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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柒 击鼓 ...

  •   半个月后,奕整顿完已成为丰郡的丰国的事宜,决定返回连国的国都。丰郡的官道常外设一处奴隶贩卖集市,人流时常凝聚不散。本不想从繁忙处行经的奕为了避免绕道,只好选择从这里经过。
      因丰郡几乎无人见过他而弃车骑马而行,仅不经意地扫了一眼那热闹的集市,就不由自主地定住。
      他看见了桃夭!尽管对方的面容上满是脏污,但那双眼睛是不会错的。妩媚而干净,眸光盈盈,美丽得好似上好的玉石。
      奕当下调转马头,往那里而去。
      桃夭正被人当成奴隶拍卖,他跪在一处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平静得好似事不关己一般。
      在一人出了五百两银子之后,再无人出价。
      “一万两。”正当卖家要敲定买卖之时,奕出声,并吩咐侍从将桃夭从那儿领了过来。
      “孤以为你已经死了,桃夭。”奕坐在马上,看着始终低着头的桃夭,而对方在听见他的话的时候,终于慢慢抬起了头。离得这么近,奕这才看清他脸上有着一道狭长而狰狞的伤口,自右侧额角一直划到了唇角,一张倾国的容颜被完全破坏。
      “我不是桃夭。”对方静静地回答,“他和丽花都已经死了。”
      “不可能,那个蛊术师说这世上仅剩桃夭一只媚虫。”
      “在她眼中,我确实已经死了。”他说,“我比桃夭先出生,十年前,是我让丰王得到第一个别国的领土。”讨要在立即离开后才代替了自己的任务。桃夭才三岁,却太早爱上了人。
      奕的目光一冷,“那么,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桃华不说话了,他再度低下头去。而一旁的侍从则低声提醒奕该及早继续前行,再不久就到驿站了。
      奕只得作罢,命人牵了一辆马车给桃华,再度前行。
      到达驿站之后,奕将桃华叫了过去。

      “现在该告诉孤你为何在那儿了罢?”
      “我爱的人自尽而亡换来我的存活。毁了容的我对丽花而言失去了作用,流放在外,被人买卖也不奇怪。”桃华无意细谈,洗净脸后,脸上的伤口更显恐怖,但依稀看得出当年的倾国容姿,那是一张和桃夭何其相似的容颜,“你是桃夭爱的人么?”
      奕不说话,不否认却也没有承认。
      桃华却是笑了一下,“你不说我也看得出,他最爱的就是温柔的人,别人待他越温柔,他也越容易爱上那个人。不过,他完全没看出来那只是你的表象。”桃华的眼神虽然清澈却也沧桑。面前的男人有着温柔的笑容,却有着冰冷的一双眼,“他是我们之中最年幼的媚虫,也难怪会死在你的手里。”
      奕心下一紧,“你怎么知道的?”
      “媚虫的泪是烙印啊。”桃华纤指遥指他的手背,“我闻得到那泪水的味道,你背叛了他。”
      “你若没有毁容,你的下场会和桃夭一样。”奕冷声道。对于“背叛”这个字眼,他觉得分外刺耳。
      “媚虫一旦爱上了一个人,很快就会死去,我爱的人死了,我才苟活至今。媚虫是杀不了自己的,你若是想杀我,倒算是了结了我的心愿。”桃花看着他,坚定的模样像极了桃夭那日将手放入自己的手中时的样子。
      “容颜尽毁的你,危害不了国家的社稷,对于孤来说,毫无威胁性,杀你何用?”
      “呵,你可知,媚虫爱上的人,必定会爱上媚虫么?”桃华忽然问,意味不明。
      奕扬眉,“你是说孤其实爱着他?”
      桃花却再度摇头,“那是你的事,更何况,套已经死了,你纵使爱他,他也无法再度重生。”桃华说完,径自走了出去,那背影与桃夭别无二致。

      自那晚起,奕在没有梦见过桃夭。却开始,渐渐地想念起了他。起初是不经意跃入脑中的片段,到后来,竟是不可抑制地思念他。
      至今未立后纳妃的他始终独自入睡。而在一年多以前,他曾多次拥着一个人入睡。那个人拥有绝美而柔软的身体,一如娇艳的桃花。

      奕开始失眠。梦不到桃夭,怀中亦早已失了他的温度。每当这时,他总会在御花园中看见桃华的身影。
      若没有那道伤疤,桃华与桃夭那近乎完全一致的面容必定会令他产生错觉。但其实,他很清楚,桃夭已经死了,是他亲手杀死了桃夭。
      正如桃花所说。即使他确是爱着桃夭又如何?桃夭已不会再活过来。并没有过多的懊悔和自责。奕只是觉得心底某个角落的裂缝正在逐渐扩大。
      心中的东西在流失,慢慢的,空了。

      桃华由他爱人的性命所换来的生命在逐渐走向尽头。冬季过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渐渐的,连走路的力气也失去,终日躺在床上,却有了奕的陪伴。
      “也许,桃夭的眼光并没有错,他选择爱上你,是因为你真的有待他好过。”桃华在某一天偶然地吐露出了这么一句话。
      正在眺望窗外桃树的年轻连王转过头来,“不,我只是觉得有负于他。这么做,只是让自己好过些。”
      桃华闻言,笑了笑,不说话。
      “从没见过你的宿体,也是桃花么?”
      “对,丽花她喜欢桃华。但我的宿体已经没有了。”桃华看着自己的指尖,“能活这么久,连我自己都很诧异。”
      “如果没有所爱之人来抵命,你们可以活多久?”
      “没有爱上人的媚虫是不会死的。只要媚虫蛊咒不解,我们可以长长久久地活下去。但一旦爱上了人,就只有半年可以活。”桃花说,“在我之前的媚虫是雌性的,她还来不及为她的丈夫生下孩子就死了。”
      奕忽然不说话了,看着桃华的目光之中掺入了一丝痛楚之色。
      桃华的眸光盈盈,“我么都没有后悔过,爱上一个人,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
      “孤,从来没有让桃夭幸福过。”奕的声音里透着叹息,“但孤依旧不后悔杀了他。”
      “是啊,媚虫本不应存在,违逆天理。”桃华闭了闭眼,似乎有些累了,“等我死了,这世上就真的再无媚虫了……”说完,他慢慢地进入了睡乡。
      奕坐在床头,看着他沉睡的面容,伸出手来,似乎想要触碰,最终却还是收了手。

      春末时,桃华迎来了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奕坐在床边,一如先前那些日子那般守着他。
      桃华主动握住了他的手,声音低微而虚弱,“连王,你定是让桃夭感到幸福过,所以,他才那么……”话未尽,他的身躯化作尘埃,在清晨的阳光之中,随风消散不见。
      心中终于如同手心一样,空无一物。
      年轻的连王突然想到了几年前的桃树下,他对桃夭说过的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时的桃夭,是不是感到了幸福呢?他从没见过桃夭笑得那么灿烂过。原来桃夭所要的幸福,只是那么简单。而他,连这一点,都是欺骗他的。
      桃夭啊……
      素来冷静而自制的连我那个,望着空落的掌心,眼角落下了一滴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柒 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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