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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棵香樟树 ...

  •   轰隆隆——

      一阵闷雷掠过,算不上震耳欲聋,但却沉重而冗长,一下下碾过耳膜。

      泽湖大桥中段的位置上,一辆低调的黑色宾利添越停靠在一旁的应急停车带内,车里的青年低着头,盯着手机屏幕上的照片。

      照片中的人叫闵修白,享誉国际的青年芭蕾舞蹈家,今年而立已过,却依然活跃在舞台上,状态不减,获奖无数。

      其实白岁早就认识他了。

      他们都就读于莘城同一所重点中学,只不过彼时的白岁还是个普普通通的舞蹈生,而闵修白已经开始在国内崭露头角。

      闵修白有很多比赛、演出和培训要参加,还要去各个舞蹈学院跑艺考,并不经常来学校,再加上四岁的年龄差,那会白岁还在初中部,而闵修白已经读高中了,所以两人没有在学校里遇见过。

      后来,白岁算是跟随闵修白的脚步,以专业课和文化课双料第一的成绩考入国内顶尖的莘城舞蹈学院,也跟闵修白一样,都是芭蕾舞专业,甚至师承同一位老师。

      不过那个时候,闵修白已经出国了,而且小有成绩。

      所以白岁还是没有机会见到闵修白本人。

      他只看过照片,在霍廷严那里——

      那是一张高中毕业生的合照,他们曾经是同学。

      而白岁和闵修白之间真正的交集,发生在大约半个小时前。

      霍氏集团总部负一楼的停车场边,有个高层领导的专用通道,需要刷卡才能进入,平时都很少有人。

      作为霍廷严这个集团掌舵人的“太太”,白岁自然是有卡的;他特意把车停在了专用通道出口的附近,想要悄悄给老公一个惊喜,但却被挤得差点打不开车门。

      通道外全是扛着长/枪/短/炮的狗仔,他们大声叫嚷着提问,争先恐后,你推我搡。

      白岁被人群裹挟着,挤到了中间。

      在看到霍廷严时,他刚抬手想要打招呼,就被身旁狗仔举高相机时的手肘撞到了太阳穴。

      突然袭来的一片晕眩中,他失去平衡向后倒去,手里拎着的东西也洒了一地。

      倒地的那一瞬间,他确定霍廷严是看见了自己的,因为四目相交时,他清楚地看到霍廷严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两三秒的时间,眉头微微皱起。

      但也许……

      霍廷严不太喜欢他这副狼狈的模样,所以很快,就护着另一个男人走了。

      跟自己相识九年的老公,在四十六分钟之前,丢下了跌倒在地的他,护着另一个男人走了——

      连头都没有回。

      而今天,是他们结婚七周年的纪念日。

      往年的这个时候,白岁应该已经坐在市中心或是海边的某家米其林三星餐厅里,微笑着接过霍廷严精心准备的礼物,然后举起手中的高脚杯,跟老公一起庆祝这个特殊的日子。

      可是现在……

      副驾座位前的脚垫上歪着一个纯钛金的保温桶,里面原本装着一整壶松茸土鸡汤,是霍廷严喜欢的口味;白岁亲自守着炭炉,小火煨了一整天。

      不过刚才他跌倒时,保温桶也被打翻在地,现在汤已经洒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凝固在金属外壁上泛黄的油脂,沾了些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看上去令人作呕。

      白岁的手背也被滚烫的鸡汤烫红了,现在还有点火辣辣的,一整套全新的高定西装更是被油污糟蹋得不成样子,被他随手脱掉,扔在一旁的副驾上。

      天生微卷的长发在精心打理后,原本松松地束在脑后,现在已经完全散了下来,几缕鬓发挡住了他微微上挑的眼尾,就连干净整齐,熨烫一新的白衬衣上也不知在什么时候,留下了几个难看的鞋印。

      虽然极致精巧的五官即便在这样糟糕的状态下也能透出些诡异颓废的美,但看着汽车后视镜中的自己,白岁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真是好狼狈啊……

      但这好像还不是最糟的。

      刚才在霍廷严护着另一个男人离开后,那群狗仔也一窝蜂跟着追了过去,白岁看着人群离开的背影,隐隐觉得有些眼熟。

      起初他还不太能确定,毕竟闵修白已经出国很多年了,一直都没有回来过。

      但现在,他翻看着手机上的新闻,微博已经有人发出了闵修白今天下午曾出现在莘城国际机场的照片,就拍摄于几个小时之前——

      几个小时前,大概正好就是霍廷严身边的特别助理上门的时间。

      陈特助亲自把霍廷严准备的礼物交到了白岁手里,并告诉他,公司有事耽误,霍总大概不能回家陪他过纪念日了。

      今天之前,霍廷严在欧洲忙了大半个月,为了压缩行程赶在今天回到莘城,他每天都只睡四、五个小时;昨晚他是连夜坐着红眼航班回来的,一下飞机就马不停蹄赶去公司处理积压的文件,为的就是不耽误晚上结婚纪念日的安排。

