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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第 144 章 ...

  •   重剑对夺命锁,一个重力,一个重灵活,但都是难控制的兵器,打起来很耗气力。

      千里马若是食不饱,便力不足,人也如此。
      丹矾一直过着苦日子,基本上吃不到肉,和唐集沅轲打的时候明显感觉自己的力量跟不上,若是从前,让狼王败于他手并不是做不到的难事,现在就悬了。

      丁克剑从小学的就是对付剑客的招数,他对各种剑研究得都很深,自然看得出丹矾如今的力气挥舞重剑有些吃力,“难怪他那么能吃,小武,把酒给我。”

      “师父,给。”

      “丹矾,接着。”丁克剑把自己的酒葫芦扔给了丹矾,喝一定量的酒可以让人拥有比平时更大的力量,只是醒酒后会更累更疲惫。

      丹矾没有接下,他用这把剑对付唐集沅轲确实很吃力,但是已经握在手里的剑不能随意换,高手过招的时候,换剑是大忌,走神也是,“不用了。”

      因为山寨里没有狼王,褚裟和方天成又回来了,两个人都有负伤,尤其是褚裟,上衣都被剑撕破了。

      唐集沅轲盯着褚裟的上身,顿时怒目圆睁,指着对方身上的伤疤大呵,“你怎么敢?”

      原来,狼国人尊崇狼,他们把跟狼有关的一切穿戴在身上,把狼图腾纹在身上,用以强大自身的力量,地煞都要在身上纹狼,以示对狼王的忠诚。

      衣袍脱下丢到一边,褚裟躺在榻上后拿起酒坛子喝酒,深红色的绸缎乱七八糟地铺盖了床榻,红绸白肤,墨发蓝颜。
      那一寸一寸精壮的肌肉接在了一起,然后没入裳里,裳长到足踝,腰部束着一条宽边的腰带,半遮半掩……

      穿着华服的长主坐在了褚裟身边,她用针蘸墨水在身上一针一针把图案刺上去,“我把它刺在你心口,希望狼王和它一起留在你心里。”

      就在十年前,褚裟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他做了一锅豆腐,把热汤浇在了狼头上,权当把过往洗去了。

      毁了狼图腾纹身就是在宣告背叛,这是唐集沅轲绝不容忍的,也是褚裟断定对方会杀了自己的原因。

      唐集沅轲残暴至极,他已经决定杀了褚裟来维护规矩,但仍然露出笑脸,和褚裟说了些家常话,希望吃块现做的豆腐。

      可能是心存侥幸,褚裟真就去做豆腐了,每次豆子都是丹矾推磨给磨成浆的,他好奇过丹矾的力气怎么那么大,现在终于是知道原因了,一把用重剑的侠客当然有的是力气。

      “你会烧火?”唐集沅轲看什么都觉得很新奇,他无法理解褚裟归隐的行为,尤其是对方归隐后活成贩夫走卒的样子,这简直是侮辱了断流剑。

      “不难。”褚裟笑呵呵的,他把木柴对半分开扔进火里。

      唐集沅轲站在一边看着褚裟和丹矾一起做豆腐,切好的豆腐放在瓦罐里,褚裟挖了一勺大酱端过来,他半晌才拿起筷子,“做的还不错,孩子吃饭了吗?”

      “吃了。”

      “你居然想着成家立业,还这么做了,我不许,不行,一个人要足够冷血残忍,就必须没有家,没有亲人,不怕死,你以前做得很好。”

      “以前我是这样的,现在不是了。”

      褚裟出发前和方天成说过,他不想死,那时候方天成就意识到,麦豆腐不是杀人如麻的断流公子了,他真的想在这里和家人一起过日子。

      方天成就在门口,他知道自己的武功没法和这些高手比,但并不是只有武功高强才能解决麻烦,聪明也能,也许他能帮上忙。

      “王上,放过我吧。”

      “你是我的,就是死,也是我的鬼。”唐集沅轲一怒之下把筷子插进了桌面,他飞身甩了褚裟一巴掌,“让你不争气。”

      “我不回去。”

      “那我就杀了他们,最后一个杀你!”

      褚裟抽剑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夺命锁,他之前受的伤还没好,现在就和唐集沅轲打,必定九死一残。

      好在,丹矾也曾经是名气极高的剑客,他和褚裟联手未必不能一战,可惜就可惜在他们二人白白糟蹋了十年光阴,要是这十年勤于练武,又大鱼大肉吃着,绝对不会陷入如此境地。

      方天成事到如今还在分析局面,他看向丁克剑,对方伤的几乎要送命,想让他帮这两人的忙是不能了,送医才是要紧事。

      “师父,撑住,我去找大夫。”

      “别瞎忙了,我怕是不行了。”丁克剑挥挥手,他只恼恨自己不早点认出来侄子,不知道小祥有没有事,“方捕头。”

      “丁大侠。”

      “我知道你不是个坏人,就是急功近利了一些,天下又有谁能摆脱名利的诱惑呢?你方捕头是真正的神捕……我求你一件事。”丁克剑抓着方天成的手,“帮我照顾小祥。”

