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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大渐又进山啊,这个月都几回了?”

      “三回了周叔,今天这是第四回。”

      “咋的突然这么勤了?你以前一年也不一定进一次山啊。”扛着锄头的庄稼汉一脸疑惑。

      被唤作“大渐”的青年闻言不由得一笑。周叔说得没错,他确实一年进不了几次山。山里毒虫猛兽多,地形也是复杂,每年都有村民把命丢在这儿。

      闻渐那天突发兴致想吃点烧兔子肉,村里是没有养兔的,只有山里有,于是他就头脑一热进了山。没成想,山里湿气重,云雾缭绕,七拐八弯的他最后就迷了路。兔子当然是没有找到,倒是见到在溪流边躺了个锦衣长袍的男人。

      那个男人脑袋后边是一滩已经干涸的鲜血,衣衫也被枝桠划得破烂,闻渐乍一看以为是个死人,还被吓了一跳。正待他上前想要再看看,那具“尸体”却睁了眼,有气无力地瞥了他一眼就头一歪昏了过去。

      原来还喘着气儿,他探了探对方的鼻息想道。这下就不能不管了,毕竟是条人命,他要径直走了这人早晚得死在这儿。

      说来也奇怪,闻渐把人扶起,对方的脸刚好就靠在他的胸膛上,这山里的雾气竟是渐渐消散了,山路也变得清晰。

      “倒是捡了个福星。”闻渐口中喃喃道。

      闻渐家中只他一人,独自住在悠然村外,方圆几里只有这一户人家。原本他种几亩薄田,养一些家禽日子也算过得去,现在家中突然多了一个人,还是个伤员,生活顿时就紧巴巴了些。

      远的不说,只算买药的钱就花了他小半的积蓄。

      所以闻渐进山的遭数就多了起来。山里山货多,摘一背篓板栗核桃送到镇上总有有人买。要是走运捡到一些小动物还能给伤员补补营养。

      闻渐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周叔已经离开了。他摇摇头进了山,忙活到了日上三竿才出来——他得回去伺候伤员喝药,离不得太久。

      那人这些天醒过几次,不过只短短几息。闻渐也纳闷,每次他怀疑这人是不是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对方就会睁开眼,施施然看了他一眼就又睡了过去。

      闻渐笑着摇摇头,轻松地把背篓放在院子里走进厨房,药罐一直温着,把药汤倒出来正好是刚好入口的温度。他熟练地回到里间,小心翼翼地扶起那人,把药一勺一勺地喂进去。

      昏睡的人牙齿一般是紧闭的,喂药的话比较困难,指不定就得使力掐住对方的面颊让嘴张开。不过闻渐家的这位倒是不让人操心,睡觉的时候嘴巴微张,偶尔唇太干了还会吐出舌头稍稍一舔。

      闻渐看到这一幕也不知该做什么反应,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觉得这人就是个冤家,专门来磨人的。

      喂完药他就将药碗拿回厨房,然后自己胡乱扒了几口饭塞饱肚子就去了院子来收拾上午刚摘的板栗。走山客采了这些山货大都是铺在自家院子里晒上几天,这样剥皮更容易。闻渐家里着急用钱等不得这几天,只得刚从山里带出来就费力处理了。

      这也恰好打了个时间差,卖山货的不止他一个,但他却是最先有货出去卖的,抢了先机,能比旁的人多赚上几文钱。

      板栗长了两层壳。最外面是绿色的刺壳,剥去这层之后才是寻常见到的棕色的壳。闻渐用脚一踩,刺壳便裂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顺着这个口子使劲一掰,棕色的大板栗就落在了地上,滚动一会儿方才停下。

      新鲜的板栗刺壳坚硬,也亏得闻渐务农多了手上长满了硬茧才不受伤。他的鞋底也被刺穿,同样靠着硬茧生生抗过去,只是布鞋变得湿答答的穿得不太舒服。

      “镇上的人不地道,这鞋按千层底的价钱卖我,结果这么轻巧就被扎穿了。”闻渐脱了鞋扔一边,直接赤脚踩,反倒更加灵活。过了两个时辰,上午摘的板栗已经全部处理完了,分成了两堆,一边是棕色的栗子,一边是鲜绿色的刺壳。

