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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他很有女人缘 ...


  •   书盛凌下意识的护住书闲陵,对着女子道:“李姑娘,你我无缘无份,感情的事不能强求”。

      李姓的女子抽出宝剑,嘣脆一声,挑眉怒目道:“你我二人已有肌肤之亲,你还能嫁给谁?就算有女子不介意这码事,你在妻家还能抬得起头来?”

      书闲陵大吃一惊,轻扯猛男衣裳,“大哥,你真被她吃了?”

      书盛凌急的脸红脖子粗,恨李穆瑶造谣生事,他尤其不愿书闲陵知晓此事,李穆瑶偏拿那件事做文章,“没,你莫听她胡说”。

      书闲陵娇笑一声,在他耳边嘀咕:“你就是真被她吃了,我也不介意”。

      书盛凌急着表清:“我和她,真没有事”,稍一愣神,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陵儿,你刚才说了什么?”

      书闲陵摸摸鼻子,皮赖:“没有,刚才是我胡说的,风太大,我忘记了”。

      书盛凌一时喜怒交加,此时恨不得立刻逼书闲陵说明白,偏李穆瑶打死都不放过他,李穆瑶冷眼看着他与书闲陵打情骂俏,“书盛凌,你是要见异思迁?”

      书盛凌最烦李穆瑶的逼迫,当初他好意救了李的性命,熟料就此被她缠上,还自以为是,在人前人后坏他名声,说他是她的夫郎。

      “我对你从未动情,何来见异思迁之说?若早知今日被你纠缠,当初就不该救你”书盛凌变相的解释给书闲陵听。

      大妈一边听一边点头,猛男原来是被女人追怕了,怪不得当初问他,他回答说有意看男子肌肤的女人都该杀。

      书盛凌在绿林之中有神箭的美誉,李穆瑶逢人便说她与书盛凌的‘风流轶事’,以此炫耀自己追男人的本事。书盛凌若是跟别的女人好上了,她的颜面岂不是丢尽?谎言岂不是不攻自破?

      李穆瑶恶意的声张,夸大其事:“这位小妹妹,你难道不在意他失了贞?”

      书闲陵摇头,随即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这位大姐姐,你家里可有夫郎?”

      李穆瑶不无得意的说:“正夫一个,三个侧夫!"

      书闲陵噗哧一笑,原来大姐要猛男回家当小五,“那大姐姐的四位夫郎,介不介意大姐姐不是童女呢?”

      李穆瑶皱眉,二者根本不具备可比性,知道这丫头存心刁难,“这世道,连女人穿过的旧鞋都有人稀罕!”

      书闲陵还没回击李穆瑶,书盛凌已张开弓来瞄准李穆瑶,“你若再造谣生事,我立时就毙了你!”

      书盛凌动了真怒,李穆瑶便怕了,她与他二人的距离仅几米远,书盛凌的箭术例无虚发,她这回死定了?

      跟着李穆瑶一起的两个男子,虽厌恶李穆瑶嘴碎伤人,但她真要是被书盛凌伤了,二人面上也不好看,当即劝其道歉。

      书闲陵手一挥,道声不用,对着李穆瑶道,“大姐姐的四个夫侍,可都要给了我?我先声明了,长相差的男人我不要,脾气骄纵的男人我不要,软弱无能的男人我更不会要。所以,大姐姐你只需守着你家里的四个夫侍便可,别吃着碗里还记挂着锅里的”。

      李穆瑶气的面盘青灰,又惧怕书盛凌的神箭术,只得提马溜溜的走了。随行者抱拳致歉,也跟着拍马走了。

      书盛凌收了弓,一味的盯着书闲陵看,大妈觉莫名其妙,“我脸上长花儿啦?”

      书盛凌微笑着不言语,总以为她对他只是兄妹之情,经李穆瑶这一闹,他就明白了。

      大妈悻悻的,不主动挑起敏感话题。暧昧是男女保持神秘感的最佳手段,是调情技术的最高杆技能,掌握好暧昧的尺度,对感情的培养、获益良多。

      一路她和他都在暧昧着,你轻递一个眼神,我就回一个眼眸!

