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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上) ...

  •   周易之,男,29岁,未婚,相貌英俊,有一个自己的公司,规模不大不小,业绩稳中有升,生活小康富裕,这样的男人,说庸俗点,就一个黄金单身汉啊!
      按道理说,这样的男人早该安定下来了,不说在公司内外,追周易之的女人很多,在这样开放的社会,就是追他的男人也不少,但人家偏偏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男人三十一支花……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
      周易之不愿意安定下来的原因很简单,他好多种口味。用周少自己的话来讲,大千世界,花红柳绿,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啊,为什么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呢?
      周大少此时,正在一个热闹非凡的CULB里鬼混,窝在意大利进口的舒适真皮沙发里,一双桃花眼眯成一条直线,直勾勾地盯着台上大跳脱衣热舞的火辣少年。
      火辣少年跳着跳着就来到了他们这一桌,在桌子边缘蹭啊蹭的,丁字裤裤头的那一点点小小的布料根本包裹不住那完美的形状,茂密性感的黑森林更是让人的荷尔蒙加速分泌。
      换了平日的周少,恐怕是早就按捺不住上前去勾搭人家,现在更是指不定已经在那个饭店里天雷勾地火了。
      但此刻的周易之,像是有了心事,对于这样明目张胆的勾引居然视而不见,只是抽一张纸币塞到少年的内裤之中。
      美少年轻轻咬了咬带着珠光粉嘴唇,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似的眨巴眨巴,像是再说:“不要吗?你真的不要吗?”
      周易之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挥了挥手,示意少年里去,美少年倒也识趣,虽然知道眼前的这个成熟男人是块大金砖,但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只好扭着腰肢舞向了下一桌。
      周少为什么有心事呢?那还要从今天下午说起:
      别看周少是一个快奔三的世纪优秀青年,他有个同他的高科技优质生活极为相悖的嗜好,他信命!
      说白了,周易之是个极为迷信的人。
      因为迷信,周易之在商场上用的虽然是铁血手段却总给对方留条后路,因为他相信善恶终有报,抬头看苍天;
      因为迷信,所以他虽然风流却不下流,每一段桃花史总是双方你情我愿从不强迫,到最后分手也是好聚好散绝不和对方撕破脸皮;
      虽然他还不至于夸张的每天出门都要看黄历,但每次去谈生意签合同周易之总是要挑一个良辰吉日倒是不假。
      话说今天他下班回家,在公司的地下车库遇到了一个老头,老头穿着一袭长衫,长着一副古铜色的脸孔,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上,飘着一缕山羊胡须,声音像洪钟一样雄浑有力,开口就说:
      “小伙子,你有劫难啊!”
      周易之脑袋上一排黑线,心想不至于吧,我初一十五必烧香,做人也挺厚道的,不禁有些气闷,没好气道:“接下来你是不是又要说我印堂发黑,有血光之灾了?”
      老头眼露精光,不停的射向周易之,老黑眼珠不停地骨碌碌的乱转,说道:“错,老夫看你面相有异,不是有灾而是有劫……”
      周易之本来很好的心情被破坏,一阵烦躁,心想老子家世代信徒,即便真有个什么小灾小劫的,也轮不到你这么个来历不明的家伙来指手画脚,于是作出一副淡然的样子说:“是么?多谢大师提点。”说完不等人家开口,发动了自己的JEEP车,扬长而去。
      他走了归走了,心里总是不舒坦的,心里这么一不舒坦,吃啥啥不香,看啥啥不够味,所以即便是自己向来很感兴趣的香艳美人,他居然也破天荒的拒绝了。
      随便喝了几杯酒,周易之决定早点回家,明天顺便回趟祖宅,反正老头老太那里多得是镇宅之宝,过两天也请一个回来驱驱晦气。
      主意打定了,他招了招手,结了账,转身出了酒吧。
      因为深蓝地处偏僻,在某条不知名的小巷深处,怕倒车不容易的周易之把车停在了巷子的另一头,穿过巷子时,他忽然“咦”了一声。
      好像有人在拉他。
      并且,不是拉他的衣服,而且是拉他的裤管。
      深夜,漆黑的小巷,前后无人,冷冷的阴风,拉人裤管的冷冰冰的骨瘦如柴的手……周易之果断的回头,没有人;裤管处的拉扯感还在继续,猛然低头——一只脏的看不到颜色的小花狗,正叼着他的裤管拼命地扯……
      周易之皱了皱眉,裤管处不知何时粘了一小坨蛋糕,这小畜生估计饿坏了,老远闻到这甜腻腻的味道,便跑过来偷食了。
      想也没想,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小家伙的肚子,想把他远远地踢开,小家伙有点委屈,有点惊恐,但饿极了也顾不上这么多,将四肢平趴在地上,用力叼住周易之的裤管,死不放口。
      周易之用力扯,小狗跟着他在地上滑动,
      再扯,布料撕裂的声音——小狗叼着他的裤管,迈开它的四条小短腿,找了个角落窝了下来,安安静静地舔了起来,一脸心满意足地样子。
      周易之又好气又好笑,于是蹲在小狗的身边,拍拍小狗的脑袋:“好吃吗?”问完这句话自己都不禁笑了,跟个狗有啥共同语言呀!
      站起身子,拍拍手准备离去,冷不丁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说:“真好吃。”
      ……
      男人高大的身影就此僵住,用极缓极缓的动作低下头去,像只呆头鸟般问道:“你说什么了?”
      小狗抬头,用一种可怜兮兮的表情看着他:“汪汪汪。”
      “笨蛋,如果你真的听不懂我的话,现在就应该低头猛吃,而不是发出这种傻叫声!”周易之刚说完,就看到小狗低下了头,有点心虚地继续舔他的裤子。
      周易之一把捉住他脖子间柔软的一圈皮毛,将小花狗提了起来,对着它乌溜溜的圆眼睛说:“好吃吗?”
      小狗四肢离地,像是溺水者般的乱蹬:“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周易之嘴角浮起一丝淡笑,他今天才喝了一杯酒,神智清醒的很,确定方才声音的来源地的确是自己脚下的小狗,他家世代信佛,在老宅的陈旧书房内什么样的古书奇谈没有,直觉告诉他,手里的小东西——绝对是个有趣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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