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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节 ...

  •   我一个人守着一套不算大的房子,窝在仿真皮沙发上看着电视上播放着的林诺华的电影。虽然房子并不算太大,可是即使我把声音调到了最大,却还是显得空旷而寂寞。
      我已经二十九岁了,却依旧一个人。七年前接手了父母的小公司之后,我就开始一个人生活。早些年也谈过不少女朋友,可是自从七年前惊鸿一瞥看见了林诺华,对于女人,对于恋爱,我却再也提不起兴趣。
      我算是追星族吧?一个二十九岁的大男人,追着一个比自己还小两岁的明星,一追就是七年,还没有丝毫倦怠疲累。我想我大概是比较病态的,不过我却并不恐慌,反而沉迷其中。
      我爱林诺华,这么多年来我怎么也看得清了。这些年里我跟林诺华也有过几次极为短暂的接触,不过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真正跟他相识。
      林诺华现年二十七,出道却已经十一年了。十六岁的时候在全国少年歌手大赛上以一首原创歌曲惊艳四座,迅速被娱乐公司看中,包装成了偶像派歌手,然后火速蹿红。
      十六岁的林诺华会红靠的的不仅是实力,更有他的美貌。林诺华很漂亮。也许一个大男人说漂亮不大合适,不过任何一个见过林诺华的人,都只能用这么一个词来形容他。
      十六岁时,林诺华还有些雌雄莫辩,太过精致的五官甚至让全国少年歌手大赛的评委认定林诺华是女扮男装。不过事实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林诺华是男人。
      但是十六岁的林诺华还太小,没有足够才学的他没办法一直立足于歌坛。于是林诺华的公司送林诺华去了音乐学院。在林诺华读书期间也没有放弃过出专辑,只是速度并不快而已。
      我第一次邂逅林诺华,就是在林诺华进了音乐学院四年后的毕业典礼上。那天我本来是去看我在音乐学院任职的朋友的,我朋友却带我去看了毕业典礼,于是惊鸿一瞥的看到了站在领奖台上笑得一脸灿烂的林诺华……
      那时候林诺华才二十岁而已,手上却已经拿到了音乐学院和影视学院的学士学位。

      本是惊鸿一瞥,我当时也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惊艳一时而已,并没有太过在意。生活还在继续,我继续埋首我的工作之中。
      直到同事向我推荐了最近的电影,一部偶像剧。我对这个是没有兴趣的,不过看到剧照上那一脸忧伤的林诺华的时候,却鬼迷心窍的打开了电脑,放入了光盘。
      也许就是这么一部偶像电影打动了我,总之我记住了林诺华这个人,这个不是仅有美貌的花瓶,他的实力建筑在他的美貌之上,总让人有一种超出自己预料的满意。
      于是后来开始慢慢的关注起林诺华,直到爱上,深深迷恋。我想我是不爱男人的,但是我却从来不曾后悔爱上林诺华,只因为他是林诺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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