      (亲们请参照《东成西就》里,王祖贤和张国荣练剑那段的眼神交流)

      小马蹄儿得瑟着,一路皆是春意,连夜宿山林,也充满了神圣的诗意,气氛友爱和睦,共建和谐社会!

      二人郎情妾意的日夜赶路,终于到达武林大会的现场,客栈里人满为患,一般的平民家不敢留宿武林人,也有几家贪图钱财,破例收留绿林人。有一家姓宋的人家,看上了书闲陵给的十两银子,管吃管宿。

      书闲陵预先打探风声,这姓宋的人家却不知情,原来丰州百姓怕被殃及池鱼,除非有必要,采买一些日常的生活所需,大都掩门不出。

      书闲陵就问书盛凌,“江湖人都不用赚钱的吗?整天打打杀杀有甚意思?”

      书盛凌苦笑,那年年纪尚小,少年郎好强争勇,以为劫富济贫便是生活的全部。他差点没命,幸得师父的救治才活命。

      若算年纪,他比陵儿大了很多岁,哪家娶夫郎要他这么老的?那李穆瑶就是嘴上占便宜,真要李穆瑶娶,李穆瑶还怕别人笑话她。

      “江湖人自有江湖人生财的法子,他们不一定靠打打杀杀过日子,有些做贩卖的生意,有些人做押运的生意。有些人靠替人摆平事端过日子,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硬道理!”

      书闲陵听了扶着桌子大笑。书盛凌一愣,明明是辛酸的话,怎逗得她笑?
      书盛凌不明白,大妈不解释,某位领导人就说出这样的话来。

      “从今后,你跟着我混了,不要再过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书盛凌听着,心里无比受用,她是关心他的生命安全,担心他会出事,“陵儿,我答应你,待完成义母吩咐我的事后,我会待在你身边,不离开你一步”。

      大妈脑海里立时闪现旖旎无极的春光,就说在一张大床上,她和谁谁,还有谁谁,大家一起2P、3P来着,她似只狂蜂一般,疯狂的采集着馨香花蜜,采完了这一朵又蹿入那一丛中。

      书盛凌见她神不守舍,两颊红红的,禁不住凑前,离她的脸越来越近,不知哪里来一阵怪风,(事件趋向聊斋化)他的发丝不经意间被风撩起又落下,刚巧触了她鼻尖,他偷香没偷到,反倒被她喷了一脸的鼻涕水。

      当下,二人便僵住了,大妈顾不得恶心,拿了绢帕为猛男擦脸,又急着去打水给他洗脸,冷不防被他拽住,立身不稳的跌倒,恰被书盛凌一力揽过。她倒在他怀中,二人脸对着脸,大妈不敢出声,心说不要,他的脸还没洗呢。

      书盛凌只一时壮虎胆,见她面露怯色,立觉自己举止荒诞了,索性放开她,自己干坐着生闷气。

      都怪自己没用,他的脾性怎不具备令狐的执着骄纵?他长相怎不及叶清平的清缈出尘?

      书闲陵不知他内心纠结,舀了洗脸水亲自为他洗脸,他仍呆呆的,好似被刚才的意外打击到了。

      于是,作风剽悍的大妈,拧过猛男的头颅,嘴对嘴的贴上了。

      这是一记深吻,深到什么程度呢?
      鉴于晋江的和谐文化,亲们自己遐想去吧!

      吻毕,大妈抚着胸膛喘气,这猛男的肺活量实在厉害,她甘拜下风!

      书盛凌初次尝此销魂一吻,仍在缓神。双目精湛灼亮,透着对新事物的稀奇和极高的兴致,于是,猛男主动出击,再一次的深吻书闲陵。

      这也是记深吻,深到什么程度呢?
      鉴于晋江的和谐文化,亲们自己遐想去吧。

      大妈不甘落后,凭什么这种事男人主动?
      于是,再揪过猛男黑发,,,,,,,,,,

      (亲们,都看过搞笑的,无厘头式的嘴对嘴的啃式无敌吻吧,设想一下即可)。

      几通深吻下来,大妈的唇被啃成梁朝伟式的香蕉巴拉嘴,书盛凌的发型,毫无发型可言,松散的似路边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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