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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遇 ...

  •   下班点。
      李叶像往常一样没有赶在堵车高峰期离开办公室,照常在工位上敲着键盘。同事们也见怪不怪,以为主编又要加班,一一打过招呼便陆续离开了。
      环顾了一圈,等确定大家都走光以后,李叶这才从桌子下面的盒子里掏出一瓶桂花酿,倒了小半杯,闭上眼睛慢慢酌着。
      所谓桂花酿,是周末从老姨家拿来的自酿酒。二姨素爱酿酒,于是李叶便总不缺酒喝。今日桂花酿,明日青梅酒,一瓶子一瓶子地往回拎,于是酒量越喝越大,二姨也备受鼓舞,好酒越酿越多。从一瓶两罐变成瓶瓶罐罐,后来干脆把储藏室改成了个小型酒窖。
      工作几年来,下班后喝两口成了戒不掉的小习惯。按李叶的话来说,压力丛生的现在,没这几口酒,连走出办公楼来面对世界的勇气都没有。
      琴城这座城市,她从大一待到现在,哪条街连着哪条巷开着几家店都能数过来。而就是这座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有时候却陌生得容不下她。
      琴城本不算大,有时候又好像很大很大,大到这么多年,从那次见面直至他离开琴城,她也一次都没有遇到过他。

      酒气氤氲中,记忆中的男孩仿佛出现在眼前,他缓缓走来,而后张开双手,似是要把她拥进怀里。
      “嗡——嗡——”桌子上的手机忽然响起,打断了正在发怔的李叶。她轻轻瘪嘴,但还是拿起手机来看——是林鹿璐,她最好的朋友。
      “哎,这个冤家。”李叶低声说了句。
      微信语音接通,那边的女生大声嚷着:“奶奶的,老娘今天又没找到工作,我就这么差吗你说!急需借酒消愁,嘿嘿,叶子晚上有没有时间来我这喝两杯?”
      “不了,还在单位。明天晚上去我那吧。”
      “真扫兴......好吧那,明晚不见不散。”
      比起林鹿璐的洒脱与不羁,李叶性格着实收敛。她也想啊,像鹿璐那样,工作干够了就辞职换下一个,男朋友处够了甩了还有下一任,但是她清楚地知道,尽管关系要好,她和鹿璐也是不一样的。
      豪爽的性格来源于绝对的底气,而底气大多来自优越的原生家庭。林鹿璐有个在某上市集团做副总的老爸,自然什么也不缺,只是任性单纯的大小姐偏就不想接受家里的安排,非得自己出来找工作,立志不靠家里,自力更生。
      李叶深知自己不一样啊,快三十的年纪,上有老下有小,实在作不得。
      说起两个人为什么这么要好,原因很简单,鹿璐喜欢美女,而且一般的美女根本入不了她的法眼,须得是气质颜值俱在线的才行。
      李叶172的个子,长得又实在好看,恰好就卡在了她的审美上,按林鹿璐的话来说,就是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一双眼睛和那么长的腿。
      所以从大一开学那天,同寝的林鹿璐便和学校里许多男生一样,拜倒在李叶的石榴裙下。
      况且,李叶是典型的天秤座,天秤和狮子本来就是绝配。于是在林鹿璐的不懈努力之下,性格有些孤冷的李叶成功被她“追”到了手。

      自离婚后,李叶便只能带着儿子租房子住。
      从当初开始决定离婚的时候,李叶就很明确,自己宁可什么都不要,也要带走孩子。可是孩子好歹姓汪,在他们家的户口本上,想必汪家不会轻易撒手。
      本想着如果自己坚持要孩子他们家不同意的话,就是闹上法庭也绝不妥协。
      结果整个过程意料之外地简单,人家想都没想就把孩子丢给了她。汪钧名说是怕带着孩子会影响后面再娶,汪父汪母则推说全部听儿子的。
      好吧,在孩子的抚养权这件事上没有丝毫的矛盾点,倒也替自己省了打官司的功夫。
      李叶一度越想越替自己不值,这些年的时间果真都喂了狗。但也不觉得奇怪,汪钧名的人品本来就很了了。
      回想曾经,和汪钧名在一起的过程本就不顺利。好在当时对方还算老实,不会给她气受,可后来的种种让她大跌眼镜,甚至对婚姻这个东西心生绝望。
      结婚不久,汪钧名原形毕露,好吃懒做,脾气大,全然没了追求李叶时的软趴趴的性子,赶上晚上喝多了甚至会对李叶动手。
      李叶后来想明白,或许一直以来,汪钧名对自己从来都不是爱,只是一种强烈到变态的占有欲。而那种占有欲一旦得到了满足,对方对自己的兴趣就会直线下降,甚至生出厌恶,迫切地想要把在追求她的过程中丢掉的所谓的“面子”全部都找回来。
      李叶苦笑,原来一个人可以伪装得那么好,而在不想装下去的时候,也可以变得那么快。
      吃一堑,长一智。这“吃一堑”的代价,未免也太大了些。直接影响到她的后半生。这真是她前二十六年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想当初家里怎样也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话,她算是体会到了。

