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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谁之何 ...
摸到从当铺买来的旧怀表,打开盖子,就着半褪的月光和未明的晨光看去,是清晨四点——还是喜欢西式的时刻:精准。
桑玛睁大眼睛,想了会,还是起身。古代的作息很早:起得早、睡得早。皇帝也是明天五点起,所以她这个当臣民的比他早一个小时,也算是“恭敬”了吧?
她不知道昨天和自己亲吻的人今天什么时候起床的,或者说他从谁的床上起身。不过在严格的皇帝带头示范下,这些个儿子们不可能没有良宵苦短的遗憾吧?
好吧!她恶劣地承认:就是不高兴看到他左拥右抱,才不肯住圆明园、不肯当他的姨太太——要是当了的话,她会先毙了自己!
用克难的青盐狠磨了一通牙,又胡乱塞几口硬饽饽,随后她找出藏了许久的军服穿上:她亲手清洗、熨烫、收藏的,仍然跟新的一样;只是那及膝靴子大概快不行了,还真不知道上哪去定做。
改日再出门练枪吧,现在她得掌握冷武器的战斗方法。弓箭是好些年没拉了,但基本的技能还在、力量控制也好得很,她很快就找回了昔日的感觉。
胤禛一身冠服,本来青白的脸色如今抹上了一层惊愕。
那是什么衣服?!宽大的深色革带,合身得……太合身了的灰色短衣长裤,可样式绝对不是本朝所有的,而一双深色的及膝长靴亮闪闪的,在一片刀光剑影中尤其引人注目。[1]
他直觉地挥退太监随从,慢悠悠地踱进院子,有那么一瞬间也忘了大清早的痛心事情。他对桑玛的来历更为疑惑:那衣服,倒有些像洋人的,可他确信即便自己接见过多数来大清的洋人,也从未见到过这样的。
难道,老八和老十四他们对她的好奇是其来有自?
“那是哪里的衣饰?”
“……”桑玛在原地顿了会,将刀还鞘放在一边,又整了整衣装和面部表情——可惜军帽在青海的时候就找不着了。
立正!
敬礼!
长靴相碰发出一声清响。
完美得无可挑剔。
“这是什么礼?”胤禛穿着“丑得不得了”的宽大官服,没脱暖帽,从而显得更高了。
“军礼。”桑玛放下右手,还是立得笔直,但脸上已无敬礼时的严肃,换上了清淡笑容,“给上级军官的军礼。”
“很……特别。”怪不得她有意无意间肢体动作总是硬邦邦的。看她刚才的表现就知道,一定是经过无数次才能如此流畅。
“喝杯茶吗?”不报告公事的时候,她真的对他“尊敬”不起来。方才的一礼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下意识的!
“等等!”他拉近了两人的距离,探出手抚上她胸前……是军服上的铜扣子。“这是什么?”
“黄铜扣子,很漂亮吧?”
“你这样的奇装异服,有旁人在的时候不要穿。”
桑玛瞪着那只手,总算明白了:他不是研究这几颗漂亮扣子,而是看着扣得紧紧的不顺眼而已!
“你会解开啊……”
“你真当大清朝孤陋寡闻至此?!”
确实解起来很麻烦,但这衣服质地非常坚厚,不太好撕,只能替她爱惜旧衣。
“……要不要我帮你?”看这手势,肯定很不习惯呢!嘻嘻!
“闭嘴!”胤禛看她油油的笑,觉得很是碍眼,很干脆地一用力——最后一颗扣子被扯了下来。
他的手和气息滚烫,动作力量中带着急噪和某种决然的情绪。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心里有着什么却无法出口,只能绝望地从亲热中得到宣泄。
这个时候问“怎么了”是件很没意思的事情,她选择顺从地接受他令人窒息的吮吻和摩挲。
别人求一辈子也求不来的顶戴袍服被当作是件碍手碍脚的东西扔在一边。
空气是冷的、床板是硬的,呼吸是急促的、身体是火烫的……就这大白天,而且还刚离开乾清宫……
他以前从未在白天、在房里失控,可现在他却不想管什捞子的教养,只一心想在她极富弹性的健美肉身上得到餍足,根本无法做到温柔体贴——她不是软弱女子,而是个坚强的战士……
兵荒马乱终有结束的时候。桑玛睁大眼,盯着房梁上的纹路。眼下的这种感觉很奇怪……
他没昏睡过去,她也不曾。等呼吸心跳都平复的时候,她抚上他光滑的肩颈,安慰地按摩着。
“出了什么事?”
过了好一会,才听到他低沉的声音:
“老八和普奇,结党作恶反太子……夺爵。”
“还有呢?”
“……十三弟,也牵进去了。”
“他又不是朋党!”
“……他被大阿哥拉下水……而我无法保他……”
桑玛一惊。大阿哥是最倒霉的一个啊!“怎么会?”
“我没跟着巡幸!”
他手臂用力,差点使她断气。
“快说怎么了?”她使劲地推他,顺便解围。仅盖一床旧被子是越来越冷了,她得给自己添些什么才能熬过冬天。见鬼了,现在十一月还没到!