      霍廷严已经这么辛苦了,晚上还要留在公司加班,白岁自然是心疼的,这才会自己拎着熬了一天的鸡汤,想要去公司给老公一个惊喜。

      却没想到,是霍廷严给了他好大一个“惊喜”。

      想到刚才在电梯口的一幕,白岁有些心烦,他将手机丢到旁边,抬手一把扯开了自己衬衣的领口。

      其实他有一对非常漂亮的一字型锁骨,霍廷严似乎也很喜欢。

      每当在床/上,霍廷严总是反复亲吻着他的锁骨,辗转厮磨,温柔又贪婪;恍惚中,他经常生出些幻觉,觉得那应该就是霍廷严这辈子最动情的时刻了。

      但其实白岁自己不太喜欢。

      因为在他左侧锁骨的下方,霍廷严最迷恋的位置上,有一颗细小的红痣。

      芭蕾舞演员身上,那种由从小到大基本功浸润出的,清冷高贵的气质,在这一颗红痣的边缘似乎总会出现一丝细小的裂纹,透出些隐晦招引。

      现在,看着汽车后视镜中的自己,白岁眼中划过一丝不假掩饰的厌恶。

      这颗痣,更讨厌了。

      因为在刚才闵修白的照片中,白岁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们在几乎相同的位置,有颗一模一样的红痣。

      也许是七年的婚姻生活太过于平静,他差一点忘记了,自己和霍廷严的关系,其实始于一纸协议。

      曾经,他是霍廷严,一家千亿市值上市公司掌舵人的“合约情人”。

      所以,自己到底是凭什么有资格胜任这样一个“职位”的?

      多荒唐啊……

      白岁低头苦笑。

      这么多年来,他竟然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

      安安分分地给霍廷严当了两年的“合约情人”后,霍廷严用一枚婚戒,将他从“白岁”,变成了名正言顺的“霍太太”,但其实——

      他也有可能只是个什么人的替身。

      霍廷严和闵修白,可是高中同学。

      而那个时候……

      嗡嗡——

      手机一阵震动,打断了白岁的思绪,他低头看见屏幕上跳出一条消息。

      -你先回家,我晚一点回来。

      只有短短的一行字,不用点开也知道是霍廷严发的。

      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会规规矩矩地打上每一个标点符号,但不会有多一个字的废话,哪怕只是语气助词;就像霍廷严本人那张看似儒雅随和,总是波澜不惊,实则连一丁点表情都吝啬给予的脸。

