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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六章:夜宿峰城 ...
我又来到棺材旁边,用剑尖挑起那只染满血色的手,那只手的骨节分明,修长芊芊,白皙如玉的肌理衬着嫣红的血线,是一种另类妖冶,令人毛骨悚然的美感,就像是精美的蜡雕,毫无生气。
我挑高那只手,忽然那手指微微动了动,同时棺材里又溢出一声痛苦呻吟。
的确是人的声音,并且是活的。
我悄悄吁出一口气,凑到棺材的缝隙往里一看,映在蓝莹莹的光中,是一张淡无血色,却异常俊秀的少年面容。
很好,没有白毛!即便是粽子,也是只年少英俊的粽子。
我立刻招呼着云凤,“是个活人,没咽气呢……云凤姐,快过来,帮我把他拖出来!”
云凤僵着没动,似乎是吓傻了,我又催促道:“快点啊,这家伙再耽误会,就该真的断气了。”
我有些兴奋,因为无数的穿越文教导我们,见到受重伤的人,无论是杀手还是钦犯,一定要二话不说逮住他,并把他拖走疗伤。根据吊桥效应,再冷酷无情的他,今夜都将被你俘虏。
我其实不是想多一位俘虏,可穿都穿了,机会又在眼前,享受一下‘草菅人命’的过程也是蛮好的。
……
云凤犹豫着,放下马鞭,小跑着过来。我们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把那个少年,从棺材里弄到马车上。
“悠悠,怎么办?他伤得很重呢。”云凤瞧着他,满眼的担忧。
“怎么办?凉拌~!”我撇了撇嘴,先运功暖了他的身子,在小心翼翼的剥离他身上的衣服。
他仅着着单衣,不知是穿得原本就这样少,还是棉袍已经被人扒了去。
这贴身的白色锦袍,布料到是上好的绸缎,上面绣着细致的云纹,剪裁做工也都是一流。可因为寒冷的温度,伤口渗出的血水已经凝结成红色的冰霜,衣服与身体也几乎冻在了一处。
他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血迹几乎染红了整件白色锦衣,衣服剥离,看见伤口后,我不禁倒吸着凉气,感叹这小子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
两处伤口且深,又不知冻了多久,导致伤口边的肌肉,有些僵硬的翻着,令人触目惊心。
我又唏嘘了一阵,脑袋的神经还是有一下没一下的痉挛着,我揉了揉额头,微叹:“死马当活马医吧,不死就算他的造化大。”
我扯了几根头发,穿在金针上,小心的将比较深的两处伤口缝合,然后在处理其他。
我走时倒是带了不少的金疮药,这一次,全都便宜了这个陌生的少年。
手上的工作不停,眉头却越蹙越紧,不知是什么深仇大恨,对方下手这么残忍。而那柄诡异的火把,也许就是让人误以为是鬼火,而不敢接近,以便别人无法解救他,让他活活冻死。
但我想不通的是,棺木都已经置办好了,为何没有下葬?活埋了不是更干净彻底吗?
……
云凤到对他的身份有些好奇,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那少年,“悠悠你猜他是什么人?怎么会躺在棺材里?”
我摇头冷笑一声,虽然也对他身世好奇,但还是要谨慎,“云凤姐,我看还是少了解些比较好,能让他维系着一条命,我们就走吧。不然……难免惹上什么杀身之祸。”
“怎么会?他看起来不像是坏人啊?”云凤看着他英俊的脸,有些怔怔的出神,我心一沉,这麻烦恐怕是甩不掉了。
少年看起来未及弱冠,生得异常俊美,肤色凝脂如玉,像是富贵世家的公子。此时,他的一双长睫晕开如薄扇,优美的唇形也抿成一线,眉宇蹙着,看起来似隐忍,又带了几分倔气。
我瞥了一眼云凤,切了一声:“这坏人脸上不会写字,云凤姐别是被他的好相貌给蒙住了。”
云凤的脸上瞬间染上了红晕,支支吾吾,欲盖弥彰,“哪有……我才没有想那些。”
“没有最好。”我又哼了一声,不做争辩,我看着重伤的少年,心头却蒙上一层阴影。
……
行至大路,方向正确,我们终于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峰城,并找到了一处穿越连锁店--悦来客栈,走进去。
客栈老板姓张,身材滚圆,基本上长宽高成1:1:1。我们进来时,他正伏案而睡,被人打扰很是不悦,抬头白了我们一眼,握起拳头就如多啦A梦状。
我先是谎称,重伤的少年是我的哥哥,我们兄妹三人是准备回家过年的途中,遇到强盗抢劫,哥哥奋勇杀敌而受了重伤。
但在客栈老板越来越怀疑的目光下,我只好叹了口气,假装难以启齿,说少年是云凤的情郎,自己是跟着他们私奔的丫鬟。
张老板狐疑的看了看我的娃娃脸,瞥了一眼云凤期期艾艾的样子,摇摇头,还是没打算相信。
我无法,只得咻的亮出袖里剑,左手抖着硕大的银元宝,咬牙切齿,“张老板,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想必您也是个聪明人,今晚的事心里可有数了?”
