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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真真是气死我了!”张氏气哼哼道,“我方才不是去桃花家掐菜吗,回来的时候,遇上了村里的林二婆。她拉住我就说要给珍珍说媒,说的是村西的成柱!就成柱那整日里游手好闲的混小子,也就一张脸还能看,他配得上咱家珍珍?”

      “我说珍珍年纪还小,先不忙说婚事,她说得考虑了,成柱长得好,配得上珍珍。”

      “我便恼了,说珍珍配得上更好的。她竟说,就珍珍这个长相,怕是找不到比成柱相貌更俊的相公了,气得我差点没把菜篮子扣在她头上!”

      “珍珍哪里长得差了,怎么就找不到比成柱更俊的相公了!真真是气死我了!”

      林老汉和李氏也很愤怒。林老汉道:“成柱那小子想娶珍珍?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珍珍虽说长得不是很俊俏,但若脸上冻疮全好了,也是一个清秀姑娘,而且还她极能干,极能赚钱,能配得上她的,也应当是个能耐人才是。

      成柱就一个游手好闲的混小子,他能配得上珍珍?

      原先也没见他家来说媒,这会儿突然来说媒,定是因为见珍珍那么能挣钱,所以才来说媒的。

      林老汉气极,“真是打得好算盘!”

      李氏:“翠英,别气了,咱别搭理他们便是。”

      稍微消了些气之后,张氏道:“以后定要给珍珍找个长得好,又能干的好夫婿。”

      林为珍刚进堂屋便听到这句话,她嘴角一抽,“娘,我才十二,还小着呢,你这就想着给我找夫婿了?”

      张氏与她说了林二婆的事。林为珍混不在意地耸耸肩,随即道:“反正我还小,这事暂且莫提。”

      “那……”张氏问,“珍珍想找个什么样的相公?”

      “我都说了暂且莫提这事。”她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人在外头喊。

      “翠英!我来买米花糖了!”

      听这声音,是村里卖豆腐的素芬。

      张氏连忙出去,“你昨日不是买了两斤回去了?”

      素芬:“今儿家里来客人了,都挺喜欢吃你家那爆米花,原本称了两斤准备过年吃,一不小心就给吃完了……”

      张氏笑道:“那今天还是称两斤?”

      “对。”

      “好,你稍微等一等。”

      夜里,林为珍舀一碗水放到花花面前,“你今天比之前来得要早,以后还是晚点来吧,来早了,小心碰到村里人。”说着,她抚摸它的耳朵。

      它的耳朵小小的,间距很宽,中间仿若隔了一个太平洋。

      这样显得头尤其大,像是大白馒头上扎了两颗丸子头,又像是戴了发箍,呆呆憨憨的,特别可爱。

      林为珍没忍住,揉了好几下它的耳朵。它没什么反应,似乎是在纵容她,她大着胆子,轻轻抱了一下它。

      它慢吞吞转过头,用爪子把她的胳膊扒拉下去。

      林为珍嘿嘿笑,不敢再试探。今天抱了一次,她已经很满足。

      她托腮,继续观赏它吃东西。目光落在它短短的土豆腿上,她说:“你的腿好像比其他熊熊要短很多。”

      又胖又短的土豆腿,毛茸茸的,真想抓进手里使劲揉。她深呼吸,克制欲望。

      似乎是听懂了她的话,它停住啃窝头的嘴,好像生气了。屁股一动,Duang地一下转过身,背对她。

      看着背对着她的三角饭团,林为珍失笑。

      睡意如灌铅似的灌在眼皮上,林为珍看困了。她打打呵欠,伴着花花吃东西的声音入眠。

      它啃南瓜的声音很是助眠,天然的白噪音似的。林为珍很快入睡。

      半梦半醒间,她睁开眼皮。

      对面,花花手里抱着窝头,圆圆的肚皮微微起伏,打着小呼噜睡着了。

      翌日,张氏打开米粮缸。南瓜被花花吃完,又得去弄些南瓜来了。这小花熊,还真是能吃!

