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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鑫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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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一个人。
他说他叫周博川。
我记得那天很不巧地下了雨,我摇扇坐在茶馆里听着小曲儿,二胡声断断续续,不知为什么,我侧头往下望去,路上行人都散了去,步伐匆匆。
我注意到一个身着灰衣的人,他不急不忙地在嘈杂地人群中漫步,他没着伞,却用右手拿着一本书顶在头上,微弯着腰低着头。我瞧他这模样十分有趣,便换了个姿势托着脸倚在那窗边去瞧他。
或许是心有灵犀,他突然抬头往我这看了一眼,那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眼镜末端竟还连着一条长长的金色链条,看见他的正脸,让我记住的是他那双明媚眼眸和他······唇下的那颗小黑痣。我对他笑了笑,,微一低头低眸,这就算是问好了,我又朝他轻轻地招了招手,示意他上来,他看起来好像有一些疑惑,微微蹙了蹙那好看的眉毛,好似是不理解为什么我要让他上来,但他还是脚步轻缓地走进了我所在的这家茶馆里。
我转过身,静候佳人。佳人走上二楼时已经放下了书,一边走楼梯一边理了理自己的衣肩,他抬头看向我,直步向我走来,我用扇掩面,轻轻扇了扇。
他站定在我面前,也微一点头,而后张开那薄唇,问道:“先生唤我来所为何事?”我放下手中的扇,拿起桌沿温热的茶抿了一口,感受着茶的茶香,然后放下,我先坐直了身子,理了理衣袍,而后手肘托着膝盖,手捧着脸,透过那很薄的镜片直视着他那好看的桃花眼:“没事...就不能叫先生上来吗?我想同先生交个朋友,不知...先生可否愿意啊?”
他皱了皱眉,转个身想一走了之,又或许是觉得不太礼貌,又硬生生止住了脚步,好一会儿才说:“抱歉,我没有兴趣与阁下交友。”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望着他那离去的背影,笑容不知不觉地爬上了嘴角。
我从窗外看着他不紧不慢地走着,我突然又不想让他走了,我站了起来,拿起桌上的山水扇,匆忙向楼梯走去,拿起倚在楼梯扶手的纸伞,迅速向楼下冲去。
我对着那灰色的影子喊了句:“先生留步!”那影子顿了顿,最终还是转过了身,那金色链子顺着他的发丝往空中一飘,他站在那烟雨朦胧中,清冷的眸子望着我,我说不上来那刻有什么感觉,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很美。
我持着伞向他奔去,我只见他那双眸子轻轻颤了颤,我奔到他身边,把伞举过他头顶,笑着对他说:“先生,这雨估摸着一会儿就大了,我送先生回家吧。”我也没等他回答,拉过他的手就往前走,他的手似乎动了动,但也到底没挣开我的手。
我们就这样相顾无言地向前走着,耳边只有雨砸落在地上的声音,果然不出我所料,雨变大了,我把他拉近了一些,已经是肩膀碰肩膀了,他似乎是有些不适应,又状似不经意地将距离拉开了,我挑了挑眉,拢过他的肩膀,说:“进来点,别淋湿了。”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僵了僵。
就这么到了街边的一个小巷里,他驻停在一扇老旧的门前,他转过身对我说:“到了,多谢。”说完便准备走进去,我冲他喊了句:“先生不请我进去坐坐?”他微一低头思索,便往右侧让了让,低着头说:“请进。”我走了进去,四处观摩着屋内的陈设。他烧了壶热水,沏了杯茶轻轻地放在了我的面前,拂了一下袖子,修长白皙的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我看着那杯茶的热气,问道::“先生家中的物品怎得如此之少?”他用袖子遮住小半边面部喝了一口茶,等把袖子放下来时,水珠恰巧留在了他的那颗小痣上,我盯着那颗小痣挪不开眼,他慢条斯理地将那水珠擦去,才回答:“不过是摆在那儿毫无用处的劳神物什罢了,买来作甚?”