      “好。”

      褚裟被夺命锁打飞,他在地上滚了几圈,刚抬起头就吐了一口血,他把流血的手腕送到丁克剑的嘴边,“喝,我的血能救命。”

      “曾经有位高人预言此地会有出现一位转世神君,有枯木逢春枯骨生肉之能,难道传说是真的?”方成天觉得这一趟就是送了命也值得,酒鬼是天下第一刀客,两个村夫曾经是江湖上有名的剑客,他抓了长主,见到了狼王,还知道了传说是真的,做捕快这么多年,这次办的案子一定是最大的。

      “假的,他是药仙人。”唐集沅轲知道事情的真相,“通幽惦记国师的位子,培养了药仙人来给我续命。”

      “药仙人?”
      方天成对传说的向往被打击到了,他有点不能接受,即便加上了仙,但这还是药人,和传说差了不知道多少。

      “南巫的毒术,先抓来一百个童男童女,还必须得是遗腹子,八字需至阴至阳,分别放在阴阳阵里,三天三夜不给吃食,活下来的孩子再以各种名贵药物喂养,百天后,活下来的少之又少,再将巫术硬逼到他们身体里,最后,仅活一人,百人的精血和寿命都在他的身体里,因此他的血能治病。”丹矾没有看自己的夫君,他知道从师父口中听说过这个毒术,因为手段太残忍了,所以江湖上几乎已经失传了,没想到他的夫君居然会是药仙人。

      以前褚裟不知道,等到他知道的时候就很难再留在山寨里了,原来自己是为唐集沅轲而活,再为他死,少年时身边无一不是有所图的豺狼虎豹,过去没有可留恋的,更不会怀念。

      “所以你的命是我的,今天我就要取走。”

      “可笑。”丹矾将重剑狠狠击上唐集沅轲的夺命锁,硬是把夺命锁给击退了,夺命锁回去的时候他还伸手扶了一把重剑,不过这一下确实伤到了对方。

      唐集沅轲通过这一扶看出丹矾现在不是心狠手辣之辈,两方对决,心软,留一手就是在自寻死路,他轻蔑地笑了一下,准备杀了丹矾。

      丁克剑喝了褚裟的血,随后从沙地上一跃而起,仰头把酒喝光了,“我没事了,先对付他。”

      就那么几瞬,唐集沅轲就和丹矾过了不知道多少招,他用夺命锁将对方的右臂给狠狠打废了,趁着丹矾疼痛之际,夺命锁上冒出一根细长的毒针,直冲命门,这是极要命的一招,丹矾是躲不开了。

      毒针被刀挡住了,丁克剑凭着刚被医好的劲头近了唐集沅轲的身,他以为对方擅长用夺命锁远攻,近身打的时候发现,唐集沅轲铜皮铁骨,根本刀砍不进,掌力伤不到,也许只能用重剑的力量硬来撼动他。

      方天成看得眼花缭乱,这些高手过招,他只是看都跟不上,一瞬间的神都不能分,就像丹矾因为没有下死手差点被毒针夺命,“他的金刚罩有漏洞,在神阙穴。”

      唐集沅轲第一次拿正眼看方天成,“你这个小捕头倒是不怕死。”

      “跟我们两个打还去看别人,狼王是自负还是胸有成竹呢?”
      丁克剑被夺命锁给烦死了,近了身又破不了金刚罩,“刺他肚脐眼就行了是吧?”

      死穴并不大,刀也好,重剑也罢,两者都很难刺进唐集沅轲的身体里。

      丁克剑突然想起来,自己父亲是被断流用箭射杀的,“方天成,去拿箭,断流有一把极好的弓。”

      “好,我去。”方天成差点被唐集沅轲的夺命锁给穿了头,幸好对方被丁克剑和丹矾缠住了,他掀开棺材拿出弓箭,跑了几步丢给褚裟。

      “咳咳……”
      褚裟硬撑着从沙地上爬起来,眼睛追着唐集沅轲的身影,三个人斗得你死我活,一箭射过去可能会伤到另外两个,但不能犹豫,他搭弓射箭,目光紧盯着箭头射到唐集沅轲的神阙穴。

      箭射进皮肉了,但只是小伤,一旁的丹矾用重剑猛地把剩下的箭身全部打进唐集沅轲的身体里,他扶了一下唐集沅轲,让对方倒下的体面一些,“望佛祖保佑我和夫君长命百岁,一世安稳。”

      褚裟合上了眼,他知道,唐集沅轲死了。

      狼王死了,剩下的事会由方天成回禀衙门,朝廷自会派人来解决剩下的地煞余孽。

      卖豆腐家的小破门上了锁,人去房空了。

      沙漠上,驼铃悠悠,丹矾一手牵着骆驼,一手牵着丹凤,小祥牵着妹妹的另一只手,褚裟和行礼都在骆驼上。

      “二爹爹,我们去哪儿?”

      “不知道。”

      “江湖这么大,总能容得下我们。”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4章 第 1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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