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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走剧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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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筝此次下药迷惑师弟路君凝,本意是冲着套取萧晟的情报去的。
      可那汤药送过去,全程没离她手,不知怎的竟成了媚药。花筝那性子痴傻,嘴也不利索,眼睁睁瞧着心爱之人陌生厌恶的眼神,心都快铰到一块儿去了,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楚?

      在旁人眼里,这是计划害人不成,活该遭了报应,因此,听闻花筝受的是玄门宗普通犯戒里最严厉的鞭罚,仙尊又让她闭门思过一年,整个修真界也觉得不为过。

      -玄宗门玉璞山上仙尊住处-

      苏沐清白衣在身,手中持着汤药,浑然一种铮骨之意,把几位侍奉的小童看呆了眼。
      端着药丸的手一顿,苏沐清的目光扫过床边几个孩童,以及床上昏睡过去的少女。他挥了挥手,吩咐道:“到清律堂领赏钱,就不必在这里候着了。”

      到底是花镜的孩子,苏沐清看着小姑娘手臂上的伤,眼里闪过几丝不忍,当时也是一时心急,现在冷静了些,也觉得自己下手太重了。
      花镜与他曾有过命的交情,两人出生入死多年,不料花镜却英年早逝,留下一个孤女。

      苏沐清也是这世间少有的破阵能者,但他不善言辞,不喜自夸,历年居在深山中,所以他的名气并不大。
      虽说他与花镜十分要好,却是忘年交,苏沐清看起来庄重严格,其实年龄不过三十,只是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连外头传他百余来岁他也置若罔闻。

      苏沐清搅了搅碗中的良药,浓郁的药箱充斥着整个房间。他静默地看着花筝的睡颜,脑海里却不断想起昔日好友。

      当年魔族侵犯人界,烧杀抢掠,两人合力才击退来犯,皆受重伤,花镜为天下大义,与魔族同归于尽,领死前嘱托他好好照顾花筝。

      苏沐清将花筝接来抚养,名义上算她的半个监护人。但苏沐清知道自己实则没有尽到长辈的义务,他这些年时常被重伤留下的隐疾折磨,因此常年闭关,导致花筝到了年龄却仍不知礼数。

      小姑娘闭着双眼,瑟瑟缩缩地蜷在一块,上药时拉着他的衣角疼地直抽泣,却咬牙不肯服软。

      全然不似当初那个颤颤巍巍牵着他的手,脚还不够利索、便要吵吵闹闹要下山买零嘴的小团子那般听话可爱。

      “罢了。”苏沐清叹口气,收起空掉的药碗,起身就要离开。
      花筝喜爱萧晟,已经到了全修真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她若不做点什么出格的事情来,都不叫花筝了。
      走之前,苏沐清回头道了一句:“花筝,莫要再做出让你父亲和玄门宗蒙羞的事来。”

      “咔哒”
      关门声响起。
      床上一团,前一刻还在床上发抖,下一刻一骨碌爬起来,全然没了刚才那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她三两步挪到梳妆台前,捋了捋翘起来的呆毛,语气声调颇为轻快:“统统,如何如何,我是不是可以放-假-了!”

      系统:“当然哦宿主,这次的支线任务完成地非常棒呢!”

      小姑娘笑魇如花,褪去那些胭脂俗粉,她本身的面容清秀非凡,眼睛里是桃花般明亮动人的神采,一张嘴就吧啦个不停:“我想吃玄门山下那家枣糕和切糕,还有鱼鳍镇的鲑鱼汤、百合酥、燕窝粥、马蹄羹、冰糖葫芦……”
      系统:“emmmm……其实放假也可以不只是吃呢亲。”

      “嗯嗯,”花筝不太娴熟地施了一个清洁术后,浑身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脸蛋也红扑扑的,“还有喝的,那个乳茶汤和奶茶味道特别相似,要不是你不能喝我也想给你尝尝。”
      系统:“……”

