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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笑的像个傻der ...

  •   但是,方蕴作为母胎单身队伍中不断升级的一员,对这份心思存疑。
      她才注意他还不到一个月,就喜欢上了?
      要是真这么容易喜欢人,她22年都干啥去了?
      或许是崇拜吧,她弄错感情了?
      ……
      要说之前方蕴对自己的心思还属于拨开迷雾阶段,可渐渐的,方蕴真察觉出不对劲来。
      她现在的行为仿佛不是为了自己考研,不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而是为了见一眼粉红哥。
      她打开便签记录自己的心情——肯定是自我暗示的原因,要不就是粉色太迷人,我被自己的想象力攻略了,我其实不喜欢粉红哥的。
      “嗯,对,我是不喜欢他的。”
      她一边疏导自己,一边敬佩着粉红哥的毅力,欣赏他的颜值。

      罗佳是个颜控,背书的时候也不消停,眼睛瞟来瞟去,看有没有值得注意的人和事。
      每晚她俩出了图书馆,必定要先议论图书馆的一个嘿帕男A和嘿帕男B。
      罗佳说,她喜欢rap,喜欢嘿帕风的穿搭,酷,有型儿。
      这也算是结束一天紧张的复习之后,娱乐的小话题,嘿帕AB和粉红哥,成了她们每晚的话题。
      据罗佳观察,嘿帕A的衣服一般都是整套整套买的,质感高。但是嘿帕A傲然的脸蛋,微抬的下巴,睥睨众生的眼神,让方蕴认为他是个贵妇风格。嘿帕A特别能坚持,背书背一天,嗓子哑了还在背。
      嘿帕B更加偏运动风,穿着链子卫衣,卫裤和马丁靴。但是耐不住他长的好,很像韩国丁海寅,眼珠子像个黑葡萄似的。
      有天早上,方蕴在走廊碰到嘿帕B,他手搓着脸,方蕴差点以为他背书背的崩溃了要哭,停下打算安慰他时,嘿帕B抬脸和她对视了下,有点无助和压抑。方蕴顿了下,抬脚走了。

      每晚和罗佳说着他们的事,有鼓励意义,也增加了罗佳和方蕴彼此的了解。
      她们不断重复说着粉红哥的事,只会加重方蕴对他的感觉。
      可她忍不住不说。
      她为粉红哥的坚韧感到骄傲,向往。
      背书背到嗓子哑,背到咳痰,一连背三四个小时,每天背书和休息的时间都是固定的,不会因为背不下去就不背……
      方蕴太过珍惜自己的羽毛,或者说太过了解自己——她不爱学习,但凡学习激起了她的负面情绪,她就不能完整的走完考研这条路。所以她只能培养学习的习惯,尽量避免学习对她产生的负面影响。
      背到咳痰,一口气背四个小时——对她来说,是望尘莫及的存在。
      但是偌大的图书馆,总也有别人做到了吧。但是别人没被方蕴遇到。
      本来嘿帕A的努力程度可以和粉红哥一拼,但是嘿帕A背到最后嗓子难受的厉害,中间断了几天没背书。
      就方蕴和罗佳观察的人而言,粉红哥的努力更然后她们感受深刻。
      这才是她喜欢粉红哥的真正原因吧。
      方蕴无数次的分析,如果她只是偶然遇见粉红哥,她或许会花痴的感叹这人颜值好高啊,而不做他想。
      但是这一个月来,她见识到了粉红哥的坚韧,那是像吸铁石一样的东西,只有一点磁场和磁极,她就只能被动的靠近。
      俩人背书的距离不算远,方蕴既欣喜又慌乱。

      需要主动点了,看看他什么态度。方蕴想。
      舍友宋晓来图书馆看书,俩人约着一起吃晚饭。
      方蕴手机一直静音,背书的间歇,她担心宋晓给她发消息看不见,就打开手机想给宋晓发个短信。
      五点半的时候还早,但是宋晓已经发消息给她说要吃饭,她正要回,撇见宋晓在楼梯口那里站着,方蕴站起来激动的向宋晓挥挥手,欢快的拿着书找宋晓:“你等下。我把书放自习室。”
      宋晓点头:“快去吧。”
      方蕴从自习室出来时,粉红哥迎面走来,路过方蕴身边低了头看方蕴怀里抱的材料。
      方蕴仿佛察觉到粉红哥的目光,抬头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因为自己心虚,并未看清全脸。
      方蕴不屑自己的行为。她可真能装啊。
      图书馆要求安静,平时她走路都是轻轻的来轻轻的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尘埃。
      如今为了引起粉红哥的注意,她表现的跟个过年没见过跳秧歌的二傻子似的。
      第二天中午12点半,方蕴饿的一塌糊涂。和罗佳,宋晓一起从图书馆下楼,去食堂吃饭。
      偌大的图书馆楼前,只有她们三个,以及迎面走来的粉红哥和他朋友。
      方蕴下意识的吸并不明显的小腹,口罩下的嘴角列开了最大的弧度,扭头看向远处。
      “好开心呐,竟然这个点了还能碰到他。”