      即便它长得可爱,性子温和,看着没什么攻击性,张氏却还是不怎么能接受它。主要是吃得太多了……她心里盼望着,它别再来她家了。

      她低低喃着:“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再来了。”

      “娘你嘀咕什么呢。”林为珍打着呵欠走过来。张氏心虚地低头,“没什么,没什么。”

      “早饭做了什么?”

      “我蒸了炊饼,稍会儿就着汤面吃。”

      林为珍从背后抱住张氏,声音黏黏糊糊道:“娘你辛苦啦。”

      张氏颊边弯出笑意,“去,一边儿去,我身上有面灰,别把你身上弄脏了,饭好了叫你。”

      “喔。”林为珍伸着懒腰走出灶屋。

      林老汉在堂屋里装爆米花袋子,林为珍过去帮忙。顺便从袋子里薅起一把米花糖塞进嘴里。

      “一大早就吃这个,干噎得慌。”林老汉道。林为珍扬扬嘴角,又抓了一把。

      装完爆米花,林老汉打算去房顶铺一铺茅草。

      “阿爷我来吧。”

      “没事,我来。”

      “您这老胳膊老腿的,可得小心这些。”林为珍直接抱起茅草就往梯子上爬。

      林老汉忙不迭道:“小心点!”

      “晓得了。”

      铺完茅草,林为珍小心谨慎地下了木梯子。她抬首,望着屋顶上的茅草,“阿爷,等咱钱攒够了,盖个青砖大瓦房。”

      听到这话,林老汉眼里露出些许渴望来。青砖大瓦房,住着可比茅草屋舒服多了。且能拥有一座青砖大瓦房,在村里是顶顶体面的事。

      他下意识搓手,“盖青砖大瓦房,那得花不少钱。”

      “是要花不少钱,所以咱得努力赚钱呀,只是……”

      “只是什么?”

      “阿爷,我们往后也不能一直卖爆米花蛋糕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总有人仿出来的,你看那米花糖不是很快就被仿出来了吗?蛋糕和爆米花也会很快被仿出来的。卖的人多了,生意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日日红火了。开饭馆才是长久之计。”

      她这一手厨艺,开饭馆才能发挥出她的最大价值,她的手艺,才是她最大的竞争力。

      而且开饭馆才是她最最擅长的,也是最最喜欢的做的事。

      林老汉不解,“这我都知道,你之前不是说过?”

      “我的意思是,咱们以后是要开饭馆的,肯定不会在村里开饭馆,那肯定就不会住在村里了,房子也就不会盖在村子里了。”

      “那盖在哪儿?”林老汉一愣,“镇上?”

      “我原先是想把饭馆开在镇上的。但青山镇终究还是太小了。”

      青山镇只是一个中等镇子。人口不多不少,还算繁华,然而终究只是一个小地方。

      “地方太小,食客少,不若在大地方开饭馆挣头大。且小地方有很多不便利,想要买的东西都没人卖,买不到。”

      林老汉一愣一愣的,“那你想去哪里开饭馆?”

      “县城。”

      “县城?县城?!”

      “是的。”

      “去县城开饭馆,那得要多少钱?咱们真能去?”

      “只要现在多努力挣钱,会攒到去县城开饭馆的钱的。阿爷,钱都不是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你们愿意离开林家村,去县城吗?”

      林老汉沉默下来。林家村是他祖祖辈辈生长之地,若要离开,他肯定是舍不得的。

      然而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要挣大钱,要过上更好的日子,就得放弃些什么。

      踟蹰良久,林老汉做好取舍,“要能去,咱就去。”

      林老板是家里的大家长,是当家做主的人,他愿意去县城,林富贵他们也不会有异议。

      林富贵他们听林为珍说了去县城开饭馆的事,第一反应是担忧钱不够,去不了县城,而后是担心在县城花销大,过不起日子。

      “放心吧,爹,我这手艺你还担心在县城开不起饭馆吗。”

      珍珍的手艺这样好,在县城开饭馆那肯定不会缺生意。想到此,林富贵他们稍微安心了些,转而便有些兴奋和向往起来。

      能去县城生活,总是比在乡下要好的,谁不想住在条件更好的地方?