      白岁面无表情地捡起手机,却半点没有要回复霍廷严的意思,而是很快点开了手机自带的“查找”功能。

      他和霍廷严的手机ID是互相绑定的,藉由这个查找功能,他们都可以看到对方的时时定位。

      既然现在霍廷严已经能腾出手来给他发消息了,就应该是甩掉了狗仔,那么,只要再点两下,他马上就能知道霍廷严究竟去了哪里。

      自己是有资格知道的,霍廷严应该要跟他说点什么才对,而不仅仅是一句“早点回家”而已。

      白岁想着,但按向屏幕的手指还是不受控制地打着颤。

      点下最后一步后,他很快抬起头来,对某些近在咫尺的答案产生了莫名的恐惧。

      车窗外的积雨云像是万匹奔腾咆哮的野马,漫过头顶,漫过天际,沉重地低低垂着,好像只要摇下车窗,伸出手去,就能扯下一片来。

      轰隆隆——

      又是一声闷雷,好像那万匹野马奔腾而过时的马蹄声,一下下乱无章法地踏过白岁的心脏。

      现在也才晚上七点来钟,莘城靠海,盛夏的傍晚,天原不该黑得这么早。

      但天气预报说,今晚有暴雨橙色预警。

      不可以再等了。

      白岁深吸一口气,低头看向手机屏幕。

      那个象征着霍廷严实时位置的红点,出现在了一个叫“半度雅梦”的地方——

      一座隶属于霍氏集团名下的,位于莘城城东滨海新区的五星级度假酒店。

      巧的是,白岁第一次跟霍廷严一起过夜,也是在这家酒店。

      霍廷严,酒店。

      和闵修白。

      那个原本只存在于一张霍廷严珍藏多年的毕业照中的男人。

      轰隆隆——

      这次的惊雷之后,大雨终于倾盆而下。

      像是被这一记惊雷劈醒,白岁忽然想起,就是那张照片,现在一定还在霍廷严位于湖心岛别墅区的家里。

      上面,会有霍廷严应该要说,却从未提起的,最后的答案。

      白岁很快发动了汽车。

      雨刮器刮去了挡风玻璃上的雨帘,又很快被新的雨水覆盖。

      暴雨将这个漆黑的世界浇得雾蒙蒙的,能见度很低。

      白岁什么都看不清,只听到一声尖锐的鸣笛撕破了雨幕,刺痛了他的耳膜。

      心底的声音在催促,耳边的鸣笛在回响,交织在这一场恐怖的暴雨里,像是可以模糊梦境与现实,从地狱的深处,对任何一个人下达最后的审判。

      某些深埋心底多年的恐惧在这一刻穿越时间空间,瞬间重新占领了高地。

      其实早在看清对向驶来的,那辆失控的卡车之前,白岁就已经踩下了刹车。

      车轮瞬间抱死,在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车辙,但却无法阻止汽车在雨中湿滑的路面上继续前进。

      情急之下,白岁只能拉动方向盘,想要躲开迎面呼啸而来的庞然大物。

      但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虽然躲开了那辆卡车,但暴雨中的突然转向也让白岁的车子完全失控,他根本无法阻止失控的汽车高速朝桥边的护栏撞去。

      在无数次猛点刹车无果后,刚才那种彻骨的恐惧反倒渐渐散去了大半,他突然觉得,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结果。

      合约恋爱两年,他毕业就结婚了,深居简出地照顾着霍廷严的生活,到现在为止,已经七年了。

      在这整整九年的时间里,他的生活中,他的生命里,早已只剩下一个霍廷严。

      他跟这个社会已经完全脱轨了。

      就算他还有机会,回去找出那张照片,狠狠摔在霍廷严的脸上……

      又能改变什么呢?

      曾经,自己的父亲就是因为车祸意外去世的,现在白岁突然觉得,或许这种方式,也能成全他最体面的退场。

      碰!!!

      一声巨响之后,汽车冲出了桥面的护栏。

      白岁第一次体会到了失重的感觉。

      在汽车跌入幽深的湖水之前,他缓缓闭上了双眼。

      *

      知了知了——

      当五感重新回到身体,最先唤醒白岁的,是耳边的蝉鸣,鼻尖也萦绕着香樟树淡淡香气。

      在记忆中,他也曾有过这样一个美好到不可思议的盛夏。

      看来自己这辈子总算是没做什么坏事,因为这样美好的地方,一定是天堂。

      白岁想着,缓缓睁眼,在短暂的目眩后,很快适应了身处的明亮光线。

      然后,他就看见了站在自己面前半臂远的男人。

      男人身形颀长,肩宽腰细,眉眼深邃,五官立体,乌黑的短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

      在这样炎热的盛夏,他依旧一丝不苟地穿着整套最低调的暗色西装,衬衣的纽扣要扣到最顶上的一颗,抬手时,会不经意间露出符合身份的名贵袖口和腕表——

      既不招摇显摆,也不刻意回避,这样规矩、得体的人,除了霍廷严,还能是谁?

      白岁倒吸一口凉气。

      他看见霍廷严正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

      这一幕场景,他到死都记得。

      那天,他正式从莘城舞蹈学院毕业,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讲话,由校长亲自为他拨穗。

      下台后,他就看到了霍廷严发来的信息,恭喜他毕业的同时,告诉他自己正在学校人工湖边的第二棵香樟树下等他。

      虽然在信息里,霍廷严贴心地提醒他,不必着急,忙完了自己手边的事情再慢慢过来就好,但他怎么能不急呢?

      两年的“恋爱合约”即将到期,而在这两年中,霍廷严还是第一次突然出现在他的学校,没有提前告知,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他迫不及待要与霍廷严分享自己毕业的喜悦,同时也对即将到期的“合约”忐忑不安,所以在看见信息后,他就飞快地跑去了那个位于学校中心的人工湖。

      曾经,白岁以为,那一天,就是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了——

      没有之一。

      因为在那一天,霍廷严向他求婚了。

      虽然仍旧没有那些浪漫的告白和俗套的约定,霍廷严只是礼貌地询问了他的意见,然后将戒指戴在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但是对于白岁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

      被自己暗恋多年的学长求婚,光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让他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可是……

      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啊……

      所以,自己可能不是死了,上天堂了,而是……

      重生?!

