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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我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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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害人,暗恋最毒。
我,陈熙,天生偏执,理智从未占据上风过。我不懂爱,喜欢的事物从不放手,自私是我的代名词。
我有个喜欢的人,他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看我犯傻,看我自取其辱。
我从不暗恋。
听别人说,暗恋是执拗的。
我给他写过情书、告过白。我试着模仿他的穿衣风格、他的个性、他的爱好,试图让风言风语成全我。
我自认为纵使自己固执己见、偏执的不像话,可我的喜欢是光明正大的、可以显摆的。
我没有朋友,无论线上线下。
我喜欢在网络分享我的故事,寻求办法。因为匿名、因为虚荣、因为我可以靠它博得关注。
其实我比谁都明白我不是真的喜欢他,那甚至不算青春期的暧昧。但是没关系,只要我不说、不认、卖惨,谁也否定不了我。
我加过他的联系方式,我想万一他也喜欢我,或许我就是青春期暗恋的红人,我喜欢被人追捧。
我把他的联系方式删了又加加了又删,他没让我如愿,但我不死心。
真正意义上,他只删过我两次。一次是我告白后,一次是在彻底忘了我后。
其实我不会告白,不会写情书。
别人说告白就是两个人名为主语和宾语,喜欢或爱是动词。
情书,无非是多说些甜言蜜语。
他问过我,喜欢他什么。
他神情认真,我想他是真的想认真给我一个回复,可惜那时我被拒绝的失意冲昏头脑,支支吾吾没说话。
至此,我们真真正正背道而驰。
那段时光,我的日记本换了又换,内容前言不搭后语但通篇都写着一个代号,他。
我想,既然得不到,退一步,我要成为他情感画卷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他忘不了,让别人达不到。
他生日我偷偷买蛋糕,我对面放着一张纸,纸上写了几十遍他的名字。
我以我的视角拍下来,发到网上,想让他看到,让别人注意到。
没成想,我居然喜欢上他。
假戏真做。
喜欢他的第三年,我开始反思自己。他有哪点值得我喜欢的,没有。为什么喜欢他,不知道。
不,知道。
我喜欢被他踩下去,喜欢捧他,只要他在我的幻想里足够高,我的挫败就不丢人。
我又想起跟他告白的情景,他问我喜欢他哪里,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他会顺理成章的把一切当作我的玩笑吗?从那天开始我们渐行渐远,不是距离是心。
尽管如此我依旧为他心动。
栖柽这个地方很少有雾,雨雾更少见。
我们初遇时是雨雾天气,离别时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