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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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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我真的疯了。
浓重铁腥味在唇齿间流溢开来。
我像只恼怒的反戈之犬,彻底失去理智,死按住女人后脑勺,凶狠而失态地噬咬。
狗急了当然会咬人。何况,我并不是什么忠犬。
砰。
一声闷响,女人抵在我太阳穴上的枪口走了火,击打在天花板上。
我愈发兴奋。
若是刚才那一下直接开了我的瓢,姑且还可以算我倒霉。
可是打歪了。
打歪了的话,我就能多活几分钟,就能……把秦芫这个疯女人刚才在我身上施加的所有屈辱都找回来。
女人的急促换气声近在咫尺,下犯上的刺激感令我心情极度愉悦。
刚才不是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书房外,保镖听见异响,匆匆破门而入。
我蹙着眉,从女人手里抢来刚走过火的枪,狠狠扣动扳机。
他脚下半步远的地板白烟四起。
“滚。”我开口。
唇边还沾着属于秦芫的温热殷红,但我浑不在意,甚至意犹未尽地舔了舔。
保镖有几分打怵,可依旧站在原地没有动。
“她叫你滚。”
背后,秦芫稍显哑意的声音响起,甚至还嗤笑一声。
“听不见么?”
保镖眼中这才浮现一抹畏惧之色,带上门,落荒而逃。
我把手.枪抛到很远的地方。就像初遇那天,女人侮辱性地指派手下踢飞我的手.枪一样。
今晚,一切都颠倒了过来。
分外魔幻,却是真实。
唇上依旧沾着不属于我的艳色,柔软触感在我脑海里不断倒带闪回。
我捏紧指尖,心中欲望如浪潮翻涌。
似乎此时的我,也变成了老宅里那个沉溺女人而即将被无情射杀的糟老头子。
死在疯女人旗袍下,并不亏吧?
我确信,我真的疯了。
回过头,秦芫竟然勾着唇,在无声对我笑。
衣襟被扯得略显狼狈,嘴唇也如汁液迸溅的残破玫瑰,甚至手无寸铁。
可神态却没有分毫不满,眸中溢满兴味。
就像在说——
“果然是条胡乱咬人的疯狗。”
那团已经有熄灭先兆的火又窜了上来,将理智吞噬殆尽。
我呼吸不稳,绕过办公桌,扳过女人略显几分轻蔑的脸,又狠狠咬上去。
下犯上的滋味是会让人上瘾的。
不知是撕咬还是接吻,秦芫喉咙逸出一声低喘,不甘示弱地同样咬破我。
苍白的手搭在我肩伤处,挑衅一样狠狠捏住。
我却已经察觉不到疼了。
或者说,是饮鸩止渴,甘之如饴。
换气的短暂分离,秦芫眼尾透红,眯着眸子看我,忽然嚣张地勾了勾唇。
她手劲依旧很大,倏然扯住我的风衣领子拽过来,嗓音贴耳擦过:
“只会咬人?”
“接下来的事……你会不会啊?”
语气分外嘲弄。
不等我回答,她低低嗤一声,抬眼睨着我,手朝下伸去。
指尖苍白纤细,缓慢挑开旗袍领口处的搭扣。
动作细微,在我眼里却成了帧帧慢放的胶片。
玉瓷般剔透的脖颈,稍微用些力气就能弯折。
再掀开一些,小半截精致锁骨将书房温润光线圈入,如同漾着一弯月光。
“取悦我。”
疯女人贴在我耳边,声音蛊惑而动听。
理智的弦彻底绷断。
我想,疯女人就是一枝罂粟花,靠近她的人都会变疯。
而我啃食了她最娇艳欲滴的花蕊,就此成为一只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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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之后,我和秦芫的关系暧昧而不明晰。
我又陆续听了她的指令杀了很多人,出手一次比一次狠辣干脆,甚至某次押运物资时手刃了几个黑西服保镖。
余下的人很惧怕我,表面唤我“头儿”,可私底下总骂我是条尽职尽责的狗。
我没反驳,因为他们说的都对。
转眼过了一年,又到了夏末秋初的季节。
城市阴雨绵绵,被女人硬生生踩断的左手手腕隐约发酸发涨。
秦家老巢,我尽职尽责地扮演着忠犬角色。
包括每天夜里例行的取悦主人。
就算这种时候,疯女人那张过分昳丽的脸上依旧是嘲弄轻蔑的神情。
她额上有晶莹汗珠滚落,咬着唇忍耐,却忽然勾了勾手指,示意我俯下身。
“小狗,过来。”
我听话地垂下头,凑近大床上的人。
耳廓突然传来撕裂剧痛。
女人唇角沾满鲜血,疯癫地笑出声,“叫你过来你就真过来?”