      白岁来不及思考更多,只是死死盯着霍廷严手中的戒指。

      还是那枚戒指,出自某欧洲顶奢品牌的首席设计师之手,造型很简单,也没有夸张的巨型钻石,却很符合霍廷严的审美——

      低调,又不失设计感。

      婚戒有两枚,戒圈内分别刻着白岁和霍廷严姓名的拼音缩写;他们把对方的名字戴在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独一无二,隐秘又幸福,之后的七年,谁都没有再取下来过。

      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吗?

      可是这一次,当霍廷严再次将戒指套上自己的无名指,白岁却难以自控地打了个寒噤。

      跟上次一样,他的心脏又漏跳了几拍,只是这一次,冲昏他头脑的不再是喜悦和幸福,而是深深的恐惧。

      斑驳的树影里,盛夏午后的阳光稀稀拉拉地落在身上,但他却仿佛被一种刺骨的冰冷与潮湿紧紧包裹着,四肢百骸都浸着寒气——

      那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泽湖的湖水留给他的,关于这个世界的,最后的温度。

      当霍廷严手中的戒指戴上自己的无名指后,他便成为了名正言顺的“霍太太”。

      上辈子,他以为自己离开舞台,是为了爱情,洗手作羹汤。

      但事实上……

      “不要!”

      白岁惊叫出声,慌张地后退两步,烫着似的猛地抽回了手。

      这枚戒指即将套住的,根本不是一个他暗恋多年的男人,也不是他期待已久的爱情,和一个失而复得的家——

      而是,他的一生。

      那个在二十九岁就戛然而止的,短暂的一生。

      在白岁抗拒着霍廷严手中那枚戒指的同时时,余光似乎瞥见对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惧和难以置信,这与他认识的那个永远淡定自若,处变不惊,甚少流露出任何人类情绪的霍总实在大相径庭。

      不过他已经完全顾不上这些了。

      因为虽然已经抽回了手,但他却清楚地看见,那枚戒指已经滑过了他手指的第二个指节,留在了他的无名指上。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他抬手就拔下戒指,一把扔进了身旁的人工湖里。

      去他妈的替身!

      去他妈的爱情。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辣~
    耽误得有点久,给各位小可爱们笔芯(づ ̄3 ̄)づ╭
    攻的姓氏改了一下,因为之前的很容易被口口,内容不变哈~鞠躬!
    下一本开《咸鱼美人,主动替嫁(穿书)》,求戳专栏点个预收!
    文案:
    宴霜一穿书了,穿成了书里的同名炮灰。
    跟别的炮灰要么做作死跟主角抢对象,要么欺负主角,最终导致主角黑化不一样——
    他是真·炮灰,完全没有戏份。
    书中主角是男主九方焱,和他的龙凤胎妹妹宴霜双。
    原书描写的宴霜双艳绝京城,却娇纵任性,因为早与情郎私定终身,不满父母定下的联姻,一顶绿帽戴在了九方焱头上。
    偏偏她钟情的对象还是渣男一个,想要利用她扳倒男主九方焱,最终连累宴家满门抄斩——
    包括宴霜一这个没有戏份的炮灰。
    穿过来时,宴霜一眼见妹妹宁死不愿换上囍服,几个家仆正奉命端了药去,准备将人放倒送上花轿。
    看着自己跟妹妹九成相似的脸蛋,宴霜一心生一计。
    他拦下小厮,自己端着药进屋,披上盖头就替妹妹上了花轿。
    不就是嫁人吗!
    宴霜双心有所属看不开,但宴霜一想得明白——
    什么都没有保命重要。
    反正小说他看完了,正宗无cp。
    九方焱作为全书唯一的龙傲天男主,是著名事业脑,奋斗逼——
    他无情无爱,不近女色,从头到尾没有碰过宴霜双一根手指头,大约连脸长什么样都记不得了,当然也发现不了自己老婆是个“赝品”。
    宴霜一一边张罗着帮妹妹看清渣男本质,一边兢兢业业在封家后院扮演一个娇艳花瓶,宗旨就是不给挂逼男主添堵。
    反正晏家家大业大,只要本分做人,他早晚能求到一纸休书,天高海阔!
    只是说好“不近女色”的阎王最近为什么见天在他眼前晃?
    而且看他的眼神也怪怪的……
    宴霜一深感大事不妙,收拾细软准备跑路,扭脸就被九方焱逮了个正着。
    他尽量捏着嗓子,细声细气道:“那个……你听我狡辩?不对!是解释!”
    九方焱冷笑一声把人逼退墙边,压低的嗓音不失性感:“那你先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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