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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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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永远记得那张面孔。事情过去了有十多年吧,清晨,他路过外省的一个小镇,因为十分疲劳,于是决定抄近路,从一幢房子后面的草地横穿过去。那真是一幢十分漂亮的房子,雪白的石墙,二楼有狭小的方窗和尖尖的房顶,一楼却是一排气势恢弘的长窗,猩红色的天鹅绒窗帘挡住了窥探者的目光。草地也十分整齐,列兵一样高低一致的行道树,一样深浅的绿色,没有早春该有的飘飞的枯叶,显然雇有专人修整过的。这幢看似平常的房子,却给了他似曾相识的感觉,外表低调,实质奢靡到细节的风格,竟然会在生活简朴的外省重逢,这样的一栋房子竟然会出现在这样荒凉偏僻的小镇上,一切都叫他觉得不可思议。
是这个原因吧,他才会对这幢房子产生兴趣,但早年间所受的教育还残留在他身上,尽管此刻,他已经是一个流浪汉了。因此,博士并没有凑近后窗窥视,而仅仅放慢了匆匆的脚步。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幢房子虽然很漂亮很别致,可是房子本身,却仿佛笼罩着一种说不出来的不详感觉。也许是太寂静了吧。他想了想,碰了碰口袋里的热蜡玫瑰,立刻,轻扬的婉转的音乐响了起来,风流动起来,整齐而呆木的树叶也摇摆起来了,仿佛还有少女的歌声……这漂亮的却如玩具木偶一般缺乏生气的花园,突然之间真实起来了……
这才是生活嘛。他满意的咂了咂嘴,预备离去,突然之间,一张破碎的扭曲的面孔出现在他面前。想象一下手掌上掏空的十只眼睛!鼻尖急速的消失在鲜红的嘴唇后边,注视着前方的呆滞目光,来自于粉红面颊上变形的眼睛。这荒诞可怕的一幕闪电般的打在博士的视网膜上,给他产生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仿佛是造物主最恶意的玩笑摆了出来。
“啊!”他大叫一声,本能的后退,可是脚一歪,“小心”,听到一声清脆的焦急的招呼的时候,他已经绊倒在地。
“你、没有事吧?”
“谢谢小姐关心,我没有事。”
博士定了定神,这才看清楚眼前的景象。那个令他表现得狼狈不堪的生灵,原来却是一个贴在后窗玻璃向外张望的少女。她并不丑陋,相反,推开窗招呼他的面孔,年纪尚幼,却散发着惊人的美貌。这个时代因为制造工艺不够发达的缘故,没有办法生产大型的平滑的玻璃,长窗是用小块的彩色玻璃镶嵌而成。因此,这样一张美貌的面孔,经过了若干细碎的玻璃的折射后,给予观察者一种极度破碎的恐怖印象。
博士致歉后赶快离开,可是那张面孔,那张面孔始终在他眼前,挥之不去。面孔的主人十分年轻美貌,她约莫十六七岁,一头柔软灿烂的金发松松披在脑后,一双湛蓝湛蓝好像天空颜色一样的眼睛,她虽然没有正式着装,可是从睡衣的质地也可以看得出她的生活多么富裕安适。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幸福的少女,以后,她也会成长为一个幸福的青年女子。可不知为什么,博士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也许……是她那双眼睛……空空洞洞,无精打采……那是一双迷茫的眼睛,不应该在青春少女身上出现的对人生感到极度厌倦的眼睛。
博士又走了回头路。不出他所料,那个少女根本没有动作,还呆呆的贴在玻璃上。他敲了敲玻璃,示意要跟她讲话。立刻,欣喜的笑容出现在他眼前,她是那样开心,那张苍白的原本毫无血色的面孔刹那间变得熠熠生辉,以致于崇尚性格特写的博士必需要否定自己的判断:站在他面前的分明是一个小女娃。在那些十二三岁的儿童身上,你可以观察到跟纯洁并生的友善和好奇心。这是一只初出壳的稚嫩的生灵,眼中充满了对一切到感到新奇的光芒,即使太阳的升落都会叫她惊叹,一个技术娴熟的手艺人就可以迷惑她的心灵。厌倦?开玩笑。在这种人面前,相信最最平淡无奇的生活也有迷人的点滴可供给她放大,探索。她是一切忧郁症者的克星。
——“性格特写”,character-writing的洪流席卷了这个世纪的整块大陆,诸如法学院的学生,酒店里的文人,追逐潮流的宫廷侍臣,还有声称爱好文艺的贵族们。而最后亦是最辉煌的硕果结成了一个名字,那就是为后人所熟知的巴尔扎克。
少女打开了窗子,“早晨的露水很凉,您要进来吗?”
