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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顺受邀参加一场拍卖会,人不多,邀请的都是一些有足够购买能力的高层人物。

      前几个拍卖品虞顺都没什么兴趣,直到最后一件拍品出现,他才提了些精神。

      那是一块洁白无瑕、莹透纯净的羊脂玉佛像,由国家级玉雕大师程极亲手雕刻而成,更是在寺庙里供奉七七四十九天,经名僧开光、日日持印诵咒,以除污秽,保佑佩戴之人平安无灾。

      寓意极好,不少人动心,却止步于价格,摇摆不定。

      玉不琢不成器,好玉难求,好的雕刻技艺也难求,二者结合之下,价格竟高达九位数。

      这是一笔不小的数额,而前半场有委托人拍卖一整块翡翠玉料,价格也只在八位数而已,虽是不同品种,但相较之下,这块玉佛的价格确实有些高了。

      在众人猜测谁会成为那个大冤种的时候,虞顺慢悠悠举牌应价,连拍卖师都略有惊讶地愣了一秒,而后大声报了价格。

      周行凑过去低声说道:“三思。”

      虞顺装作没听到,此时又有另一个“大冤种”举牌,他淡定自若地又举起了手里的牌子,再次加价。

      那人却跟他较上劲似的,虞顺举一次,他举一次,竟将玉石的价格抬得越来越高。

      他很有可能是拍卖会安排的吊灯叫价人,以普通人的思维来看,一旦价格过高,超出了原有的价值,那竞买人就会重新考虑是否继续加价。

      很明显,虞顺不是普通人。

      他和那人对视一眼,挑了挑眉,绅士般一笑,举起牌子,直接报了一个十位数的价格出来。

      一时之间,拍卖场上静谧无声,直到拍卖师击槌,众人才忽觉真实感。

      三锤之后,在一众不理解的目光中,虞顺成功竞得那块玉佛。

      拍卖会结束后,周行问道:“老板,这块玉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他其实更想问,有什么必买不可的理由吗?

      虞顺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起来对一下花了十位数出去并不在意,“要到闻祈生日了,给他送个拿得出手的礼物。”

      饶是周行跟了虞顺这么些年,什么大大小小的场面都见过,知道自家老板花钱没个度,也不禁咂舌,这可太拿得出手了。

      十四岁的生日礼物是一辆全球限量的跑车,很遗憾的是闻祈未到法定年龄,虞顺便拿来自己开了。

      不过他好歹有些自知之明,自觉不道德,便换着法子问闻祈想要什么,只要不离谱,他什么都能满足。

      闻祈打小锦衣玉食,要星星不给月亮,更想不出自己还缺些什么。

      于是他说,那我十四岁的愿望,攒到十八岁再实现。

      虞顺不知道有什么愿望是十八岁才能实现的,但还是欣然同意。

      第二年,十五岁的生日,虞顺给他在国内国外都置办了房子,闻祈拿着那一叠房地产证,显然没多大惊喜。

      虞顺每每送东西出去,还从未见过像闻祈那样象征性地表示了感谢,然后一脸无欲无求,看都不再看的样子,这实在是他无法理解的。要知道,有些人一个限量款包包都能高兴得合不拢嘴。

      也许是看出虞顺很受挫,闻祈又说,那我希望十五岁的生日愿望也能在十八岁实现。

      闻祈说,虞顺,到时我提的任何要求,都是我的生日愿望,你必须帮我实现。

      虞顺问,你怎么就那么确定我能实现呢?

      闻祈笑笑,说,因为吃亏的是我,不是你。

      这就是给闻祈送礼的艰难之处,你压根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于他而言,好像什么都是身外之物,可有可无。今天你花三百万买的车,只要他愿意,明天三十万就能给你卖出去。

      虞顺打趣道:“养孩子就是费钱,把我老婆本都给花出去了。”

      周行犹豫片刻,说道:“老板,有时候,礼物是不分贵重的。”

      虞顺:“比如?”

      周行:“我经常送一些自己亲手做的东西给前女友,她每次看见都很高兴,爱不释手。”

      虞顺觉得也有理,可又觉得不对味,仔细琢磨了会,说:“你知道为什么是前女友吗?”

      周行老老实实答道:“因为我们分手了。”

      “不是。你上一段恋情,我想想……八年前吧?”虞顺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说道:“那时候你还不是我的贴身助理,刚进来,穷小子一个,存款加起来连我一件衬衫都买不起。”

      虞顺叹了口气:“如果时间正确,她和你现在还在一起,你还会只给她一个易拉罐铁环当戒指吗?”

      周行沉默了,虞顺说得确实有理。

      可他是哄女朋友,虞顺是养儿子,这两者之间还是有些差别的吧?

      “我很讨厌有些大人,总拿自己小时候吃过的苦来教育孩子,告诉他现在的苦都不叫苦。”虞顺说,“我偏不这么认为,我就要让闻祈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亏了一分一毫都是我没用。”

      他自己就从小没过过苦日子,不知苦为何物,到了闻祈这里,他就是自然而然地想要闻祈过得再好一点。

      他和周行一样,都是在各自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给出了自以为最好的东西。

      至于对方需要不需要,喜不喜欢,却总被忽略。

      虞顺垂眸看着自己的手,突然想起半个月前去西藏的时候,跟着一位藏族的小姑娘编了一根发绳,还是七彩的丝线,虽然粗糙了些,但到底是给完成了。

      闻祈留有长发,他本来就是编了给闻祈扎小辫儿用的,结果一回家倒头就睡,醒来就忘了这茬了。

      坏就坏在他现在完全记不起来那根发绳被自己随手塞进了哪个衣服口袋里,把带去西藏的那些衣服全翻了个遍都没找到。

      虞顺郁闷地下楼,打算问问负责洗衣的佣人见没见过,抬眼就看见闻祈从大门外走进来。

      不管是近看远看,很容易发现闻祈的嘴唇非常红润,这倒不是天生的。闻祈有个很特殊的点,别人觉得热,会面红耳烫,他热了,只会是唇色发红。

      虞顺端了杯凉水给他,嗔道:“为了画画可真是不怕苦不怕晒的,谁……”

      话没说完,虞顺就惊奇地发现,自己苦苦寻找的发绳,此刻就扎在闻祈的头发上。

      他眯了眯眼,有些不大确定,再仔细一瞧,好像是有七八分相似。

      虞顺:“你怎么换了个发绳?”

      闻祈满不在意道:“捡的。”

      虞顺:“哪捡的?”

      闻祈转过脸看他:“你的吗?”

      虞顺点点头:“应该是。”

      “哦,”闻祈喝了口水,“现在是我的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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