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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恩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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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深处凤桐一直认为每段感情都是要经过考验和磨砺的,他也作好了思想准备,但仍然没想到老天爷这么从善如流地就开始考验他,这天刚上班刑峰就打电话给他,说他们的恩师,常久常教授要到H城出差,和凤桐商量着接待一下。
接待是必须的。凤桐握着手机呆了半天,还是乖乖准备接站了。
常教授桃李满天下,H城最成气候的俩颗果子就是凤桐和刑峰,刑峰说他负责搞定酒店,凤桐就订了饭店负责给常教授接风洗尘。
郑非一不知道这常叫兽是什么东西,反正凤桐特别重视就是了,为了迎接他老人家,凤桐特意带他去商场里从头到脚重新装备了一番。
郑非一准备好了满腹溜须拍马的话准备奉承老人家,及至见面吓了一跳,常久年方四十,保养得宜的缘故,看起来象三十不到,一副金丝边眼镜,茶色的中长发,其中一缕顽皮地在额前飘着,合体的手工西服,软底小牛皮靴,已经不是风度翩翩四个字可以形容的了,基本上就是妖气纵横。
类似的妖孽郑非一已经见识过一个——就是刑峰,想不到又跑出个更高级别的。
不只打扮得妖孽,行为更反常。常久看到凤桐,张开手臂就来了一句,乖,过来抱抱。
这是老师和学生应该说的话么?
令郑非一瞠目的是,凤桐真的就过去和常久拥抱了一下。
郑非一的心啊,整个就泡到醋里了。
操!我媳妇,那是我媳妇儿啊,你们一个俩个都是什么东西啊就过来抱。
郑非一满腹怨气地看着常久。常久却只拿余光扫了他一眼,就上了车,完全藐视他。
忍气吞声地跟着上车,一路上听他们师徒讲那过去的故事,自己扮哑巴。
直到进了饭店,常久仿佛刚刚看到他,问道,“桐桐,这是谁啊?”
凤桐连忙为俩人介绍,这位是郑非一。这位是教我《犯罪学》的教授常久。
郑非一客客气气上前握手,常久的手象是在酒精中浸泡过,白皙且冰冷,和郑非一微微一握,随即松开。
落座后不免寒暄一番,常久便问:“郑先生在哪里高就?”
真够文绉绉。郑非一咧嘴笑笑:“做点小买卖。”
做买卖的?
常久的眼中不可察觉地流过一丝轻蔑,然后就不再理郑非一,开始专心和凤桐聊天。
不理就不理,郑非一本来就觉得这老师看凤桐的眼神怪怪的,现在更加不喜欢他,只管给鱼剔掉刺,螃蟹去了壳,夹到凤桐碟子里,一心一意伺候他。
“桐桐,你和郑先生是哪种朋友啊?”
这是宴席进行到一半时常久突然冒出的问题。
“我们住在一起。”凤桐坦然对答.
住在一起?
常久的脸色阴郁起来,开始用犀利而挑剔的眼神扫视郑非一。
郑非一今天的穿扮是凤桐特意打理过的。
黑色的恤衫和粉红色的恤衫套穿,粉红色里面露出一圈黑色的领口,时尚又不张扬,下面是铁灰色牛仔裤,Nike鞋。
基本上这身打扮算是最大程度地突出了郑非一的优点,而且和凤桐的白色恤衫在一起,一个艳丽,一个简单,十分和谐。
表面看还不错,可惜常久看人一向犹如X光机,透过皮相看入骨。
这人一身铜臭,遍体粗蛮,哪里有半点配得上他的小心尖尖桐桐。早知道这样就不去国外交流这五年,五年一过,物是人非了。
“桐桐,老师是无权干涉你和什么人交往,不过你也不应该随便和一个什么阿三阿四住在一起吧。”
常久很不满地说道。
什么玩意?说谁呢?郑非一本来就被冷落得一肚子气,当即再也装不下去了,啪就把筷子撂下了。
刑峰在一旁,只管往自己嘴巴里招呼吃的,今天他纯看戏的,打起来最好,就是打不起吵起来也不错。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他小师弟对于局面的掌控能力,凤桐不慌不忙夹起一块鲍汁虾球搁到郑非一的碟子里,眼神淡淡扫过去,伴着个无比简单的命令“吃饭。”郑非一立刻又拿起筷子默默地吃起来。
真有样,刑峰目睹这一幕之后,折服了。
散席后刑峰负责送常久去酒店,常久拄着腮看着窗外不说话。
刑峰笑笑先开口道:老师您太轻敌了。郑非一所说的小买卖可是年收入几十万的百货店,而且他一个小老板,每天练的就是迎来送往的本事,却连穿什么衣服都要问凤桐一声,你不觉得他太谦虚,谦虚过头了么?
你这个败类,之前怎么不跟我说,还有什么重要的情报,统统交待上来,常久怒斥爱徒。
因为啊,刑峰微笑,我就是很想看到老师你吃鳖的样子啊。
靠!孽徒!太不孝了。
常久大是感慨,要说贴心,还得是桐桐啊。你就会气我。
老师,刑峰很无奈地陈述现实,桐桐可不是五年前你的桐桐了,您最好有点心理准备。
哼,常久冷哼一声,你也不是五年前的你了,甭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给我乖点,不然摔跟头的时候别找我哭。
“你那个老师怎么回事?”郑非一的性格是忍不了太久的,回去的车上就问了。“他看你那是什么眼神?你看他眼神也不对劲。”
凤桐对于常久其实确实是有过不一样的想法的,他是过去的岁月里唯一令他动过心的男人。
那时候的凤桐年纪还小,却已经以冷艳而闻名校园。常久接收他一向冰冷的眼中传来的灼热,不动心是不可能的。但是常久错在太有把握了,他比凤桐年长的多,自以为就凤桐痴情加内敛的性格来说,既然动心就是永远,所以始终很开心地玩着若即若离的把戏,很是享受其中的暧昧。当年校园里的凤桐尚是青涩的年纪,完全被常久捏在掌心,因为常久的忽冷忽热而一时喜一时悲,根本不了解其中的游戏味道。及至凤桐毕业之前,常久有个机会去国外交流讲学,这是多少人抢破头都抢不到的机会,常久兴奋之余收拾收拾包袱就出发了,压根没考虑凤桐的想法。甚至五年后的今天,他仍然认为,只要他出现,只要他轻轻勾勾手指,凤桐就会乖乖扑到他怀里来。他完全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他又不是不喜欢凤桐。他喜欢凤桐,除了凤桐之外没有别的人了,的确他没跟凤桐商量就走了,但他是大人,大人做事有什么可跟孩子商量的。而且当时他出国的决心山高海深,就是和凤桐商量,结果也是要走,那就等同于通知一样,有什么必要呢。
别人一眼都能看到的问题,常久却没半点意识。
无缘无故地消失五年,一千多天,连句为什么都不说,凤桐能怎样想,凤桐只能觉得是自己对对方来说毫无意义。
郑非一此时问出来,凤桐也只是浅笑作答,“我有什么不对劲,我对于常教授,有的也不过就是些少年人不成熟的孺慕之思罢了。”
孺慕之思?郑非一很肯定这个词自己不懂。
抓耳挠腮了半天,直到进屋,郑非一才苦恼地问:“桐桐,啥叫孺慕之思啊?”
呃,凤桐努力深呼吸了一下,又看看认真盯着自己的郑非一,诚挚道歉,“我说错话了,非一,当我没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