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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分手 ...

  •   (旁白):“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何来亏欠……”
      (木兰):“‘分手应该体面’?怎么唱这首歌呀?你看的《霸道总裁爱上我》悲剧大结局了吗?”
      (旁白):“姐,我看过《霸道总裁爱上我》,我说过了,我是一个有品味的人,我只看《资治通鉴》这种高格调的书,刚刚那个页面是浏览器自己跳转的,是病毒在作祟,不是我点开的,我是无辜的!”
      (木兰):“网页显示,已阅书目《霸道总裁和他的小娇妻》、《霸道总裁宠上天》、《霸道总裁契约妻》、《霸道总裁求抱抱》……”
      (旁白):“姐,这个网站有病,什么已阅,不可能,我怎么可能看这种书。”
      (木兰):“行了,别争辩了!看书消遣而已,只要不伤害公序良俗,不强求别人一定要喜欢你所喜欢的,讨厌你所讨厌的,不就行了?喜欢看什么书是你的自由!分什么高低贵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吃萝卜的,难道就一定比吃白菜的高贵吗?”
      (旁白):“对哟!可惜这个世界上的人并不都像是姐你看的这么通透,别说看书能分出高低贵贱了,就是听歌用不同APP都能分出个优越感来——为了不莫名其妙被人低看一眼,大家就只能拼命装了!”
      (木兰):“不过我有点好奇,书名前面的括号是怎么回事?”
      (旁白):“括号?”
      (木兰):“你看,网页这边列了一排推荐书目,每个书名前面都有括号,但括号里面的字并不相同,有言情、纯爱、百合等等,它们是什么意思?”
      (旁白):“这是类别,以主角的情感归宿分类的。如果讲的是男女相爱的故事,就是言情;如果讲的是男的喜欢男的,就是纯爱;如果讲的是女的喜欢女的,就是百合。”
      (木兰):“你拼命撮合我和大兔子,是因为你在写这个故事时,选的类别是百合吧?”
      (旁白):“不是,选的言情,百合太小众,我又没名气,如果类别选百合,就得凉在起跑线上了。”
      (木兰):“你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
      (旁白):“不是的!我开始真的是正儿八经想写‘言情’故事,结果你突然冒出来了,还告诉我你跟四大女主之一的冯太后是闺蜜……”
      后来三章已过,这文章已显出糊相,我才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转一下类别试一试,说不定能起死回生,毕竟现在真的流行嘛!
      如果真的有用,我立马把类型改了,可惜你这个不争气的,放着大美女不泡,自己跑到边境上去放羊,我的双女主呀,就这么BE了!
      (木兰):“BE?”
      (旁白):“英文Bad Ending的缩写,意思是‘悲剧结局’。算了,不提这伤心事了。我还是按我最初的设想来写这个故事吧!”
      (木兰):“最初的设想?”
      (旁白):“是的。我之前都想好了,就顺着迪士尼的动画写,写你跟李翔解甲归田后的幸福生活。现在稍微改一改,重点写你和李翔夫妻同心,共同戍守六镇的故事。”
      (木兰):“重点什么重点?你这重点抓错了,我花木兰可是大女主,写我的故事,重点当然是在烘托我的事业型女强人的形象了,扯什么情呀爱的,降格调!”
      (旁白):“‘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江山美人两不误,才是真英雄,爱情和事业又不冲突,谁说搞事业就不能谈情说爱了?越是有事业,才越是有能力谈恋爱——毕竟谈感情伤钱!再说了,好歹我这也是言情,总得写点‘情’,免得某人说我‘挂羊头卖狗肉’,是吧?”
      (木兰):“咳咳咳……”
      (旁白):“姐,说了这么久,你家老公李翔呢?你已经好久没提起他了,他哪去了?该不会是被你扔出去挡刀子,亡了吧?”
      (木兰):“没有,我哪有那么无情!”
      (旁白):“那大兔子二度临朝时,他还活着喽?”
      (木兰):“是吧?”
      (旁白):“姐,什么叫‘是吧’?你老公是不是活着,你都不确定吗?你们没在一起生活吗?”
      (木兰):“呵呵!是呀!”
      (旁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木兰):“呵呵!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不是我老公了。”
      (旁白):“姐,他把你休了?”
      (木兰):“什么休了?我们是和平分手,和离!”
      (旁白):“离婚了?什么时候的事?”
      (木兰):“唉!就是我筑‘京观’时候的事!”
      (旁白):“‘京观’?那不就是你带着六镇的人在西边当土匪——不——当响马的时候的事吗?”