“不,我是一个流浪汉。身为流浪汉的我,难道不应该与露水和青草为伍吗?”博士彬彬有礼的拒绝了。两个人就一个站在窗外,一个站在窗内的交谈起来了。看得出来,这个自称流浪汉却拥有流浪汉不会拥有的教养的男人,引起了这个同样神秘的少女极大的兴趣。
博士走过了许多国家,他有许多希奇古怪的故事可以告诉少女。她听得那么入神,荡漾的蓝眼睛散发出向往的光芒。“真的,你真的去过那么多地方吗?”她惊叹的高叫,“如果我也能……可是我不能……”反常的潮红浮现在少女的双颊,这一刹那间,她浑身上下的姿势都在诉说她的渴望,这渴望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一瞬间,博士觉得自己被什么刺目的物体戳到了心脏。
“您也可以去,小姐。或许您不知道,我国有许多的驿道,宽阔又深远,向四面八方伸展,通向了整个世界。若果您坐上了邮车,那末,小姐,您将会知道,世界多么辽阔,而我,一个微不足道的讲述人,我的足迹能够到达的地方,又是多么稀少。”
真是不可思议,仿佛在同一个时间观赏到花开花谢,博士注意到少女的眼睛里一刹那间涌上了大量的泪水,她连忙转过头,依然保持着轻快的嗓音,却仿佛悲叹调一样叙述一个事实:
“可是我不能……不能……”
少女将自己的身世悉数告诉了他。很显然,她是一个离群索居的隐士式的人物。这个叫菲娜的少女,因身体过于虚弱的缘故,不得不离开父母到较为温暖的外省疗养。“可是我还记得,直到十三岁那年,我还生活在人群当中。我做过艾伯特寄宿学校的学生,那个时候我可真够蠢的,我讨厌这种生活,呆板,单调。
——‘菲娜,瞧你穿衣服的德性。’
——‘菲娜,你可以赶紧吃完饭吗,同学们都在等着你呢。’
不可以干这个,不可以干那个。床单不够干净,食物贫乏得像给小狗吃的,难道我们没付钱吗?还有,为什么内务总是我而不是艾米莉整理?真糟糕,我挑剔我身边的一切。可是现在想想,那真是一段幸福得不可思议的日子。虽然老师非常严厉,虽然有做不完的祈祷,但我们真的开心。总是在咧开嘴傻笑似的。夜里偷偷点了蜡烛来下棋,不爱吃的蔬菜躲过了教官的目光拿出去丢掉,还有做手工课的时候,提前又做得好的人被允许拥有一段自由时间,在下课之前,我们在花园里疯狂的追啊跑啊……”
但很快的,不幸的日子降临了,在十三岁生日那天,因为不明原因的晕倒,菲娜被远远的送到了异国他乡。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小镇子里,她镇日和一个叫咏儿的仆妇相依为命,就连父母,除了一年两三次的探视之外,就再也没见到他们踪影了。而小镇上的人,出于天性的羞涩以及对城市人的畏怯,更加不可能来拜访菲娜了。何况,在自然条件较为艰苦的外省,人人都要为生计而忙碌,“收入一先令开支一先令差六辩士的人在天堂,而收入一先令开支一先令零六辩士的人就只能堕入地狱。”(啊?这好象是某某某说的,我记不清了,反正我从来没搞清币制)
生活开支不能超过实际收入,而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地里受到的阳光照耀和雨水的配合程度。男人承担了最为艰苦的工作,他们除了侍弄庄稼田和草地之外,大多数还身兼手艺人的本事。而女人们则承担了家庭的劳动,尽可能节约,紧缩开支,并且在家庭成员对此习以为常甚至心满意足之后,再进一步的限制日常开支。在节日的时候,必需品被当作礼物出其不意的赠送,内衣、长袜、一支闪闪发光的银质餐刀,都被谨慎的包了起来。人们由衷的感谢被给予的礼物,尽管那些是他们本就应该获得的基本生活保障。只有在隆重的宗教节日到来的时候,呵,教堂唱诗班,二月的狂欢节,一次中产阶级组织的社交舞会,只有在这种时候,他们可以放松紧绷的神经,“来,亲密的喝上一杯”,就像紧邻驿站的小酒馆的老板最喜欢叫嚷的那样。
可以想象,这种艰苦的生活令镇上的居民不能对菲娜这种隐居者产生兴趣。她足不出户,跟镇上人缺乏交集。
少女追忆了自己记忆中十分有趣的群体生活,还叙述了两次令她记忆深刻的生日舞会。一次是十三岁命运的转折点,另外一次,就是她的十六岁成年礼。菲娜说,虽然对她身体的承受能力表示了怀疑,父母依然将她接回了省城,给她举行了一场十分盛大的社交晚会。她还记得那赘赘下垂的水晶吊灯灿烂夺目,衣香鬓染的宾客们一起举起酒杯表示祝贺,母亲微笑着望过来,父亲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自旋转楼梯上万众瞩目的走下——
这些都不是重点,从她那时而轻快时而悲伤的年轻嗓音中,博士断定十六岁生日宴会之所以给菲娜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既不是暌违多时的父母,也不是热闹非凡的宴会,而在于她轻描淡写,假装不经意间提起的那个年轻人,一个年轻的少尉。很显然,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单纯少女一见钟情了!
以自己多年累积的人生经验,博士忍不住要点醒少女一声,可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不忍泼灭菲娜仅有的希望的他,克制了自己说话的冲动。
一切来自于病,就让一切消弭于病。博士不动声色的搭上了少女的手腕,来自东方的学问。可是除了血行不足的小毛病外,这脉搏虚弱却跳动得十分正常,根本没有不健康到令父母必须要舍弃她的地步。博士十分惊讶。
也许是因为博士反常的沉默,兴奋得喋喋不休的菲娜也跟着消沉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问,“你要走了么?”博士点点头,又摇摇头。他现在可以不走,今天可以不走,可他终究有自己的路要走。菲娜垂下眼睛,依依不舍许久,轻轻的说,“那末,您可以将刚才的歌再唱一遍给我听么?那么清远而又徘徊的歌声,就好像书上说的夜莺之歌,您可以再唱一遍么?”
“遵命,我可爱的小姐。”
博士退后一步,微笑着鞠了个躬,悄悄碰了碰口袋,立刻,寂静的花园中回荡起真正夜莺的歌声……月光下的初夏,野玫瑰熏醉的芬芳,还有那手握着手,沉醉在月光与呢哝之中的少男少女……
两个人一时都听得忘了神。包括博士。他还是第一次听热蜡玫瑰唱出这样柔媚的靡靡之声,在春风沉醉的晚上,温暖的夜风,和流银一样轻灵的月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