一遍的路,就再也不会忘记了。

      云归第二次点头:“我记得。那里……是一间茅厕吧。”
      周队长闻言,也神情微妙地看着云归。

      当然,那是一间茅厕,甚至砖头朽烂,有点年久失修的意思。
      在乡间,这样的茅厕多得平平无奇——本应该如此。
      ……如果不是团伙里的第二个拐卖犯,秃子,活活淹死在这个粪坑里的话。

      “你怎么知道那是一间茅厕?”
      云归平静地说:“因为我去过一趟。”

      解决了顶针以后,云归用对方落下的铁链,把余下两个拐子锁在他们自己房里。

      路过茅厕时,她惊觉里面还有其他人在,就进去和里面的人打了个招呼。

      至于打完招呼以后,对方一下子跌进粪坑还不肯出来这种事,也不能说是云归的问题啊。

      听云归这么说,周队长的表情变得更奇怪了。
      “你跟他打了个招呼。”

      云归坦然点头。
      “对,打完招呼他就掉进茅厕里了,我也没有推他,只是没拉他出来而已。”

      于情于理,受害者不愿意拉加害人一把,或者路人不愿意把手进粪坑,这都不算什么罪过吧。

      云归可以用良心保证,她确实是没推秃子。
      她本来打算推的,只是没来得及动手,这家伙就自己下去了。

      周队长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声音像是紧绷着似的,问问题时,竟然带着一股小心翼翼之感。
      “你是,怎么跟他打的招呼?”

      云归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一下。
      “我就,从房顶上倒悬下去,跟他打了个招呼。”

      周队长:“……”
      这就是事情的关键所在了!

      设想一下那幅画面:大半夜的,一个满脸鲜血的女人,长发倒垂,幽幽地从房梁上倒悬下来,跟正在蹲坑的你打了个招呼。

      所以说,秃子到底是怎么掉进茅厕里的,小姑娘你心里没数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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