“再快些。啧……你是不是不行?”
我捂着流血的耳朵,垂眼看狼藉左手。
手腕之前断过,因连绵阴雨有些使不上力气,的确没有做好。
“主人教训的是。”我答。
趁女人得意的工夫,我眯起眼,用犬齿狠狠叼住了她脖颈。
“可这一切,不都拜主人所赐?”
换了只手,加快节奏。
“您应该庆幸,没有将我的另一只手也踩断。”我喃喃。
秦芫低声喘息着,指尖插到我头发里,不留情面地拉扯撕拽。
很快,小舟倒折,覆水难收。
余韵渐平,我例行去浴室打水给她擦洗。
可原本应该累极熟睡的女人却忽然扯住了我的衣角。
“小狗。”她脸颊绯意未褪,似笑非笑。
“明天有个单子,交易地点在东湖公园,你先前蹲点好的那里。”
心中忽然极度不安。
“别去。”不由自主说出口。
秦芫不悦地眯起了眼,“你没资格反驳我。”
身子微顿,我无声攥紧指尖。
失态了。
“是,主人。”
可是,心中的波澜如潮水渐涨。
不知不觉,左手手腕又酸疼了起来,联动心脏,一抽一抽地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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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零时的东湖公园下着细雨,寂静非常。
夜色很深,树丛间留下很多阴霾。
我领着一队人掩藏在死角处,看秦芫神态闲适地提着密码箱走出,缓步接近被定为交易地点的小亭子。
她穿着剪裁良好的刺绣旗袍,手撑黑伞,纤瘦身形融入深沉夜色中,唇角挂着嘲弄的笑。
“一切正常,可以交易。”我给秦芫的私人设备发去消息。
不,根本就不正常。
脑海中突然升起的直觉念头压得我心头一滞。
顾不得为什么会这样想,我呼吸忙乱,神经质地按住那行小字,死命戳“撤回”两个字。
可已经过时间了,显示无法撤回。
不该这样。
我手脚发凉,环视周围,敏锐察觉到两点方向的树丛里有道类似警用手电筒的微弱光芒一闪而过。
如坠冰窖。
“头儿,你干什么!”有个黑西服扯住了我,语气急促。
“别出去,秦小姐在交易。”
我浑身一颤,甩开保镖的手,眼底弥漫血丝。
“滚开。”
视野里,今夜的交易对象已经露面,背后跟着两个提货的手下,用来交换秦芫带来的一保险箱纸币。
秦芫端坐在亭中石凳上,翻出了通讯设备。
像是看见我发来的一切安全的提示,她略勾了勾唇,朝我所在方向瞥了一眼。
目光中蕴藏的轻蔑情绪依旧叫人恼火,像是在看手底下一条微不足道的狗。
可我却从中读出了几分信任与松懈。
她认可我探查到的所有,并且不抱任何疑虑。
心中陡然发紧。
两点钟方向,警用狙击枪流转着夜晚冰冷月色,从隐秘草丛里徐徐冒头。
我不能继续坐视不理。
踹翻了前来阻挠我的几个黑西服,我猫腰拨开草丛,极迅速地抱身低重心翻滚了出去,借着视野盲区,向石亭逼近。
秦芫站起身,纤细指尖勾着保险箱,朝缓步而来的交易对象颔首示意。
我窥见她旗袍下包裹着的纤细腰身,那是昨晚我还亲自用手一寸寸丈量过的。
女人腰肢塌软,像一团水,轻而易举地被我桎梏在手里,因为接受到过多欢愉而不断轻颤着。
忽然想起某一夜,疯女人被我折腾得厉害,夜间竟说起了呓语。
“金盆洗手……养一条狗……”
这是她的愿望吗?
