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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6 章 KTV庆功 ...
张寄今晚做东,在ktv给林珑和江敛庆功,身后不意外,多了个来蹭饭的顾霜霜。
林珑今晚穿了顾霜霜从夜市淘来的紫色雪纺连衣裙,右肩上别着一朵同样色系的山茶花,裙子的款式很特别,裙摆高低不一,像起伏连绵的海浪,飘逸且灵动。
顾霜霜听闻张寄晚上要在ktv请客,戳着林珑不开窍的脑袋吐槽:你啊你,智商是够了,美商是一点没有。你看看穿的什么鬼样,哪有人去ktv夜场穿个被汗腌入味,差不多都馊了的T恤?还有,你那肥大的工装裤和帆布鞋,跟ktv也一点不搭。
林珑心里辩驳:天晓得她一下午差不多跑遍半座城,从家里吭哧吭哧出发去城东的蔓大,又吭哧吭哧跑城西这边来,最近一直不下雨,气温又那么高,她身上的T恤,一下午跑下来,没拧出滴滴答答的汗就不错了。
低头,抬胳膊朝身上嗅了一嗅,确实是有点淡淡的酸臭味,不敢想,晚上在封闭的包厢里,自己会有多“熏人”。
顾霜霜喊她去卫生间冲了个凉,挑了件很合林珑肤色的裙子让她换上。
顾霜霜自信地朝林珑道:紫色可是越夜越魅力的颜色,幽夜之中,浅浅淡淡的紫,霓虹一样的灯光打在上头,你会很有女人味。
又给她卷了一头海藻一样的长发,拿了一根颜色稍深一点的紫色发带,把一半的蓬发高高扎在后脑勺,妆面是干净的蜜桃妆,眼影粉中带着紫色的细闪,唇釉水光发亮,镜子中的林珑脱胎换骨,香气浮动的脂粉之下,竟七分少女的天真里掺杂了三分的女人妩媚。
顾霜霜先给林珑倒饬完,然后给自己弄了一身樱粉色的清新色系裙装,妆面和发型收拾得跟林珑大差不差,二人走在路上,似极了一对摩登甜美的孪生姐妹。
两人去工地找江敛和张寄,张寄和江敛,被姐俩这番正式打扮惊了一把。
张寄眼睛不敢看顾霜霜那一双描得眸含春水的桃花眼,有点别捏地不高兴说:“红毛丹,你个满嘴跑火车的女骗子,休想跟来蹭饭。”
顾霜霜眨巴无辜的大眼睛,把整张脸送去张寄眼皮子底下,厚脸皮撒娇道:“你确定不带我去吗?报我名号可是可以打骨折的哦~”
张寄嘁了一声,“我有员工折扣。”
顾霜霜神秘笑笑不说话。
林珑闷笑道:“张寄,霜霜的舅舅是Ktv参股的几个老板之一,报她名号确实可以打骨折的。霜霜家族在她这一辈没有别的女孩,她在亲戚长辈圈里特别吃香,她舅舅对她就跟亲女儿一样,有时候她表哥还会吃她的醋,觉得父亲疼外甥女,比疼他这个亲生儿子还要多。”
张寄一双熠黑的眼睛,盯着顾霜霜,有种实在逃不脱这魔女五指山的无力感。
他有点讨厌她那般轻佻却又故作神秘傲慢的样子,但其实他知道的,他并不是真的讨厌顾霜霜,相反,他骨子里还挺欣赏顾霜霜这样天马行空的性格,他讨厌她高高在上的样子,只不过是为他脆弱的自尊心受挫,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这女孩不傲慢,相反,善良与干净是她骨子里的底色,张寄的灵魂则是打翻的颜料盘,被社会锤打过一次又一次之后,五颜六色、浑浊疲惫不堪,只有养在富贵之家,才能养成顾霜霜那种信马由缰的性格。
张寄绷着脸,抿着唇道:“我张寄不是小气的人,不会缺女人一口饭,要去就自己跟上。”
说完,酷酷地留个背影,勾着江敛的肩膀一齐走出工地。
顾霜霜拽着林珑,像欢快的兔子一样,跟上他们的步伐。
张寄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四人直接打的去ktv门口,ktv的同事知道张寄今晚要请客,特地把最好的中包拿出来。
同事在碟机边上替张寄切歌的时候,暧昧问道:“张寄,那个穿粉裙子的,是不是喜欢你啊?你都唱了三首歌了,她眼睛就没从你身上下来过。”
张寄撂下话筒,给同事嘴里塞了颗葡萄,“你眼瞎啊?那是这里老板的外甥女,喜欢个屁,我要是敢泡老板的外甥女,老板还不剁了我,简直癞蛤蟆他妈想吃天鹅肉。”
同事讪讪道:“真的啊?我们这里背后好几个老板,最大的两个我知道,其他小股东还有一些公安局的人,这种人神龙见首不见尾,不会出现在明面上,我就不认识了。那个粉衣服美女,应该不是大老板的外甥女,外甥肖舅,两个大老板年轻时候都是混□□的,人高马大一身膘肉,凶神恶煞比佛殿里的罗汉雕像还恐怖,那个美女长得清秀可餐,一定不是两个大老板的外甥女。”
张寄又往他嘴里塞了颗葡萄,不耐烦道:“好好点你的歌、换你的碟,别八卦了,让你来包厢摸鱼就好好摸,你不乐意干,我换小王来了。”
“别介啊。”同事乖乖闭嘴,“你唱你的,我继续发呆听歌。”
江敛带了那瓶葡萄园老爷子送给他的葡萄酒,好友还得好酒配,江家的地下酒窖里藏着数千只欧洲名酒,江敛但在江敛心中,那些统统都不及这一瓶老爷子亲手酿的珍贵。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父亲生前喜欢深夜品酒的习惯。江壬经常在半夜从酒窖里挑一支红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慢慢喝、慢慢品,客厅被雪茄的冷冽烟草气味和红酒的香气所萦绕,有时候江敛半夜醒了下楼拿饮料,看见沙发上江壬嶙峋孤寂的背影,江壬会在沙发上转过脸,朝他笑笑,说等他满18岁,就可以陪自己一起品红酒了。
今年江敛十八岁了,可一次酒也没陪江壬喝过,从去年年底开始,江壬的身体彻底崩坏,已经被医生禁止沾任何酒类,一滴也不行,他的肝不堪重负,整个人黄疸的吓人。
张寄看见江敛带来的葡萄酒,笑道:“你可真是会给哥省钱,今天是你和珑妹的好日子,不该省。”
江敛给自己倒满一杯红酒,眼中莫名沾染氤氲雾气,烈酒入喉,先干为敬道:“敬你,张寄,你是我这辈子交到的第一个真心朋友,你很聪明,也很有胆识,还特别仗义,总拿我当亲弟弟保护和照顾,不让我在工地上吃亏。如果不是因为命运捉弄,你现在一定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大学生,我相信蛟龙岂会困于浅滩,总有一天你会腾飞,我江敛要和你做一辈子好兄弟,以后无论贫贱还是富贵,愿我们这一生都不会走散!”
