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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5 ...

  •   夜已过半,雨已经足足下了有多半夜。
      下了有多半夜的雨,所以白家坛肉饭馆里窜动着的温度已经有了冷。
      不管是谁,有人在你面前津津有味的吃着人肉,再好定力的人都会疯狂,都会感到后背有着一股股窜动着的冷风。
      冷风足够会让人不舒服,不舒服的感觉不管是多少都不想要。
      我皱着眉头,因为我感觉到了那种不舒服,而这种不舒服却让我快乐了。见到仇人,有时就是一种快乐。
      桃谷六怪就是我的仇人,他杀死了我唯一的孩子,东方唯一。
      东方唯一,是我和雪千寻的孩子,他死的时候只有两岁。
      孩子之所以会死,只因为雪千寻是我的人。
      朱常洛的格调就是得不到的人就要杀掉,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毁掉。
      人有些时候就是江湖,江湖有些时候就是人。
      在我没有找到雪千寻之前,雪千寻曾是朱常洛身边的血滴子,血滴子的命运就是不由自己。不算是死,也要完成任务。
      如果雪千寻没有遇到那个万一,她是一定会完成了任务,而我就是那个万一。
      救一个人会很快乐,害一个人也会很快乐,而我救下了雪千寻却没有得到想要的快乐,因为雪千寻哭了。女人的眼泪比任何武器都要厉害,尤其是你自己喜欢的女人。
      “你为什么不让我去死?”当我从崖边把雪千寻救下后,这是雪千寻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因为我不想让你死。”我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我保证我说的每一个字她的耳朵都听到了。
      “你为什么不想让我死?”雪千寻说话的声音同样也不大,但我的耳朵将她说的话每个字都听到了。
      “因为我喜欢你。”我说话的声音还是不大,但我相信我说的每一个字雪千寻全部都听到了,因为雪千寻没有再说话。
      这就是理由,不需要再多的理由。
      我当然会喜欢雪千寻,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了,那时我只有十岁,她只有八岁。
      喜欢就是喜欢,不管年龄是有多大。
      人生有时注定很奇怪,奇怪到有些人注定和你纠缠。
      在我第二次见到雪千寻的时候,她已经和小时候判若两人,唯一不变的就是她眼中的那股冷,那时我已经有了二十岁,她已经有了十八岁。
      之所以会再次相遇,是因为雪千寻要刺杀任我行。
      刺杀任我行的命令是朱常洛下达的,雪千寻没有问朱常洛为什么,血滴子的职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完成任务,至于理由那都是多余的。
      在血滴子中,话太多都是要命的,要的当然是自己的命。
      雪千寻不可能不知道这一项铁改不了的事实,所以她不会问。
      雪千寻什么都没有问,就连执行这次任务是不是她一个人,她也一并没有去问。
      在血滴子中有着六大高手,排名第一的是余沧海,排名第二的是木高峰,排名第三的是桃谷六怪,排名第四的是雪千寻,排名第五的是平一指,排名第六的是吴恨。
      雪千寻知道任我行这个名字,而且还知道这个人的武功并不是很弱,对于要刺杀一个武功并不弱的人,绝对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如果伤脑筋的事情不是一件,那是不是更是件伤脑筋的事情,答案是一定的。世上的变数太多,只因为任我行的身边多了个我。
      雪千寻没有忘记那个人,有些人是一辈子要铭心刻骨的,比如东方绵忆。
      结果当然会败,因为雪千寻根本没有再出手。
      没有再出手的刺杀行动,当然不会胜,败便是情理之中。
      当雪千寻出现在日月神教时,雪千寻一眼便认出了任我行身边的我,于是她决定要放弃。放弃算不算是一种正确,雪千寻不知道,她只知道如果不放弃她没有第二种方法可去选。
      没有第二种方法,那么留下的唯一方法就是死。
      任我行不会死,死的只有雪千寻,她选择了杀出重围跳崖自杀。
      雪千寻不会死,因为当她出现在任我行面前时,我便一眼认出了她。
      我没有忘记这个人,因为有些人是要用一生来牢记不忘的。
      在崖下的半空中,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抱在了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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