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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见丁颖,是01年的初秋,大三刚开学时。中午吃完饭,刚走出食堂,便听见一个声音很大声的说着:“莫如絮,哇!好古典的名字,肯定是个大美女,我要马上去报名。”我一听,顿时倍觉郁闷。没错,我就是莫如絮,一个有着一百八十公分身高的大汉。再扭头看声音的发源处,一个正笑的一脸灿烂的家伙对着食堂前面的宣传栏正大喷口水,那上面贴着各个学生社团的宣传海报,其中也有我所担任社长的文学社。看着那家伙一脸的稚气,我不屑的扬了扬眉,原来是个新入学的学弟,难怪会把我莫如絮当成女人!

      > 再次见到丁颖,已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文学社的招生面试,我这个社长自然是评委之一。其实我根本没有兴趣搞这些活动,这个社长也是一时兴起当上的。看着这些低年级的学弟学妹大谈文学,我觉得耐性快用完了,文学是什么?因为我自己都不懂,我只是喜欢写点东西。“十二号,丁颖”,当主持人宣读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不由轻笑了一下,因为我是在广州长大的,丁颖在我耳朵里成了“叮人”的意思,当时正是九月底,我所在师大的这个江南城市蚊子还是非常多的,看着胳膊上的红疙瘩,我觉的丁颖这个名字真是怪异之极。“各位学长、学姐,你们好!我是中文系一年级的丁颖 -------”,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抬头看,原来正是那天在宣传栏前大喷口水的家伙。他穿着一件粉红色T恤,真是扎眼的很! 至于他当时说了些什么,我根本没有注意听,心里就一直琢磨着怎么捉弄捉弄这个扎眼的家伙。后来见他嘴巴不动了,可能正在等我们提问,于是我轻声说道:“很高兴你将成为我们的一员,我是社长莫如絮,代表两百三十名社员欢迎你。”我想丁颖听到“我是莫如絮”的时候,一定会大吃一惊,甚至会不知所措吧。但谁知他竟毫无反应般,仅有礼的鞠躬道谢。在他将要离开时,我戏谑的对他说了一句:“你今天让我想起一句古诗‘人面桃花相映红’哪!”顿时,满堂哄笑,丁颖的脸立刻红了,但仍镇定的对我笑笑,说:“谢谢!”不过我注意到他在走向座位时,手臂撞上了桌角,这不由使我心情大好!

      > 事后,社内甚是议论纷纷,很多委员认为我在这次招生活动中,表现非常不公,因为按惯例,面试完后要有笔试,通过笔试后方可录取新社员,而我对丁颖在面试中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予以了录取,这是很不负责的。于是,我干脆提出了辞职。我当这个社长是大二下学期末,这么一来,我在位的时间仅仅三个月都不到。但我却倍感轻松,当时参加竞选就是一时兴起,现在目标既已达成,就更没有留恋的必要了。因为,我相信:世界上任何事或物都会结束,都不会永远拥有,既然没有永远,那么我就要不断去拥有新的东西。这也是我对爱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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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我在我们这个大学里还是比较有名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晕体育。虽然我们学的是中文,整天和诗词歌赋打交道,但在一起的兄弟们还是难免会时常去打打球、跑跑步,但我不仅从不参加这些活动,连电视上任何体育项目都不看,碰到球场之类的地方也会绕路而行。或许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举止长相都颇为粗犷的男生身上委实可笑,所以不到半学期几乎全校人民都知道了学校里有这么一个怪异之人。第二个原因就是我换女朋友的速度很让一些男同学羡慕不已。当时学校里正流行《流星花园》,有好事之人在全校网罗选什么“师大F4”,据说西门的桂冠就被我夺得。用同宿舍的五个兄弟的话就是“就一国家蛀虫,人民败类”,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想方设法泡妞,不过好在我兔子不吃窝边草,从不染指本系女生,而且关键时刻能给他们帮助(指考试作弊),所以他们也就没有起替天行道的雄心。话虽这样说,他们却也都很服我,总缠着让我传授“泡妞”大法,每每此时,我都只有哈哈大笑。大笑的背后,我却有大哭的冲动。其实,并不是我很坏或者说好听点是风流倜谠,只是因为寂寞,我需要一个伴,但我又不相信爱。所以,只要我发现和我交往的女孩有一点喜欢我,或者我发现了一点她的好,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把关系挑断。因为我一再告诫自己:没有什么是永远的,爱情更是世界上最不可靠的东西!

