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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很多年没有看到如此好的文了,实在忍不住要发水盛赞一下。
    最开始让我点进来的,是“徐云起:徐达儿子,燕王朱棣小舅子,当朝太子朱允炆宠物狗,锦衣卫副使。”干净简练,文通字顺,所有关系一句话理清,甚至于背后的故事发展主线也有所暗示,作者对文字的运用绝非凡品。
    继续说文字,在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古代小说,特别是耽美类的,多数都是带有现代言情小说的俗艳痕迹,虽然说不会有“MY GOD”、“FXUK”之类穿越语言,但是什么耸肩啊,白眼啊,比比皆是,惨不忍睹。但这篇文,好就好在,看了好比看明小说白话,有白有文,有元杂剧里面的市井,也有明小说里面的旖旎,真假各半,反而更加接近于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即使少有破笔,也是瑕不掩瑜。
    再说人物,拓拔锋是个人物,但是错就错在他是主角小攻,因此不论给予他多少的描写,都是应该的,深情也好忠犬也罢,都是主角应该有的笔墨份量。相较于拓跋,燕王和燕王妃只用了寥寥几笔就跃然纸上,一是被“嗨哟”挤到鞋子都掉了的“兵痞”,二是招来满城和尚念经作法,信头便呼“我的心肝”,这两笔的绝妙,素未谋面,已闻燕王妃之彪悍护短。
    再说配角,个个有脸谱,黄太傅、朱允炆、蒋师母……
    越往下看,越佩服的是节奏,开篇几章里头都有水有雨,先是云起妓馆杀人,回营之后飞鱼服上染血一幕,有明一代,浓酽的厂卫之治如墨染晕开,故事在雷声轰轰中开始。再是雨中出城,雨中拜师,雨中查案,大雨小雨,冷浸浸,湿透透,随着奔走的脚步,将故事的节奏一节节加速,最后到朱元璋殿前发难,拓跋峰手足相护,徐云起袖藏飞刀——如雨浓之时又遇雷霆,悬念到此也如隐雷炸开,此后又是皇孙中毒,又是拓跋饮鸠,如疾风中更加骤雨,从第一章就开始的铺陈终于豁然开朗,屏息看到此时,不得不击节叫一声好~!
    故事之所以动人,第一是要有文笔,其二是要有起伏,之三则是好人物。文笔够了,起伏不够,便如同文摘,看过之后觉得处处似曾相识。起伏够了,没有人物,便如同看大纲,淡而无味唯有自行脑补。在JJ看文多年,也看了很多长篇古代帝王文,但是能够如此写法的作者确实在少数。
    相比于跟读者沟通甚好,以读者呼声左右主角命运的那种文,这样能够带着你走进故事,再套牢你出不来的紧张剧情,甚好甚好。
    但愿不要又因为出书什么的,一年半载看不到结局。在等出书的过程中,我往往就会忘记曾经看过的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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