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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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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重点大学文学院出身的孟半夏找了份在杂志社的工作。
孟半夏的所在部门负责一本新创刊的杂志,因其独特的气质,在纸媒式微的时代下,收获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
这次主编要做一个欧洲冷门旅游地深度探索指南的系列,孟半夏作为助手也一并出行。
富二代家庭,一直都在游手好闲的闺蜜洛洛听说她要到国外出差,还是跟旅游相关的,兴冲冲地也收拾行李也跟来了。
M国,K镇。
烈日当空,一条墙上画着奇异涂鸦、充满艺术气息的街道上。
这天下午,摄影团队出门取景,孟半夏没分配到任务,于是跟着闺蜜也上街逛去了。
洛洛戴着顶宽边大草帽,脖子上挂着单反相机,不时驻足欣赏墙上画着的涂鸦作品。
她刚拍完一张照片,回头发现闺蜜又捧着手机,不满地朝她喊:
“孟半夏!你是出来玩还是上网?我们在外面待了一小时,你有四十分钟都在看手机。”
“哎呀,我有重要的事,”被抱怨的女生坐在休闲椅上,眼睛还黏着手机屏幕,敷衍道,“你先看,我等会儿就来陪你。”
“你能有什么重要的事?不就是看你家韩楮墨吗?”
“知道你还催我,”孟半夏手指灵活地划过一张张照片,“我家小孩儿难得有个综艺上,我当然得看看上班图。”
“综艺?什么节目啊?”洛洛也好奇地走过来,“你前几天不是还说他资源少到像已经退圈了?”
“一个唱歌的综艺,”孟半夏一边看手机,一边回答,“对啊,他都快一个月没出现了。公司难得给他个节目上上。”
她从站姐的微博退出来,点开热搜,又看见熟悉的人名挂在第一。
#沈溪鹤机场又出神图#
孟半夏心里翻了个白眼。
切,这人真巴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住在热搜上。能不能拿点实际的东西出来?
很确定的一件事是,孟半夏不喜欢沈溪鹤。
尽管沈溪鹤根本不认识她。
所以准确地说,是孟半夏在单方面讨厌沈溪鹤。
这件事由来已久,主要的利益相关是——孟半夏是韩楮墨的死忠粉兼事业粉。
韩楮墨是《未来有你》节目里以第四位出道的选手,虽然现在人气大不如前,但在节目播出时,他和沈溪鹤是旗鼓相当的对家。
《未来有你》在一众千篇一律的选秀节目中脱颖而出,最大原因就在于参赛选手大都都是实力与颜值兼有的综合性选手,所以打造出了无人能及的舞台效果。
韩楮墨长得清俊端正,又是从音乐学院毕业的,练了十几年舞,可以说是综合实力最强的那一批选手。
所以他的高人气是理所当然的。
从海选开始,孟半夏就被这个安安静静弹着吉他唱歌的少年打动,但不明白为什么比到后面,他会跟沈溪鹤这么一个腥风血雨的人物牵扯上。
大概是沈溪鹤一直被骂实力拉胯,而韩楮墨又总是被夸。
双方粉丝后来经常互骂,一个说对方是舞台废物,连中学生都跳得比他好,一个嫌对方长得丑,出道怕是会污染观众眼睛。
但韩楮墨怎么会丑!
明明那么精致清秀!
孟半夏心里怒吼,她最佩服沈溪鹤粉丝的就是睁眼说瞎话的能力,她家小孩儿的丑只活他们嘴里,而沈溪鹤的废可是体现在唱歌跳舞各个方面。
哦,对了,还有他粉丝说的“专业”的演戏。
虽说她去挖别人黑历史的行为很缺德,但她可没有故意夸大说辞,沈溪鹤演的那剧确实很烂很生硬,几十集里都只是在冷脸装酷,一点都没把情绪变化表现出来。
听说沈溪鹤要回归演戏这个行当了,孟半夏忍不住幸灾乐祸的想法,那她以后说不定再出个系列了。
“夏夏,过来我们一起拍照啦!”
孟半夏的思绪被洛洛兴奋的声音打断,她把手机收起来,走到洛洛身边。
洛洛站在色彩绚丽、画满动漫小人的涂鸦墙面前,举着自拍杆。
诶,自拍杆上的手机?
