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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天气预报提示沪城周五晚或有雷阵雨,祝之繁从酒店出来,天就闷燥得厉害,一大团乌云盖住了城市原本的夕阳金光。

      约好的烧烤店开在紫藤路,门脸有两间,上下两层,楼上设了三四间简陋的包厢。

      说是烧烤店,但其实这是一家做菜比烧烤好吃的店,酱爆螺蛳尤其一绝,别家螺蛳嗦出来,总是怼人满嘴的小螺蛳壳,这家不会,螺蛳肉又大又肥,不带崽,没有泥沙和土腥味,据说是老板专门从开化运来的清水螺蛳,祝之繁以前能在这嗦上两盘螺蛳肉还恨不得把手指上的汁水也吮光光。

      何晓辉提前订了包厢,祝之繁熟门熟路地上了二楼,人还没到,却已经听见熟悉的热闹声。

      包厢的门半敞开着,夹缝间透出半扇温黄的光线逶迤在地,祝之繁轻轻推开门,仿佛揭开了时光背后的众生,岁月模糊了他们的轮廓,前嫌尽释,每一个人此时脸上都是温和与亲切的。

      祝之繁深吸一口气,还好,场面并没有想象中的惊怯与陌生,明明来之前做好了心理建设,说好不哭的,真到了这一刻眼眶还是不争气地湿润了。

      她明白,这不是来见故友,而是赴约来见昔年的自己,她在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见到了自己当初的样子。

      众人见到祝之繁,不由目光齐刷刷地顿在她身上。

      一条一眼便知价值不菲的牙白真丝连身裙,配着一双同色系的细带高跟鞋,长臂纤细如同蜜藕,裙摆下露出来的两截笔直小腿不余一丝赘肉,很少有哪个姑娘像祝之繁一样,能做到脚踩恨天高,小腿却没有丁点的肌肉结,这是一双堪比超模、令人想入非非的漫画腿。

      她水滴型的耳垂上缀着两颗月光一样皎洁的珍珠,珠光与粉颊相映,泛着温润的光泽,一如当初那个纯净美好的姑娘,落落大方,眉宇间盈满亲和,美得没有攻击力,不比阳光耀眼,却好似涓涓的月光照亮每个人的心头。

      众人一时恍惚有了错觉,这样衣袂飘飘的仙女下降烧烤馆子,多少埋汰了仙女本尊,饶是毕业七年之久,大家的眼角眉梢多多少少沾染了岁月风尘与世故沧桑,却不得不承认,祝之繁仍旧是他们工科系一骑绝尘的美女。

      男同学们不禁鼓了鼓喉结,打趣说:“啊,来了,纽约的风把祝之繁吹来了。”

      女同学则起身把祝之繁拉拢到身边坐,纷纷询问起她的化妆技巧,场面一时热络异常,因为祝之繁的出现,今晚的饭局迎来了初次小高潮。

      只有何晓辉盯着祝之繁空落落的身后,显得有一二分的失落与出神,这样心不在焉的微表情没有逃过祝之繁的慧眼,她随手拎起桌上已经开了的一罐啤酒,眼波流转驻足在何晓辉讷讷的脸上,娇笑着说:“有人今晚该打,家里有娇妻不够,还惦记着多年前的白月光呢?”

      何晓辉哭笑不得,他哪儿是惦记着陈诗酒啊!分明是为了在沪城上大学,即将毕业的小舅子……药学专业,平时成绩在系里算不上拔尖,考公考研接连失利,只能削尖脑袋往头部制药公司挤,岳父岳母是本分的农民,靠种地、打理果园供出来两个大学生已经很不易了,不指望他们能在小舅子找工作的事上有什么助力。

      何晓辉知道的,祝之繁的闺蜜陈诗酒几年前嫁入沪城头部制药集团当了少奶奶,摩安制药校招卡得有多死,C9硕士起招,本科学历除非拿到省校双优毕业生名额,否则绝无可能有机会进入集团工作。