      花筝并不是什么花掌教之女,她只是个普通的穿书工作者。

      鉴于她已经穿过几本书,且任务完成度良好,角色OOC程度趋近于零,系统特意为她匹配了一个拥有百分之五十假期的穿书工作。
      简单来说,只需要不断给男主添乱,给女主使绊,然后再对男主往死里舔,就能获得玄门宗独家禁闭假期,最后愉快地将剧情推向高潮,顺利迎来女配角色大结局。

      再简单一点,可以理解为,咸鱼躺板般的生活。

      ——花筝非常满意。

      毕竟之前累成狗的任务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上一本书,她为了帮男主飞升成仙,经历千难万苦,瞎了双眼,废了双腿,好不容易才取得根骨仙缘,又得设局让男主亲手杀掉她这个没什么暖用的配角道侣,以证道心。
      上上本书,她为阻止男主成魔,从一开始就为男主日日换血,只不过,换的是她的心头血而已,万年如此。明珍贵药不要钱似的统统喂给男主,最后自己虚弱致死。
      再上一本……

      抱歉,记性不太好了。

      但也绝对不是什么一蹴而就的任务。

      所以接到这个任务,对于花筝这种当过生产队的驴的人来说,简直不要太友好。
      她既不需要换血,也不需要特意设计死遁,从进入这本书开始,原主已经十九岁,没有特殊设定,并且该经历的都经历的差不多了,她呢,只需要动动嘴,动动手,摆摆烂,然后等着男主崛起,处理掉她这个绿茶作精就行。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这不,又靠自己的优秀,赚了一个美好而富足的假期呢。

      为了让自己的假期生活安静甜美,花筝拿出自己毕生的阅历翻了翻,当即决定再去恶心一下男主,好让他一月之内见到自己都绕路走。毕竟在书里,那萧晟就是个行走的任务触发器,花筝并不想去触霉头,又开启什么隐藏任务。

      听了她的馊主意,系统肉眼不可见地抖了起来,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花筝:“统统,感觉你有点心不在焉,是在担心吗?”

      [废话,擅自走剧情,出了问题被罚的又不止你一个。]

      思忖良久,系统才试探性地问:“宿主,咱们不按剧情走,会出问题吧?”
      “放心,”花筝出言安慰道:“我只是去恶心他一下,又不会OOC呀,我的工作能力你还不知道吗。”

      系统想了又想觉得,有点道理。
      又过一会儿,终于通透了。啧,一年是不是太长了,给她闲的。

      花筝化妆完毕后,对镜戴起了大红花。作为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合格女配,原主一向都是审美有点大病的人,披红戴绿,金玉满身,浓妆艳抹,是原主一贯的装束。花筝咸鱼一条,并不想做出任何出其不意的改造,以免惹得男主回心转意,幡然醒悟,那任务就做不走了。

      况且,萧晟真不是她的菜。

      前几本书都是她自己选,因为角色作死的程度相差不大,所以花筝尽量按照自己的口味挑选对象,她的“前男友”个个都是乖巧可爱小奶狗,做起任务来极度舒适,偶尔累了还能撸一把孩子的毛。

      但这本书是系统随机赠送,所以男主多少差点意思,翩翩公子清风朗月,反正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想到这里,花筝又心花怒放地怼着镜子贴了几颗亮钻。
      这些货真价实的钻,颗颗金莹剔透,通身萦绕着灵气,是花镜爹爹所留下的结界之物,一颗抵御一位金丹中期修士的攻击。原本这些物件是原主送给萧晟的,美其名曰聘礼,在后面情节里惹得萧晟当众丢脸、羞愤难当。

      可现在她不想了。

      萧晟又不是什么好人。

      这本书里,修真界年轻有为之人,有一个算一个狼子野心,不惜把一切当做自己的垫脚石。男主也不例外。花筝喜欢萧晟,花筝并没有任何错,至多是不谙世事、过于单蠢。

      而萧晟借着“花筝”不知礼数的行径,反而得到良好的口碑,踩着花筝的喜爱,得到众人同情,他倒是有了个品行端正,正人君子,做事颇有风度的名气,那被他利用的花筝呢?

