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啊~这里是笨蛋作者。
这章里的内容虽然在同一个时间点上发生,风格却差距比较大。
一边是拼死玩命的一边是游山玩水的。
但反正是一个时间点上的我就干脆一起说了。
最主要的是,我是想让我这篇文有点儿克味的。之前和一个当守密人的朋友聊的时候,有讨论到,什么是不可名状,难道就只是简简单单地把那四个字写在那里嘛?总觉得那样不够刺激。我朋友的看法是那种埋藏在平凡与普通下的不普通和诡异,比如一个普通人身上,他无法自己抓到的地方突然出现的指甲抓挠的血字。不可名状很难被描述出来,那只是一种感觉,而不是画面。可惜我更擅长描述画面(摊手)不过感觉本身也就来自于画面吧233.
啊~果然这种反差感很大的画面会让人很兴奋呐~
另外我的车是踩了一脚急刹车的应该没问题吧,手下留情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