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番外 ...

  •   (1)

      我叫李向晚。

      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其实我就是一个不被期望的孩子。

      母亲因我而损失名誉,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要丢掉过我,她把我送到老家去和外婆一起住,自己去城里打工挣钱。
      她是这样爱我,可是我却一直感觉自己是个累赘。一直都在拖累着她,一直到她死都安心不了,不得安宁。

      而父亲,只是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一个混蛋罢了。
      从小学开始,就有街坊的婆婆说,我长得像极了我的父亲,那眼睛,那白白净净的样子,眉眼间的神态和每一个细节,都像极了当时抛弃了我妈的那个男人。
      我从没见过他。我对他,并没有子对父的敬意和爱,有的只是无尽的恨。

      如果不是他,母亲就不会生下我,不会郁郁而终,不会在这样好的年龄,草草了结一生。
      因而,我也恨我自己,也厌恶那张据说酷似他的脸。

      从初中的时候开始,我莫名的,开始自残。

      那种情绪在一瞬间被痛感转移的感觉,无数次让我着迷。
      我开始一次次造访药店,频率高到店员都觉得不正常,于是又换一家继续。同样的也开始一件件买黑色衬衣,因为那样浸了血不会被发现。

      那张脸其实也给我带来了不少“好处”,无非是同龄人的欣羡,女生的青睐,和总是无缘无故出现在各种告白视频里……真是无聊。
      我宁愿不要那出众却让我自己感到难受的外貌 。
      隐没于人海,而不是能一眼被看见。

      或者直接去死好了。

      可是直接去死,外婆会很伤心的。

      这就是初二以前,我没有死掉的理由。

      (2)

      后来时常刷到一些视频,说初恋是多么刻骨铭心。那么,什么叫做初恋呢?是第一次谈恋爱的人,还是第一次真正爱上彼此的人呢?

      热评第一说,初恋是当你看到这段文字,第一个想到的人。

      对我而言,不管是第一次爱上第一次恋爱还是在看到这样的话题第一个想到的人,都是钟晚。

      我无法克制的会在这样的话题里第一个想到她。

      我一向认为网上这样的情感视频是无稽之谈,因为每个人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所以这样一概而论的说法十分可笑。

      但在这样的话题上,我没有办法否认网络说的是这样——初恋总是刻骨铭心。

      她叫钟晚,我的初恋。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或者更早认识她的,那是我人生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时间段。十三四岁的年纪,恰好是少女情窦初开的时间里,她们总是见色起意,因此我常常出现在学校的表白墙和各种群里。各种偷拍照防不胜防。

      钟晚就是这样认识我的。她在网上看到我的照片,觉得好看就去表白墙问联系方式——最后当然是没加上,我不加我不认识的人,她也因此就打消了认识我的念头,那念头本身也很脆弱,只是因为我好看而已……她是这样和我说的。

      在现实里的相见,是在一次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没拿稳球飞了出去,恰巧砸到她。

      无奈,我只好带她去医务室。

      其实她长得很好看,娇小玲珑又弱不禁风的样子,很容易激起人的保护欲。

      就是那样小小的一个,我要弯腰才能和坐在医务室床上的她对视。

      她看了我几眼,忽然说:“你是李向晚?”

      被这样问已经成为常态,我“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她沉默了片刻,说:

      “你是不是拒绝了我的好友申请?”

      “加的人太多,都拒绝了。”我想着医生老师回来了我就走,不想过多纠缠。

      可是她却抓着我的衣角不放我走,她说:“你砸的,你都不负责啊?

      “万一我以后有个三长两短呢?那不也是你的责任?”

      “你想干嘛?”

      女孩笑得甜甜的,带了几分狡黠。

      钟晚说:“加我联系方式,就现在。”

      我被那笑意晃了眼,神使鬼差的说了好,就这样加上了联系方式。

      她其实很聒噪。

      自从加上了联系方式,她就天天在网上吵吵我。

      ——诶,李向晚,我们名字里面都带个晚字诶,你说巧不巧?这真的太巧了!
      ——嗯。

      ——李向晚我和你说,我今天又头疼了,肯定是你砸的后遗症!
      ——我不这么认为。

      ——李向晚我和你说,青园南路的那家包子真的很好吃。
      ——所以?
      ——所以我决定明天给你带!!不接受也得接受,因为真的很好吃(><)

      每日如此,我虽然很不想理会但每每都会回复。

      大概是这样让她觉得有了机会,每天乐此不疲的来搭话,来我们教室给我桌里塞早餐……时间久了我也就这样习惯了。

      我说不清我是怎样对她动心的。

      “追求”我的女生里比她更好看的并非没有,比她更聪明的也多,可我就是莫名的被她吸引。

      非要打个比方,我认为是在寒冷的冬季呆的太久太久,看到一团火就想靠近。或者换个说法是夜路里走了太久,看到一束月光我就想靠近。

      无非是,人之常情。

      (3)

      我其实从小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说来可笑,连如何与女朋友相处也不知道。

      我几乎从来没有送过钟晚什么礼物,其实回想起来,还有些亏欠和愧疚。

      但那确实是我曾经经历过的,很快乐的一段日子。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她的手那样小,就和她自己一样小小的一个。

      钟晚的家庭情况也并不怎么样,她的父亲酗酒,甚至家暴。

      所以她常常没处可去,也没人关心,我只好带她回家,外婆照顾她。

      外婆说,这样也好,以后,即便她去世了,我也不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外婆或许没想到吧,后来,那个温温柔柔的,听她说了很多我小时候故事的女孩子,还是和别人走了。