      虽然但是,但凡用脑子想一想,“花筝”这样一个脑袋本就有些痴傻的姑娘,早年由一向正直的花镜一手带着,心性断然不会太坏,只需稍加引导就能步入正途,万万不会像如今一般做出这样的蠢事。

      师尊苏沐清常年闭关,对几个亲传弟子算不上孜孜教导,所以同“花筝”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就是同门的几位师兄妹。她变成这样,作为她从小就仰慕跟随的师兄,萧晟难道脱得了干系么?

      不说萧晟有义务照顾同门师妹,只是“花筝”从前为他付出的太多,但凡自己拥有的,一定会分给他一大半,他却理所当然地接受。
      对方在他眼里不过同门关系,他却认为所赠之物算是相互扶持。

      既是相互扶持,为何却没想过给出一点回报?

      甚至在后来“花筝”误入歧途,再无回头之日时,也选择彼岸观火。

      花筝瞧了眼手中这一把价值连城的一把钻,如何也不愿意将这些好物件浪费在那样的人身上,与其便宜萧晟,不如自己挥霍,于是又往脸上不要钱地贴了几颗。

      贴完后拽了吧唧,对着镜子龇牙咧嘴。
      哼,她的脸,最好看是做不到了,但一定要做到最暴殄天物!

      --
      玄门宗,太仓境内。

      太仓境是历劫修为颇高的年轻弟子修炼之处,终年白雪皑皑、冰寒刺骨,是天底下云雾最浓重的地方。言下之意,花筝这种小炮灰根本承受不了这样的高阶灵压。

      可她仍是要去。

      沿山的路径崎岖陡峭,下方就是悬崖峭壁,稍有不慎跌落其中,必定死无葬生之地。小姑娘借着唯一擅长的轻功,哼着小曲儿在山间蹦蹦跳跳,轻盈身姿掠过几棵梅树,风卷花落。满山的雪连着满片的白,只肖轻轻一瞥,就能看到她那鲜艳亮丽的服饰。

      花筝能如此轻松自如,全因为系统加持。

      但原主没有系统。

      自从被“花筝”当众表白后,萧晟为了眼不见心不烦,最爱在花筝奈何不了的太仓境玄虚宫内修炼,无所事事时也选择在此那处打坐。
      不过,“花筝”向来是个不服气的姑娘,人家见不得她那舔狗一般的行为,她却偏偏越挫越勇,非要热脸去贴冷屁股。

      掌教、师尊也因此处罚过她太多次,但“花筝”仍不知悔改,甚至变本加厉。长辈无奈,又不能放任她被这样伤害,只好给她一颗御寒珠,任她随意出入太仓境。

      这样一来,“花筝”便又天天上赶着往太仓境去,闹得那是鸡飞狗跳、乌烟瘴气,众师兄弟只能哑巴吃了黄连亏。

      后来,萧晟突破九重天失败,“花筝”又恰巧在他身边,无疑就成了罪魁祸首。少年气盛,所有人都以为萧晟不会放过花筝,可这位似寒却温的翩翩公子,在出事后,也只是同掌门请求收回花筝的御寒珠而已。
      萧晟的好名声,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大噪的。

      花筝两指一并,轻轻摘捻下一朵无枝红梅。它含苞未放,颜色同血一样刺眼,就像那个被世人误解的小姑娘“花筝”一样,在这山间风吹雨打数年,最终埋进雪里,再无人知。

      世人不知,“花筝”虽有御寒珠,可根骨不佳,进入太仓境仍会浑身酸痛难忍。
      萧晟出事之时已经重度昏迷、不省人事,情急之下,她拿出父亲留与自己的救命药,毫不犹豫灌进对方嘴里,直到人面色红润,才破涕为笑。

      不过,这些都是“花筝”。爱也是她的,痛也是她的。

      而花筝,挑了最丑的衣裳,画最浓厚的妆,此去,只为恶心死那萧晟。

      云深处,少年长身玉立,戴冠束腰。他身着天蚕丝袖,执剑指苍蓝,突然掠风而起,几步点定在湖水之上。剑鞘滑过水面,溅起独属于九重天实力的三丈磷光。
      不肖想,那都是明眸皓齿,芝兰玉树的模样。

      少女藏在暗处,眼睛越发直了,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将心上人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篆刻在心底,不禁喃喃出声:“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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