我不知道,但我听到之后就把这句话暗暗揣进心里,心中泛起隐秘欢喜。
我想,我是愿意做金盆洗手的秦小姐的狗的。
现在想起来——
管她什么金盆洗手不洗手,我早就已经是秦芫的狗了。
而且是一条疯狗,忠心护主的疯狗。
不再顾及隐藏自己的方位,我紧咬齿关,违背从前积攒下的杀手准则和素养,朝石亭方向奔去。
寂静公园里,一声尖锐枪响惊飞倦鸟。
心跳近乎停滞。
我怔怔朝石亭投去视线。
发觉秦芫面前的交易对象已经倒地。
还好。
我松了口气。
只要不是秦芫,一切都好。
两点钟,狙击镜反射处微弱光芒,细微调整了角度。
逐渐指向秦芫。
心跳再度加速。
我对上秦芫惊疑顾虑的眼神,在警察以及交易对象手下的枪口与狙击镜中,冲到她的面前。
“主人。”
“跟我走。”
耳边传来一声嘲讽轻笑,细腻冰冷的触感钻入掌心。
风声呼啸,我拥住她瘦弱的身子护在臂弯里,飞快逃离。
砰砰几声。
警方与交易对象的火力同时朝我们所在的方向射击。
尘土飞溅,混杂着雨水泥点。
“小狗,你干什么?”秦芫仰头,嘲讽勾唇。
“不是你和我说,周边一切安全的么?”
“你背叛我了。”
心中刺痛。
“我带你走。”我低声重复。
“就算我死,你也不会死。”
秦芫又嗤笑一声,不过这次没有再开口嘲讽。
“有变数,李襄佳!李襄佳想带毒枭离开!”
背后传来急切呼叫声。
李襄佳。
我的名字。
我匆匆回头瞥一眼。
石亭边,有个制服男警举着对讲机。
面容熟悉,我很容易就认出来了。
那个疯子一样言语不知所谓,还用刀给我肩膀来了一下的男警察。
谁啊?我认识他吗?
明明我只有一个主人,就是秦芫。
心头愈发不安烦躁,我扣动扳机,给男人脚下来了一枪。
然后,护着秦芫,飞速逃离这个噩梦般的深夜公园。
身后的枪声逐渐听不见了。
恍若隔世。
一切都很不真实,像梦一样。
我拉开车门,把旗袍女人连带着她那只笨重的装满钞票的保险箱搡进车里,又挤进驾驶座,迅速点火。
“这算什么?”秦芫问。
“私奔。”我开口应声。
车外有子弹擦过,火星四溅。我打着方向盘,驱使轿车轧过绿化完好的园区,撞翻白漆的新修栏杆,在夜幕中奔向未知方向。
秦芫冷笑,“我和狗私奔?”
我心头冒火,空余着的手扳住她的下巴,不顾车况,狠狠吻了上去。
“你现在是落魄通缉犯,我是手上有数条人命的亡命歹徒。秦小姐,你不亏。”
“好啊,我不亏。”
秦芫猖狂笑着,拨开密码保险箱,随意抓出一大把钞票,往狭小车内空间里抛撒。
“赏你了,乖小狗,保护好你的主人。”
我唇边也勾勒出一丝笑意。
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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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秦芫一路逃亡,伪造身份,在跨国边境的加油站里拥吻,在沙漠绿洲边缘停车相互取悦,饿了渴了就豪横地甩出一大把钞票。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
一切都顺遂无忧,极不真实。
自从离开东湖公园后,经历的一切,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左手手腕上的旧伤,似乎也不怎么疼了。
逃亡途中,秦芫性子依旧令人生厌,不仅如在老巢那般对我颐指气使,还以唤我各种不离“狗”字的恶趣味昵称为乐。
可作为表面忠犬实则疯癫的狗,不讨回一点利息是不可能的。
我们夜宿在那辆连续开了几个月未加保养的黑色轿车里,放平座椅,借着酒意上脑,做尽一切欢愉之事。
边听女人扯着我的领子哑声辱骂,边疯狗似的撕咬她旗袍下的新雪肌肤,是我每次最大的乐趣。
夜格外安静。
结束后实在疲累,我懒得收拾自己和秦芫,就这么和她相互倚着,不修边幅地在车后座里睡了。
然后,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依旧蹲守在集会大厅对面的那家西点店前。
只不过这次,我没有无所事事,也没有装可怜混吃混喝。
我看着梦中的那个自己从破烂风衣中掏出了一枚微型对讲机,语气有条不紊:
“编号3685,目标半小时后出集会大厅。”
对面不是什么杀手组织,而是我心生厌恶的条子的声音:
“小孩,小心点。”
这梦未免也太荒诞了。
旁观的我冷笑一声,继续看下去。
和现实一样,我忍着屈辱,一步步取得了秦芫的信任,最终成为她手下地位最高的走狗。
我们之间的关系逐渐发酵。
比上下级更亲密,却总在床上像仇人一样相互殴打辱骂。
某一次,秦芫难得好心地给我带回一枚草莓起司蛋糕,也没有发神经似地扔到地上让我舔。
她似乎是喝多了红酒,叼着草莓,醉意朦胧地问我——
“喜欢蛋糕,还是喜欢我?”
