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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4 ...

  •   月依然故我的冷,夜依然故我的那么长。
      饭桌上有很多菜当然其中少不了白家坛肉,我却依然故我的喝着酒。杨莲亭一滴酒都没有喝,他不是不喝,只是现在不想喝,依然故我的吃着菜,尤其是那道白家坛肉。
      风不知方向的刮了起来,月被风刮到了最黑暗的地方隐藏了起来,夜将一切都笼罩了起来,其中也包括了死亡。
      白家坛肉饭馆也不会幸免,灯光突然熄灭,饭馆内一片黑了下来。就像人闭上眼睛死一样的黑,可单单死亡从不会分是白天还是黑夜。
      黑暗中有刀光也会有剑光,自然缺少不了血光。
      黑暗中死掉的有男人也有女人,就缺少了我和杨莲亭。
      因为我是东方不败,这些扮演小蚂蚁的杀手,还足不能吃掉一头大象。
      他们杀我的理由不是因为我是东方不败,而是另一条定律,那就是江湖中人不应该进入白家坛肉饭馆里来吃饭。
      这是一条铁的定律,一条我听所未闻的定律。
      不过这些杀手的身份我还是知道了,东厂锦衣卫逃不出我的眼睛。白家堡这里的水好深,深到了各种各样的鱼都会出现,比如说鲨鱼。
      锦衣卫是出了名的将案发现场处理的不留一丝痕迹,难怪江湖中对白家堡流传中只有灵光琴,偏偏掩埋了因灵光琴而有的血腥。就算唐朝的狄仁杰和宋朝的包拯两人强强联手,对此也会忘尘莫埃,会异口同声感叹着人老了,查案还是留给年轻人吧!
      灵光琴,就算是皇帝的东西,如果我想要,没有谁能阻止我,因为我是传说中的东方不败。
      死寂的白家坛肉饭馆,现在除了地上的死人,活着的人都不会多待上一分钟在这死人堆中,可是我和杨莲亭依旧没有走的意思。
      杨莲亭没有走是因为我还在这里,我还没有走是因为我还没有吃上一口白家坛肉。
      白家坛肉的确有理由让人流恋忘返,然而时间绝对不会是现在。白家坛肉饭馆由内到外横冲直撞着血腥刺鼻的气味,这里绝不是什么屠宰场,却丝毫摆脱不掉那如影随行的阴影。白家坛肉独具特色的味道被血腥冲淡得让鼻子怀疑了,杨莲亭皱起了眉头,我还在若无其视的坐着,不像是要吃上一口白家坛肉,更多的像是在等人。
      不管是什么样的肉,就算是白家坛肉凉掉了也会变成不好吃,现在的我不可能再吃上一口热气腾腾的白家坛肉,是因为店老板、店小二和厨师早早跑得一干二净了。
      杨莲亭始终如一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用那种看也看不够美女的眼神看着我,而我始终如一盯着白家坛肉饭馆的大门口,就像一会有人能从大门口走进来,可是刚刚那些锦衣卫偏偏选择了破窗而入。
      人喜欢走门,而动物喜欢跳窗户。
      “我们还要等?”杨莲亭有些开始怀疑,尤其怀疑他自己的鼻子。
      “还要等。”我很肯定,尤其肯定杨莲亭的鼻子,那就是比狗还要灵准的鼻子。
      杨莲亭没有再说话,我也没有打算再说话,整个白家坛肉饭馆就像一个装着死人的棺材。
      一个棺材只需要装上一个死人,而现在这个棺材必须要装上地上死掉的二十二个人。
      我杀死的只有十二个人,十二个锦衣卫,而其余十个人只怪刀剑的速度比人腿跑的速度要快。
      刀剑的速度总会比人死的速度要快,可再快的刀剑速度也比不上白家坛肉饭馆外的倾盆大雨。
      雨下得很急很快,不管是谁都不会在这种很急很快的雨中出门,更不会有人从白家坛肉饭馆的那个大门走进来。
      “哥是不是我错了?”等待答案与等人没有什么区别,都会折磨等待人的心,杨莲亭就是一只热锅中的蚂蚁。
      杨莲亭说他总会闻到一股很浓很稠的血腥味在四周徘徊着,那味道要比此时此刻白家饭馆内的味道有过之而不及。听后,我开始使劲的闻了闻,不过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放弃。
      “你不会错。”因为我挥之不去的记着一件事,一件足可以偷天换日改变我人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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