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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霞姨是个热心肠的人,见她今天没去自家摊贩处买早餐,就让孙子带了包烧鱿鱼给金淼送到家门口。

      霞姨原也是外地人,后来嫁到香港来的,一待就是几十年,大家都有不容易的难处,所以这些年来,霞姨对待身边的外地人一直都是能帮一点是一点的心态。

      她的孙子今年只有七八岁,活泼好动得很,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乐就是这样。

      小乐父母,也就是霞姨的儿子媳妇,早些年出海,夫妻俩双双死在了海里,就留下这么一根独苗,霞姨和顺叔就一直养在了身边。

      “阿淼姐,咁我走先嘞!”

      金淼接过烧鱿鱼,叫住了小乐,随后转身进去拿钱给他。

      大家都不容易,霞姨也不过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就熬出了半头白发,起早贪黑地做活,所以她不愿占霞姨心善的便宜。

      原本打算去洗澡,但想起师奶的那番话,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吃了烧鱿鱼便去躺着补觉了。

      小乐把钱拿给霞姨的时候,她叹了叹气,最后还是将几张碎钱放进了抽屉里。

      都是苦命人罢了。

      叶宪和阿伍他们骑着摩托跑了半个九龙半岛,一群街仔,厮混了一整天。

      到了晚上,阿伍要去找他女人,他们一群人闹着,叶宪便也跟着去了。

      晚九点过后,百沣会场内场外都是一片灯火酒绿,觥筹交错,洋人和华人的脸庞交杂其中,多数是生意上的往来。

      都说外地人来香港做事不容易,就连简简单单的服务行业,或许来人都要说自己会说四国语言才行。这块宝地,它是世界经济繁茂的中心,也是常人谋生的炼狱。

      音乐通响,本是来来往往的欢场,舞厅的中央却出现了纠纷,众人的视线皆朝那头望去。

      金淼纤细的手腕正被一肥头大耳的男人给握住,女人温婉的脸上有一手绯红的掌印。

      原是她的不对,腿自从上次抽筋之后,就一直隐隐作疼,她拖着病没去看。

      刚和客人跳舞的时候不小心踩着人皮鞋,她连忙弯身道歉却也是无果。

      男人一看就是不好惹的,哪里听得金淼的道歉,当即就给了金淼一耳光。

      来百沣会的人,大多数非富即贵,都是仰着下巴看人的金贵人,哪里会看得起做舞女这种职业的人,只想着自己竟然被下贱人给踩了,心下自然不快。

      这种纷纷扰扰,在会所虽不常见,却也不少见。

      碰上脾气好的,低咒两句也就算过去了,碰上脾气不好的,把人当场打两下出气也是经常有的事。

      实在是闹大了,无非也就是当天值班的领班出面调和几句。

      寻常富贵人也不会真将事情闹大,毕竟能在租界开舞厅的老板,想必应不是只有钱有势那样简单,一般人得罪不起。

      偏生金淼就是那般运气不好,碰上了一个不依不饶的客人,打了耳光还不够,愣是摔了杯子吓金淼,非要她将那污渍舔干净才肯作罢。

      动静闹得太大了些,领班都出来劝和了,一群人拉拉扯扯,场面一度有些混乱。

      若是在寻常工作地方,老板一定会当即开除金淼这种开罪客人的伙计,以此来调和气氛。

      但在百沣会不同,这里的舞女都是签了合同的,有的签了一辈子,有的签了数十年,要是真把舞女开了,自然是舞厅赔钱。

      所以在百沣会,只要是签了合同的,且不是被客人打死的,都得继续干下去。

      商人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众人皆在看戏,就连领班也不太想惹麻烦,眼看着那肥头猪脑就又要抡起手来打她,她也没躲。

      来港这么多年了,她早习惯逆来顺受的事,若是几个巴掌就能解决的事儿,那就是最简单的事儿,否则她还真担心一会儿回家的路上得被人拖进巷子。

      不过眨眼间,那巴掌却并没有落在金淼的脸上来,她心里咯噔了一下。

      女人睫毛轻颤,睁开双眼,只看见了叶宪的侧脸,轮廓线极为深邃,有那么一瞬间,男人给她的感觉,像是这座海港中心屹立不倒的神。

      他神色淡淡,一手抄兜,另一手截住那肥头猪脑欲要落下来的大掌。

      肥头大耳的男人原本想发怒,但看见叶宪的那瞬间,脸色由阴转晴。

      惊呼:“Kobe!”,随即他又高兴得拥拍叶宪的宽肩。

      叶宪脸上全程带着不咸不淡的笑意,寒暄几句,一场闹剧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结束了。

      金淼被领班搀扶起来时,和叶宪对视了几秒钟,那双深眸中透露出淡淡的关心,不深不浅,像是来自陌生人无声的问候。

      她是感激的,他帮了她,无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出手相助都帮她化解了尴尬又难堪的场面。

      叶宪今夜是和阿伍他们一起来的,阿伍要来找他的相好,叶宪本也就无事可做,就一起来了。

      没想到正巧碰上了金淼的麻烦,那动手的肥头大耳是他留学在外的同学。

      说是同学,其实叶宪也就对这人有点面熟的印象,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

      肥头大耳的男人也不知是忘性大,还是难得碰上熟贵。总之也是明显不愿再与旁人多加咎责一番。

      拉着叶宪就说要去喝两杯叙旧,自然将金淼那档子事抛之脑后了。

      “几时回国嘅,都唔讲声?”【什么时候回国的,也不说一声】

      “刚回。”

      胖子拉着叶宪去桌台那边,他还有两三个兄弟在那里,先是坐下,递了杯酒给叶宪,随后拍着胸脯对兄弟们说:

      “今晚返港岛,叫啲朋友去兰桂坊包夜啦,我做东,欢迎叶大少回国吖嘛!”

