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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漠河极光和青春往事 ...

  •   今年的夏天像往年一般热而闷,不同的是,这次我和他没再同往常一般去看海。
      在短短的一次谈话间,我们就决定好了去漠河看极光。其实吧,我想去漠河看极光,这倒真的不是一时兴起。
      到漠河是在夏至过后的第七天——也就是在6月28日,刚好也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十年纪念日。
      会那么幸运看见极光吗?我忐忑了一路,直到到了漠河的小镇才告诉他。
      六月的漠河气温只有二十几度,火车到站的时候正是夜晚。
      朦胧的夜里月色不浓不淡,却恰恰能笼住站台的我和他,在水泥地上拉长了我和他交织着的影子,莫名显得有些暧昧。
      他低下头听我咕哝,一下子就明了我的不安,直起脊背,露出衣领下一截白皙的脖颈,缓缓抬起了他那双极为潋滟的桃花眼。
      他没戴眼镜,我无法控制住自己,贪婪地望进他的眸底深处。棕黑色的瞳孔里,全都是我的样子。
      浅灰色的头发被月光洒上一层清辉,在沉寂夜色中愈发显得他清雅淡薄。
      忽的我就想起了余光中先生讲过的一句话:“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我和他在一起十年的每分每刻,我和他不少在夕阳时分的落地窗前依偎,也在摩天轮的最高点情不自禁拥吻彼此。
      生活有百般滋味,平平淡淡是我和他,轰轰烈烈我们也一起。
      该怎么去阐述他对我的吸引力呢,他就像是磁铁,那我就是铁的构成物,无法抵抗靠近他,亦甘之如饴靠近他。
      在靠近他的过程中了解他的灵魂,逐渐发现共同点,从而产生灵魂的共鸣。
      第二天晚上,我和他抱着碰一碰运气的心态,去了当地人说最容易看见极光的地方。
      到那下了车,他就开始架帐篷,我在一旁看着——他半蹲着,骨节分明的手灵活地打着绳结,在手电筒的照应下如白玉般晶莹剔透。
      他呀,天生就是这般美玉无瑕的人。
      架好帐篷后,他在我左边坐下,手指轻按住我的额头,要我累的话就靠在他的肩膀上。
      我顺从地偏头,把头埋进他颈窝,耍赖一样不停蹭他的下巴,他也陪我闹,右手在我腰肢画圈圈,弄得我痒得直挣出他的臂弯。
      闹了很久,我又开始无聊,百无聊赖地握住他的手放在我膝间,把玩他修长的手指。
      忽然,他好像是想起了什么,拿出耳机,拨开我耳旁的碎发,为我带上。他看着手机屏念出第一首放的歌:“嗯……《喜欢你》”。
      他咬重“喜欢你”三个字的发音,我不任由他撩人,便也低头想诱着他看我,他却突然俯身咬住我的耳垂,我羞赧把头埋在他的腰间,伸手用力掐了一下他的腰窝。
      他被我弄得无奈,陪我打打闹闹。
      过了好久好久,我没力气再戏弄他。耳机里的歌一首接一首放完,我怕他累,也没再靠在他肩上,抱着他情人节送我的抱枕,迷迷糊糊都要睡着了。
      倏地他一声惊呼,我瞬间从游离中清醒过来,抬头看向天空。
      漫天绚烂的极光映入眼前,分明是五彩斑斓那样美的颜色,我倒觉得是一尘不染、是那样的干净澄澈,像世界上最名贵的玉石。
      多像他。
      从前看一本历史书,据说古芬兰有个传说,一起看到极光的情人,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恋人。
      这也是我想来漠河看极光的原因,我盼望着我们也要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恋人。
      突然,耳垂痒痒的,他附在我耳边轻语,声音轻轻的,像羽毛掠过心头,直直勾得我心尖发颤。
      “宝贝十周年快乐!”他声色撩人。
      他变魔法似的从他身后拿出戒指,单膝跪在我面前,认真牵起我的手轻车熟路又万分珍视地为我带上。
      “回了家就去领证吧,我想和你有个真正的家。”他眸色认真望着我,我顿住,错愕地望着他,几秒后和他相视笑开,我重重点头。
