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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记得有谁跟我说,寂寞会让作者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可是当我接到七七第N+1个电话且不停的在电话中对我狂轰滥炸阐述拖稿的危害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他妈就是屁话。

      摔了电话,拔了电话线,重新坐回桌子前面。继续瞪着面前空空如也的白纸,右手一支2B铅笔在一旁乱划着或许可以称为“文字”的线条,左手夹一支More,房间里烟雾缭绕。

      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面前的纸张却白的让我火大。脑子里虽然不是白的,可乱糟糟的一团也跟白的没什么差别。看样子这种让人追着屁股催稿的日子果然不适合我,它带来的后果就是大脑几天几天的大片混乱外加空白,什么都写不出来。按最上面的逻辑,唯一可以解释这个情况的理由就是我他妈的还是不够寂寞。

      索性摔了铅笔,看着地面上折成两半的铅笔在地板上留下淡淡灰色的石墨粉末,我开始怀疑我当时在七七蛊惑下签下合同到底是不是正确的选择。

      拉开几个星期都不曾拉开的暗红窗帘,夹着一根More靠在窗边吞云吐雾。伸出一根手指,拨开百叶窗的缝隙,窥视外面有些冷清的街道,我有些惊诧,什么时候,都开始下雪了呢?

      晚上陈英接我去吃晚饭的时候,我一直仰靠在副驾驶座上,望着漆黑夜空中白色的雪砸下来。之所以不是飘,是因为这东西真的不能称作是“雪”,我只感觉一大堆不规则的透明晶块铺天盖地的冲着我的脑袋砸下来。心里突然有点儿小失望。

      晚饭后陈英照例载我去买GODIVA的巧克力,顺便扫荡一下我许久不曾光顾的街边小店。路过广场的时候,我会隐隐听到周围一些花痴的小女生暗暗发出对陈英的赞叹声。

      每当这时,我总会微笑着从纸袋里拿出一颗Coconut的巧克力塞进嘴里,然后勾住陈英的脖子深深地吻上去,任凭椰子和巧克力混合在一起的那种极致的甜蜜味道从我们口中充盈至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我从来不吝啬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幸福,也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炫耀的机会,我是幸福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平心而论,陈英这家伙不论从身材、长相都是个帅哥,十足的帅哥,且性格绝对符合现代社会的好男人标准,但让不少花痴小女生遗憾的是,这家伙是个女人,真正的女人。

      对的,我们是couple,也就是Lesbian。

      陈英是我初中时候就认识的同学,这家伙是真正的Lesbian,从长相到心智,从那时候就是。但我不一样,中学时代的我只有50%的Lesbian基因,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最后会和陈英在一起。但当我眼见着陈英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且自己也同时步入感情最低谷的时候,眼看着她黯淡的眸子,心想如果这样的话不如让我来照顾她来的比较好,同时也选择了留在这个城市,而不去管家里人已经安排好让我去接手的什么狗屁生意。

      “落落,这样好吗?”当陈英第一次与我两人浑身赤裸抱在一起的时候,她是这样说的。

      我只是抱住她的头吻上去,微笑不语。

      当一切结束,我大汗淋漓枕在她胸口的时候,我扣住她的手,有气无力地说:“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想要的生活,不是那些看似光明且前途无量的道路所能赋予的,不是。虽然它所引发的后果是老娘险些与我断绝母女关系并一年没许我进家门。但我很清楚,甚至清楚到有些卑鄙,因为我知道她老人家根本狠不下来这个心。

      是说,寡欲容易,断情却难。是说,相见难,别亦难,可知若望重逢,甚又难。

      在墙上随手兴起写下这两句话的时候,我正蹲在冰箱前啃着冷掉的Pizza。陈英站在我身边,手中还拎着一桶刚煮好的鸡茸玉米粥。

      “看来我这粥可以丢出去了。”陈英看着我在墙上写下的字,笑着假装要把粥罐扔出去。

      我丢下手中的笔和Pizza,跳起来抢下粥桶,抓起一只勺子,就势窝在沙发里大口的吃起来。

      “你不是要寡欲吗?”陈英用手指抚摸着墙壁上墨色的印记。

      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我跟食物没仇。”我深刻的以为着,没有食物,什么都白搭。

      “呐,陈英,你说,爱是什么颜色的?”我用手轻轻划过墙上的苍白,却没有听到身后人的回答,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我的爱,是苍白的。

      陈英说我是个固执的有些诡异的人。因为我的衣柜里总是堆满各式各样的短裙和各种黑白线条的T-shirt,鞋柜里存满各种高度的马丁靴,指甲总是涂成一成不变的暗红色。

      之所以说诡异,是因为经常有人说我是个很朋克的人,但书架上大堆的史书和古诗词外加民国小说足以证明我的文字永远都不属于这个年代,也或许连我,都不应该是这个年代的产物。