      她是个惯常走路昂首挺胸,走在大道中间的人,她爸说她:“女孩子不要天天把头昂那么高,谦虚点。”
      可她偏不。
      粉红哥走路是沉静的,有时候溜着墙角,一米八的大高个,竟然激发了方蕴的保护欲。
      方蕴想,粉红哥多多少少是谦卑的。
      这种想法和保护欲在方蕴从卫生间出来,做着撩来衣角把手机放裤子口袋里这种有点不淑女的动作,而粉红哥迎面走来时化为乌有。
      她明知走廊人多,明知粉红哥的视线不一定落在她身上,可还是会别扭的侧头。
      这种情形发生过几次后,方蕴暗骂自己没出息。粉红哥又不知道自己的心思,抬头看一眼他怎么了?
      方蕴就冷冷的,面无表情的仰头看粉红哥的脸蛋。事实上却是她努力不找眼神的焦点,从而粉红哥的脸蛋在她眼中并非清晰可见。

      其他研友背完书,或多或少有些疲累或者放松,体现在姿态上,便有些懒散。粉红哥却是冷淡的走过来,浑身散发的生人勿近的气息。
      这种莫名的负气压如同黑洞一样,里面全是未知,吸引着好奇心强的方蕴,想要扒开他的心门,看看里面都有什么。
      她想让粉红哥快乐一点。
      考研本身就是一件很苦的事了,再不找点乐子,简直难以忍受。
      方蕴惊讶于自己的想法。
      这种感情温柔的折磨着她。
      罗佳鄙视她,不懂方蕴为什么会这样。
      方蕴认真想了想:“我喜欢他最大的原因是,他让我知道,我还有喜欢人的能力。”
      方蕴对于恋爱方面的想法很奇怪。她期待爱情,渴望爱情,却不信任爱情。同时,由于极强的事业心,她一直充实自己,并没有找男朋友的心思,也克制自己这方面的心思。
      换句话说,方蕴知道自己配什么样的人,什么人适合自己。自己并非恋爱脑。
      自从高一喜欢过一个人之后,到如今的考研,七年时间,她从未再体会过喜欢人的滋味。
      她甚至觉得,好友们恋爱了就约等于她恋爱了,她只希望朋友们能好好谈场恋爱。
      时至今日,不过一月左右,她竟然喜欢上一个人。
      这种滋味,她很想好好体会。
      可是再有两个月考研,她实在没有时间体会。
      两种想法在她的脑子里撕扯,缠绕,较劲。她一边唾弃自己,一边偷偷的垂涎粉红哥。
      小变态啊。她会这么在便签里记录自己。
      如同吸毒上了瘾的患者,她如饥似渴的留恋粉红哥的一丝一毫。

      粉红哥白天背书,晚上进自习室练题。因此,他白天在自习室里不占位置。
      方蕴窥得他这个习惯,暗暗幻想,希望她对面的位置上没有人,粉红哥就可以坐在她对面了。
      事实上,一张桌子六个座位,只有她和罗佳坐了位置,空了四个,粉红哥也不会坐她对面。
      方蕴当时正在磨笔芯外面的贴纸画,想看看还剩多少笔水,她方便换笔芯。
      一抬头就看到粉红哥的杯子,反应过来后,掩饰不住的欢喜,向粉红哥的面容看去。笑容忍不住放大,加深。
      她拉着罗佳:“快看快看。”
      罗佳看了一眼粉红哥,同样激动的说:“看啥?”
      方蕴过于欢欣鼓舞,担心粉红哥看出来什么,只道:“看我笔芯快用完了。”
      粉红哥从方蕴身边路过,转了一圈,最终坐在走道边的一个空位上,背对着方蕴。
      方蕴不甘心的瞧了好几遍粉红哥坐的位置。
      粉红哥对面的女孩,抬头看着粉红哥笑了笑,再低头学习,然后再抬头看着粉红哥笑了笑,再低头学习……
      方蕴心里吃味且悲伤:粉红哥果然长的好看,看那女孩笑得多甜。她刚才是不是笑得太灿烂,吓到粉红哥了。
      后来她和罗佳说起这事,重新模仿了当时的笑容。
      罗佳嫌弃的评价:跟个傻der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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