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资料参考《清代买卖契约研究》-刘高勇,其中做了一些杜撰修改。
我觉得薛家家世还不一定有夏家好,夏家好歹还能供给宫里的桂花局,薛家估计也就个堆纱的宫花,还不一定是上好的。不过薛家有好亲戚,才看不上夏家。其实宝钗和金桂身份地位也差不多啊 ,都是商贾之女,都没了父亲,都败了家业。宝钗也是没认清身份。
注2,薛蟠的官司我又重新改了一下,薛蟠刚打死冯渊时,这个案子还没咋断呢,他就带着薛姨妈和宝钗进京了。一年后贾雨村任应天府尹,这时冯家已经告了一年,无果。
如果像书里写到那样,假称薛蟠病死,那薛蟠可就不能再做皇商了,那他和薛蝌之间的矛盾就小了很多,故事不好开展。“送宫花”那回,我觉得薛蟠家应该还和宫里有些联系的。
所以就设定没有断他死,只说重病,那时候又没联网,冯家也不是啥有权有势的人家,薛蟠换个地方生活应该没问题。而且后期薛家只购买一些边边角角的东西,小透明一个,也没谁会关注他们的破事。只是连累的宝钗。
还有个设定是有个妃子产下公主,大赦过一次,那么薛蟠的罪名可以借此减轻,甚至打点打点,全部抹掉也成。所以薛蟠可以积蓄当皇商,而无法当大皇商,所以薛姨妈更看重现有的一点点“宫里”的生意,才更加害怕薛蝌会对薛蟠产生威胁。
薛蟠刚开始是不知道自己“被生病,被死亡”,只当案子已经花钱摆平了。但是他如果到官府给香菱盖章,就必须拿出文契,还要有中人画押,他显然没有,而且如果去了,就有可能牵涉出冯渊的案子,平白给自己惹麻烦,还是不去的好。
后来贾政肯定知会过薛蟠,说你在金陵已经病的要死拉,说不定已经死拉,没事就别回去,也别往金陵来的人面前钻。薛姨妈一家对于这事,应该还是挺介意别人提起的,毕竟很丢脸。所以她们也一直在贾家求庇护。
至于金桂,她刚嫁时可能不知道薛蟠的官司,但是嫁进来这么久,肯定是听见过一鳞半爪的,毕竟薛蟠抢人打人都挺张扬,家里仆人也没人不知道的。嗯,金桂虽然不咋滴,嫁给薛蟠也挺亏。
书中葫芦案也是春秋笔法,只门子提出个假死的建议,雨村说“不妥,让我再想想”,后面就一笔带过,没有详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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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第二卷 百足之虫 月中客设毂诱投虫 倚篁子破计证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