      当这个城市开始飘下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雪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忧伤地望着陈英埋在我胸前并一路往下移动的那头细软短发。

      “落落,为什么那个时候你总是那么看着我?”当眼前出现一片空白,大脑再次找回意识的时候,这是筋疲力尽的我所听到的第一句话。

      我摇摇头,看着她有些受伤的眼,却回答不出来。寡欲容易……或许,我对这种事情,早就没有欲望了……

      “陈英,或许,我的爱,是绝望的红色呢。”我说完,突然抱住她,狠狠的,狠狠的,很用力的,好像要把她揉进身体里一样,我突然很想和她合为一体。我是爱她的,但这层皮肤是阻碍,我是这样坚定地认为着的。

      我开始不停的做同一个梦,我梦见我的心脏开始无限制的剧烈疼痛,然后有一把利剑穿过我的心脏,把我钉在墙壁上,之后我听到血肉被撕裂和鲜血喷溅的美妙声音,我仰望虚空,嘴角微扬……

      而梦醒之后,我却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陈英出现在我面前的日子越来越少。当我再一次抓住她的时候,我把她狠狠的摔在床上,用力的吸了一口手中的More,之后霸道的撬开她的嘴,把整口烟灌进去,并用力的咬破了她的舌头,却还是一直不肯松手。陈英是不抽烟的,从不。所以她的身体不出我意料的在我身下因疼痛与强忍住的咳嗽不住的颤抖。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她却让我心中涌现从没有过的满足感和占有感。

      或许是她看到了我眼中像野兽一样黯淡的光,当我放开她后,她说:“落落,你除了长相和在床上的时候根本不像个P。”

      我再度点燃手中熄灭的More,看都没看的回她一句,“谢谢,你除了长相以外根本不像个T,包括你在床上。”

      之后两个人之间只剩大片的沉默。

      “落落,别骗自己了,你不是个称职的P,你也不是Lesbian,从来不是。”这是陈英离开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我再没有看见她。

      我一直以为陈英只是同往常一样和我闹脾气,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但当我有一天灵感突发想顺手写点什么的时候发现手边竟没有白纸。

      这间屋子里,为了可以方便我写作,所有的平面都放着几张白纸,就连墙纸都是容易着色的材料,而这些,全部都是陈英为我准备的。当那些空白都被我所写满的时候,我才发现,陈英,她终于彻底的离开了我的世界。以至于圣诞节的时候,我一个人陷在那张充满陈英味道的温暖大床里,眼神空洞。《2046》里,梁朝伟曾说,1224和1225那两站会特别的寒冷,只有两个人抱在一起才能感觉到温暖。我却才知道,一个人的1224和1225,竟然会这么冷。

      那之后的日子,我的记忆只剩大片的空白。只知道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已是夏末秋初。

      出现在我面前的陈英,穿着长长的棉布裙子,齐腰的长发,脸上涂着精致的淡妆,而身边则挽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像极了曾经和我在一起时的她。若不是她先叫出我的名字,我真的认不出她。

      “落落,这是我男朋友,子轩。”陈英站在我面前,一脸幸福的介绍着她身旁的人。

      我顿觉大脑一片空白。

      后来我曾问过她为什么,陈英却告诉我:“落落,那些,毕竟不是真的,我毕竟不能够那样生活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胃里一阵恶心。

      我觉得很好笑,我那么那么努力的去爱,而我曾经亲爱的人,如今却站在我的面前,挽着另一个人的手,对我说那些曾经都不是真的。轻描淡写的否掉了曾经的一切过往。

      我起身,毫不犹豫地甩了她一个巴掌,留下一句:“陈英,我真他妈的瞎了眼,看错你了!”之后转身离开。

      陈英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回来,忧伤地望着我的眼:“落落,你什么时候才能够成熟点儿?”

      我顿觉火冒三丈,“抱歉,我这辈子也他妈成熟不了!你他妈的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我甩开她的手,我感觉到我手中手机上悬挂着陈英曾送给我的那半颗金色的锡心狠狠的砸在了我的左眼上,之后眼前只剩下一片血红,耳边是陈英的惊叫声。

      我倒下去的时候突然记起陈英把那半颗锡心挂在我手机上时的场景。我把手机放在手里颠了颠,笑着问她怎么这么重。她说我在她的心中便占这么重的分量,然后一脸幸福的晃了晃自己的手机,另半颗心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而我昏迷前的一刻,听见陈英不停呼喊我的名字,我偷偷瞟了一眼她放在桌上的手机,上面没有那曾经耀眼的光辉。之后我的记忆又只剩大片的空白,只记得,我们曾经的爱,竟如此的鲜红骇人。