      这顿饭局是为小舅子铺路,何晓辉心中存有一丝侥幸,万一祝之繁能请到陈诗酒呢?自己在饭局上再漫不经心地捎带小舅子几句,凭着祝之繁为人仗义的热心肠,在陈诗酒面前推一推人情,没准小舅子进摩安的事儿就这么拍板下来了。

      祝之繁不晓得何晓辉心中的算盘,却也看出了他脸上显而易见的失落,只能转而安慰道:“她人不在国内,和她家那口子度假去了。下回呗,下回我叫她出来。”

      说是下回再约,祝之繁却在心里琢磨,下回出来聚可千万不能再装X了,球鞋配T恤,怎么轻便怎么来。人前显贵,人后受罪,脚下的恨天高比踩高跷还悬乎,谁爱穿谁穿去,一会儿出馆子,她就把鞋子丢垃圾桶。

      她从小跟着家中保姆长大,清冷惯了,平素喜欢热闹,却也不轻易乱凑热闹,特别是同学聚会这种经常笑里藏刀,暗中涌动炫耀、攀比、与勾心斗角的场合。说是老同学聚会,其实大多是成年人戴着面具谈笑风生的舞台罢了,每个人都是演员,以各种光鲜亮丽的方式登场,何尝不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伪装?

      谁都瞧得出来祝之繁今晚格外高兴,很多时候她的酒杯刚放下来,就又主动满续了一杯,只是那样过分显露出来的高兴,叫外人看了难免心生猜疑……

      她说自己这些年在当英文老师,可当大家问她平时应付那些淘气包学生是否累够呛,她却醺醉地将媚眼一扫,定点似乎落在了某个虚无的远方,笑容恨切切地口吐国粹:“M的,但凡我有几个臭钱,绝不受他的气!奈何虎落平阳被犬欺,这几年,我被欺负死啦!”

      众人对她口中的“他”一头雾水,大抵觉得能叫祝之繁恨成这样的学生,应当真是个什么混世魔王。

      当祝之繁在众人的搀扶下走出烧烤店,那双浓醉的杏眼落在了对面的马路上,还以为自己看花了,她揉揉眼,再揉揉,该死的!对面马路的乌桕树下还是赫然停着一辆红色的轿跑。

      她最讨厌红色的车,到了看见红色汽车模型都会不由分说生理性呕吐的地步。

      旁若无人地在马路边吐了起来,眼泪鼻涕灌了满脸,肚里的酒水混着黄白之物倾倒而出,明明有那么多的老熟人在一边为她壮胆,但她还没勇气再多看那辆红色轿跑一眼。

      嗓子眼堵满了酸水,祝之繁倔强地把脖子一拧,余光冰冷刺骨地轻蔑扫过红色车尾,心中鄙夷至极:她来做什么?

      何晓辉认出了从车上下来的人,松吐了一口气,架着祝之繁往停车的方向走。

      祝之繁朝他瞪眼:“人是你叫来的?”

      何晓辉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那是你妈吧?”上大学的时候见过几回,气质高贵非凡,穿衣打扮皆是一副养尊处优的贵妇模样,叫人只看一眼便经年不忘。

      身后祝之繁的室友温吞开口:“我叫的,今晚你喝多了,手机通讯录里还有你家座机的号码,这么多年没打过,尝试打了下,没想到一下就接通了。大晚上,又快下雨了,你一个人醉着回去不安全。”

      祝之繁有些意外,那个已经荒芜几年的家,如今还能接通座机?

