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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大公子,天将伐我,谁言无道。 ...

  •   轮回:他连人都不是啊,说什么圣人?只是在等死。大公子啊,大公子。
      “天将伐我,谁言无道,苍黎万家,九州列土
      谁说我错了?我怎么错了?被食物反了己经够让人恶寒的了。我还得庇佑他们,还要我怎么样?”
      姑母她开天又补天,死的时候肠子流了一地。周围没人敢收尸。和人类和解,受他们贡奉,庇佑他们不受凶兽的侵害,已经人至义尽。难道这是女娲一族的宿命?
      大公子是个和善的人,虽然他这和善的有问题。他是不容置啄,目下无尘的和善,若你到他身边大吵大闹,二话不说切了你,因为你蠢到他了。他给人的感觉是无时无刻都在不爽,别问为什么。
      他非常适合敬而远之,因为只要你不吵到他,放心,他压根就注意不到你。毕竟所有的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毋论媸妍美丑,男女老少。他们族美人都是雌雄同体的。究其看谁都一样的原因,大概因为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他吃人,但他不是在哪都吃,他讨厌没有规律的进食。上古时,天下是凶兽的天下,没错,现在这么可爱的袖珍的兽兽是往昔快被杀绝了的种族的后代。。。
      这几万年来,天下征伐不断,自开天后灵气不断消散,无论凶兽各族还是远古各支人族都自相残杀,这支人族抱了他们女娲一族的大腿一直延续到现在。
      他忘不了混沌是如何死的,姑母又是如何死的,自也忘不了自己早该死了,等自己没有了剩下的利用价值,自也该轮到这些人杀他,侮他罢。
      这些这些凶兽后裔没有了以供生存的,有足够浓度灵气的土壤会变得俞加虚弱,又回到了开天前的样子。姑母与他们先族是如何杀了混沌,抛尸昆仑,混沌三身六手六足九心。他身子连在一起,外人看混混沌沌,不分头脚,却最是温吞良善不过的。
      那时是远古之时,极少部分先天圣王,机缘之下开了灵智,那时混沌意为混混沌沌,不知生死。那时大部分生灵都是这种状态。先天圣王不忍心后代子孙,像刍狗一样活着,生不知生,死不知死。生于自然,骨化自然,如轻风拂过,存在了一瞬,之后了无痕迹。
      所以远古时代,姑母把和她一样的先天圣王联和起来,于天极昆仑下,杀了混沌。混沌打杀了一辈子,诛了一辈子邪神,都镇在昆仑下,没有想到自己竟也是这个下场。
      那时他们还不知道后果。不知道自己这一出为了灵魂为了有知的抗争只是个残忍的闹剧。不过一万八千年。后裔又是生不知生,死不知死。一朵血花的凋零。
      那时他自己也只是一只懵懂小蛇,眼看见他们杀死混沌,天地崩摧,四极塌,姑母以身补天。混沌先天之气化身太一,即为昊天上帝。
      混沌死后化成人族,是为昊天,也叫太一,上天选了人族,秩序重建。他因撑着天地一万八千年,有功,泽及部族,不过也仅此而已,其他先天圣王的部族,自是没了。
      人却迷失在自己建构的意义里,极少人脱离社会才能抬头见一见他们先祖见过的苍穹。他现在庇佑的是大周。己经离开天之事很遥远了。远古之后是上古,上古之后为中古。
      混沌死前是远古,混沌化为昊天,而为上古。他老老实实替混沌撑了九万年的天。他死后又复活,炎黄与九黎相争,是为中后
      他们一族以前是圣王,现在是圣人。这个称号是人族拍马屁的。谁要当人??圣人也是人,恶心谁呢?虽是被人称为圣人,但还是要吃人的。他在每年春分之时黎祀。这时冬天刚过去,正好褪完了皮。
      九州百姓希望风调雨顺,拜皇天后土,以五牲祭天。而他是要吃人牲的,一排排穷苦的贫民,被抓来或是骗来。洗干净了,要活的。他从来喜欢掏心,然后吃眼睛,从眼洞进去就能吸到脑花。但他要形象,故不喜欢舔脑花。血液放干到青铜器里,暂时喝不了封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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