      当我左眼带着一只黑色眼罩再次站在曾经的房间里的时候,望着房间里被我所填满的空白,我突然绝的有些绝望,彻彻底底的绝望。

      靠在窗边,点一根More,回想起曾经那个让我绝望的场景。我还记得有一个狂妄的男人曾把我压在身下,他乌黑黯淡的眼望着我,嚣张地对我说:“你是我的。”那时的我,从头到脚涌来从没有过的绝望,真正的绝望。纵使彻骨的疼痛像要把身体撕裂,我的脑海中却只绝望的存有一个念头,我不是你的,从来都不是……我是我自己的,我不属于任何人,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我,不能……

      陈英永远都不会知道,也不会明白,当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大脑不仅因为她的改变而变得空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那个名字。

      因为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个曾经狂妄而嚣张的男人,名叫子轩。

      我突然觉得不知所措,我开始带各式各样的人回家,有男人,也有女人,然后在床上留下各种不同的味道。其实我只是想掩盖陈英曾经留下的味道,仅此而已。并且我在这些人身下也再没有高潮过,从来没有。

      我突然间明白,子轩那件事情之后我对这种事便没有欲望了,再也没有。而当我看到我曾经在墙上划下的那两句话时,我彻底明白了陈英所说过的话,我不是个称职的P,从来都不是,或许,我根本就不是Lesbian,从来都不是。因为,我开始想念一个人。

      于是我开始疯狂的听许巍的歌,也尝试去学吉他,在深秋徘徊在法桐下。

      许巍、吉他、法桐,这是他的味道,他的名字,叫王子晓。

      如果我知道会发生这一切,当初我无论如何不会在墙上写下那一行字:

      是说,寡欲容易,断情却难。是说,相见难,别亦难,可知若望重逢,甚又难。

      可知若望重逢,甚又难。的确如此。我想再见他一面,疯狂的想,因为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比他更要懂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就算是沉默,我想的,他都懂。可是,他或许再也都不会回来这个城市了。我想,这一次,我是真的寂寞了。

      我开始没日没夜的赶稿子,七七开心的说我良心发现了,我没好气的跟她说老娘他妈的寂寞了。

      我又开始没规律的睡觉,睡眠状态极为不好的我有时会从梦中被饿醒,然后我便迷迷糊糊的蹲在冰箱前面一边啃冷掉的Pizza一边喝冰可乐,吃完了太困了就倚在冰箱旁边睡,冻醒了就爬回床上再去睡。醒来以后,我会跑去离家不远的那片法桐。

      深秋时节,地上满是法桐叶的尸体,踩在脚下,留下金黄的粉末。正是夕阳西下,我望着一棵法桐,望着望着眼前便出现了幻觉。我看见了我朝思暮想的侧脸,在金色的阳光下勾勒出美好的弧线,那么真实,真实到我仿佛回到了初中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然后我看见那张最近总在梦中出现的脸突然转过来对我笑。

      我愣了愣,揉了揉眼睛,低低骂了一句:“这幻觉真他妈的折磨人。”

      再抬头,那张脸竟然开口对我说:“最近好吗?落落。”我才知道,原来不是幻觉,而是奇迹。

      我笑着耸耸肩,“你都看到了,老样子。”

      “你的眼睛……”子晓疑惑的指着我的左眼问。

      “瞎了。”我回答的很平淡。

      “怎么弄得?”子晓问。

      “哥,怎么回来了?”我没有回答他,岔开话题。

      他笑笑,“我想看看她睡得好不好。”他指指不远处的一块墓地。

      我望着他淡琥珀色的瞳孔,微笑。心里轻轻的说,哥,我好想你。

      那之后的记忆,又是一片空白。无关紧要,因为我知道,他只是来看那个沉睡在这个城市的可人儿,那个不羁的他,从不会在这个给他过多伤害的城市做过多的停留。

      而在我的世界,他也只是一个过客之一。

      神奇般的了了一桩心事的我,再也没有去过那片法桐林。我开始真正闭门赶稿子。

      我没有再去找过陈英,也没有问过她有没有爱过我的愚蠢问题。至少,那时候,我是爱她的,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

      一个月后,我终于按时交稿并卖了出去,版税并不高,七七为此怨言一片,我却只是笑笑。因为只有我知道,那本书是我为我和陈英写的。我最后的感情也是为她而写,在那个满目鲜红的午后,燃烧殆尽了。

      我也终于找到了那我找寻了很久的答案,我的爱,鲜红,混合所有我可以赋予的血肉的艳丽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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