      内厅休息室。

      金淼坐在沙发上,指尖夹着纤细的香烟,时不时地吞云吐雾。

      她注意力一直盯着叶宪那桌看,不过只能看到男人挺拔宽阔的背影,还有旁人谄媚掐附的神态表情。

      因为今夜百沣会的客人很多,领班忙不过来,没多教训她,只是说了几句便离开了。

      她今晚不想跳了,只想坐在幽静阴暗的角落里慢慢抽烟,这能叫她忘记刚才疼痛的尴尬记忆。

      她眼神在叶宪身上停留了片刻才移开,有片刻的恍惚,她在想,他们在聊些什么。

      随后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自嘲地笑了笑,拿着包上了天台。

      天台上的风吹得很大,拨开她浓密的卷发,露出女人的五官,她手指间衔着烟,烟火随着风势燃得极快,不一会儿就到了烟头处。

      她还没抽上几口,多多少少有些暴殄天物了。

      金淼刚准备掐灭烟头,一只男人的大掌就先她一步,伸了过来,从她手中拿走那只烟头,缓缓拧灭。

      她惊讶抬眸,撞上叶宪的深邃的眼眸,从昨夜初次见面,到现在,这人脸上的表情似乎总是礼貌绅士的。

      刚不是还在和人喝酒吗?怎么会到天台上来。

      见女人略微有些出神,叶宪先开了口:“我刚刚帮了你。”

      金淼回神,挪开自己的视线:“我知道,谢谢先生。”

      她半弯着腰,双眸习惯性地去盯着对方的鞋面上看。

      领班曾经和她说,要看一个男人是不是有钱,就得先看他鞋子。

      因为衣服裤子可能都是租的,但鞋子不一定,看褶皱就看得出来,衣服裤子能拿熨斗来烫匀称,但鞋子总不行吧。

      她倒也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去看别人鞋面,只是习惯了以卑微的姿态露人罢了。

      叶宪对她下意识的微表情有些不太满意,出声:“莫不是叶某长得太丑,以至于金小姐看了觉得污眼?”

      她欲反驳,立马抬头否认。

      他那张俊脸,寻常的靓仔压根不及十分之一二,压根和丑字沾不上半点关系。

      “先生可别这么说,让我有些汗颜。”

      “你可以叫我名字。”

      她这才想起她还不知道他名字,刚才那个肥头大耳叫他Kobe。

      见她迟迟没有开口,他才想起什么,笑着开口:“五行争金又缺水的靓女……我叫叶宪。”

      对于他口中这个“争金又缺水”的称呼,金淼听入耳后也不自觉地笑。

      但她还是没有叫他名字,交谈中,只是将“先生”二字改成了“叶先生”这三个字。

      叶宪没勉强,随后递给了她一根烟,她接下,放在唇边。

      男人微微垂额,伸手拢风,用火机帮她点燃。

      距离有些近,风又有些大,她瞬间迷了眼,却将男人优越的五官尽收眼底,尤其是长而浓密的睫毛,她甚至都有些自愧不如。

      火机打响的那一片刻,她心脏似是骤停,她仿佛听到了远方海面上传来客轮远航的声音。

      她没再搭一句话,好似将烟雾全部吸入肺腑,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

      隔了一会儿,叶宪才转头直视着女人说:
      “金小姐准备怎么感谢我?”

      金淼顿了顿。

      然后对上叶宪的眼眸,淡淡开口:“先生今晚是要带走我吗?”

      她语气平静,似是在以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暧昧的试探。

      女人那一双原本清透干净的双眸,此时此刻,却像是笼住了一层雾气,让人看不清眼底。

      不是她多想,只是打拼闯荡这些年,将人情世俗看了个透,遭难之时,亲人尚可将自己弃如敝屣,更何况非亲非故的人。

      她一向不随便承人情,因为她怕别人要她还的时候,她付不起承情的代价。

      例如现在,她不知道面前的男人打的什么主意,究竟是举手之劳,还是找了一个她无法拒绝的缘由要将自己带走。

      她是错看了吗?

      不过本就该如此,有得必有失的道理,她不是今天才懂的。

      华灯初上,城市的霓虹灯遍地都是,大厦通夜不灭的光束仿佛是参天大树,直照云霄。

      “金小姐真会说笑。”他两只胳膊随意地搭在栏杆上,唇角淡淡笑笑。

      话语一出,金淼的僵硬的手指才有了知觉。

      她寻着男人轮廓线看去,他似是喝了很多酒,带着醺醺随性的醉意,肩膀上搭着外套,有些许迷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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