      离年关越近,备年货的人越多,街道上越发热闹拥挤,爆米花的生意也越发红火。

      “又卖完了?这么快!大爷,你们明儿再多准备些吧!”

      “成。”林老汉摆摆手。他回到家后,林为珍给他倒来一杯热茶,“阿爷,你辛苦了。”

      “这有什么。”林老汉灌下一口热茶,“明儿还得多背两袋子爆米花过去,完全不够卖!对了,珍珍,晌午吃什么?”

      “阿爷饿了?”林为珍笑笑,她去瞧墙上挂着的腊肉,“腊肉已经可以吃了,中午切些腊肉弄了吃吧。”

      “吃腊肉?好!”

      灶屋里,林为珍往锅底放猪油,热得“滋啦”响,油温六成热时,倒入红薯粉浆煎。

      红薯粉慢慢定形,她晃锅,翻面,煎到两面酥脆,香喷喷的红薯粑粑出锅。

      红薯粑粑切成块后,林为珍尝了一块。红薯粑粑外酥里软,微微弹牙,薯香浓浓。

      “我也要吃,我也要吃!”毛蛋跳起来,去拿红薯粑粑。

      锅里留了底油,林为珍把切薄的腊肉炒进去。呲呲呲呲!腊肉上的肥肉开始变得透明,一滴滴腊油融进锅底。

      腊肉特有的烟熏腊香一股一股往鼻子里钻,吃着红薯粑粑的毛蛋鼻子一动,“哇!”

      林为珍翻炒着腊肉,姜蒜末爆进去,辛味混合着肉香在空气里不断发酵时,红薯粑粑炒入其中。接着再撒入蒜苗。

      浓郁到霸道的香味,香到嗅觉发麻,林老汉他们被这香味勾得双眼发直,口水在舌根底下直打转。

      待红薯粑粑炒腊肉出锅,一家人迫不及待伸筷子。

      红薯粑粑外酥里嫩,柔软q弹,外面焦脆的锅巴裂开,蓬软口感和腊肉的肉香在唇齿间肆虐。

      咀嚼时,里面渗进的腊猪油恰到好处的散发出油而不腻的油香,使得红薯粑粑吃起来润口而不腻。

      沾染了红薯粑粑香气的腊肉,熏香扑鼻,肥而不腻,瘦不塞牙,咀嚼间,口腔里尽是醇厚的腊香,滋味妙绝!

      “太下饭了。”林老汉他们嘴角冒油,吃得一脸红光。

      红薯粑粑炒腊肉,蓬松弹软,咸鲜腊香,的确很是下饭。就着这道菜,林为珍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

      夜里她摸着圆滚的肚皮入睡。次日,她看了看屋子里的南瓜窝头和竹子。昨晚花花没有来?

      接下来两日,花花依旧没来。

      是出事了?受伤了吗?为何没来?林为珍有些担忧。

      这天夜里,她没怎么睡,一直在等花花。久等不来,她快要睡着时,忽而听到外头响起细微的动静。

      是花花来了吗?

      她心中一喜,立时下床。一开门,就看到院子里有几道晃动的人影。

      拿着大刀和棍棒的蒙面人与她视线相撞,她一惊,“什么人!”

  • 作者有话要说:  红薯粑粑炒腊肉,外酥里软,绵润q弹,腊味醇厚,香得一批!
    ps:预收: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文案:“医生,我好像得了妄想症,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我。”
      沈秀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在小说里只能当路人甲炮灰的那种。突然有一天,她身边的男人都喜欢上了她。
      不是她疯了,就是这个世界疯了。
      ps:雄竞玛丽苏修罗场,所有男人都爱女主。找不到粮只能自割腿肉,灵感来了,写到哪是哪。感谢在2023-06-21 12:33:31~2023-06-30 16:10:3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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