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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夜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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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后。美院秋季运动会在即,夜跑的人明显多了起来。
体育场到夜间只留两盏射灯。九点过半夜幕降下,灯光不能到达的地方便是一片黑暗。
唐翘楚独自在黑暗中奔跑,一边跑一边想昨天,又去东方酒店陪王秘书吃饭。
昨晚王秘书手脚收敛许多,看见她时显得一脸尴尬,目光一直回避,整个人如坐针毡。
余宛兰还要似笑非笑地跟他分享,说送王夫人那串珠子她很喜欢,还问他什么时候把夫人也接来叶城玩玩,到时带她去这边最有名的佛寺拜佛吃斋。
听到王夫人被提及,王秘书的笑越来越难看。
然后,就在来跑步前,唐翘楚收到余宛兰发信息跟她说,王秘书终于答应帮忙牵线,带他们去宁城拜谒陆先生了。
余宛兰很开心:“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在电话里说。之后又问她最近想要什么,有没有想看的哪国的展,或者换哪个牌的车。
唐翘楚朝着灯光努力奔跑,却又莫名觉得自己此刻身在遍地诱惑、不见出口的的迷宫,怎么奔跑都是徒劳。
未成为黎家四小姐前,宝诚在她看来是个多么厉害的名字。然而这样的宝诚为了开拓新区域,竟还要余宛兰把她抛出去作为手段。
王秘书之上还有陆先生,宝诚之上,还有无数个宝诚……
再有钱有势,仍要服从于某个他人。这座围城的阶梯是无穷尽的,她要爬到哪里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呢?
她找不到答案。
可是,她又始终记得余宛兰的话。余宛兰说阿楚,我们一定活下去、过得好。
这话余宛兰在她小时候跟她说过很多次。在父亲死后不久说,在余宛兰被打得满嘴血污时说,在捡地上被人踩坏的衣衫时说——
在给她梳头发的时说。
给她梳头发的时候,余宛兰动作很轻柔,生怕弄疼了她。她一边梳,一边望着自己天生丽质的小女儿有感而发,跟她说阿楚,美丽有时不是好事情。
那时唐翘楚尚不明白这话中的含义,她反问余宛兰,说在学校里,大家都称赞她很美丽。“他们是在表扬我,我很肯定。美丽怎么不是好事情呢?”
“没有重重保护下的美丽,是很脆弱的,会招来不好的事情。”余宛兰说,“太苦了,还不如不要美丽。”
她当时听不懂母亲的意思,只知道她在说完这句后,从后紧紧抱住她,说阿楚,我一定不会让你辛苦……我们要活下去,过得好。
唐翘楚在黑暗中加速。
终于到有光的地方,能看见前面三三两两结队夜跑、身形模糊的人。
人多有人多的好处,但也会带来困扰,比如眼下——
那个家伙是在她跑进第二圈时,突然跟过来的。
试着调整速度,却怎么都无法把距离拉大一点。又一圈下来,身后人仍像个背后灵死死跟着她。
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事。跟那些疯狂的告白者相比,眼下这位的优点是低调且沉默。但这也让她没有了发火的根据,只能这么拖拖拉拉地继续跑,甩也甩不掉。
终于到最后两百米。
冲刺过终点,后面那个人却超过她猛冲向更远,看上去是还要跑。
也好。起码不用再被跟着。
一边这么暗忖,一边喘口热气。用手背抹掉额头的汗水,再无意识扯起领口来擦擦唇角。
慢走着平息自己,就见前面不远处的夜灯下,那跟屁虫也停下了,现在正朝这边迈步。
刚结束剧烈运动,视线像一盘散沙无法集中。逆光的人就在这时朝她走来,令她突然升起心是因来人而怦然跃动的错觉——
一步一步走近,身形也在灯光中慢慢清楚:
原来是个女生,四肢修长,今天也是穿一件黑色短袖衫,不同的是今日这件上印了一只裂口大笑的卡通猫,
是齐臻。
愤懑与烦躁瞬间消散。回想起刚才被这家伙追着跑的场景,反倒觉得很好笑。
扬起唇角,就见齐臻在离她几步之外站定。
逆着光,却也能渐渐看清她的样子:
双颊热气腾腾地红着,呼吸还未平定,神色又很是纠结,好像要叫出一声“学姐”比登天还难。
急匆匆走过来,却半天打不出招呼。
她却不想再等,主动出声叫她——
“齐臻!”
对方明显吓了一跳,站得直直的:“学姐好!”
“干嘛这么惊讶?”不禁调侃起她来,“刚才不是跟了我好几圈?”
“……”
这个人的脸上为什么有这么多生动的神情?而且无论是哪一种,都那么容易被看穿,令她总是想逗弄她,再看她局促的样子。
因此升起一个主意,一边擦汗一边偏头,轻声问眼前垂头不敢看她的女生——
“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宿舍?”