      (木兰):“是呀!唉!……”
      那个时候,我本来是想把李翔留在六镇的,可出发那天,李翔却一身戎装出现在我面前,他说:“我伪装了一辈子,现在我想当一回自己!想作为一个真正的自己活一回!”
      看着他倔强的模样,我仿佛在看着另一个自己——男扮女装的他,和女扮男装的我,我们何其相似!
      于是我把他编入我的队伍中,随军出征。后来,他凭着自己的军功,一步步升到了我的副将。
      在修筑京观的第二天,李翔来到了我的面前,请求我释放城中的妇女儿童——屠城时,只杀青壮男丁,而妇女小孩将作为战利品进行分配。
      李翔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着一个女人一起来,那个女人是城主的女儿,也就是这座城堡的公主。
      公主说,我们杀掉的人,不是城里原来的人,他们也是入侵者,她指着另一个城门外的土堆说:“一个月前,我的父亲、我的兄弟和我的臣民,被埋葬在那里!”
      公主说,你们不是我们的仇人,是我们的恩人,所以你可以放了我们,不用担心我们会向你们复仇。而且作为回报,我将会给你们一批财宝,这是我的父亲之前秘密收藏的,是我们家族数百年来积累下的财富,只有我知道它们在哪里!
      说完,她从身旁的李翔手中拔出剑,横在她的脖子上,说:“你不答应,我就死在你面前,你休想对我逼供!”
      我当时气笑了!转向李翔说:“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可信吗?竟然设计这么一出?”
      李翔顿时红了脸,赶紧伸手从公主手上把剑取了回来!
      我让他们坐下,给他们倒上茶——开始谈生意!
      我问他们,财宝这事,知道的人多吗?他们回答说,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
      我说:“那好,就不要让第四个人知道了!你们这两个傻子,钱财买不来平安的,在得到这笔财富之后,会有人想,有没有可能你们还在别处藏了什么?一旦有了这种怀疑,你们将永无宁日!”我转向李翔,问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不需要我说吧?” 李翔点了点头!
      我停顿之后,问:“你俩是怎么一回事?”
      公主立马脸红着说:“我们没事!真的什么事都没有!”
      我心想,没事?一个两个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还说没事?……
      后来,他们俩招了,狗血的英雄救美,一见钟情!——多么美好的故事呀!如果男主人公不是我丈夫就更完美了!可男主人公是我丈夫,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我的心情完全不受影响,毕竟我跟李翔之间,是包办婚姻——不是父母包办,是大兔子给包办的,也算是包办吧?没错吧!
      我跟李翔成婚之后,很少在一起,在一起也没什么话题,像哥们胜过夫妻,既然他已经找到真爱了,我就大度点放手!
      后来,李翔就留下来,成为了那座城市的新城主,那个城中的妇女儿童,被我以贺兄弟新婚的名义,随了礼。
      我还私人给李翔拨了点人马和钱财——离婚嘛,当然要分割夫妻财产给他,他虽然挣钱不多,但我有本事,所以这财产还是挺可观的!不过,他婚内感情出轨,算是过错方,所以平分是不可能的,再说了,我们还有一个女儿。就我那个拿大兔子当亲妈的女儿,当初来六镇时,我让她外公外婆去接她,结果她抱着大兔子哭得昏天黑地,死活不撒手!她肯定也不会到异国他乡来跟李翔生活。女儿在平地跟着大兔子生活,虽然大兔子没要求我们给抚养费,但以后女儿出嫁的嫁妆不能也让大兔子贴补吧? ……公主家的财富我不要了,你们留着生活,家里的财物除了这些,李翔你也别惦记了,以后都给咱家小未央!
      对于我的离婚方案,李翔欣然同意——于是我俩就这么愉快地分手了!
      后来,我带兵回平城时,经过李翔他们那座城堡时,李城主还特意盛情招待了我们一番,我们走时送出去我们老远,他一再叮嘱我说,女儿出嫁时记得通知他,怎么说他也是孩子的亲爹,婚姻大事还是得在场……
      (旁白):“姐,你出门打个劫,把自己的老公给劫没了?”
      (木兰):“是前夫!”
      (旁白):“你还给他分钱?”
      (木兰):“不止是钱,我还给派了一队人马——他们那个城太弱了,不给点兵丁,难免会被人欺负!”
      (旁白):“你可真贴心!”
      (木兰):“这算什么呀!我后来还派人马在周边城堡四处打招呼,说李城主是我罩着的,你们谁要是不长眼,小心我回头来收拾你们——我真是‘十佳前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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