      > 高中时,我很喜欢打篮球,在校队打的是后卫,当时有一个叫阿文的男生,是我的替补。阿文长的高高瘦瘦,非常秀气,为人也很和善,由于我俩是同班同宿舍的同学,便经常在一起聊天、练球。后来感情慢慢变了,说不清楚是谁先主动的,但我们之间的关系成了恋人。也许是初恋,我对他非常着迷,甚至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娶他做“老婆”。高三时,有个体育学院到我们学校来招生篮球方面的选手,如果通过考试就有可能逃避高考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诱惑。但无形中,我和阿文也就成了竞争对手。那个时候,我一心想着的是要和阿文一起进入体院,于是,我们疯狂的练球。有一天,练完球回到宿舍,正好宿舍里都没有人,于是我就像以前一样乘机抱住了阿文,亲吻他的时候,他却突然推开了我:“阿莫,你有没有听说名额只有一个?”“什么名额?” 我还想凑过去亲他,他却突然很严肃的说:“不要胡闹了,你难道没有听说,体院只会招一个后卫,要最优秀的。”“我不明白,阿文!”我真的愣住了,阿文沉默了片刻,突然很急切的对我说道:“阿莫,求你!把机会让给我,你成绩好,考个大学很容易,打球是浪费你了。但我不一样,我成绩不好,如果这次机会失去了的话,我这辈子也许就完了。”听完他的话,我觉得整个人完全的傻掉了,这是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吗?那个我每次打完球都会带着笑意递上矿泉水、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在边上默默陪我、带给我无数激情和爱恋的男孩吗?我根本接受不了这种话出自他那迷人的双唇这一现实。于是,我冷冷的对他说:“可是,就算你上了体院,你以后还是会有很多竞争对手的。”“这不要紧,我又不是真的想做篮球运动员,我只想上体院,出来以后至少可以做个体育老师。阿莫,我不想以后像父辈一样过得辛辛苦苦。”他抱住我,用有些疯狂的语调对我说道,“你不是常说你愿意给我一切的吗?”突然间,我觉得一切都很荒谬,原来爱情在现实面前是如此的苍白不堪一击!“好,我答应你,我绝对不会参加这次选拔。”说着,我推开了阿文的手臂。一股难以言喻的酸痛由心口至全身蔓延,我恨篮球、我想大哭,但我仍微笑着走出了宿舍。从此以后,我和阿文就是两条永远平行的铁轨线了。

      > 高考后,我选择了这个位于长江边上的师大。原因很简单,我想把有关那段记忆的一切都深深的埋了起来。刚上大一,父母就离婚了,他们为了我彼此隐忍了那么久,终于等到“解放” 的时刻了。很快,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家,突然我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妈妈的微笑爸爸的欢乐,还有,我的幸福。可岁月,消磨了这一切,庸常的生活使他们都感到筋疲力尽。这使我又一次看到了爱情的脆弱,它就像火柴,燃尽了激情后,剩下的就是唏嘘和伤痕!

      > 所以,我告诉自己,我再也不需要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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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周末,我关掉了手机,随手拎了本书钻到宿舍楼后面的小树林。我想和那个艺术学院的女朋友分手,因为她每天都会花上一段时间来对我嘘寒问暖,然而这正是我最忌讳的。我不能忍受她真的爱上我或者自己爱上她。大家抱着游戏的心态开始就要抱着游戏的心态结束。所以,我很干脆的用躲避的方法来宣布游戏的结束。

      > “莫学长,你好!”一个纯净的嗓音在我耳畔响起,有些熟悉。抬头看,正是丁颖。我想难怪我会老记着他,原来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是介乎童声和男声之间的一种声音,非常悦耳。于是我眯起眼示意他坐下,他也没有顾忌泥土,就席地坐了下来。“莫学长,你有心事啊?”“哪里!”我心虚的否认了,却很佩服他的观察力。“还不承认,看!你的眉头皱的可紧了。”说着,他伸手抚上了我的眉间,“要这样才好看嘛。”他把我的眉毛往两边拉了拉,我不由被他孩子气的举动惹笑了,心情也好了起来。“我才没有心事呢!小鬼。我只是闷得慌而已。”“是吗?学长是哪里人?国庆节会回家吗?”他语带关切的问道,“不回去了,我家在广东,不方便。”“那我带你出去玩啊!我在这里长了十八年,哪里我都熟。做你免费导游啦!”其实这两年我很少回家,放假的时间都用在了玩上面,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度不亚于广州。但是,因着他的热情,我实在不忍心扫兴,便也装出很高兴的样子,连说太好了。