      于静梅把半醉半醒的女儿搀到车里,从前风光的时候她不是什么慈母,如今落魄了,眉目倒慈善了几分,胸臆虽堵着一腔怒气,却还是将祝之繁妥善地安在了副驾上,仔细为她扣好安全带。

      失踪几年,大家都以为她死了,而今好端端一个人回来了,却不想着先联系家里,反倒去跟一帮不甚熟络的大学同学夜里买醉。

      于静梅盯着自己生的,巴掌大削瘦的脸,那张倔强的脸上随便削下来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冷漠、陌生与恨意。

      显然这几年女儿在外没少吃苦,她不去质问祝之繁为什么既然活着,这几年不和家里联系,反而从牙缝里冷不丁丢出一句诛心的话:“你爸走的时候,大小便失禁很久了,瘫痪的那两个多月是你哥陪在身边,癌症晚期病人便秘严重,你哥那么混蛋的一个人,都跪在你爸下面替他端屎接尿。”

      祝之繁两肩恣意下垂,整个人放肆地倚靠在车座椅上,面上表情玩世不恭懒于理会,丁点辩驳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你有良心,那时候应该回来看看,你爸丧失意识前最记挂的人是你。什么样的恨能比生死还大?”于静梅怪她狠心,怪她不孝,唯独没有怪她自己宠出来一个贪赌狂悖的不孝子,才造成如今所有的局面。

      祝之繁没有叫屈,反而好笑地从鼻子里哼出声音,这一声冷笑彻底惹怒了于静梅。

      于静梅怒眼大瞪,眼泪一下激出来:“你笑什么?妈妈说错了吗?!知道你任性从船上跳了下去,你爸没多久就彻底瘫了,原本医生说最少还能撑半年,你爸爸为你焦心,瘫了两个多月,最后瘦成了人骨架子,眼珠子还瞪着天花板一星期不合眼,最后我骗他你回来了,他才肯走的。”

      祝之繁缩在副驾上,面对于静梅的指控始终无动于衷,她的头好疼,啤的白的一起喝是该头疼,加上刚刚吐得肠子都掏空了,嘴巴干苦难耐,根本也没心力去仔细听于静梅在哭诉些什么。

      是,都是她的不是,这个家一儿一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祝之宇那混蛋执迷不悟,欠了一屁股赌债,都害得全家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但他只需要爸爸面前尽孝两个月,妈妈便将他的那些畜生行径如云烟般轻巧一笔勾销。

      祝之宇长得像于静梅,从小就是活脱脱的“美人胚子”,红唇粉面,好比大观园里的贾宝玉,对于女孩的审美品位奇高,一般的“死鱼眼”是瞧不上的,这样挑剔的性子正如了于静梅的意,她觉得儿子继承了自己的衣钵,是对生活品质和人生有“追求”的人。

      祝之繁小时候则长得跟祝平凡如出一辙,虽然和丑这个字不沾边,但一个女孩从小男相,又因为母亲忙于事业没工夫每日花心思帮小女儿梳头,便整日留着与好看二字绝缘的学生头。加之性格倔强,如一株韧草,丢到蛮荒之地都挫不掉半层皮,不是世人心中所期待的淑女,于静梅面对一双儿女,心中的那把称,毫无犹豫地倾向了好皮囊的长子。

      等祝之繁的酒劲稍微下去一点,撑着脑袋想从座椅上爬起来,才发现车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火停在了一幢美式红砖洋楼前。

      再熟悉不过的家,却成了此生再也回不去的彼岸。

      离开的这些年,她做过很多关于家的梦,温暖的、思念的、惧怕的、痛苦的……但奇异的是,真正站到了这幢房子前,她却完全丧失了对家的任何期待。这期待包括好、包括坏,却与她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祝之繁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下车,高跟鞋的细跟刚落地,她就懊悔今晚自己做了一次愚蠢的妆造,为了搭配新烫的一头法式卷发,她不得不穿一身淑女的连衣裙,穿了连衣裙,又不得不再搭配一双风情万种的恨天高。醉酒后,高跟鞋成了全身上下最不体面的存在,它让祝之繁一步一个踉跄,从背影来看,她现在像极了一只蠢笨蹒跚的企鹅。

      于静梅盯着与家门背道而驰的女儿,以为她醉糊涂了,在身后急切大喊叫住她:“错了!你往哪儿去?连家都不认识了吗?”