被这么邀请,齐臻慌乱地抬头。
抿着笑意,唐翘楚往前先走:“不要就算了。”
身后的女生连忙追上来。
*
从体育场出来走在学校的小路上,在这个像夏天的秋天。植物散发出的气味还带着盛夏的气息,风中能闻到青芒、木棉、细叶榕羼杂的味道。但夜风已开始有了些许凉意——
她喜欢这个季节,又或许因为她原本就出生在秋天。
在这样的夜里,跟身旁人漫不经心地散步,聊一句,歇一句。聊食堂星期几的菜好吃,聊某某老师严格又无聊,聊新上映的电影,聊最近在听什么歌……
聊的话题多么纯洁无瑕,好像什么围城,什么迷宫,从来不曾存在。
好像这个美丽世界,是由五彩六色的玩具堆砌而成。童话是存在的,美梦会成真。
说起来是聊天,但事实上她也好奇像齐臻这样小她两届的人喜欢吃什么,觉得哪个老师不错,喜不喜欢看电影,会听谁的歌。
像齐臻这样纯真不世故、进了油画系、有天分又愿意追梦的人——
或者说,像她这样纯粹的傻子。
其实她也只看过她一副静物。但已能从中窥见些许。何况连阿Ken都夸她。
阿Ken对有好感的异性从不吝惜赞赏,但在专业上他恃才傲物,绝不轻易认可谁。
他却说齐臻是才女。
抛开那些不讲,第一次在东园后门见面,她就在想这个人一定很喜爱画画。说喜爱或许程度还不够,要说热爱。只有热爱,才会像傻子一样偏执,人都喝醉了,还在惦念要把眼前的景致画下来,且构成景致的要素缺一不可:
她走了,她还那么努力想把她追回来,好像云、月、夜灯和那一片花走了,她也还是会把它们都追回来一般。
被她当成傻子的家伙在这时半仰着头,突然看着不远处的路灯发呆。
“你在看什么?”又一次忍不住对她好奇。
“树。”
“……树?”
“嗯。”
女生一边回应她一边往前走,离那树越近,她的凝望越深。
终于,她停步。
“你看近灯光那一片……”
顺着齐臻的手,唐翘楚抬头。细叶榕的一簇枝丫伸向路灯,在橘黄的灯光下的轮廓清楚。有些飞虫围绕在枝叶,后面是深蓝的夜空。
“我很喜欢那个,”齐臻的语气真诚又开心,好像孩子给自己喜欢的人分享糖果,“我喜欢树在夜空中被路灯照亮的样子。等到冬天天气冷了,灯的周围会变得雾蒙蒙的。北京的冬天下雪,走在路上很冷,但是每次抬头看到夜灯下的树枝,我都会觉得很温暖。雪在灯光下很柔和,枯枝的线条又很利落……逻辑很流畅的感觉,很干净。”
说到这,她一副烦恼不能很好表达那样子,好像恨不能马上拿笔画给她看,却又苦于无法实现,只能硬着头皮再把语言组织一番:
“那一幕,那个构图后面,那种枯枝在夜灯下被雪包围起来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在说人是孤独的,但我们是可以被同一片光笼罩的。所以虽然是在下雪,却很温暖。”
……真奇怪。唐翘楚想。
为什么对着她这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她会聊起这样的事。就好像无端很确定,她能懂得一般。
事实上,她也确实懂得。虽然齐臻有些词不达意,却叫她的心跟着浮动起来。
或许是因为看见了灯下光景,或许是因为听到了冬日,飘雪,和夜灯下的枯枝……
又或许是因为此刻,她们确实被同一片光笼罩,看同一盏夜灯,
她词不达意想要传达的一切感受,她都明白。
跟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在夜跑后一起散步,途中停下,在一条小路上看树。一边看,一边想象北京的冬夜——
在像夏天的秋天,看到真正的雪。
她想,齐臻还是个还住在玩具城里的纯粹的人,还没有被卷入现实、金钱与权力的漩涡,没有见过生活的真面目,没有见过余宛兰、黎佰豪、王秘书……
甚至没有见过真正的唐翘楚。
她还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所以她才能心无旁骛地堆积木,愿意去追月色,追花开,追一棵树在夜灯下生长的模样,孜孜矻矻。
她是真正的在这条路上追逐着的人,一心向着艺术,向着画。
这样的人和在酒桌上高唱赞歌的王秘书之流不同,他们若心爱白雪,不会只是油腻地在嘴上说说而已——
他们会把自己的一身白骨埋进雪中。
又想起高更的画。记得他就画过下雪天里的树枝。
偏偏她很喜欢的一本小说,就是根据高更的生平改编创作。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做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那小说里写。
真正把一生献给艺术的人,都在寻求着根本不存在的梦。
……哈。
她是多久没像这样,纯粹地思考过艺术与跋涉的问题了。
问齐臻有没看过这小说,齐臻答没有。
“感兴趣的话,下次借给你。”
齐臻的目光从她心爱的景致上收回,惊讶地转向她:“学姐你说下次借给我?”
