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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   王晓自诩是个日子人,平日里也还算有点上进心,仅足够用于奋斗养老事业,例如在大城市里扎根,赚得一车一房,最好的当然能寻得如意郎,组建自己的家庭。

      在二十五岁这一年,她用工作三年多存的十几万元,付了城市周边的一套单身公寓首付,梦想即将画上句号。奈何命运弄人,在去交房手续的路上,她出了车祸,救护车还没到,她就挂了。

      兴许老天爷看不下去,又或者勤劳的日子人就命不该绝,她居然穿越了,穿到了一个同名、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身上。

      经过一个星期的懵逼之后,王晓总算缕清了她在什么样的世界。

      大概她一辈子的运气都用在这里了,她居然穿越到了自己车祸前看过的一本年代文小说里,成为了小说里头、男主角那弱不禁风的……妹妹。

      这本书是她的好友兼同事推荐的,后来她才了解到,因为这书要拍成剧,主演正是好友的爱豆。为了不破坏友情,王晓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包括番外在内的所有内容。

      小说不长,连着番外也不过二十万字,从女主角袁秋萌高中时代开始,她以温和倔强的个性,反霸凌、斗极品,感化街霸男主角尚春成,毕业后从摆摊开始,逐步成为百货商品老板,最终和男主角一起创办了享誉国内外的小家电品牌。

      简而言之,这是一本妥妥的大女主励志文。

      众所周知,在大女主文里,男主要么是女主追求者中的一员,要么是个协助女主事业的工具人,背景板是常态,何况这本小说篇幅并不长,所以对于尚春成的描写也不会过多,而作为男主角的妹妹,那更是酱油中的酱油了。

      王晓记得,自己这个角色除了在正文里一笔带过之外,最有存在感的是快结尾时,她拉着哥哥相亲,成功让袁秋萌吃醋,进而推动了两人的关系。

      她现在十九岁,男主角尚春成是她同母异父的哥哥,尚爸爸因病去世,他们的母亲便改嫁给了王爸爸。尚春成从小和奶奶一起长大,初中毕业后,尚奶奶去世,他才搬到王家来。

      当惯了独生女的王晓自然看不惯突然冒出来的哥哥,一直和他关系很僵。而尚春成也从小叛逆,虽然考上了大学,但仍有街霸之名,和几个街溜子关系非常好。

      真是毫无水平的一场穿越。

      不过王晓很快欣然接受:酱油角色,不需要和剧情人物打交道,她可以自由发挥;男主是她哥,算是她人生的基本盘,最重要的是,这里是蓬勃发展的八十年代,她大可用自己拥有的未来人眼光,努力搞钱。

      王晓躺在床上握拳:对,上辈子未尽的事业,她要延续在这辈子里!

      “咕噜……”

      肚子不客气地叫了。

      “忘了,还没吃午饭。”王晓郁闷地揉揉肚子,从床上起身去了厨房。

      王家的条件还可以,王爸爸王庆寿是制糖厂里操作机器的工人,母亲赵海花在家给人缝补衣服,全家一个月一百多的收入。

      今天中小学放暑假,一些住校的学生也回来了,平常都在家的赵海花便出门去收旧衣服,将王晓留在家里。

      来了这个家一个星期了,王晓只进过两次厨房——父母很宠爱小女儿,不愿意让她做家务。王家的厨房很大,锅碗瓢盆应有尽有,煤气灶、大冰柜,专业的灶台,调料摆得整整齐齐。大概是用王庆寿的储蓄置办的。

      家里的厨房建这么好,但赵海花的厨艺着实让人不敢恭维,她的标准大概只有一个——活着就行。

      王晓上辈子的厨艺不错,会做很多南北家常菜,大菜也会几道,平常也是个烘焙达人,小点心不在话下。她吃不惯家里的东西,但几次想下厨,都被赵海花阻止了。

      “终于可以亲自动手做好吃的了。”王晓搓搓手走进厨房,到处查看了一番,家里大米和面粉挺充足,但菜并不多,几把空心菜,两把小葱,还有灶台上的昨天吃剩的几个西红柿和鸡蛋。

      王晓隐约记得母亲赵海花出门前说中午可以自己煮面,但她找了一圈,没发现现成的面,大概是母亲忘记买了。

      正值夏天午后,外头艳阳高照,现在出门买面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王晓拍了拍西红柿,心中很快冒出一个想法——就做碗疙瘩汤吧。

      疙瘩汤不需要揉面,快的话几分钟就做好了,而且也相当爽口。

      王晓没多想,取下挂在门后的围裙系在身上,将西红柿小葱和空心菜都洗干净。她只有一个人,所以只弄了半碗面粉,在大碗里和鸡蛋搅在一起后放入半碗水搅匀备用。

      这是她第一次用厨房,许多工具都不太趁手,光找煤气灶的开关都找了一会儿。赵海花做饭不讲究,放在灶台上的刀都有些钝了,好在王晓不需要切什么难切的,随便用了。

      开火后,她迅速炒了小葱和西红柿丁,放入盐巴和生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发现这里的小葱和西红柿都特别香,比她上辈子闻到的都香,或许是这个年代无污染,也不催熟,所以东西都更好?