梦中的那个我答:
“喜欢主人。”
我用唇接过了那颗草莓,然后将人吃干抹净。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秦芫要比草莓甜得多。
可空气中好像有一道声音始终重复着。
一切都是假的。
很是烦躁。
怎么可能是假的?我是秦芫现在唯一的狗,她厌我入骨,我也恨不得将她活生生咬死。
可惜梦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
时间不断推移。很快,公园交易的那天到了。
我发出“一切正常,可以交易”的信息。
然后,安静看四周草丛里制服干警逐渐汇聚,将石亭中的秦芫无声包围住。
一切果然都是假的。
枪声响了。
携带货品的交易对象率先被警方击毙。
秦芫睁着眼,神情错愕,朝我所在的方向望去。
心中抽疼,左手手腕也在隐隐泛酸。
我冲动地跑出了藏身点,把秦芫护在身前,就像先前充当的忠犬角色那样,拥着她想逃。
“李襄佳!你要干什么!”制服干警在我身后喊。
梦中的我,倏地停住了步子。
妈的,你倒是带疯女人继续跑啊。
旁观这场荒诞之梦的我暗骂。
“我带你走。”梦中,李襄佳低声重复。
“就算我死,你也不会死。”
说完,她垂着头,轻轻捂住了女人的眼。
秦芫嘲讽地勾唇笑了,“这算什么?”
“私奔。”李襄佳阖上眼。
明明是和现实一样的对话,我却几乎呼吸停滞。
我看见,梦中的那个人,掏出了一把枪,抵在秦芫侧额上。
随后,没有半分迟疑。
扣动扳机。
砰地一声,像是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素来姿态优雅,脊背直挺的旗袍女人如一张沾墨皱宣纸,瘫软在地,颊侧盛放刺目红梅。
她唇边依旧残留着嘲弄的笑,只是这次没有紧跟着开口唤我。
唤我“小狗”。
揪着心的警察们松了口气。
干净利落扫尾之后,他们把在秦家老巢里伪装了一年之久的功臣围在中间,赞赏有加。
可功臣却仿佛木住了。
那一刻,似乎死去的不止疯女人。
李襄佳也死了。
李襄佳,理想家。
可惜,毒枭和卧底的关系,终究不能实现金盆洗手养一条狗的可笑理想。
我勾了勾唇。
这梦可真够扯的,我和秦芫已经出逃整一个月了,还活得好好的呢。
快他娘的醒吧。
在旁观视角狠狠咬了下舌尖,如愿以偿,我从噩梦中惊醒。
左手手腕复又隐隐作痛。可思及刚才的梦,我无暇顾及其他,朝身边仓促摸去。
什么都没摸到。
五感逐渐回笼,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冲进鼻腔。我垂眼看去,冰冷透明的液体正透过针管流进手背。
秦芫呢?
我们该不会在车里睡觉的工夫被条子抓了吧?
我拔掉针头,掀被赤脚下了床,想闯出这个令人生厌的白色牢笼。
门外传来刻意放低声音的交谈声。
“李襄佳情况怎么样?”
“不容乐观。结案后的这几年,病人精神分裂的症状始终有加重趋势。”
“怎么说?”男音有点紧张。
“这一阵子,她似乎幻想自己是某杀手组织的成员,始终肝脑涂地为秦芫办事。”
我讽然笑了。
以为随意杜撰一个病情,就能给我洗脑?
