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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逢林莫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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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是本着即使断袖了也要做比较有男子气概的那方的精神毅然背起了两个包裹。
只是在我的好说歹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威逼利诱双管齐下招数尽出的情况下阿红还是死活不愿另换一件较不起眼的衣裳来便于我们逃亡,终于在我都快以死相逼之后才勉强拉起床上的锦被披挂上身聊作掩饰。
我看着那花花绿绿还间或闪着金银色泽名副其实的锦被,喉咙有点干:这个,阿红不觉得比他那身艳红还更夸张么?而且还是披在身上……
“这是本少爷最后的让步了,你再说什么也没用的!“阿红态度极度坚决地拉了拉锦被。
……
不知道是我们的运气太好还是赛歌会在即秦淮的人都忙得无暇他顾,总之在我和阿红背着大包小包还披红戴绿的醒目条件下,我们依旧很顺利地从后门溜出了秦淮,老天保佑得一路上连只拦路的小猫都没有。
可出了秦淮阿红还是一个劲地在前面跑,我气喘吁吁地跟了大概有半小时后,还是忍不住提出了休息一下的合理要求。
“稍微休息一下?”阿红瞪大了眼,一副看怪物的神情,“难道你想和那个人妖一样做人妖?”
“……”难为他跑了这么久大气都不多喘一口,不枉紫上给他塞那么多补的,尽被哥哥做人体试验的我可比不了,只能以一脸的疑惑来发问。
“啊,我没告诉你么?”阿红毫不愧疚地皱皱眉,“花间那死人妖居然帮我们报名参加歌魁大赛。”
“哦,原来是这样啊。”匀过气,我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没想到花间还是我的知音啊,我都没在他面前唱过,他居然知道我曾是K歌之王呢……”
阿红白了我一眼:“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呃,说漏嘴了,都忘了这些新新名词阿红是听不懂的。
“不管那个了,报名就报名呗,你不是很喜欢赛歌会的吗?歌魁大赛……等等,歌魁大赛?不会是……那个吧?”
阿红对着我不信的表情肯定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要和他一样扮成女人去上台唱那见鬼的歌,他还帮我们定做了衣服,哦,和本少爷身上这被子一个料子,还说会是什么本年度最华丽最耀眼最流行的款式,看来他说给本少爷最前排的位子时就想好要这么办了。”
看着阿红身上依旧闪耀的锦被,我的喉间愈加干涩,原来阿红吵着要走是为这个啊,难怪不能被花间察觉。
我早该知道凭他的脑子一时间是不可能想到我们这段禁忌之爱要走过很多坎坷而决定以私奔来解决的……
唉,阿红果然不愧是阿红,我又有了一腔春水枉东流的感觉,幸好我最近受他的打击反反复复的也多了,打击打击着差不多快习惯了。
所以,我喉咙间的干涩原因立刻有了新的理由:花间同志对演出服的品位及男女程度的认知实在比阿红好不到哪里去--当然其中不排除他刻意的因素--,为免“王小丫”(即“王小明小丫头”)的悲剧重演,我那只有紧急情况时才启动的百米跑冠军模式再度发挥,一下把阿红拉下了一大截。
开玩笑,花间可是真正的武林高手,虽然不知道他轻功到底高到什么程度,想来抓我和阿红这种角色是再简单不过,当然要趁他还没察觉的时候尽量跑远一点了!
……
在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速度和持久力下,不多时,我们已经把扬州城远远甩在了身后。
所以,虽然老套了点,我还是要说,人的潜力果然是可怕的。
直到我们面前出现了一大片树林,我又因为想起另一句老话而暂时停住了脚步:
俗话说,逢林莫入。
老话有时的确老套了点,可是能经过历史的千锤百炼流传下去,绝对是有一定依据的。
对于这个观点,虽然我早就有过深刻的研究,但在身前七八把明晃晃的大刀下依旧进一步加强了对它的认知。
千错万错,只怪我不该太过谗嘴。
真的,本来我都有了“逢林不入”的决心,却在阿红不经意的一句“这不是上次本少爷抓锦鸡的地方么”而破了功。
不好意思,想到锦鸡我的口水又出来了,没办法,谁叫我看的书和电视里总是描述野外树林中抓到的野鸡野兔什么的随便架火一烤就多么美味呢?这么辛苦来古代一趟,不实地品尝一下多可惜啊,当然上次那只被阿红蹂躏过的不在常识范畴。
何况,“逢林莫入”那是告诫追逐中的武林人士的,对我和阿红这样的善良百姓该不适用才是。
于是,我和阿红便毅然踏进了树林,可惜后脚还没跟上,七八把明晃晃的大刀就齐刷刷对我们来了个注目礼。
其实我没研究过孙子兵法也没学过太公谋略更没见过武穆遗书什么的,所以绝对不可能由一个山寨为起点加强壮大最终统一天下,没理由山贼们都这么看得起我吧?来这短短几天就碰上了两起。
对了,上次小侠那批是花间的手下,不是正版,而现在这帮眼中贪婪的目光简直比一般山贼还山贼,难怪我看武侠剧的时候每每会有一种做作的感觉,现代的那些演员眼中缺乏的就是这种赤裸裸的感情啊……
正当我沉浸在为中国武侠剧找到了弊端可能会使之有一个全心的更广阔光明的未来而自得时,一个冰凉的东西贴上了我的脸颊。
顺着来物看去,它的尽头在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手中,我立刻意识到了那是一把刀。
不管其锋利程度如何,我的行动已经先替我作了主:
我把两只包裹放下解了开来,随便离那冰凉的刀刃远了一点:“其实大家都是同道,有什么话不如坐下来喝杯茶吃个包慢慢谈,犯不上伤了和气是不,看,这是兄弟刚才的收获,要不大家一起分了?五五对开?”