      我从未有一刻这么真切感觉到——这个人是真的完完全全属于我,他满心满眼都是我。
      不知道是在一起以后他多少次给我戴戒指,我会不会和他结婚这个问题早就不用他一遍又一遍确认。
      我和他都心知肚明,我和他的名字迟早会出现在一本户口本上。
      从年少到现在,他都是我想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更何况是结婚。
      但凡是一切浪漫的事,我都想和他去慢慢做,反正有一辈子时间。
      过了很久,我告诉他我有点想回帐篷了,他闻言点头,自觉抱起我轻轻把我放在帐篷里的被子上,去外面收拾了一下,便回来,也躺下在我身边。
      开了帐篷里的灯,我却没了睡意,开始抬起手指一根一根地数起他的睫毛。
      他任我动作,许是我碰到了他睫毛让他觉得痒了,他倏地握住我的手。
      “睡觉喽乖乖明天再陪你玩好不好?”他哄人的时候太温柔,我虽然还想捉弄他,但也哼哼唧唧地同意了。
      片刻,耳边呼吸声慢慢平静,我的思绪却不自觉拉远,竟想起了那段再久远不过、十年前我和他刚谈恋爱的日子。
      那是刚在一起的第一周,九月仍被夏天滚烫的热意包围。
      中午和朋友吃完饭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去篮球场看他,一进篮球场,他的兄弟看见了我,就开始吹口哨起哄。
      他目光没再跟着篮球,停下动作望向我,嘴角勾着明晃晃的笑意向我走来。
      碎发被汗水打湿散在额前,眼神明亮得惊人,一米八几的男孩身形修长,是年少时候不知道多少人的理想型。
      大抵全世界的聚光灯都投在了他身上,不然怎么会有人这么耀眼,我如是想道。
      “我家乖乖来看我了,不打了你们玩吧。”他声音清朗,带着些许炫耀的意味,话落下,又是一阵不出意外的起哄声。
      待他向我走近,我把手中准备好的水递给他,笑意盈盈扯着他的袖子,向他讨表扬:“给我家男朋友送水来了,我表现好不好?”
      他听这话嗓子里泻出一声轻笑,眼神宠溺意味十足,用手背揉了揉我的头发。
      “当然变现好啊,世上哪有人比我家乖乖还得我意。”
      我扬扬下巴表示满意,他才拧开瓶盖喝了几口水,有水珠顺着他下颚线滑入衣领,我没再去看。
      “咔嚓”一声,噢有人用相机偷拍我和他,他找到那个人看着他丢了句话,声音带着笑,要那个人再帮他拍一张。
      我有些愣住了不解地抬头看他,还未出声,只觉得唇上一阵冰凉,唇上摩挲的触感让我脸红心跳。
      大脑像是有烟花炸裂,眼睛因为过分震惊不自觉睁大,直勾勾地和他目光交融,溺死在和他的吻中。
      他像只得逞的小猫,平常在旁人眼里,他端的是一副清朗慵懒的少年郎模样,此刻却难掩勾人的魅与浓重情欲。
      周围一阵尖叫,我听见相机定格的声音,有些分神。
      他似是察觉到了,颇有些不满地用右手按住了我的后脑,左手带着我的手放在他清瘦的腰间。
      我想我大概脸红的是见不得人了。
      那天晚上,极少发朋友圈的他更新了一条动态:
      “You are the very girl I will love forever.”
      配图是我和他在篮球场的照片。
      我回他:“I need you like I need the air to breathe.”
      现在,这个我爱了十几年的男孩,正躺在我身边,用臂弯圈着我入睡。
      从十几岁肆意张扬的少年变成了现在稳重成熟的男人,何其有幸,陪他长大。
      是啊我多有幸和他相遇,多有幸他也喜欢我,多有幸和他在一起,多有幸和他一路走到现在。
      那年夏天,去寺庙虔诚祈求的姻缘,在树梢上挂的红绸丝带,是解不开的缘分,是化不开的爱意,更是我们两拥有彼此、永不分开的未来。
      和他在一起,未来也许原本迷茫,却也因为他不惧任何。
      愿他在我身边能一直一直做十四五岁的少年郎,真诚肆意,别染这世俗污秽。
      一路无阻也好、风雨交加也罢,我会一直在他身边,和他岁岁年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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