      最后,除了孩子,汪钧名拿走了所有能拿走的东西,包括李叶陪嫁的车。房子也忙不迭卖了,价都没和对方讲,有人想要,立刻出手,所得严格按照首付的比例分配,他3李叶2。
      李叶没有多说什么,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让儿子跟自己姓,没想到汪钧名爽快地答应了。
      离婚协议书写得也很简单,李叶独自抚养孩子,生活费皆由女方负责。待孩子上学后,汪钧名承担一半学费。
      这样写只是为了能和对方少一些牵扯,李叶恨透了那个人,宁可自己全权负责儿子的一切,也不想和对方有丝毫的牵连。况且本来也没想着能从汪钧名那里得到多少抚养费,毕竟他是个翻脸不认人的主。
      他们原来住的小区在琴城西边,属于很一般的地界,卖不了太多钱,李叶自然也没分到多少。加上之前汪钧名和朋友投资做网店亏了很多钱,家里里里外外用钱的地方几乎都是她出,所以李叶的存款并不多,即使刚升为部门主编,短时间内也是买不了房子了。
      为此,林鹿璐恨铁不成钢,按她的话说,“世界上真找不到像你这么傻的姑娘了。不狠狠敲那个畜生一笔,太便宜他了!”
      所以说实话,按着李叶现在的经济条件,租在水林苑是贵了些。但是水林苑周边配套好,想到将来孩子上学方便,而且他们住的小区和二姨仅一条马路之隔,有什么事也能有个照应,便咬了咬牙,和房东谈了长租,好不容易谈到每个月降800块。

      已经是晚上七点,几杯下去,不知不觉新开的这瓶酒已经下去近一半。好在今天孩子已经托付给二姨帮忙接了,李叶难得清闲。其实也没有什么要紧的工作非得留下加班,但就是想一个人静静。
      “程昱啊程昱,到什么时候我才能不再想起你呢?”李叶无奈地苦笑一声。那个总爱穿白T的男孩,直至她结婚生子再离婚,依然是她漫长青春里唯一的痛与遗憾。
      回忆醉人,加上喝得确有点多,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走出办公楼的瞬间,一股咸咸湿湿的水汽扑面而来,李叶不禁打了个寒颤,酒醒了大半。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也不奇怪,琴城靠海,天气总是多变。
      转身想回去拿伞,刚刚还亮着灯的一楼大堂漆黑一片,门卫大爷又提前把灯关了。

      罢了,走吧。
      也许是因为今天多喝了点儿,上来那股子轴劲儿,干脆没有像往常一样打车或者去坐地铁。
      姑娘沿着海岸线,在雨中不紧不慢地往家的方向踱。水汽隔在视线与所及之间,让这座城市更加模糊。
      李叶想着这几年的种种,真的是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全都经历了。根本不似外表上的那样光鲜,只有自己清楚,自己过得有多狼狈。而今终于算是趟过来了,虽然心上的伤,要想愈合,还得需要时间。时间能治愈一切的吧...能吧。
      其实朋友同事不少,但有关过往,李叶缄口不提。就是偶尔聊起来,也是谈喜不谈忧。越是坚强惯了,就越是相信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况且四下看看,好像身边的人都疲于奔命,把“享受生活”几个字变成了奢侈,谁又有空听你满腹牢骚呢?
      所以身边那么多人,除了林鹿璐,皆知她李叶长得好看,家庭美满,老公疼爱,孩子可爱,简直人生赢家本家。
      就这样想着走着,走着想着,不觉雨水已经把头发尽数打湿。

