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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七年之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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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年前期任乐轩研究生毕业后就正式进入了延年制药当实习生,职务就是总裁的特别助理。
有多特别呢?
就是原本作为司马睿的元老助理,早就知晓任乐轩的身份,本来还想是否替二人遮挡一下。
但司马睿毫不避讳,简直是要告诉所有员工这就是他的伴侣,未来延年制药的老板娘,任乐轩的话就是皇后懿旨,在他们公司甚至又比他的圣旨还管用。
所以这特别助理就是老板娘的别称。
其实司马睿的助理本来没有不喜欢任乐轩,但是对于司马睿的“昏君”做派总有点不赞同。
这个助理是司马睿父亲留下的人,相当于奉着“先皇遗诏”。
看任乐轩就像看那红颜祸水。
当然,任乐轩本也从不乱发什么“懿旨”的人。对于助理对他的态度,任乐轩不置可否。
他从来不会刻意讨所有人的喜欢,人和人的交往本来就是靠缘分。
说到任乐轩真正的朋友还是高中时期的,上了大学后司马睿常常和他厮混一起霸着他的时间,导致任乐轩也没有多余的社交精力去结交新的朋友。
而职场上想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职场人际本就复杂,司马睿仿佛也不让他操这个心,已经让他很多精力都放在人际最单纯的研究部。
但这些人成为他的朋友,也会有巴结他的心思。不过他们发现亲近任乐轩很容易,但走进他的心很难。
当然也有喜欢他温和性格的,或者在研究方面有想法的科研人员。
但也就是喜欢了,大家表面和谐,但是背地也还知道这是老板夫人,场面如朋友的话说说还行,如果说多了不免任乐轩和司马睿吹枕边风。
所以任乐轩的地位也很尴尬,索性他适应的快。以新人的心态去学习、去工作。当然也没人去刁难,甚至给他安排工作都是就着他的喜欢。
去年,2049年是任乐轩认识司马睿的第七年。
有同事了解到这点都忍不住催他快点结婚:“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七年,没结婚就分手了。根据我和身边朋友的经历,谈了这么久还不结婚的,多半是要分手的。”
“是啊,在一起久了就腻了,你们为什么还不结婚啊?”
任乐轩统一回答:“那是因为我研究生刚毕业,没有想过这么早结婚。”
“可是老板不小了,而立之年了!”
另外一位同事说:“而且在一起久了确实没有新鲜感了。心理和生理层面都有,所以才有所为的七年之痒嘛。”同事继续说。
这也是任乐轩不想高调的原因,他真的不想和同事讨论感情问题,即便已经是表面朋友般相处,这样太八卦了。
任乐轩想:可是司马睿又都没求婚。至于新鲜感,腻不腻之类的,心理层面他也许不好给双方都下定义,但是生理层面那肯定是没有。
因为俩人都没有到那个层面。
他不多谈,同事也自然不会揪着他八卦。
任乐轩也会犹豫,毕竟迄今为止,司马睿一直满足与他们互帮互助的日子。他主动提出了同居,并又双叒一次做好了献身准备。
说道同居还要提到那年除夕,司马睿带任乐轩参加了家族内外的聚会,以正式男友的身份,表面都挺和善的,但是任乐轩还是能敏感的感受到那些伪善、甚至鄙夷。
再一场比较大的聚会上,他还碰到了金时嘉。金时嘉是跟着他的老公李旭一起来的。那是任乐轩第一次见到李旭本人,李旭在现场左右逢源,金时嘉坐在一旁冷眼旁观。
他在那一刻没有什么吃醋的情绪,但莫名的有些心疼金时嘉。金时嘉和他对上眼神的一刻,他快速收敛掉悲悯的眼神,但是那仿佛没有逃过金时嘉的眼睛。
他对金时嘉歉然一笑,他知道金时嘉并不需要谁的同情。
金时嘉也微笑点头,竟是他整场露出的唯一笑意。
当事两人这就一笑泯“恩仇”。
但时隔这么多年,吃瓜的群众仿佛并没有放过他们。他们小声议论:“那是金时嘉的老公吗?其实越看越不如司马睿。”
“是啊。不过也算事业有所小成。你们…看到司马睿的男朋友了吗?”