“……”围着我们的大汉们没有答话,而原本因为这些大汉的举动一脸不快就要爆发的阿红也没发作而是拧起眉头看着我。
我硬着头皮继续:“那么……你八我二?”
“……”众人依旧无语,阿红眼光开始四下游走。
我吞了泡口水,这帮人真贪心:“算了,小弟做个东道,这些全给大哥们发个利市如何,我们还有事,先就此告辞……”
这次终于有了回应,那把我原本离了一定距离的刀又贴了上来,阿红则是翻个白眼找了块干净的地方把锦被就地一铺,坐了下来。
“哇,大侠,我们身上真的只有这些了,你们可以全部拿走只要不杀我们。”我两眼一闭,双手抱头蹲了下去。
耳中清楚听到阿红状似不屑的轻哼,我丢了个白眼过去: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这叫大丈夫能屈能伸好不好?你再拽,过会惹怒了他们把你一刀砍了可别说我不救你。
呃,不对,怎么说阿红也算是我的人了,我还真是不敢想象他会被这群山贼一刀砍下的情况。
于是我准备示意一下叫他委曲求全,他那边的一个大汉真的看不顺眼他嚣张的神情,手一翻,一个巴掌甩了上去。
要真让他打着了,依红大少爷的脾气还了得?而且不管他会有怎样的反应,我发现就自己是第一个不能忍受的:
那可是我的阿红!
“住手!”我完全忘了身旁还有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招呼着就“腾”地站了起来。
“叮”地一声脆响,一个东西随着我站起的身影从我怀中掉了出来。
“咳咳,我是想说,这位大哥你要打的话打我好了……”看见那位停手的老兄恶狠狠地朝我看来,我打了个哆嗦,僵硬地扯起了笑脸。
“小白……”阿红看向我,想说什么。
“你住嘴!”我连忙赶在他前面截住,我的大少爷,这可不是和花间他们闹闹的当儿,那刀的冰凉透心还在我脸上残留着呢,“乖乖地站那儿,别说话也别动!”
看看阿红有点不自然的神情,我连忙在眼神中加了一点哀求:红大少爷,就当我求你了,这次就安分点好吗?
不知道是我的哀兵政策起作用了还是阿红临时转性亦或吃错东西了,总之他还真的没再说话,只是低下头前狠狠瞟了我一眼。
真的只是瞟,不是瞪,看来他果然是吃错东西了,等有空一定要找个大夫给他看看。
当然,现在的情况好象并不容许我这么做。
我眼睛刚从阿红那儿转过来,正看到先前那个拿刀指着我的络腮胡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浮起一丝狞笑,几乎比我脸还大的手掌呼呼带风地直直向我落下。
哇,还真打?我只是说着玩的……
我再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闭上眼抱头蹲下,即使这已经成了我的本能反应,我还是顾忌着瞄了眼阿红。
虽然这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这是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是委曲求全,我还是不希望他会用不屑的目光看我。
当然他大少爷就算不是这种情况也是用不屑的傲慢眼光看人的。
“哈哈,小子,看你长得弱不禁风跟个娘们似得,能为兄弟挡刀,倒还挺讲义气嘛!”没瞄到阿红的神情,络腮胡的巨掌已经落到了我的肩上,同时又是几声大笑,“咱们帮里果然没孬种。”
而他身边的另一人比我更快地低下身,从我底下捡起了什么,抬头的时候正好对上抱头下蹲的我,于是咧了嘴:“我来捡就行了,自家兄弟客气什么。”
原来这和刚才络腮胡的狞笑同属于“他们的和蔼”,我承认我只顾着安抚打颤的腿肚子而忽略了话语中的“自家兄弟“一词。
我平静地缓缓把视线投向阿红那边:相比起这些人的“和蔼”来,我还是宁愿面对阿红的蛮横嘴脸。
何况,我现在半蹲着起不来的姿势还是托络腮胡方才那一掌的福……
“大家把家伙收起来,自己人。”
络腮胡好象还是个头,他一吆喝,围着我们的众人都把刀收了起来,除了个别人嘀咕了一下“白忙了”之外,其他人都朝我们露出了一脸“和蔼”的微笑:
“我们也是期限快到了才急了一点,你们也知道帮主的脾气,啊,没吓到两位小兄弟吧?”
“不过小兄弟们很眼生啊,是新来的?”
“啧,看你们长这么俊俏的模样,一定是跟着帮主的,平时没见过我们这些大老粗吧?”
……
我和阿红还是被围在中间,不过气氛已经是天差地别,那些刚才还凶狠狠的活像我欠了他们五百万的大汉们这当儿都热情得好象我中了□□,还是累积了好几期奖金的那种。
不过就算他们现在都灿烂得开了花一般,在那样的脸上,开的也是狗尾巴花……
虽然先前我就有过想让他们认我们是同伴而放过我们的行动,不过以利刃贴脸和阿红的鄙视完败,怎么现在他们却自发自主地把我们当同伴了?
阿红微皱了眉头看向我,眼里明明写着:小白,你以前也在哪里当过山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