      “嗯?雨停了吗?”李叶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头顶什么时候多了一把伞。
      回头,是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也是她梦里的那张脸。
      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他,他当时不是说要离开琴城了吗?她想起两年前他发给她的那条微信,随后他们便再也没有联系过。
      “可能是幻觉吧,哎,酒是个好东西。”
      在那段最难熬的日子里,她一次次想起那个人,想起这张脸。在她漫长的青春里,他是她的白月光。有关于他的回忆甚至一度是她坚强起来的动力。而今,梦里的那个人就这样出现在自己眼前,她甚至觉得自己又在做梦。
      “既然是假的,那就多看几眼吧。”她肆无忌惮地看着他——
      他似是胖了点,脸不像从前那样瘦削有棱角,倒是显得可爱了许多;
      他的眼睛还是那样温柔,让人只和他对视一眼便禁不住陷进去,虽然印象里他总是温润如玉,看谁都是这样的眼神;
      他的手,还是那样好看...
      还是程昱先开了口,“嗨,好巧。”
      李叶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的人,是实实在在站在她面前的,彻底酒醒。不过这么久不见,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在她听来轻轻柔柔的,拥有能治愈一切的力量。
      “嗨,啊是啊,好...巧啊。”李叶尽力掩饰着自己的局促不安,本是天天想见的人,而今见到了,却不知所措起来。
      他倒是看起来很冷静,估计已经放下了吧,更或者早就有了新的生活。李叶想。
      “好久不见。你怎么不打车,下着雨呢,感冒了怎么办?”都过去那么久了,他还是忍不住想关心她。连他自己都在心里怒骂自己,真没出息。然而转念又觉得,算了,没出息就没出息吧。面对她,总没得办法。
      “没,没事。走走也挺好的。”
      “以后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程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生气,反正就是生气,她不对自己好,他就是会生气。在他心里,这个从读书时候就开始喜欢的女孩子,即使不属于他,也必须一切安好。
      李叶愣了一瞬,原来他还是会关心她。

      公司在琴城有个大项目,程昱也是前几天刚被调回来做总工。今晚偶有兴致想在海边走走,没想到仅凭背影就认出了她。四年没见的女生,齐腰长发已经剪成了齐耳短发,虽比四年前少了分柔美却多了几分英气,走在人群里还是那样显眼。
      他在想,这几年,她都经历过什么,毕竟那头如瀑的长发,她曾视若珍宝,怎么就舍得剪掉。
      如此想着,竟觉得心疼。他曾爱她到骨子里,她就算哪里都好好的,千好万好,也让他心疼。他也问过自己为什么,想来想去没个答案,大概这就是爱一个人吧。
      他爱她,从十年前开始。只不过,众星捧月般的她并不需要他的爱罢了。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微低着头。
      见到他,突然就觉得很委屈,为这几年的不容易感到委屈,为他们之间的过去觉得委屈,为自己委屈也为程昱委屈。
      本来抑制封装好的情感被突如其来的柔软撕开了一个小口子,情绪便犹如洪水猛兽般奔袭而来。眼泪夺眶而出,可她不想让他看见。
      等到再抬起头时,李叶已经整理好情绪,他看到的是一张笑靥如花的脸。
      “呵呵我没事,挺好的。今晚就是想走走而已,没想到竟下起雨来。更没想到能碰到你,真巧呢。你看下着雨呢,那就不多聊了,我先走啦。”
      她仓皇而逃,却被他猛地拽住:“把伞拿着。”
      她下意识地拿住他交到手里的伞,看着他走远,直至背影模糊在水雾之中。
      程昱没有回头,他看得出来,她不喜欢和他太过亲近。这次偶然的遇见,她的局促她的伪装,他全看在眼里。
      。他曾经从他们共同的朋友那里打听过,都说她过得很好,于是这两年他才放心地拼自己的事业,而今也算小有成绩。
      但他并不快乐,她一直都是他心里的那根刺。
      为什么在她眼里没有感受到半点幸福?他们明明说她过得很好啊。或者她是遇到什么难处了?这样想着想着,程昱缓过神来,脚下不禁停住。
      不行,他得问明白,问明白她到底怎么了,如果她需要他,他一定毫不犹豫。
      他扭头大步跑去,雨越下越大,而他并不在乎。
      跑到他们刚才见面的地方,她已经不在了。
      他愣在原地许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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