      我不怪她。

      是我自己,不懂浪漫,也不讨人喜欢,我原本就应该一直一个人的,从生下来的时候或许就是这样。

      但是我忘不掉她。

      这个名字念了太多年,在心底重复千千万万遍,熟悉得快像是我自己的名字,我原本想着忘,越想越忘不掉。像掉进泥潭里,越挣扎越深陷其中。

      最后一次见到钟晚,是在高三毕业后的一个黄昏。

      那天返校去领报考指南,好像大家都拖延到了很晚才走,我是在校门见到她的。

      她在人群里,一闪而过。

      我下意识地微微颤抖,狠狠地抿了抿唇。或许吧,那一刻我发现我不再爱她。

      也是那一刻,让我知道有的东西应该慢慢遗忘,不能强求。

      后来,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一直都没能忘记她,但也清楚的明白,都已经过去了。或许我是释怀了吧。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钟晚。

      我的人生是片海,而她只是一只捕鱼的海鸥,我们之间只是轻轻地接触了一下。

      而后,天空高远,她彻彻底底地消失不见,我无能为力。

      直到成年,大学毕业,工作,都如此。

      世界本来是那样大,再不相见本就是应该的事。

      (4)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叫时依的女生。

      “后来”这样的说法有失偏颇,其实是刚被“抛弃”的时候认识她的。

      她叫时依。

      最喜欢喝的是草莓牛奶;最讨厌的学科是化学;出生在六月;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最喜欢的消遣不是看电视剧而是电影和小说;最害怕的事是溺水。

      她的梦想很奇怪。

      ——“置身于盛夏里阳光聚焦那一点引起的火灾一样热烈地死去”

      最后,时依最喜欢的人,应该是我。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能够解决掉过去的答案,一个是时间,另一个是新欢。

      其实我并不认同,因为我的过去,不是被时间抹去的,也不是被新欢掩盖的。我只是自己想明白了,而后才会接受她。

      时依那么好,没有理由不喜欢她。

      吸取了所谓“上一次”的错误,我也学着像一个男朋友应该有的那样去对她:给她买礼物,准备惊喜,陪她过生日。

      督促她,要好好睡觉,好好吃饭。

      在难过的时候要安慰她,鼓励她。

      投入其中,其实并没有那么难。时依高兴,我就会很高兴。

      我想这就是喜欢。

      她是我寡淡无味的人生里,第二次,看到过的一抹鲜活的色彩。

      我愿意为她去学怎么爱人,即便我以前并不是很精通这门学问。爱人本身是门学问,而我在这堂课上,曾经只是个挂科的笨蛋。

      (5)

      时依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母亲温柔,父亲和煦,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家庭。

      能够遇见她本身是一种幸运。

      其实我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她有些奇怪的。

      或许是父母去世给她带来的阴影太深重吧。

      -

      我爱时依。

      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可能是高中,可能是大学,可能是和她在一起的第一天,也有可能是她离开的那天。

      我不知道。

      想要娶她是在计划之外的事。

      我曾经也是个没有家的人,她对我说她没有家了。

      那么,我可以给她一个。

      多可笑,一个自己本来就不会爱,也不懂“家”的定义的人,就是因为她的一句话,才不自量力,匆忙买了戒指,和她求婚。

      什么不婚主义……那个时候好像都忘记了。

      说句真心话吧。

      即便不结婚,我也会在时依身边一辈子的,如果她愿意……只要她愿意。

      (5)

      其实她不愿意。

      这是我最后一次写这段文字,其实看起来有些前言不搭后语。

      见谅。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又或者她根本不想再见我。

      她给我留下了那么多可以挂念的东西。

      一起住了好几年的房子;她留下的一整个衣柜的衣服;她做饭烧坏的锅;她曾经用过的化妆品、梳子、发夹;她放在冰箱的没喝完的酸奶;电视里收藏着她没有看完的电影。

      甚至是她的学校发的工作用的电脑、已经批准离职的辞呈。

      时依是一个太过于残忍的人。因为她深深地懂得,真正的心痛其实不在于她离开了的这个事实。

      真正能让人崩溃的是阳台上她养的花,她还没有晾干的衣服,双人床空出来的那一个枕头,洗手台上多余的那一把牙刷……

      我不愿意再列举了。

      她就应该把一切都带走,像钟晚曾经做的那样,干干净净不留余地。

      而不是只带走我的戒指,和我的婚纱照,还有我。

      带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我。

      于是我开始一次次不厌其烦的打她的电话,一遍一遍都是空号。

      我对她说你养的花开了。

      我对她说,我去养了一只猫,取名叫小井。

      我对她说,酸奶坏掉了,所以我再给她买了很多,都放在冰箱里。

      我或许是疯了,或许是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但没有人会发现,因为也没有人关心我,我的生活里又只剩下我自己,准确的说是一半的我自己,另一半被时依生拉硬拽,带到这一半并不知道的远方流浪去了。

      挚爱的离开不是一场暴雨,那是此生漫长的潮湿。

      (6)

      其实后来我再见到过时依一次。

      她走后第二年的夏天,雾城中学出了个七百多分的文科女状元。

      那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子,叫林叶。

      她是时依曾经教过的学生,时依夸她聪明,上进,频率太高,连我都记得。

      第一次看到她的采访后,我有意去打听了下一次采访的时间。

      所以,我是在一群记者,家长和慕名而来的学生后看见时依的。

      她仍然带着我的求婚戒指。

      她并不是为我而来,而是为林叶。

      她也并没有看见我。

      我看着她,一个人来,又一个人去。偶然的一次,视线扫过我,只是毫不停顿地飘逝而去。

      我知道我们都应该放过彼此了。

      我也应该放过我自己,连带着还有那两千多个日日夜夜。

      所以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时依。

      (7)

      所以后来,我再也没有爱上过任何人。

      -番外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番外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