我不赞同地摇了摇头,辩道:“劳神物什?说不定哪天派上用场了呢?摆在那儿看看也是好的。”他笑了笑,没再与我争辩。我看到墙上有副好看的瘦金体,我不禁走上前去细细观赏,我伸出手想要细细摸摸,却又停在半空,收回了手。他走到我身边,看了我一眼,我问他:“这可是先生的字迹?”他点了点头,我听见他对我说:“难得遇见喜欢的人,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无大碍。”我看着他唇边好看的笑容,情不自禁的凑上去吻了他一下,他的瞳孔急速收缩,推开了我,我仿佛是个找大人要糖果的小孩,不甘心地凑上去还想要亲他,他没料到我会第二次凑上去,我成功亲到了他两次,他将我推开后用力擦了擦嘴,刚才的从容不迫荡然无存,他用那我喜欢的眼眸瞪着我好久说不出来话,我毫无愧疚地回望着他,他最终败下阵来,颤抖着声音说道:“怎可...如此...”我笑出声来,看着他说道:“我想如何便如何,先生....不会是第一次亲人吧?”
他恼羞成怒地看向我:“无...无耻!且先不论你我是第一次见面,就论你我皆是男子,怎可.....”我好玩地对他说:“先生怕不是单纯过了头?我本是浪客,再说,谁规定男子不能与男子在一起了?”他接不下去话,便往外头看了看,说道:“天色已晚,您请回。”我笑着看着他那红透了的耳朵,回道:“走可以,但亲都亲过了,还请先生告诉我先生的名字。”
我等了一会儿,没听到他的回答,便颇为失望地向门口走去,就在我即将踏出门口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句“周博川”我边走边说:“我叫马鑫,记好了,我的周先生。”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一所大学的门口。
他又身着灰衣,我骑着单车路过这所学校,看见了他。
我停了下来,车的铃铛不断地被我按响,那人终于听到,回头看向了我,他震惊地张大了眼,嘴里不禁说:“是你。”我笑着回答了他:“嗯,是我,周先生。”他似乎很不乐意看到我,转过身再也不理我径直向前走着,我骑着单车在他后面跟着他,直到他进了家门我才离开。
第三次见他,是在那个晚上。
我有些饿了,想去买些扁食吃,却在巷子里遇到了他。
他被一群人围着,眉头紧紧地皱着,那群人大约有四五个人,个个手里都拿着铁棒或棍子,也都纹了身。我躲在墙后,看着他们,我听见有个粗厚的声音说:“有钱没?拿点来给兄弟几个花花。”我意识到他被打劫了。他用他那清澈地声音说:“走开。”那个粗厚的声音“嘿”了一声,而后又说:“不知好歹啊。”
我从墙后走了出来,将手搭在了那个拥有粗厚声音的男人的肩上,对他说:“大哥别那么生气,来根儿。”我从兜里掏出了百年都不一定会抽的烟,递给了男人。男人笑道:“来了个识趣的人。”我给他点了火,然后迅速给他脸上来了一拳,趁他还在疼痛中,他的兄弟还没反应过来时拉起一样没反应过来的他迅速冲了出去。
我没敢回头看,一直拉着他跑,跑到了一个我自己都不认识的地方。身后早已没了追赶声。
我们两人都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也叉着腰看着我笑了起来,我们两个像疯子一样在寂静的夜里狂笑着。
待笑够了,我才冷静下来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我问他:“你知道这儿是哪吗?”他也摇了摇头,我疲惫的蹲坐了下来说:“那只能在这儿凑合过一夜了,毕竟现在乱走更无头绪,这儿地也蛮黑的,taxi也不会到这来,等天亮再走吧。”他站了一会儿,我仰望着他,看着他洁净的衣裳,便知晓了。
我拍了拍地面,将灰用手扫走,对他说:“现在可以坐了。我的周先生。”
那一晚,我们无话不谈,无话不说。
我也了解了他许多。
我们似乎都把第一次亲吻的事情遗忘了,自那次后,我们成了了解彼此的知己。