“对啊。怎么,你不喜欢读小说?”
“我……哎,”似乎怎么都无法说出违心的话,齐臻很是困扰,最终还是承认,“我是不太喜欢读小说,可是我想借学姐的书。”
分辨着其中区别,又想起之前齐臻说,对她这个人,她“很感兴趣”。
所以,她这是收获了一名小迷妹?
有趣。
好奇并且问了,是对的。对她的好奇像雪球越滚越大,她是雪花。
一阵夜风就在这时从她们之间轻轻拂过。丝毫不知她心绪的人从旁问她:
“有首粤语歌的歌词里唱晚风中等你……是什么来着?”
这问法来得自然而然,好像她们相熟已久。
可是晚风中等你……是什么鬼?
“我不知道有这样的歌呢?谁唱的?”
“陈奕迅。”
陈奕迅哪有什么粤语歌是广东人不知道的?“记得旋律吗?”唐翘楚不甘心,“不然你哼哼看?”
齐臻回忆一阵,哼起来。
听了一会儿,唐翘楚才辨出这旋律的轮廓,忍不住笑出来。
“这哪是什么‘晚风中等你’。”
“啊?不是吗?”
“当然不是,是‘蛮荒中等你’,蛮荒!”
看齐臻仍不解,唐翘楚又用普通话读“蛮荒”这两个字给她听,并且解释:
“野蛮的蛮,荒原的荒!”
这才明白自己听了个乌龙,齐臻不好意思地笑笑。
“某人的粤语学习看来还要加强,得补补课才好。”
“学姐给我补吗?”
“要请我补课可是很贵的哦,学妹。”
“切……”
又想起这个人之前还无端端跟她问起《梦里人》,心中感觉有些特别,却又说不出源头。
“你好像很喜欢听粤语歌。”
“……因为一个朋友喜欢。都是她给我推荐的。”
“那《梦里人》呢?也是她推荐的?”
“……嗯……”
“你这位朋友品味不错嘛。”
说话间,走到另一盏灯下。齐臻果然又不自觉抬头,看向有树荫轻掩的灯。
她是有多喜欢那光景。唐翘楚想。
逻辑流畅,很干净。一般人会这么形容树吗?
一般人甚至不屑去看。
她以前也是会这么去看树的,看它在灯光下变幻的细节,然后画下它。
可是现在,她的想法不同了。现在她会想怎样才能包装好它,然后卖掉它。
如果卖不掉,她会觉得它就是一把枯枝、一堆破烂。甚至还会轻蔑地想,它看着真寒心。
她不打算当傻子,却在这晚久违地重温了一把旧梦,并且觉得透过傻子的双眼看到的那个世界真美。
又想起《梦里人》。歌词里,那个美丽的女人总是独个看夜灯。
曾经,她觉得她很寂寞。但是现在她想,那独自凝望夜灯的梦里人,或许也可能只是单纯地被那光景所吸引,觉得它看上去真美。
就像某某。
这么想着,看向齐臻,却在这时发现她小猫短袖衫的领口那里线脱开了。
唐翘楚忍俊不禁——
从来没想过,“梦里人”穿的竟是破线的小猫短袖衫。
兀自好笑着,想也不想就抬手去合拢沿着肩线裂开的领口。
对方却因为她突然的触碰吓得差点跳起来。
“脱线了。”跟她解释。
听到这句,齐臻紧张地摸咧开的领口,瞬间明白了她的所指,害羞而局促地捏住破开的地方。
这么做的时候,她的耳朵又红了。
突然就想知道,她那个浓眉大眼的男朋友有没有发现?她耳朵很容易红这件事。他知道她那里敏感吗?会常常逗弄她吗?在亲密的时候,会不会故意低声在她耳边说情话,然后轻咬她的耳垂,让她的耳朵红得更深、更烫些……
莫名升起的念头好像一头绕住暗礁的绳,蓦地拖着她整个下坠,令她觉得胸口有什么塞住……
深重地缓一口气,唐翘楚别过头。
“你有很多黑色的短袖衫嘛。”随便找个话题绕开此刻纠葛的心绪。
“因为画画容易弄脏衣服,”齐臻答,“黑色比较看不出。”
可不是。
她以前画画的时候也是这样。常常弄脏衣裙。
“都是在网上买的……所以质量比较差。”又听齐臻低声补充。
“多少钱?”把价格往低了估免得她难堪,唐翘楚问,“50块?”
齐臻摇头。
“30?”
“……19。”
唐翘楚哑然失笑。
然而笑着笑着,她却突然分不清自己是被逗笑,还是在心酸。
为什么,她会觉得这穿着19块钱短袖衫在夜灯下看树的人,比坐在五星酒店里吃鲍鱼的更加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