“看到了,挺普通的。不过听说他们谈了很久,在金时嘉结婚前就在一起了。今年只是第一次公开亮相。”
“谈了这么久还不结婚估计也不一定就是冲着结婚去的。”
“估计就是玩玩,真结婚还是要找对事业有助力的。”
“是啊,谈恋爱玩一玩,长得好看就行啊。”
“说起来还不是因为…和金时嘉长得有些像。”
“啧啧,司马睿这是旧情难忘?”
“但家世也实在太普通了,不如金家的一个小手指啊。”
“那还要看长相,光长得好看也不行,还要看长得像谁…你们说他们做的时候,会不会司马睿都会叫错名字?”
“不会吧?那他男朋友能忍吗?哈哈。”
“司马睿这个身价给你,你忍不忍。”
话题越聊越龌龊…
越是表面光鲜,越会背后嚼舌根。
任乐轩本来也不是有意偷听。可能他存在感太低,背后讲闲话的人都没有留意到这个正主就在近处。
这么多年过去,不想他都能听到这个替身梗。这就是他最初的担心。有时候他会想当年司马睿追人就追人呗,那么高调干什么。
不过也没关系了,他也感受到了司马睿独一无二的炙热的高调爱,此刻全部给了他。
也有人故意往司马睿身边凑,仿佛故意勾引一个有男朋友的人并不是一种过错。司马睿和他保持距离,同时四下寻找任乐轩的踪迹。
任乐轩走了过去,司马睿立刻紧紧的搂住了他的腰,对着前来搭讪的人宣布自己的归属权骄傲的说:“这是我男朋友。”
司马睿又带任乐轩去跳了一支舞,他临时学的,不过司马睿带的很好。司马睿紧紧的搂着他,在聚光等下跳舞,满心满眼的宠爱仿佛都宣告了对他独一无二的宠爱。
“你刚刚心情不好,怎么了?”一舞毕,司马睿拥着他坐下,在他耳边亲热的呢喃。
“还能怎么?”任乐轩眼睛不自觉的看向金时嘉。
司马睿眉头紧皱:“这都几百年前的老黄历了。”
“你是不高兴我翻旧账?”
“那哪能?肯定有人嚼舌根了。”司马睿心知肚明,“你吃醋的样子可可爱了,我喜欢还来不及。”
“是吗?”
“是啊,但是这种陈年老醋不值得吃。”
“陈年老醋不值得吃,那刚刚往你身边凑的新醋呢?”
“冤枉!”司马睿说,“我就差把已婚人士印在我脑门上了。”
“我们结婚了?”
“宝宝,想结婚了?”司马睿说,“一句话的事儿,先把我之前送你的戒指你戴上?”
司马睿变戏法似的拿出来一个戒指:“要不要当众求个婚?”
“别。”任乐轩拦住了他,“你别那么高调成不!…而且我不着急结婚。”
“我着急,而且是怕你非要结婚后才能让我碰啊。”
“哪有?…现在我就可以搬到你家,我们同居啊。”
“同意同居?”
“嗯。”任乐轩点了点头。
任乐轩反应过来是司马睿套他话,不过他本来也是想这么做的,毕竟他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也毕业了。
任乐轩把手递过去,司马睿把戒指推到了他的无名指。
“不应该是中指吗?”
司马睿叹了一口气:“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当年给中指定制的,现在只能戴在无名指了。”
任乐轩乖巧点头,但嘴上揶揄:“这戒指是我十八岁成年礼送我的吧?都快七年了?你一直带身上?”
当年任乐轩收了项链,但是始终没要这个戒指。起初两年,司马睿还每年生日拿出来遛一遛,任乐轩一直没收,司马睿也就不怎么溜了。
“嗯,有重要场合就带着,想着你什么时候就答应我了呢。”
“那我戴上和你有关系?这是阻止我有新桃花,又不是阻止你有新桃花?”
司马睿得意的把另外一枚戒指拿出来:“当年就是做了对戒的,你戴我就戴。”
司马睿把人也伸过去,任乐轩试了试,中指确实太紧,无名指刚刚好。
“你说我当年十八,那确实还有两三年长长身体。你当年二十二了,还能长呢?别是发福了?”
