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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冬至 ...

  •   冬至

      (1)

      “谢谢。”

      在合同书上签下名,祝一尘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四十分。

      “我是真的没有想过他会签。”任时南有些无辜地和自家领导打电话。

      “他反正听到是清荷大学的,就赶紧跑来了。”

      刚挂完电话,外面传来一声关门声。

      “哟,大傻子回来了。”

      “嗯。”祝一尘没怎么否认,淡淡地应了他一声:“如果我说,我在清大真的有很想见的人呢?”

      “谁?”任时南下意识问。

      (2)

      “搞了半天,你这么久,包括当时拒绝那个系花,都是因为她?”

      任时南有些不敢置信。

      他一直觉得祝一尘是属于专专心心搞事业类型的,然而这两天他的各种反常行为——拒绝出国,反过来选择签清荷大学长期合作的合同……以及现在。

      他正毫不犹豫地答:“是。”

      “不过,也不只是,我学英语,也是因为她。”

      “不是,所以你那个破破烂烂的钥匙扣也是和她有关的?”

      “什么破破烂烂?”

      任时南没设防又被祝一尘往头上来了个暴扣。他一松手,还是承认道:“是,当时我从她那里偷的。”

      “偷的???你当初和我说你捡的!”

      祝一尘有个很宝贝,但也很“娘”的钥匙扣,他们全宿舍都知道。

      亚克力小兔子,针织紫色小花。

      一看就是小姑娘才用的东西,但他却宝贝得很。有次宿舍四人出去喝酒,回去的时候这人本来乖乖坐在后座,要下车才突然说:“我钥匙扣弄丢了。”

      众人都说正好换一个,但祝一尘不乐意。

      在外面不知找到什么时候,一路找回那家烧烤店,才在老板那里拿到。

      任时南当时都要佩服死了:“你这个,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女朋友送的?”过了会儿,他又反应过来:“对哦,你没有女朋友。”

      “那就是喜欢的女孩给的?”

      “不是。”祝一尘冷漠地否认了,说:“高中的时候……捡的。”

      “捡的?捡的你宝贝成这样,上次有个妹子和你搭讪说给摸一下你都不肯。”任时南显然不信,但后来不管他再怎么问,祝一尘都不肯多说了。

      而今看来,当时他撒谎了。

      明明就是喜欢的女孩……也不是给的。是他偷的。

      “你还……真行。”

      任时南也为此折服:“所以你带了几年?五年?”

      “六年。”祝一尘淡淡地回答道。

      任时南更折服了,祝一尘在他心目中的“专心搞事业”人设彻底崩塌,新人设是,痴情且怂可怜男人。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

      祝一尘轻轻地哼了声,垂下眼,语气里带着些前所未有的温柔缱倦,似笑非笑。

      “把她追回来啊。”

      (3)

      “小叶子,小叶子,别发愁了。

      “我看到这有家评分很高的音乐餐厅,新开的——哎你看这氛围,这弹吉他这小帅哥!我请你吃怎么样小叶子!”

      看着林叶刚回来没多久,就已经正经八百打开电脑打算拟稿准备一个月后的演讲。严艺感受到了一种跨专业而来的学霸的压迫感。

      虽然她自己也算是学霸。

      见林叶不说话,严艺有些疑惑的再问了声:“小叶子?要不要去?”

      随后她就看到小姑娘从电脑前呆呆地转过头来,冲她眨了眨眼睛,像是没反应过来似的道:“你刚才说去哪?”

      严艺一愣,就知道这姑娘又出神了。不过呆呆的样子还蛮可爱。

      “去新开的音乐餐厅!”她又重复了一遍。

      这一次,林叶点了点头,很高兴地回复道:“好啊!”

      路上是严艺在开车,林叶低着头刷着新闻。

      刷了一会儿,想起白天严艺和她说的,祝一尘应该又要出国的事,心情有些低落。

      许久不见,他可能都已经忘记她了吧。

      (4)

      林叶一向不太喜欢吃辣,而严艺却属于无辣不欢的那种人,和严艺的口味可谓是水火不容。

      因此,在严艺提出了这次全权由她来点单时,林叶感受到一种非常的信任。为了不辜负这份信任,她正盯着菜单,一只手撑着脑袋,认真地看着。

      祝一尘一进门,第一个看见的就是她。

      小姑娘穿了件奶白色毛衣,灯笼袖上打了个红色蝴蝶结,微长的卷发垂下,娇俏可人。

      她的睫毛密密的像把小刷子似的,唇红齿白,眼瞳漆黑,安静的样子一如从前。

      过了这样久,在人群里,他还是第一眼就被她吸引。

      眼前的姑娘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不施粉黛,一到冬天就冻得唇色苍白,也不肯学旁的女同学涂点口红的高中生了。

      她出落得明艳动人,巧笑嫣然,也学会了去卷发,学化妆。

      祝一尘抿了抿唇,忽然察觉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不在她身边,缺失了太久看着她的机会,感到有些心烦意乱。

      他也只是看了她一眼,就转身跟着任时南去找他订的桌位。

      “你刚才站那那么久干嘛呢?”任时南打趣着他,眼神不由自主往靠近门口落地窗那一桌看:“你刚才还在和我说你高中一见钟情的……什么,‘学神小姐’,结果现在出来吃饭一下子就对人漂亮妹妹眼睛都要看直了!”

      祝一尘却没空听他说话,一坐下就一直在看手机。

      最后,似是不耐他话太多,吵人,总算抬起头来,冷漠地说了声:“学神小姐是你叫的?”

      言下之意——那是我的专属昵称!

      “是她。”

      祝一尘声音压的很低,分明隔了这么远,却像是怕惊扰了她似的。

      他今天回公司,看了合同没两眼就签下,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除了被一种同事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一路之外。

      这工作说繁重倒也不算,只是将他拘在了京北,几乎每次有类似的国际学术研讨会,都需要他在场。

      同声传译的难度极大,要求也高,到哪里都缺人。他本来可以轻松拿到出国的高薪工作岗位,但却因为不想离她太远而放弃。

      合约一签就是五年,任时南即便是听过他的特殊理由后,还是调侃了他一句“把自己卖给清大了”。

      他那时候毫不在乎地一笑,似乎置身事外,只是看着别人在做这样的“傻事”。

      和清大的工作人员对接的时候,他扫了眼那张时间表。

      第一个就是——国际高校心理学研讨会。

      主讲人那一栏,赫然写着是林叶。

      祝一尘原本以为自己是要在那个时候才能见到她的,但没想到见到得如此之快。

      “不是吧?”

      任时南回头又多看了几眼。

      “不是吧?京北这么小??”

      “吃你的饭。”祝一尘漫不经心地,眼神一转,看到了驻场小哥手中的吉他。

      心生一计。

      当年,在没遇到她之前,作为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祝一尘的吉他弹的极好。后来没考好,念了高四那一年,因着学神小姐的“熏陶”,他开始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没空玩这些。再后来到大学,留学英国时,才偶尔有再练过。

      夜色将要降临,音乐餐厅里灯影交错。

      任时南眼睁睁看着祝一尘饭还没开始吃两口,就突然站起来,往驻场乐队那边走了。

      任时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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