      两三分钟后,西红柿汤水烧开,她用罩里过了面糊糊,起锅前又打了个鸡蛋进去。

      王晓盛了一碗小心放在客厅的餐桌上,此时她已满头是汗,开了风扇还不过瘾,索性将大门打开,外面太阳西斜了,刚好来了一阵穿堂风。她站在门口,长吁一口气。

      散去多余的热量后,王晓才转身回了客厅坐下,取出勺子,舀了一口面疙瘩,吹气之后才入口。

      西红柿的酸爽和面疙瘩混在一起,还带着蔬菜小葱的清香,还有鸡蛋特有的蛋香,一下子填满了鼻口——真的不是王晓的错觉,这个年代的蔬菜味道更浓。

      她激动地仰头笑了一下,“十二分纯真年代的美食,这遭没白来了!太赚了!”

      毕竟是夏天,疙瘩汤还是太热,王晓吃了几口又忍不住停下来喘口气,冷不丁看见门外有一个小男孩,正趴在门框上露出半边身子,大大的眼睛渴望地看着里面,忍不住吞咽了口水。

      小孩大概十岁左右,带着红领巾,穿着白色的校服,身上斜挎着一个沉甸甸的书包。

      他好奇地看着王晓,王晓也好奇地看着他。她来了一星期了,第一次见到这小孩。别的小孩子在外面野惯了,夏日早就把他们晒黑,这个男孩倒好,还是白乎乎的。

      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兴许之前认识小男孩也说不定。

      没多久,小男孩的目光就移到了桌上的那碗疙瘩汤上,又吞了下口水。

      王晓明白了,她笑问:“你也还没吃饭?”

      “我……我没有。”小男孩把身子又缩了一点回去,露出一半的脸,“我就是闻见味道了。”

      男孩还没变声,声音清亮得很,听起来却透着饥饿。

      王晓猜这小孩大概爱面子,遗憾地说:“锅里还有一碗,可惜没人吃,等下就要倒掉了。”

      小男孩听完,身子又回来了一半,犹豫地说:“既然这样,我要不要帮你吃掉?”

      王晓点头,“可以啊。”她说完,给他拉出了一把椅子,示意他可以进来。

      小男孩难掩兴奋,跨进门槛,将书包放在椅子上,端正地坐着。王晓轻笑着回了厨房,把剩下的疙瘩汤都带出来,刚好一碗。

      小男孩接过汤,埋头就吃了起来。汤还是有些烫了,和王晓一样,他吃了几口,就停下来歇息。小孩子性子更急一些,很快他又忍不住捞起勺子继续吃,是不是发出“哈”的声音。

      “慢点吃。”王晓忍不住叮嘱着。

      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却隐约有了默契一般,吃吃停停,都不说话,直到把汤吃完,两人舒服地靠在椅子上吹着风扇。

      小男孩摸着鼓起来的小肚子,赞叹道:“太好吃了,这是我今年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了!”

      王晓问:“你刚放学?”

      “嗯。”小男孩答得爽快,“我在城东上学,今天刚放假,发了好多作业,我阿姨让我先到哥哥家里。”

      听这话的意思,他之前也不住在这里?

      王晓斗胆问:“那你叫什么名字?你哥住在哪儿?”

      “我叫周景严,我哥住在斜对门,不过他平常都在员工宿舍,不怎么回家。”

      原来如此,都不是熟人。王晓点点头。

      周景严舒服地半闭着眼睛,突然想起什么,从椅子上弹起来,“姐姐,你可别和别人说我到你家吃过饭,我哥哥不喜欢我这样。”

      “为什么?”

      “我哥对我可严了!比老师还严!”周景严夸张地挥手,“他要是知道我随便上门,肯定会批评我!”

      看来是个严兄。王晓用力点头,“你放心,我不会说的。”

      话音刚落,隔壁传来了开门声。周景严紧张地收了书包,急促地说:“我哥来了,真的来了!”

      他走到门口又扭过身子,对王晓抱拳:“姐姐,大恩不言谢,这一顿我以后再报答你!”

      王晓愣了一下,心想周景严大概是小人书看多了,又见他出门前差点被绊倒,她忍不住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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