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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顿饱还是顿顿饱 他决定在吃 ...

  •   在凄清的月光下,约翰清楚至极地望见了那比这些天见到的古代中国人更为深邃与熟悉的容貌。眉骨突出、眼窝深陷、鼻骨高挺……约翰几乎眼泪要夺眶而出了。他怔怔地注视着法塔赫吃饭的样子,瞬间就辨认出了他的大致人种来源。

      不,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人种是个很复杂的话题,但足以肯定的是,法塔赫一定是中东人。这熟悉的外貌,与他的挚友穆斯塔法还有其他来自中东的校友是近似的!

      他心中因这格外的熟悉而更升起几分亲近,但迫于法塔赫携刀的隐隐威慑,他始终不敢多靠近一步。被孤独与亲近冲刷到了剩无几的理智还是拼命拉住了他。于是他努力忍住这份激动,开始想套套近乎。

      约翰状若无意地抬头望起夜空——今夜没有星星——他尴尬地将目光收回,在周围的树林逡巡起来——树林黑漆漆的,根本没什么看头——过了几个呼吸,他有些忍不住了——只好重新将目光落回法塔赫身上。在外人看来他只是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然而对于专职间人、江湖经验丰富的法塔赫来说,其用意就再明显不过了。

      法塔赫虽埋头用着约翰赠的饭,但他的心中却在盘算着杀人灭口。比起心生亲近的约翰,他的心生出的是无限的提防。他再三感知确认约翰是毫无武功的;身上也有解毒剂,除非约翰背后得官府支持,给这碗粥下了必死无疑的猛药,不然他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捅死他。

      在可能下了毒的粥与被饿死之间,他还是决定先混一顿。

      他当然知道这番构思有着缺憾不合理之处,可在江湖中浪迹,有时靠的不是那些确凿的证据,而是一点怀疑。一点怀疑就要致人于死地。这就是江湖人。

      他决定在吃完后就杀了他。

      勺子毫无阻拦地插进粥里,勺沿还挂着一小片黑乎乎的菜叶。粥米很普通,就是平头百姓吃得起的那类。碗已被他掌中滚烫的体温捂热。他吃得很畅快,也不曾有什么犹豫。一勺又一勺,碗就这么点大小,总有要吃完的时候。法塔赫已想到杀了约翰的后果。

      这里是学堂,就算他把两个人都杀了,最快明天、最迟也要几天,他们的遗体就会被发现。就算他用最普通的刀法,重重地割入两人的喉管,在如今风平浪静的扬州,也会很快地将凶嫌锁定到他身上去。届时,他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官府的围剿,还有一名七秀弟子复仇的追捕了。

      勺子与碗底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在约翰犹豫之际,法塔赫构思之际,这顿饭吃完了。一道清澄的月光直直地照亮了碗底的一点水渍,而这点水光映入了法塔赫眼底些许,使他的目光愈发明亮。

      他抬头望向约翰。约翰毫无所感地冲他微微一笑,说:“你吃好了?把碗给我吧,我收进厨房里。”法塔赫依言要放下碗,他恍惚想,他其实可以直接以这碗掷到他脸上,这样也能杀了他,就是死得不那么好看、脸上有一个大窟窿与被碗的碎片扎出的无数小血洞而已。

      最好是从鼻子入手,这样最使人疼痛,也使人放弃抵抗。但约翰是个普通人,只要一击毙命,击碎他的颅骨就好。约翰的手伸向了碗,脸上挂的笑容不曾消去,法塔赫只消凝视着他的脸片刻,便感觉到这笑容实在天真到可恨。

      约翰向他缓缓走来,碗被搁在地上,法塔赫缓缓退入阴影中去了,但约翰叫住了他:“我有个朋友……”

      法塔赫停住脚步。

      约翰说:“他叫穆斯塔法,是君士坦丁堡人。”

      法塔赫下意识地咧起嘴角,但心中掠过的绝非是什么愉快的念头,他先是感到被欺骗与愚弄。谁不知道在先知的领导下,大批大批地正在逐渐占据贝都因人的信仰,而导致越来越多的他教信徒离开故土,或去往远方。这名字既然是穆斯塔法,那又怎么会是身在基督教的城呢?

      随后想倒也不一定,也有可能真的是机缘巧合在那儿的□□。那么假如约翰其言属实,他估摸着也是那儿的人。他倒要听听约翰想对他说什么。

      “他……与你长得很像,”约翰结结巴巴地说,“你们有些地方也很像……他能和我做朋友,那么,那么……”

      法塔赫有些诧异。

      约翰豁出去了:“那么你也能!”

      他自己都为这一通毫无道理的逻辑颇感汗颜,更别提身为听者的法塔赫了。之前感到无言以对的是约翰,这回是轮到稍微恢复精神的法塔赫语塞:“……你在说什么?”他不敢置信地问道。

      约翰以为他因为自己将他与其他人相比而感到冒犯,顿时捡回了脑子,忙不迭地道歉:“抱歉!抱歉!我很抱歉!不是说……哎呀!你们都是独立的两个人!我只是看到你就觉得亲近,觉得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换言之,我想与你交朋友!”

      法塔赫倒也没在意这个,他只为约翰想与他做朋友的念头惊奇而已。转念一想,也很正常。生活在他们的文化环境里,这样的直接问话是很常见的,是他在唐国待得过久,也是他们如今相遇的时候不合适……

      如今扬州戒严,他要获取休憩场所与养伤时间本就困难,杀了他们不合适,这下约翰自己递上了理由,不论是想稳住他报官还是如何,他还有什么好拒绝的呢?

      法塔赫心中一轻,对约翰也下意识扬起嘴角:“还有呢?就因为亲近?”

      约翰奇道:“想和你做朋友还要什么理由不成?”要是在现代,他连dude这会都该都喊上了,接着就是约着一块去图书馆学习……约翰有些失神起来。

      法塔赫更乐了:“啊?你不怕我杀了你呀!”

      约翰回嘴:“这问题好像是我之前说的。”

      两人渐渐地说得有些急了,约翰的古汉语本还有些英语的口音,法塔赫因为间谍生涯的需求虽然没有,但在遇到对方带有口音时,他也被慢慢带跑,偏偏自觉良好。殊不知两人的对话在旁人听来愈发古怪,就好像在唱两支声调飘忽不定的小歌。

      法塔赫颇为无赖地说:“拿来用用。”

      约翰翻了个白眼,一转话头夸奖道:“你的弹舌好厉害啊!”

      法塔赫又被噎住了,不过有人夸他,虽然话题转得很怪,他还是发挥平时见人说人话的本事:“弹舌是指?”

      约翰比划了一下:“就是那个‘rrrrrr’啊!”阿拉伯语里是有大舌音的,他好像没那个天赋,明明身边的朋友们多有说西班牙语,他却死活都发不出弹舌。

      法塔赫下意识地摸了摸腰带:“这有什么?你不会吗?”

      约翰摊了摊手:“我只会吐口水。”

      法塔赫有些得意地笑了,约翰趁热打铁:“那你能教我吗?”

      法塔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当然并无不可。只是为什么又是约翰先递出巩固关系的话呢?这让习惯掌握主动权的他稍有不适,于是他提议道:“那你三日后的这个时候有空吗?”

      约翰愉快地应道:“我们那个时候见!”

      他话音刚落,法塔赫已将身影隐入森林。他离开了。

      约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终于开怀了些许。因为他知道至少在这段时间,他绝对不会再寂寞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一顿饱还是顿顿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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