等门外两人离开,我脱掉病号服,在衣柜里找到一件旧衣服,囫囵套在身上出门。
看来疯女人和我的确是被抓回来了。
不过没关系。我是她的狗,就算是死,也要把她从牢狱里薅出来。
这时令依旧是夏末初秋的季节。
我走出医院时,空中恰巧阴云密布。不久,暴雨如注。
没伞可撑,想了一阵,我用衣兜里翻出来的硬币乘上某路公交车。
先去那条离秦家老巢很近的偏僻街道踩踩点吧。
那里有家西点店,说不定能顺手买个草莓起司蛋糕填填肚子。
上了车,乘客很少,仅有的几个人用看疯子的目光看我。
应该是没见过像我这样暴雨天不撑伞,被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落魄女疯子。
我低低笑一声。
这算什么,和秦芫初遇的那天,我也这样狼狈。
可她却肯要我,要我当她的狗。
十分钟后,下了车,我环望四周。
有些茫然。
这里已经成了商业街,繁华又喧嚣。入目皆是大厦与办公楼,也自然没了什么集会大厅和西点店。
之前的萧条像一场错乱的记忆,再也寻不得半点踪迹。
不死心,我又咬着牙去秦家老巢。
没有,秦家老巢也没了。
取而代之,一片无人看管的墓地。
凭着记忆,我怔怔走到原本应该是秦芫庭院的方位。
这里是一片开阔的墓场,无数石碑安静伫立着,鲜花盛放。
仿佛直觉似的,我走到位于偏僻角落的一面石碑前。
没有名字。
相片凹槽里,女人容貌昳丽,嘴角却挂着轻蔑嘲讽的笑,鲜活得仿佛下一秒就会轻启唇瓣,咒骂我是条疯狗。
我怔怔看着。
然后弯下腰,用手擦干净墓碑上的雨水。
从始至终疯的就不是秦芫,而只有我一个人。
他们说的原来是对的,我才是那个疯子。
编号3685,并非杀手组织的任务编码,是缉拿秦芫的案件编号。
而她最忠实的狗,从起初就在蓄谋背叛之事。
暴雨如注,侵袭而至,将我本就恍惚错乱的梦境再度冲刷成支离破碎的模样。
冰凉雨水混杂冷风袭来,我有点睁不开眼,周身也很冷,只好抱膝靠着浅灰色无生命的石碑,垂下头。
好巧,此时的天气,以及我狼狈蜷缩的动作,与和秦芫初次相遇时如出一辙。
可惜再也没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我面前,也再也没有撑着伞的旗袍女人向我走来了。
凹槽里,相貌昳丽的女人似乎仍在对我微笑。
我气恼。
笑什么,碍眼得很。
“女疯子。”我喃喃。
“骂我?”
暴雨里,馥郁香气迎面扑来。
秦芫穿着那身优雅的紫金勾边旗袍,从黑白照片里活了过来。
她冰凉苍白的指尖勾起我下颔,笑得轻蔑而嘲弄。
“小狗,你不是说,就算你死,我也不会死吗?”
“那就,死给我看看啊。”
我痴望着面前的人。
渴望迫使我上前钳住她不堪一握的纤细腰肢,像疯狗一样叼开她的旗袍襟扣,品撷她疯子外表下纯如新雪的脂玉。
秦芫没有抗拒。
我们在大雨瓢泼中滚在一起,在肃穆无人的墓地里予取予夺。
就像梦中,我们驾驶着黑色轿车逃离公园、肆意私奔那样荒诞恣意。
间隙,秦芫低喘一声,两指掐住我的后颈提起来。
“车还在外面等着,我们继续逃。”
“就像你说的那样,私奔。”
“好。”
我哑声笑,比她还像个疯子,“但是,等一下。”
跌跌撞撞起身,我拢了拢衣服,去取墓地旁自助的铁锹。
然后,猖狂地在秦芫视线里,一锹锹刨去她坟上的土。
“疯婆子,我要你做鬼也不得安生。”
酣畅淋漓地咒骂完,我抛开铁锹,从土坑里如愿以偿地取出了那把尘封已久的小枪。
秦芫的枪。
冷硬棱角的触感硌在掌心。
我怔忡想着。
如果在书房里,我失去理智咬向秦芫嘴唇时,这把枪走火直接开了我的瓢,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
可惜,没有如果。
秦芫见我取出枪,冷笑一声,“疯狗。”
“可你不还是要和一条疯狗私奔?”
轻嗤着,我走上前,扳正女人的脸,狠狠咬住她微肿的唇,直到血腥味逸散在口腔里。
缠绵啃噬之际,我抬起手腕,冰冷枪口缓缓抵上太阳穴。
大雨依旧,雨水顺着发丝和脸颊淌下,耳边声音聒噪嘈杂。
可我却从未觉得内心如此平静,甚至雨天隐隐泛酸的左手手腕也不再刺痛。
因为我听见女人低声说的话:
“乖小狗,主人一会去带你买草莓起司蛋糕。”
我勾了勾唇。
随后,再也没有犹豫地扣动扳机。
鲜血如残叶迸溅。
我想,是足以与疯女人颊边开出的鲜艳红梅相称的。
“真狼狈。”秦芫手里提了一串车钥匙,大笑着。
“走啊,私奔?”
我点头。
我们紧扣十指,跑出墓地,奔向未知远方。
在这一刻,理想家似乎真正实现了她的理想。
名为秦芫的理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