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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邂逅 ...

  •   在上海这样一个繁华的大城市,乘公交车可以说是一件相当招罪受的事儿,人挤人的感觉实在不好受。我的运气算是不错,每天早晨上学所乘坐的218路上的人还算不多,哪怕偶尔放学回家时坐不着位子,也用不着担心会和别人产生过多的身体上的冲撞。

      “有短信!有短信!”这是我自己编辑的短信铃声,说是本人的特殊喜好也罢,反正就是觉得这样的铃声更为直接一点,就连电话铃声也是“有电话!有电话!”这种。

      哦,刚才是小元发来的消息,她拜托我替她带些早饭。今天该提早出门了,这丫头,明明胃已经很不好了,还老是不吃早饭。呵,现在倒好,弄得我像是她妈似的。

      匆匆忙忙地上了车,因为是始发站,人少得可怜,在偌大的车厢里挑了最后一排右边靠窗的座位——这是我的习惯。在我乘坐的这个时段的218路上,本来就没多少乘客,会选择坐在最后一排的通常也只有我一个人,总算可以享受一下难得的清净。

      车子的速度很快,其震荡也与之成正比得剧烈,坐在最后一排的我,不时地会有一种失重的感觉。也许会有点变态吧,不过,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仿佛身体在一瞬间被掏空,又在一瞬间被填满——就像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回似的。当车子停在第三站的时候,一个身着蓝白色运动套装的男生上了车。他的头发微微有些长,泛着棕色的亮采,单肩背着一只黑色的包——我之所以会如此注意他,是因为他竟然坐在了我旁边的座位上。最后一排,于是又多了一个除我以外的人。

      “有短信!有短信!”听到短信铃,我习惯性地取出手机,却意外地发现并不是自己的手机在响,眼角的余光瞥到身旁的男生也掏出了手机——不是吧?这么巧?我有些惊讶地盯着那个男生,他竟也抬起头来,与我探究的视线撞个正着。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无礼,脸上一热,颇为尴尬地收回视线。他的眼睛好漂亮啊,是蓝色的!并且,还有一种让人看了第一眼就想再看第二眼的神奇魔力。嘁,我什么时候对男生这么注意了。

      “真巧啊。”

      闻声回头,那个男生正望着我。“真巧啊。”他又重复了一遍,脸上挂着温和的浅笑。“嗯。”我附和了他一声,又转向了窗外。这也本是我的习惯之一,放在当下,却弄得好像可以回避他似的。

      大概有一站路的光景,他没有和我搭话,我也没有再看他,时间像是停滞了一般。

      “有电话!有电话!”

      “喂?雏奇啊?”

      “小君哦?赶快把小元的电话给我!”雏奇是我们学校里的“大哥”,言语见总是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不容抗拒的霸道。我们几个死党曾嘲笑他,认为他的名字和性格实在太不相符,他却满是不服气地解释说他的名字体现了他性格中不为人知的柔情一面。就因为那样一句话,当时在场的我们无一幸免地——没吃下当天的晚饭。

      “待会儿给你发过去吧。”“好。要快哦!”“知道了,拜。”

      待我刚把小元的号码给发出去,手机竟被人迅速抽走。咦?大白天遭强盗了?!一时间,我没来得及反应,足足愣了有约莫1分钟的光景。直到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手机又安然无恙地出现在我面前。

      “诶?”我疑惑地一扭头。“你好迟钝啊。”那双蓝色的眼睛含着笑意。“哦。”对于不善与陌生人交谈的我,最多也就只能这么“哦”一声了。然后,从他手上接回手机。

      当我再一次抬起头时,他已经离开座位准备下车了。此时,他回过头并对我说:“无聊的时候可以找我哦。”我下意识地点点头,下一秒却又冲动地想给自己两拳,怎么这么迷迷糊糊就答应别人了——而且还是个素昧平生的家伙。我今天一定是吃错药了。

      心里虽然有些小小的埋怨,但手指已经不自觉地打开了电话簿菜单,一个陌生的名字映入眼帘——蓝树——紧接着便是他的手机号码。活了十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跟我搭讪呢,嗯,算是搭讪……吧……?

      之后的日子又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小元每天的早饭问题,由雏奇仗义相助。我又坐回了原来那个时段的218路,又可以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右边靠窗的座位上,一边看着窗外的景物飞速后退,一边享受着失重的奇妙感觉。只是偶尔翻阅电话簿的时候,回想起蓝树,那个拥有一对蓝色眼睛的男孩。

      平平淡淡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个月左右,十二月的某一天,小元兴高采烈地跑到我跟前,并且毫无缘由地笑了足足五分钟之久,就在我认为她的脸部肌肉差不多该抽筋了的时候,她也确实停止了“神经错乱”,很正经地开始进行游说:“小君,你知道本月24日是什么日子吗?千万别对我说是平安夜,不然我买根面条吊死给你看!好吧,看在你反应木讷的份上我还是不跟你计较了,记住咯,12月24日,乃是本小姐破壳19周年的纪念日!我决定,那天晚上请大家一起去bar狂欢。所以,作为我的死党的你,小君,不可以缺席哦。恩,就这么说定了,我还得去邀请其他人呢,拜拜!”

      小元就是这副样子,不知道该说她活泼开朗好,还是神经大条好。无奈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要命,她的声音大到我现在还觉得耳鸣。

      不过,大概也正是因为她的性格使然,我们才会成为死党的吧。

      刚入学的时候,依我的性子几乎是不和别人交谈的,朋友一个没有。那天爸妈都出差在外,偏偏我又发烧39度,给老师挂了个电话请病假,第二天就早早地背个包硬撑着去医院,恰巧在路上碰见了上学迟到的小元,她只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随即二话不说扶着我就去了医院。一路上,小元那张嘴始终没合上过,一直很讨厌吵闹的我,竟破天荒地没有任何不愉快的感觉,反而因此被分散了注意力,身体没有先前那么不舒服了。所谓性格互补,大概就是指我和小元这样的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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