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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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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窗户大开,但是江云霄并不是跳窗走的,而是扮成红袖招外出采购的龟公,大摇大摆的走的正门。
窗户是他利用自己做的延迟机关开的,单纯是为了误导江云飞的人。
为了避免出城的时候被认出来,他甚至及时换掉了龟公身上扒下来的旧衣服,并且把脏衣服扔进护城河里,转身一变,成了脸色蜡黄的乡下小娘子。
他会选择红袖招,一是因为青楼是他哥开的,灯下黑,好跑路,二是为了获取女子服饰和化妆工具。
兴许是上天眷顾,江云霄的运气还算不错,他的误导很成功,江云飞的人发觉他逃跑的时候,他早就混在人群之中,裹着头巾,穿着厚厚的衣服,坐在牛车上离开禹城,悄无声息的出了城。
出城后,江云霄就骑上了早就转移到城外小树林的追风,一路驾马狂奔,中途都不敢在驿站停留,跑了一段,他就忍痛将追风放归了山林。
追风是他的爱马,长得又很有特点,自己骑着它,迟早会露馅。
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在外,也算不上安全。所以逃跑的过程中,江云霄尽可能打扮老糙一些,出了城,就在林子里换掉女装,改成了壮硕的乡下汉子:涂黑脸蛋和手,贴了假胡子,胸脯里塞了干饼子当肌肉,还加了厚厚鞋垫增高。
曾经的江家二少爷,花钱起来大手大脚,就算是逃婚,也会因为娇生惯养惯了,去那种昂贵的客栈和酒楼。
为了躲避追查,他吃得是粗茶淡饭,睡的是庙宇道观,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第五日。
江家虽是禹城的大家族,可出了禹城就算不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跑的足够远,早就超出了他哥的抓捕范围。
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更没有解除伪装,因为今日是梦中的第一个死日。
一大清早,江云霄停止了赶路,提前敲开了他目前所在府城中,香火最为旺盛的清泉寺的大门。
憨厚脸汉子江云霄粗声粗气道:“寺庙中可有香房,我要为家中老人祈福,想要在寺中暂住七日。”
房间本没有空余的,江云霄捐了一千两银子就有了。
七日后,是江云霄第二个死日,也就是头七那天,他怕恶鬼头七跨越千万里来追踪自己。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谨慎一点,以防万一。
七日后,江云霄掏出了两千两银子,请了十八个得道高僧陪着,十八个结实的和尚,围着他凑成一圈,念了整整一晚上的《金刚经》。
在这样充满安全感的环境下,江云霄安然度过了梦境中被活埋进土里的那个日子。
“喔喔喔!”
寺庙里养的报晓公鸡发出响亮的啼叫声。
佛音停了下来,穿着袈裟的主持,一脸温和地问:“江施主,可还要继续念?”
江云霄只给了两千两银子,要继续的话,得加钱。
江云霄看向外面的天空,一缕金色的阳光刺破天穹,天亮了:“阿弥陀佛,不用了。”
他吃了热气腾腾的斋饭,拿着从清泉寺要来的大师开光过的佛经和其他装备,离开了清泉寺。
江云霄的逃离并非没有目的,主角就是主角,没了他这个合适的容器,肯定也会以其他形式存活。
毕竟这本书叫《我的夫君是恶鬼》,所以江云飞一定能够成功变成恶鬼。
原著剧情对主角受宋知玉而言,是一本霸道恶鬼甜宠文,但对被恶鬼霍霍的普通人来说却不是。
在原本的剧情中,江云飞以江云霄的身份活下来,借助江家唯一继承人的身份,他很快接手了禹城城主府的权势。
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时候,宋知玉却突然病卧在床,原来江云霄的躯体是纯阳之躯,可是恶鬼并不能让死去的躯体源源不断产生阳气。
因为宋知玉被他睡了生病,刚化作恶鬼的江云飞又不想放弃同恋人亲近,他选择用其他方式来解决阴气侵袭的问题。
阴气太重,自然就要补阳气,恶鬼采补的方式,就是取人身上最纯净的精血——心头血。
一开始遭受霍霍的是城主府监牢中些关着的死刑犯,后头小偷小摸的普通犯人也成了补精血的材料。
再到后来,江云飞不仅是要补充精气防止宋知玉生病,还需要增长修为。
这就意味着犯人的数量远远不够,于是开始无辜百姓被屈打成招,大量鲜活的生命悄然消失在城主府的后宅之中。
江云飞活着的时候,对待亲生手足都能如此残忍,他死后变成恶鬼,又怎么可能会放过百姓。
那本书故事的结局,就是江云飞献祭了一整座城池,把曾经繁华无比的禹城变成了一座鬼城。
江云霄有自知之明,他如今没有能力阻止江云飞作乱,留下来就是白送。
但是现在没有,不代表将来没有,书中曾经提到,在极南之处,有蓬莱仙岛,有缘者可求得仙法道术,若是学有所成,就能降妖除魔,诛杀恶鬼妖邪。
江云霄打定主意,自己现在已经改变了枉死的命运,再加上这个由剧情肯定过的纯阳之体,肯定有些仙缘。等到自己求得了降妖除魔的法术,他就立马回去拯救恶鬼祸害的禹城乡亲父老。
跋山涉水的朝着目标方向走了小半个月,江云霄固定了自己的新形象——骑着一头灰色小毛驴,半桶水晃荡的游方道士。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他现在就是算命很灵,算的不灵退钱的江半仙。
江云霄出示了通关文碟,打算进锦城吃点热乎的东西,再补充些干粮食水。
要是顺利的话,翻过了锦城后头几座大山,他就有机会找到找到传说中的蓬莱仙山。
江云霄对锦城不熟,只听说过这是穷山恶水之地,山民懒惰凶恶,群山还多有瘴气。
但等入了城,江云霄顿觉传言不可信,论起建筑的巍峨,锦城不输于他从小长大的禹城,早知道禹城地处江南,是出了名的繁华之地。
在几十年前,锦城确实就是传记中描写的那样,但凭借着一位有才却被发配的官员的努力,才有了如今的模样。
旧城主离任,新的城主是直接来摘政绩桃子的。
作为锦城的二把手,锦城的主簿却愁得头发大把大把掉落:上任的锦城城主才到锦城没几日,掌上明珠便在街上闲逛时神秘失踪了。
背景很强的新城主大怒:“最迟一个月,若是找不出本王爱女,本王要了你们这些废物的脑袋!”