但又都知道对方一直把那件事情牢记于心,偶然间手指的触碰,空气都会暧昧起来。
我会在他所教的大学的门口等他下班。
他会给我带他所做的吃食。
这种关系一直维持了两个多月。
打破这种关系是在他喝醉的那个晚上。
我记得,那天是我陪他过的第一个生日,我送给了他一个深蓝色的手表,我亲自绘的图,觉得很适合他。
他那天很高兴,喝了点酒,可以他酒量不好,才两杯就把他喝倒了,我想,他一定不常喝酒。
喝醉酒他没有耍酒疯,相反,他很乖。脸蛋红扑扑的,为他点缀了一抹可爱。他一直看着我,我产生了想要逗一逗他的想法,我把脸凑到他面前,问他:“看着这我做什么?”他亮晶晶的眸子看着我,仿佛会让我坠入深渊。
他奶糊糊的看着我,然后笑得眯了眼说:“你好看,很好看。”我不禁愣了愣,然后又调笑道:“你更好看。”他不说话,突然,他的脸在我面前放大,唇上温热的触感让我知道他主动吻了我。他没有深入,只是浅浅将他的唇覆在了我的唇上。
他移开了唇,傻傻地笑道:“我喜欢这样。”似乎是怕我不相信,又重复说了句:“很喜欢!”我忍不住了,拢过他的头便将我的唇覆了上去,我用我的舌头撬开了他的牙关,他的舌头和我的舌头纠缠在一起,在寂静的房间里发出“滋滋”的水声,我用舌头舔过他唇下的那颗小痣。
等到我和他都喘不过来气我才松开了他,我摸了摸那颗小痣,说:“我馋他很久了。”他一点一点地喘着气,我抛出了至关重要的问题:“你喜欢我吗?想要和我在一起吗?”他迷糊的眯了眯眼,像是听不清,我又重复了一遍,他才回答:“喜欢,想和阿鑫在一起,永远。”
在2002年六月十七日,我和我的周先生在一起了。
我们在一起一个月后,他提出了同居,顾名思义,想要培养感情。
在一起后,他不像我想象中的羞涩,他很主动,会主动和我挑起话题,会定时来我家陪我,会在深夜我打电话说我饿了时给我跑遍北京只为给我买我想吃的。
同居后,他会每天给我早安吻,会给我做好饭,甚至是喂我吃,我被他宠成了个小孩。
我很喜欢每天早上听他温柔地喊我起床,很喜欢他有时无奈的笑声,很喜欢他被我逗时窘迫的神情,很喜欢他认真书写时的神情,我很确认,我喜欢他。
可这种喜欢只持续到了一年后,他依旧会给我做饭,会温柔地叫我起床并给我早安吻,一心一意地爱着我。
但我却开始厌烦起了他,我会觉得他每天定时定点地叫我起床很烦,我开始挑剔起他做的饭,会开始想要远离他,会连跟他说话我都开始敷衍、厌恶。我渐渐的不想再理他。可他会一如既往的温柔待我,不管我怎么样,他都会笑着包容我。
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不是没有脾气,我回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他那清冷的模样,我给我自己找了个很好的借口,我把我现在对他的厌恶都归到他身上,我会对自己说,是他没了我喜欢的那种清冷感。
我有想过改变自己,努力也对他好,但这种想法只要见到他就瞬间隐身,消之不见了。我也开始会在意和他牵手时行人的指指点点,渐渐的,我不再和他在路上牵手。
同时,我也开始怀疑起了他对我的爱,我会觉得他并不爱我,因为他并没有表现出他爱我,我觉得我对他腻了,他应该也对我腻了,我自己不爱他了,我也把他想得不爱我了。
于是,在2003年他生日的后一天我提出了分手。
我第一次见他红了眼眶,他抱住了我,带着哭腔在我耳边重复地问着:“为什么”我拉开了他,看着他红得像是要滴血的眼眶,我却一点也生不出怜悯之心。我皱着眉头说:“没有为什么,你难道感觉不到我不喜欢你了吗?而且,你应该也不喜欢我了吧,咱好聚好散,这屋里的任何一样东西我都不带走,我走了。”说完,我就决绝的离开了。
后来,我尝试过和别人在一起,也被他看见了,但我却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于是,后来的两段感情都没有撑过一个星期,我开始感觉到自己不对劲,我想到了他。我回到了那间屋子里,里面还是我走之前的样子,我到处寻找着那个我放不下的人,我没有找到他,却找到一本蓝色的本子,我打开了他,发现这是他的日记本。