“你这么关心他?”他不悦。差点忘了,他的几个弟弟都对她不错。
“是你关心他,才这样粗鲁!”哼!
“呃……这……啊,皇阿玛让他回家读书,不奉诏不得进宫。”小小忏悔一下。呃……她以后会不会因此而拒绝跟他亲近?
回家读书?不是监禁?……“起来!吃午饭了!吃饱了再想办法。”
“现在最多才巳时。”
破表盖一拨——也是破到这种程度,原来的主人才舍得将这洋玩意出手,看来崇洋媚外的习惯源远流长——十二点半!“我管你们满人一天吃两顿的狗屁习惯,我大清早练刀,又跟你胡天胡地的一通,饿扁了!”
“……”就不知道他的兄弟们是否曾经碰上过这样的女人!真稀罕极了,是不?
* * *
“春季里花开飞满天,桃花万点红遍人间;杏花一片暖讯争先。赏花人只道花儿艳,种花人清泪落花间。
夏季里花开红照眼,榴花开遍火样明鲜;荷花吐艳十里红田。赏花人只道花儿艳,种花人汗滴在花前。
秋季里花飞随去雁,桂花不剪香气回旋;菊花磨炼傲立霜前。赏花人只道花儿艳,种花人寒衣还未剪。
冬季里花飞飞雪片,雪花扑面愁上眉间,梅花刚健开到明年,赏花人只道花儿艳,种花人挣扎待春天。”[2]
最近桑玛经常唱歌。
许是因为四娘在做活的时候一直唱啊唱的,早晚还苦练琵琶。这要不是她的技艺上佳,早被邻居们打上门来了。
“四娘,最近你乐个什么劲?”
“你呢?桑玛?”
桑玛大眼眯成一条毛毛虫,“我是看你忙、看你乐,想着钱财滚滚来。你现在能讲在乐什么了?”
四娘听她口不离金子银子的,也乐开,“我前日去八贝福晋的大丫头那里,结果你猜我遇上谁了?”
“谁?难道是八贝勒本人?”
“是呀!是呀!他还是像画里的人,穿的那身月白的袍子呀……”
“手痒了,也想帮他做一件?”
“什么呀!”
两个女人打闹了一阵,四娘才叹息道:“我说呢,这父子哪有隔夜仇的?你瞧,他不是放出来了!他又没干过什么贪污受贿的事情,更没谋反谋逆的……可这皇上怎么就偏偏溺爱——”
桑玛捂住她的嘴,“我还是那句话:咱们小老百姓过日子就成。我傍着十六阿哥,你跟我一块照应,皇子皇孙的事情千万别去碰。你看着,处死的都是普通人!地位越低死得越惨!那个什么相面的道士犯了什么了,被活生生地剐了,还叫大家去看!”
她倒是知道:皇上召见了二阿哥。可惜在那之前,某人已经出头去讲父子情、兄弟情和仁义慈悲了。其他跟风骑墙、两面三刀的王公朝臣,必定受皇帝的讨厌。看着吧,那些反得厉害或是摇摆不定的都会被收拾。她记得应该没错,这个二阿哥被两立两废,而其中反得最厉害的莫过与没有“知识”的八阿哥。
四娘闻言也一哆嗦。要是拖了她去,说不定被杀的人没死,她就先吓死了!
“以后哪,我俩这过了岁数的,就给那些贵人们说说好话、拍拍马屁,赚点养老的银子。到时候咱们一同回苏州去。”
“……好呀!”
四娘的杏眼中俱是迷惘。桑玛很清楚她在想什么。“对了,记不记得上次让你给几位皇子唱曲?”
“你是说四贝勒?”
“还有十三阿哥!那个年轻俊秀的,记得吗?”
四娘脸略红,“你刚才还说不要管皇子皇孙的事情呢!现在还谈论什么……俊不俊的。”
桑玛一挑眉:“他虽然比不上我家十六阿哥,可也长得不错呀!这是称赞,也不是议论!”
“是!是是!你家十六阿哥最最最俊!”
“那是当然。”桑玛半点没有羞意:一个漂亮小弟,有啥好避讳的?何况这几天她跟……
啊,不能想!不能想!使劲摇摇头,桑玛换上一副贪婪:“我说,四娘,四贝勒家的管家来找过我,叫我再找个伶俐的丫头送去陪陪十三阿哥。倒也不是通房的侍寝丫头——那种老鸨的事情我是不会干的——就是唱唱曲、解解闷。用不着天天呆着,只要叫了去就行,一个月不管几回,给二十两。这好差事去不去?”
“不是……”虽然开价非常、非常慷慨,她可不愿意做出卖自己的事情啊!但她这样的老百姓,真要是那个皇子要弄去……也是无法反抗的吧?当然,那个十三阿哥年轻俊秀,算来也不至于……
“不是!你以裁缝绣娘的名义去,可不是胭脂胡同的那种。何况皇子们也是不许碰的。”
“那好吧!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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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为实在不喜欢陆军的土黄色,所以在这里用了宪兵军官的制服。
[2] 1934年影片《飞花村》主题歌,孙师毅词、聂耳曲——很好听,当然音也高。
因为上网和电脑使用时间太有限,以后改为两-三天更新一章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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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谁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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