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43、金屋藏娇[穿书] ...

  •   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
      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可我是个理科生,对文言文过敏,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

      有一次,边境骚乱,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以达成秦晋之好。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但在其位谋其政,当嫁还是得嫁。
      行至一半,随行的宫女都跑了大半的时候,男主策马停住我的车,说他已经平定边疆,准备护送我回朝。
      我内心感叹,男主果然是本书唯一龙傲天,但也没必要这么费力拯救一个落魄公主吧。
      虽然奇怪,但我也不想去大草原和可汗击剑。
      当天晚上,我收到消息,可汗的头颅已于两天前落地。行至驿馆,搭着他的手,走下马车时,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男主说他喜欢我,夺妻之恨,不得不报。
      我心想:男主,你在小说里人设是没老婆,注孤生的那种,怎么就夺妻之恨了……

      后来,我登基为帝的时候,他站在我的身边,是我的权臣、驸马,我的男朋友——明野。(PS:古代没办法领结婚证,我只能叫他男朋友了。)

      1.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主受,耽美文,耽美文,耽美文
      2.穿书文,甜文,很甜。《金屋里的白月光》古代版,没看过白月光的话也没有问题!
      3.明野×容见,神经病阴鸷重生男主攻×貌美可爱女装大佬公主受
      ——
      预收文《穿成大佬东山再起前的高傲联姻对象[穿书]》
      虞倦穿书了,别人穿一次,他穿两次。

      第一次,他穿成一个病体沉疴的垂死之人。
      临死前,虞倦才知道自己是复仇爽文男主的炮灰联姻对象。炮灰年少时抛弃了主角,之后又窃取商业机密,本来要被送进局子,结果重病将死,才在荒郊野外的庄园中了此残生。
      虞倦替原身捱了很久,他记得死亡逼近时的痛苦折磨,记得那扇离得不算太远、但自己永远没力气推开的窗。
      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虞倦感觉到主角站在自己面前,无意间碰了碰自己的头发。
      那个人的体温很低,声音是冷的,漫不经心地说:“虞倦,等你死了,会有人替你哀悼吗?”

      第二次,他穿到十五年前,一切还未发生的时候。

      虞倦感受着自己健康的身体,想到第一次穿书的种种,摩拳擦掌,准备先去找主角报仇雪恨。
      夏日的午后,人迹罕见的庄园里,落魄的主角躺在床上,双腿骨折,难以动弹,却没有一个照顾他的人。
      周辉月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神情恹恹,垂眼看着窗外,连有人进来都没有回头。
      好像随时都会死去。
      准备动手的虞倦愣了。

      周辉月冷淡地问:“你是谁?”
      语气和当初如出一辙。
      虞倦凶巴巴道:“你的联姻对象。”

      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的新时代好青年,虞倦不仅下不去手了,还有点不忍心了。
      虽然很想报仇,但虞倦自认不是不讲武德的人,所以还是先让主角养一养,再图报仇大计吧。
      然而主角周围并没有其他可信任的人,能照顾的好像只有自己这个怨种联姻对象了……
      虞倦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理直气壮道:“我的未婚夫,怎么能是这幅颓丧的样子?”

      他没想到的是,眼前这个奄奄一息的主角竟然是重生的。

      后来,周辉月迅速东山再起,掌控局势后,众人都以为虞倦作为率先解除婚约的前联姻对象,一定会被狠狠羞辱报复。
      而那个阴鸷寡欲的主角却站在虞倦的面前,脸上挂着伪装得很好的温柔微笑:“你喜欢的那栋庄园买了,讨厌的人不会再出现在面前。所以,我的未婚夫,什么时候结婚?”
      最后垂下眼睑,状似无意的强调:“最近三天都是良辰吉日,正宜嫁娶。”

      重生占有欲超强大佬攻×高傲美丽大小姐受
      大佬很会装可怜,大小姐心很软,小情侣甜甜蜜蜜
      双向救赎,很甜的甜文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甜文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容见,明野 ┃配角: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成男主早死的黑月光怎么办!

      立意:绝境也要努力奋斗,重新创造美好生活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