我奔着好奇心看的,看着看着,眼泪却不知不觉的糊了眼睛,等我看完之后,日期是停留在他生日的那篇,我看见了他在日记本上所写的生日愿望:希望我能和阿鑫长长久久的在一起。这一次,我想和他永永远远在一起。
我开始后悔分手了,我急忙擦干了眼泪,拨打着那个我熟记于心的号码,等到的却是无人接听。
我不想坐以待毙,去到了他所在的学校,想等他下班,门口的安保见我站在门口,走出校门口,问我:“这位先生,您在等谁?”我平复了下心情,说:“我在等周博川老师。”
我看见他摇了摇头,说:“你回去吧。”我心里开始有了不好的预感,我皱着眉头问他:“为什么?”他顿了一会儿,才说:“你等不到他了。”我不信,我没有理他,继续等着。安保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他已经去世了,就在一个星期前,割腕自杀。”
那一刻,我什么也听不到了,耳朵争鸣着,我听不见汽车的声音,听不见街上的吵闹声,我感觉整个天地都在转,我靠着电线杆才勉强稳住了身体,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我紧紧抓住了安保的手,力气有多大我也不知道,我瞪着安保,一字一句地问:“他在哪?告诉我他在哪!”安保被吓得有些结巴:“在...在第一医院的停尸房。”
我跌跌撞撞的推开了停尸间的门,我仔细的寻找着,却并不希望找到。我一眼扫到白布下面的深蓝色手表,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第二个戴这表的人,可这表是定制的。我颤颤巍巍地掀开了白布,在掀开之前我还抱有一丝希望,万一呢,万一他还没死呢,万一这表有第二个人有呢?
可当我掀开之后,是那熟悉的脸庞,熟悉的痣,却让我天崩地裂,土崩瓦解。我不敢相信那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我看见他苍白的手腕有一条很长很长的血痕,那条血痕早已是褐色的了,我想哭却哭不出来,我背起他就往外走,我边走边对他说:“别怕,咱很快就到家了,你累了,现在你先睡着,等到家我就把你叫醒啊,你可不要太贪睡了。”
我迎面撞上了一位医生,他伸手拦住了我,我猩红着眼吼道:“滚开!”那医生说:“我很理解您的心情,但他已经死了,医院规定,尸体必须火化。”“你放屁!什么死了!什么尸体!他只是睡着了而已!一会儿到家就会醒的!”我冲他吼道,医生说:“这位先生,你把他带回去,他只会腐烂,最终被蛆腐蚀变成一副白骨,您应该不想让他变成那样吧,交给医院,骨灰我们是会还给您的。”
我瞬间冷静了下来,看着他的脸庞,我将他轻轻地放在了地上,吻了吻他的额头,将他的眼镜摘了下来,我看见他的裤兜鼓鼓的,从他兜里掏了出来,映入眼帘的,是明晃晃的红色的“遗书”儿子,我终于控制不住的哭了起来,我紧紧地抱住了他。
最后,尸体还是火化了,你说,为什么那么大的人能装进那么小的瓶子里啊?他会不会痛啊?他一定很痛吧。
后来,我去纹身了,我将他的名字纹在了我的手上,每天我都会问一遍它,我还特意在名字的下方纹了一颗小痣。
后来,我每天都会跟那个小瓶子聊天。
后来,我把我们去过的地方又都去了一遍。,没有你在,一点也不好玩。
后来,我再也没有跟别人在一起过,一直戴着你的眼镜。
后来,我去到了你之前所任职的学校教书,我坐在了你的工位上。
后来,我一直模仿你的字,可惜,没你教我的时候好。
后来,我把你的遗书一字一句地用刀刻在了手上。
后来.....我一直爱着你,我的周先生啊,等等我,我很快就来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