      > 国庆节很快就到了。丁颖领着我到处玩,其实很多地方,譬如海底隧道一类比较新出的玩意儿,倒不如说是我再领着他玩。我还发现,他不会溜冰、从未泡过酒吧之类的地方,也从不喝酒,每晚十点前必按校规回宿舍睡觉,而不是像我们一样经常翻墙、爬水管进宿舍。总之,他应是那种绝对传统的乖乖仔。

      > 同时,我也领教了他“叮人”的功力,有好几次,我故意把他撇开,想玩通宵,但无论人有多少,灯光有多暗,在每晚十点前,肯定会被他逮住拉着回去睡觉。按他的话来说是生活要有规律,早睡早起身体好。如果是以前,我肯定是要发脾气的,但也许应了“拳头不打笑脸人”这句古语,每每看见他笑吟吟的样子,我总是会不自觉地压住怒气,听从他的安排。

      > 这样玩了三天,我实在觉得无聊至极,就想去苏州玩一趟,我问丁颖愿不愿意去,他说要回家打声招呼,于是我们就约好第二天早上八点在火车站见面,八点一刻正好有一趟开往苏州的列车,那么中午就能到达,时间安排上非常有利。

      > 但到了第二天八点半了,我都没有见到丁颖,本想自己一个人去算了,但又担心等一会儿丁颖来了找不到我着急,就又等了下去。但是快九点了,就在我耐心用尽打算打道回府之时,才看见丁颖匆匆走来,全身脏兮兮的,脸上挂满了汗。他这一来,我的怒气就立刻爆发了,尽管他一再道歉,我还是板着脸。当时九点半左右也有一趟开往苏州的火车,丁颖便提议乘坐这趟车去,还可以在车上吃个中饭,下了车直接去玩。其实这个建议蛮不错的,但是我一想到他的迟到,便反对了,我对他说我决定坐汽车去苏州,走高速公路会快很多。丁颖看我脸色有缓和,就医迭声的赞同了。于是,我们去了火车站旁的长途汽车站,他还主动去买了两张开往苏州的汽车票。很明显,他在讨好我。但这样一来,还真显得我特任性、特小孩。

      > 上了汽车,我发现丁颖的脸色渐渐变了,他原来虽白皙,但还是很健康的,可现在他不仅紧闭着眼睛,脸色也变得苍白。我急了,忙问他是不是不舒服。原来他有晕车的毛病,尤其一坐汽车就更厉害,难怪他说他回家都是用走的。这下子,我更着急了,怕他顶不住这种奔波。看着他难受的样子,我觉得挺内疚的。不过,可能他也看出了我的心里不好受,就安慰我,只要等会儿他一睡着就不会有事的。说完,又闭上了眼。过了一阵,大概他是睡着了,头歪的利害,一闪神,又醒了,看他这样反复了几次很难受,我便搂住了他,好让他靠在我胸前睡得安稳些。或许这个动作有些暧昧,丁颖的脸泛上了红晕,但他没有拒绝,我也连忙合上眼假寐。但鼻息间,充斥着他洗发水的味道,是一种淡淡的花香味,搅得心里痒痒的,有种想吻他发丝的冲动。

      >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到了苏州。刚下车,丁颖就跑到垃圾桶边吐了起来,我也因为没有吃午饭而头晕乏力。于是我们就找了汽车站旁的一家小酒店想安顿下来。因为正值“十一”,这个酒店里的单间都已经住满了人,而我俩都很疲累不想再找了,便要了一间双人房住了下来。

      > 进了房间,丁颖脱下了长袖外套,我发现他的胳膊上有几处淤青,就问是怎么了,“没什么,今早出门时摔跤了。”他笑笑回答。“这么大个人还摔跤!”我摇摇头就脱下衣裤准备冲凉。“哇!你含蓄点吧!”丁颖边叫边把我推进了浴室。我不由闷笑出声,这小子,还挺害羞的啊!

      > 接下来的几天,在苏州的几个景点逛了逛,却也觉得了然无趣。到处都是人,而人太多自然觉不出古朴园林的雅致,就这样浮皮潦草的过了两天,我们便打算打道回府。这次知道了丁颖晕汽车,自然是去火车站坐火车了。只是没有想到会碰到阿文,原来世界真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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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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