张寄今天特别高兴,初中辍学,后面也没机会考大学,没上大学,一直是他人生里最遗憾的事。在贫穷的乡下,人们坚信读书能改变命运,但大多数农村家庭,并不允许一个十几岁就可以充当成熟劳动力的孩子,因读书霸占时间,而无法为家庭输血。
张寄是家里的老大,是整个家庭的牺牲品,十五岁辍学以后,不仅供养年幼的弟妹,还得供养体弱的母亲和荒唐嗜赌的父亲,他的人生没有选择,饶是他在班上成绩年年名列前茅,班主任一趟又一趟地去张家劝说张寄的父亲,再咬牙熬三年,把孩子供完高中,以张寄的成绩,绝对能考上县里最好的高中,凭张寄的能力和毅力,他绝对会成为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到那时候,张家飞出一只金凤凰,就可以等到张寄回报家庭的那天。现在,他只有十五岁,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让他去出卖体力,又能为家庭挣回多少钱?目光太过短视,不但会毁掉孩子的前途,也是断了这个家庭的希望和出路。
班主任苦口婆心,寒冬腊月的天气,一趟趟诚心登门劝说,张寄的父亲却始终无动于衷。
张寄的赌鬼父亲冷笑一声,一副置身事外看好戏的态度,朝张寄的班主任无耻讥笑道:“他生在我这种家庭,命已经定好了,就是贱命一条,他要是以后真能成金凤凰,有那凤命,他怎么不一早投胎去有钱人家?三年,你能打包票三年后他就能百分百考上重点大学?整个县城,一年也出不了几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高中三年之后,还有大学四年,一共就是七年,老子他妈哪有七年的时间等他?家里那么多孩子,供他一个,就得饿死其他几个,真等他七年后大学毕业,老子家里估计就得添几座新坟,少他妈扯淡。”
张寄躲在暗门后面,听得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年幼的弟妹跑来找他,抱着他的腿说:“哥,你跟爸说你必须接着念书,我和妹以后每顿饭少吃点,我们现在已经学机灵了,去田里捡别人剩下的碎麦子,不能白天去,白天去会被村里的大人揍,我们晚上去,捡别人落下的,别人看不见,就不会打我们了。”
张寄苍白地笑笑,垂眸对弟妹说:“哥不读了,哥要出去好好挣钱,以后让你们上大学,你们争气,好好念书,只有好好念书,才能从这个家里逃出去。”
老家的弟弟妹妹,这些年没有辜负他的希望,一个在县城最好的初中念初三,一个在县城最好的高中念高二,江敛和林珑的胜利,仿佛让他看到了生命里鲜活的希望,好似骨血相溶的一双弟妹真的考上大学,走出生命的泥淖。他在工地上一砖一瓦,不要命地去搏,没有白费功夫。
张寄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满满的红酒,仰头猛烈喝尽,将酒杯倒灌,一滴不剩。
“好,一辈子的兄弟,不离不弃,一辈子不散。”
张寄猩红着眼,眼泪情不自禁一颗颗砸下来:“阿敛,珑珑,你们都要好好的,替我完成我没能实现的梦想。”
顾霜霜缩在沙发卡座角落,目不转睛盯着眼前这个重情重义却又满身伤疤的男人,内心既沉重又惊讶,原来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才二十岁就已经过度成熟乖戾的张寄,梦想竟是上大学?
她以为,他的梦想是有朝一日成为一个大老板,跟KTV里纸醉金迷的那些土老板一样,挣很多很多的钱,野心勃勃买豪车、住豪宅,没想到他的梦想如此纯净,仅仅是一方书桌,做个有朝气不染尘埃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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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每晚21点更新,预收文《重回混混爸妈少年时[九零]》或《权臣鞶与朱砂痣》,欢迎宝贝们收藏点菜 完结文请戳:《九十年代家属院》《乌市今日晴》《重回八零,顶级白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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