司马睿捏他的脸:“想什么呢?…好吧,我说实话,刚好有空拿去改的。”
是,要不怎么这么合两个人无名指的尺寸呢,任乐轩乐。看来司马睿也是动了求婚的心思的。
至于结婚不结婚的,他真的不着急,他和司马睿仿佛有一种默契,他们的感情并不是靠一纸婚书维系,甚至也都不是靠着肉/体关系,夫夫生活。
所以没有实质的关系任乐轩并不会慌,被那几个人嚼了舌根,他也不慌。不过装装吃醋,逗逗司马睿还是可以的。
插科打诨一阵任乐轩心情好点了。司马睿往年一直没带任乐轩来这种场合也是顾忌他不适应,说:“你不想来以后都不用过来,如果你不喜欢职场的环境也和我说。”
司马睿总怕任乐轩单纯,也总想他就在家里做个小娇妻就好,但他不会阻止任乐轩想做的事,聚会也是任乐轩听说他参加聚会表示感兴趣想更了解他的生活,他才带着来的。
“哪有这么娇气?”任乐轩笑,“这就是人生百态。”
职场上的,聚会下的,形形色色的人事物,挺有趣的。这都是任乐轩小说灵感的来源。有时候,他甚至都感叹,现实比小说还复杂还狗血。
嗯,写到小说都会被骂假的程度。
司马睿刚刚看到任乐轩是从哪个方位过来的,也对于大概哪些人嚼舌根有判断。他又带着任乐轩满场转了一圈,带着明晃晃的戒指。
“刚刚还没看你带戒指呢?”有人问。
此刻,司马睿总是充满耐心并炫耀的说:“哎,本来不想高调,不过我这都是有夫之夫了,还是得把这个象征身份的戴上,免得有人不长眼。”
“是是。”
之前八卦的人此刻也不见任何不安神色,一唱一和的说着司马睿和任乐轩有多般配。
又有点八卦的问:“戒指戴在无名指,两位是准备结婚了吗?”
“不管是否举行婚礼,他都是我一生认定的人。”司马睿笃定的说。
两人正式同居了。如果说之前没发展到最后一步,那纯粹是任乐轩的心理阴性给司马睿造成了心理阴影。
司马睿仍旧有点害怕,他害怕任乐轩害怕,任乐轩觉得现在应该是司马睿去看心理医生了。
不过在这一年里,司马睿充分认识到了一个词,叫“腿玩年”。
那是任乐轩和司马睿同居的第一个晚上,任乐轩洗白白的躺在床上。忐忑是真的忐忑,但是更多的是期待。
司马睿摸一下,任乐轩还是抖一下。
司马睿不敢继续了。
“我真的只是敏感。”任乐轩无奈解释。
这次是真的敏感了。
但司马睿只能挑着抖得不算厉害的小腿抚摸,并安慰他受伤的小兄弟。然后,光是从小腿到大腿,过渡期就长达半年。
任乐轩佩服他的忍耐力。
七年了,任乐轩此刻能确认,他现在的颤抖真的都是由于痒痒肉太多,他是真的、真的只是身体上的痒。
而司马睿则是心痒,一方面感觉果实成熟可以采摘了,一方面又真的很怕任乐轩受伤。
同居后,他喝起菊花茶的频率更高了,清火。
任乐轩没那么喜欢菊花茶,他更喜欢现实的菊花,真的很漂亮。他从搬来司马睿的房子也养了更多品种的菊花。
这个味道刚刚好,清淡,细细闻着又有股苦香的味道。
但养的花多了,如今也是满室生香。
如果只单纯闻到这么清淡的味道,可能觉得花也娇小,但实际上多数的菊花却开的那么灿烂明艳。
和茉莉相反。
就如同任乐轩和金时嘉。
有人说,菊花有缅怀的意味,大规模养在家里并不适合,但任乐轩并不迷信。
菊花是代表最和谐高洁的品性。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任乐轩还把这幅词挂在花房里,并把他的下一步小说定名为《采菊》。
也有人说,菊花好像某种黄色的隐喻,包括有人怀疑这本小说搞黄色。任乐轩自然也懂,但是这纯属色者见色。
色者见色说的也是司马睿,说他不想要任乐轩那是假的,他一直一直想要。
之前任乐轩偶尔会诱惑他,但是诱惑都透着一股纯,纯纯的诱惑,目的太明显,又太不自知自己会受到怎样的“伤害”。
但如今,也许菊花已经到了最好的可以采摘的时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