“今晚什么事?我刚刚睡觉来着,什么也不知道啊。”张老板反应超级迅速,一手麻利的收了银子,一手扔出两把房间的钥匙,指了指楼上,然后爬在柜台上两眼一闭,装死。
“有发展。”我满意的点点头,收回袖里剑,架着少年直奔楼上空房,云凤愣了三秒钟,随后跟上。
……
半夜里,云凤因为累极,所以睡得极熟。
我先是和衣而眠,但头痛不止,在床上辗转无眠后,想了又想,便起身来到那少年的房间。
此时,少年因免疫系统的抗战爆发,而发起了高烧,脸色苍白,而薄唇却是不正常的嫣红。
人烧得迷迷糊糊的,嘴唇却抿得很紧的,似乎潜意识中还在隐忍,还在与痛苦抗争。
我叹了一口气,将退烧的药灌进他的嘴里,又将手巾沾了冷水敷在他的额头。忙乎了一阵,渐渐的,他的身上的热度退了下去,我还是不太放心,就靠在床头,守着那个少年坐了一宿。
天快亮的时候,我困极了,头痛也渐渐平缓,于是闭上眼睛靠在床头养神。
自己还真是个滥好人!虽然知道这小子也许是个大麻烦,可我总有一种割舍不下的感觉。至少他在那样濒临死亡的时候,遇见了我,这本身已经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巧合。
所以不管他是谁,我也总是要救的。
若当初,我选择左边的路,也许这小子,现在已经到阎王爷那儿报到了。
我想了一会,便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短短的一觉中,做了零零碎碎的很多梦,而梦中所有的主角,都是冷宸那带着淡淡哀伤的脸。
猛然间,似被心里的痛意疼醒了,我睁开眼,看见天已经大亮。
窗外天气似乎不错,阳光淡淡的,透过窗子照进来,照得屋中的尘埃静静浮动。
少年还没有醒,但眉目间的痛苦似乎不那么深了,他只是安静的睡着。
光亮照在他的脸侧,如蕴了一层淡金薄纱,秀致完美的五官,如精雕细琢过,毫无瑕疵。
我不得不承认,这小子非常的好看,熟睡的面容如白莲般出尘,瘦削的身体匀称修长,连露出锦被的手指,都莹润如玉,指甲带着半透明的粉色。
难怪云凤要看着他出神了,这个少年俊秀绝美,还带着几分生涩的稚气,而容易触动人心底的柔软。
正在花痴,门口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是云凤,“悠悠……在么?”。
“我在。”我开了门,疲倦的笑笑,吩咐她记得喂他吃药,便打着哈欠去补眠。
今日是年三十,还有重要的‘约会’,我不养好精神,怎么才能应对连楚歌?而至于云凤和那少年,就静观其变吧。
……
深夜来袭,一时钟声回荡,打破了黑暗中的寂静。
城郊西南的烟霞坡上,一宗小小的破庙亮着幽幽的光,似这千里空旷中的唯一亮点。
我坐在火堆前,目光怔怔的看着跳动的火花,手里握着树枝,在无意识的划着。
远处传来的钟声,惊得我手一抖,唤回我的神思。
‘交子之时,峰城西南,三里烟霞。’连楚歌派人送来的信笺是这样写的,我也如约而至,可钟声已过,他竟没有现身。
我有些烦躁,丢下手里树枝,站起身,立在破庙的门口,开始眺望远处。
不知这厮搞什么鬼,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约得什么时辰不好,偏偏是在大年夜里!
这举家团圆的日子,荒郊野外只有我一个人,我图得什么?
睁开眼,便是凄凉。
我只想快点见了面,探听出师父的下落,然后滚回客栈里好好睡上一觉。
总是一个人,前生是个孤儿也就罢了,千挑万选的老公也看走了眼,即便是穿到这个异时空,还是个没爹没娘的苦命孩子。
自从海棠离开,这世界上我仅有的亲人,似乎只剩下了师父。
还有谁?心头划过一双墨黑的眼睛,他是我名义上的丈夫?可这感情还未开始,便已经被我拒绝了。
因为怕失去,所以才放弃,这样我就不会再受伤;不会因为曾经拥有最美好,而破灭,那种痛苦,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落差,尝过一次就够了。
这样的路是我自己选择的,我是不是把自己,逼入了一个无法转弯的死胡同?
越想越是烦闷,干脆站到惨淡的月光下,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冷冽的空气。寒冷一瞬间窜入口中,顺着胸腔灌了进去,立时就冻结了心里的烦躁。
我想起了一句话,‘一个冷静的人,一个成熟的人,永远只做某一时、某一刻应该做的事,并且是做了而永远不后悔的。’
自己毕竟修炼得不够火候,在这种覆水难收的情况下,我也只能死挺着,一步步走下去了。
其实我想写个独立的女主,也可能写偏了,变成矫情又做作。
所谓自强,不过是因为没有可依靠的人罢了,可能亲们会说,为啥不留下,或者投入XX的怀抱,介个……她是凉薄的人啊,不肯轻易屈服妥协滴,再说,依靠男人过活,算得本事么。
哈哈,傲娇了……请鞭挞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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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六章:夜宿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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