“洛洛,你是不是从我包里拿的手机?”孟半夏质问她的好闺蜜。
“对啊,”洛洛毫不心虚地回答,“上午我不是跟你借裙子嘛,我在你包里看到了没拆的手机包装盒。”
“你不是说前几天参加活动,结果拿到了部手机。我一猜就是这个。这是“尚风”新出的系列,听说把相机功能又强化了,所以我先来替你试试嘛。”
“夏夏,”洛洛笑嘻嘻地,“我知道你不会生气的。”
“呵呵,”孟半夏冷笑,“我当然不会生气,我只想揍你一顿。”
“好啊,让你揍,”洛洛讨好地过来挽孟半夏的手臂,“先拍照,拍完了我再让你揍。”
“夏夏,你参加的什么活动?竟然这么大方?”要知道,这新款手机可市值七八千。
“就是尚风的活动,”孟半夏轻描淡写地说,“我还上台跟沈溪鹤做游戏了。”
“沈溪鹤?”洛洛震惊,“对哦,他是尚风的代言人,那广告满大街都是了。”
“跟他上台做游戏?真的假的?你确定不是上台骂了他一顿?”洛洛知道孟半夏追星的来龙去脉,沈溪鹤可是跟她正主有仇的。
“哪儿能啊?”孟半夏深谋远虑地说,“我是那种不懂轻重缓急的人吗?骂沈溪鹤什么时候都可以,尚风可不是天天送手机的。”
两个人在镇上四处闲逛,不知不觉消磨掉了一个下午的时间。
回到旅馆,已经是傍晚。粉红晚霞下的小镇梦幻得让人以为生活在童话世界当中,仿佛下一秒穿长裙的公主就会出现在拐角。
孟半夏他们没订那种酒店式的旅馆,一行人都选择了当地的青年旅馆。
旅馆不大,一共才四层,一楼是公用大厅,还有大家都可以使用的厨房。
现在是旅游淡季,K镇又是个冷门的度假地,所以旅馆的绝大部分客人都是杂志社的同事。
“半夏,下午逛得开心吗?”
孟半夏跟洛洛两个人正在一楼大厅吃晚饭,一个高大的男人突然走近。
孟半夏抬头,是杂志社的摄影师季哲明,这次也一起出来工作。
“嗯,还行,我们去的那条街很有氛围,除了涂鸦,街上还有几个乐队在演出。”
“是嘛?”季哲明笑了笑,“我们下午去了镇里的一个博物馆,很有历史底蕴。”
“下次有空,要不要我带你去参观一下?”
“好啊,”孟半夏点点头,“多了解,我也方便写稿。”
“好,那你们慢慢吃。我去找我们摄影组的同事了。”
季哲明风度翩翩地说。
“喂,夏夏,”洛洛八卦地说,“你这位前辈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可能吧,”孟半夏一边切着牛肉,一边说,“他对我挺好的。”
洛洛激动了:“真的?他长得很帅耶,你也该谈段恋爱了。”
“算了,”孟半夏嚼着牛肉,说话模糊,“谈也不能职场上谈,办公室恋情多危险。”
“哪儿会?”没上过班的洛洛不以为然,“再说,他是摄影师,一天在外边。只有你在办公室,这还会被发现?”
“那也不行。”
虽然对方人很好,孟半夏确实对他有好感,但这是原则问题。
夜幕来临,居民们开始进行夜间的社交活动,镇上飘扬着音乐声,欢声笑语的人群到处都是。
洛洛去逛小酒馆了,但可怜的社畜孟半夏被迫留在旅馆赶稿子。
深夜两点,孟半夏才赶在DDL前把稿子上交给主编。
连续在电脑前工作了几个小时,孟半夏脚步沉重地往楼下走,准备去一楼的公用厨房拿瓶冰啤酒回房间。
旅馆早已关门谢客,客人也都陷入睡梦中。
静悄悄地,只听见孟半夏一个人的脚步声。
她刚下楼梯,就被楼梯口地上的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她站定回头一看,吓得差点又要跌倒。
一楼大厅晚上不熄灯,整夜都亮着几盏橘黄色的小吊灯。
暖色调的灯光下,孟半夏看见一副怪吓人的画面。
一个身形瘦长的男人背对着,蜷缩在靠墙的沙发上,腿无力地垂在地上。
就是他把我绊倒的?大半夜为什么睡在大厅里?
孟半夏走近前去,发现这男人上身穿着夹克外套,下身套着条蓝色牛仔裤,这些衣服看起来都又破又旧,可怕的是,上面带着已经干掉的血迹,甚至还有黑乎乎的脚印。
这怎么回事?
孟半夏吓了一跳,这小镇上难道还有暴力团体在活动?
她小心翼翼地把背对着的男人转过身来。
转过来后更是惨状。
男人的脸青一块紫一块,而且被血和污迹糊着,让人很难辨认清楚五官,但可以看出是亚裔人,挺拔的鼻梁上有一道很深很可怖的疤痕,头上又有几处像是被铁棍击打造成的伤痕,头发像稻草一样乱糟糟地揉成一团。
简直像是被一群人围殴之后爬回旅馆。
怎么会伤成这个样子?孟半夏被男人可怕的伤势吓得心脏狠狠一缩。
镇上的治安一直都很好,是不是客人之间起了争斗?
而且这到底是谁啊?
孟半夏又打量了几番,仍然毫无头绪。
算了,先不管是谁,先叫救护车来吧。
孟半夏掏出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当地的急救电话。
不会是杂志社的同事吧?
孟半夏坐在凳子上等救护车,忽然想到这个可能。
镇上居民大部分都很亲切友好,但也不排除存在歧视亚裔的情况。不会是在外面乱逛的时候,碰到什么小混混了吧?
孟半夏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
几盏小吊灯的亮度不够,她打开手机的照明,往沙发上蜷缩着的“陌生人”的脸照去。
强烈的光线让刚才一直一动不动的人轻微地动弹起来。
皱着眉毛的神态异常熟悉。
绝对在哪里见过,甚至就在不久前见过。
她在脑海里一遍遍地搜寻着……
!!
孟半夏今晚的心脏又剧烈跳动了一下,因为她发现沙发上的人虽然不是某个同事,却也是她认识的人。
沈溪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