也是出了这种事情,主簿才发现,上任城主在任期间,其实早就有少女神秘失踪案件,而且最近一年下来高达十几件,但是那些案子全都被压了下来。
毕竟锦城地处山地,偶尔有野兽下山,几十年消失个几百人并不算太起眼。
在两日之前,终于有了那么一丁点线索:此事疑似恶鬼作祟。
有线索就好办,只是衙役们并不擅长神鬼之事,十多个精壮的汉子送了命之后,主簿痛定思痛:“城里的道士和尚神婆神汉,通通给我抓来,让他们上!”
江云霄作为一个半吊子的假道士,穿着道袍,举着算命道士的幢幡,刚找了家羊肉泡馍店,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东西还没吃到肚子里,他就被一群衙役围上,为首的那个衙役看了江云霄一眼,立马一挥手:“带走!”
江云霄心里咯噔一声:难道自己废了这么大个力气,还是逃不开必死的命运吗?
但是不等他垂头丧气,那个捕头又说:“把他的东西也带上!”
江云霄看向店外,被抓的并不是自己一个,羊肉店外面还有好几个道士打扮的同行。
他顿时反应过来,这些人和江云飞没什么关系:“等等,不用抓,我跟你们走!”
江云霄骑着驴跟在队伍后面,驴绳攥在前方衙役手中,羊肉汤灌进水囊中,他悠哉悠哉,一边掰馍一边吃喝汤。
衙役们带他们到了一处地道口:“锦城有鬼物作祟,下方就是恶鬼所在,请诸位道长各显神通,一同下去吧。”
江云霄把爱驴拴在了外头,胸前贴着经过高僧开光的护身符,手上紧紧握着高价从道观中买来的一些法器,紧紧的跟在一看就很是靠谱的白胡子和尚后头。
地道内十分湿滑阴暗,空气中弥漫着血液的腥臭味。
高大的衙役举着火把,照亮地道内的石子路,地面上有脱行的痕迹,石头的缝隙上随处可见暗掉的黑色血迹。
江云霄看到了倒在路边的白骨,墙壁上溅射的血迹,只觉得山洞下冷气嗖嗖,好似能听到恶鬼嚎哭。
镇定,一定要镇定,他一张脸紧绷,面上半点不露怯,心中不断默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八字真经,强行让自己静气凝神。
地道中弯弯绕绕,不知走了多久,一众人灯来到了一处岔路口。
路通向六个地方,但是每一条道都死了人。
衙役停下脚步:“诸位,该选一条走了。”
江云霄这个假道士下意识看向其他人,和尚转动佛珠,道士一甩拂尘,一群人嘀嘀咕咕,口中念念有词。
那个白胡子老和尚摇头晃脑道:“前方凶险,不能进啊。”
衙役一刀砍向石墙,态度凶神恶煞:“不进去,那就现在死!”
两天已经死了十几个人,他们难道不知道凶险嘛。大家都被逼的,反正早死晚死,不如拼一拼,找出一条生路。
在他们的强迫下,队伍只得继续前进。
只是走着走着,洞穴里吹来一阵迷雾,白雾之中伸手不见五指,自然也看不到其他人。
江云霄摸索着走了一段,等到迷雾散去,从墙上拿下一个亮着的火把,却见前后左右的人没了踪迹:要命,他落单了!
恐怖片里,落单基本上等于会死,他只好加快脚步,左转右转,在陌生的地下迷宫找生路。
就在这个时候,江云霄突然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和尚和道士都会用到铜铃,大部队肯定就在铃声所在之处。
他顺着声音找过去,一脸惊喜地推开门,却没有见到任何一位“同行”,而是看到一个穿着红衣的女郎。
对方披散头发,黑发雪肤,容貌极为清俊,手腕和脚踝都拴着镣铐。
方才江云霄听到的动静,就是金属镣铐碰撞地面的声音。
女郎抬头和江云霄对视,那是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标准的丹凤眼,但是线条不算凌厉,有点像是狐狸一般的妩媚。
就是眼睛如同水墨画一般,过分黑白分明,瞳孔的颜色极深,里面仿佛隐藏着能让人粉身碎骨的可怕漩涡。
江云霄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这打扮,这妆容,肯定是嫁衣恶鬼!
他佯装镇定,准备逃跑,嫁衣鬼果然开了口:“道长,我是被他们困在此处的祭品,求你救救我。”
穿着红衣的人声音清脆悦耳,很明显是个男声。
江云霄: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