      闻渐把栗子装进背篓,只堪堪装了小半个,重量同样轻了大半。尽管如此,他依然捧了大大一捧出来准备今晚做个板栗炖鸡,一来给病人改善伙食,二来他也馋了。

      他一回头,发现卧室的竹窗后影影绰绰有个黑影,他正要去看看,窗就从里面被推开——伤患正倚在床头羞怯怯地看着他。

      闻渐顿时放轻了呼吸,傻呵呵咧嘴朝对方笑了一下。

      “嘿嘿嘿……”

      那人依旧是没有表情,但神色之间隐隐透着些许赧意。

      闻渐把栗子放下,走到窗前仰头问道:“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了十几天?”

      对方不答话,只摇摇头。

      闻渐继续说:“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家在哪儿吗?”

      对方依旧摇摇头,视线却从窗外收了回来,轻轻闭上,仿佛累得很了。他原本倚在床头,这会儿又缩回了被窝,浑身都盖得严实,只留了张苍白的脸在外面。

      闻渐摇摇头走了。

      得,失忆了,这下子不知道得照顾他到什么时候。

      他不知道的是,他一离开,床榻上的男子便睁开了眼,眼中幽暗诡谲,比任何一条毒蛇还要危险。

      此后又过去十来天,傅鄞渐渐能下地行走了,除了依旧内功尽失,日常生活也勉强能够自理。

      闻渐便提出了送客令。

      “小傅啊,我跟你本来就是偶然相逢,费心把你从阎王爷那里拉回来,照顾了这么多天也算是仁至义尽。现在你既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就走吧。”

      傅鄞后来到底告诉了闻渐他的姓氏,要不然没名没姓的也不方便。

      他正剥着糖炒板栗吃着,听到这话的时候嘴巴里还在一下一下地嚼着,有些茫然地看向了闻渐。

      被这样湿漉漉的懵懂眼神看着,闻渐顿时有些瑟缩,但看着桌上堆积的板栗壳小山,他的心又变得坚如磐石。

      这个大爷他实在是养不起了!

      傅鄞有些难过得低下头,手中攥着的板栗也轻巧巧放到了桌上。

      “小傅啊,你看你这一身细皮嫩肉的,哥这几亩地实在是养不起啊。你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少爷,离了我肯定能过得更好!”

      傅鄞依旧是低垂着头,从闻渐这个角度望过去能看到他修长的睫毛,睫毛上甚至挂了晶莹的小水珠。

      他竟然哭了!闻渐大惊,我难道做了什么罪无可恕的事情吗?没有啊!我只是让他出去找他爹妈而已啊!可是他现在什么也不记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就这么离开确定能找到自己家人吗?

      闻渐陷入了自我怀疑。怎么看,把一个没有记忆的人赶出去都是把对方往火坑里推。他费心扒拉救下来的人如果就这么死在了外面,那他岂不是白白忙活了这么救?

      “好……我等下就走。”傅鄞起身,幽幽怨怨地看了闻渐一眼,那一眼缠绵缱绻,仿佛藏了无数情丝念想。

      闻渐被惊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这么看我,他这是对我有意思吗?原来他一直赖在这不是想吃白食,竟是因为他心悦我!

      原来如此!

      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闻渐止不住心驰神荡,虽说他两俱是男子,但本朝男风也算盛行,不会招旁人口舌。

      对啊!小傅他生得俊秀无双,即使是俊朗如他也会时常迷失在小傅的美貌之中,那别人还得了?!小傅如今毫无记忆,身体也是刚刚痊愈,要是遇上个见色起意的他哪里会有反抗之力?!肯定会任人磋磨,难以招架!

      他这是在害小傅啊!

      “等等!”闻渐大步走进了卧室,“小傅,你不用走了!我能养你!再穷我也养得起你!”

      “你当真?”

      “当真!你可以一直住在我这里,直到你记忆恢复找到你的家人!”

      傅鄞浅浅一笑:“好啊,你说了可不能反悔了。”

      闻渐这才离开。他一离开,傅鄞便收了笑容,也顺势收好了正准备散布出去的蛇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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