      天上响起一记闷雷,同时也掉下来几滴掺杂热气的雨点。

      祝之繁没有理会于静梅,径直往前走,一步一打拐,最后实在恼极了高跟鞋,干脆蹬踹掉脚上的累赘,像个天涯亡命人一样,手拎一双华美的高跟鞋,赤脚夜行在小区潮热的路上。

      温烫的雨点打在脚背,溅起的泥灰水黏在娇艳的脚趾美甲上,湿哒哒、潮气从脚底直冲天灵顶,脏了、再狼狈也要逃离,这是祝之繁此刻脑中唯一的念头。

      她往出口的方向去,一点回头的意思也没有,于静梅大约看明白了她的意图,在她身后紧紧捏着拳头,全身上下开始控制不住地愤抖。

      女儿三年没回家了,丈夫和儿子都已经死了,世上只剩她们两母女相依为命,女儿到底还在犟什么?

      人死灯灭,以前的种种真就不能放下吗?

      于静梅望着那个宁愿打赤脚也要逃离的身影,愈走愈远,丝毫没有要回头的迹象,忍不住蹲下掩面痛哭。

      以为死了三年的人突然回来了,可她不要家,也不要妈妈了。于静梅想追上去拉住女儿,可一低头,嵌在眼眶里的泪水坠到手背上,仿佛尖针落下狠狠扎进肉里,她在心虚,却又觉得和女儿这几年音信全无的忤逆不孝相比,自己当初那点私心并不是罪无可恕。

      于静梅撑腿从地上站起来,抹了眼泪,视线恢复清晰,祝之繁已经绕出拐角走远看不见踪影,手脚瞬间凉透了。

      雨滴掉落的密度越来越大,浇得于静梅猛然回过神,清醒了,转身冲进屋里,随手抓过挂在玄关粘钩上的一把伞,焦切着要送去给祝之繁。

      院门敞开着,一束远光灯打在铁门上,在夜里切割出明暗的光影,路面上很快响起一阵尖锐的刹车声。

      于静梅愣了一下,嘀咕道:不是说好今天加班不来了吗?

      车上的人急不可耐熄了火,起先是不信,心中千万个不敢相信,降下车窗,询问不解的眼神对上驻足在玄关处的于静梅,只扫了一眼她脸上此时的表情,他便什么都明白了。

      刚刚来的路上,就在祝宅大门口不远的地方,那个人的身影,绝不是他看错了,也不是他的执念此时此刻又在作祟发疯。

      只有他自己晓得,于静梅刚刚那代表肯定的眼神里,贮藏着他多少个日夜欲生欲死的思念、后悔、绝望、惶恐与不安。

      见他面上的神情失魂落魄又惊涛骇浪至此,于静梅少不得叮嘱两句:“与舟,她从小就犟,实在不肯回家就算了,慢慢来啊!逼得太紧,怕她再也不回来了……”

      江与舟几乎是踉跄夺车门而出,而后不顾一切地疯狂去追刚刚在拐角擦肩错过的身影,每一个细胞都在沸腾,往日熨烫笔挺的衬衫西裤,第一次感受到他大步奔跑时激烈起伏的肌肉群,每一块肌肉都像极了失了铁链绳索的兽。

      于静梅望着他跑出去的背影,脑海中只能翻腾出一个词:孤注一掷。

      二十九年天之骄子人生,江与舟生平第一次胆小如鼠,对一样东西胆怯却渴望到如斯恐怖地步,仿佛他此时追逐的并不是什么真实的目标,而是只存在于他梦境中的一个瑰丽绮梦,如梦幻、似泡影。

      他怕极了,怕一醒来,垂首低望依旧只有两手空空,再也抓不住这最后一丝妄念。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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