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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章 ...

  •   我们的校区是半开放式,后靠一连片的山,我这么说的时候,顾华发出了不屑的哼声,他说学校后面的那些土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能称之为“山”,他来自山区,他们当地的山缩小到一定程度就是胡萝卜,非常陡峻,山桃树和栗子树漫山遍野,都象是横钉在墙上的图钉。不管怎么说,土坡之属的东西,总是有胜于无,特别对于我们这个荒凉的校园,若没有一两个稍微神秘的地方,供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走走,不灭何为?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上运动场跑上五圈,然后钻进后山(还是称山吧),树木的气息扑面而来,我装模作样的掏出英语书,开始用功。
      有一棵异常高大的香椿,其他树围在它四周都像是小草,这棵树顶端的分叉处,坐落着猫头鹰的窝巢。我小时候是掏鸟巢大王,将一把火嵌挂在腰上,直溜溜攀上树,一旦发现鸟巢,我就哈哈大笑,接着,将雏鸟从窝里夹出来,杨起手,高高的悬着——如果树下面还有看热闹的人,我将会假装要将鸟砸向他们,他们大惊失色,以手护头;如果树下看热闹的人有女孩子,我则当真将鸟砸下去,她们还没有反应过来,鸟已经在她们脚边死的稀烂,马上,有人哭了,也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姑娘指着我大骂:“你这个冷血动物!”那时候咱们还多小啊,“冷血动物”这个词鲜为人知,她是从她父母吵架中学来的,她妈就这样吼她爸爸,她后来因为词汇丰富成为了一群女孩子的头领。我看着香椿树上的鸟巢时,萌生了将它掏下来的欲望,那会儿我看英语看得有些烦,在树下来来回回的踱着。
      我开始上树,这时候已经是深秋,风偶尔会冷的惊人,我穿了一件针织衫。我抱着树干,衣服开始和树皮剧烈的摩擦,爬到一半,我不得不停下来,踩上一分枝,放开手,将针织衫从身上扯下来,扔向树下,它被风鼓起来,大模大样的下落着。我继续往上爬,速度更加的快,很快就接近了鸟巢。老猫头鹰不在,三只小猫头鹰脑袋挨脑袋端坐在窝里,表情愉悦,让人怀疑它们是坐在豪华马车上的贵族,马车驰往一座古老的宫殿,那里将举办国王的晚宴。
      我心跳加速,决心从中偷走一只。它们察觉了我,警惕得可爱的目光扫视我,得出结论:显然该物体不是母亲,他比母亲庞大,难道他是传说中的爸爸?也许,也许它们是这样想的,至少,至少被我抓住的那一只是这么想的,小东西在我手中没有半点挣扎,它甚至缩进我的弯曲的手掌里,准备睡上一觉了。我兴高采烈的下树,拣起衣服,带着星爷回家。星爷是该猫头鹰的名字,这家伙的憨态中自然流露了一段风流,我要用食堂的肥水喂它,让它成年后比它的父母兄弟都丰满。
      星爷在我们宿舍安了家,并很快和几个大爷么儿打成一片,但由始至终,还是我最上它的眼,无论它和顾华他们玩的多带劲儿,或者谁手里捏着的花生米和豆芽菜它多么欣赏,我一声“星爷”,它都将立即呼啸而来,撞在我的肚子上——它是个幼儿,没有把起飞和停靠练熟,它认准我充当“机场”,每次降落都将我撞的半死。星爷对我的深厚感情,用顾华的话来说,就是“认贼作父”,不过不管当贼还是作父,我都乐意,反过来说,星爷亦是如此。
      我们的班长也见识了回星爷,那天白天阳光清朗,到了傍晚,却突然风雨大作,我在宿舍里看碟,顾华一个电话打来,让我给他收衣服。我跑到楼下,跑出院子,绕到楼后的草坪上,那里有几排晾衣服的绳子,一堆人都在抢收衣物,有男有女。
      “杨麓,你后面!”我正收着衣服,听见她的声音,抬头见她站在不远处,怀里抱着刚收的衣服。
      “啊?”
      “你后面……有只怪鸟!”
      “哦,”我知道星爷也跟来了,它在空中一跳一跳的飞着,终于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星爷,”我向她解释,“猫头鹰。”
      “你养的?”她露出好奇的神色。
      “不是,”我信口开河,“我一个同学的,从北京飞过来给我送信的呢。”
      “骗人!”她笑了。
      “没骗人。”
      “啊,真的?”她信了。没多久,她将此告诉了她最好的朋友,她这位好朋友是闻名遐尔的大嘴婆。
      杨麓编织花言巧语追求班长的事情就这么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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