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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在你身后三十米(3) ...

  •   他有一瞬间的幸灾乐祸,不过很快就愁眉苦脸了。

      要不要给她打一个电话呢?

      拨号界面,手指飞快地按下那一串烂熟于心的号码,只是迟迟没有勇气,打出去。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她。

      那是一次小型的校友聚会,因为临近圣诞,他们约好了聚餐。在异国他乡待久了的人,看见本国人,说着本国话,内心就无比熨帖亲切。所以哪怕要横跨美国,他们这一帮人也愿意。

      坐了快五个小时的飞机,抵达洛根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刚取完行李走到出口,就看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中国女生,手里举着一个大牌子,猛烈挥动着。季知明先在心里表示了一声赞叹,定神看了好久,才看清楚上边写的是他们的名字。

      很好看的字迹,只是把他的名字写错了。

      偏偏还只写错了他一个人的,把季上面的一撇给落下了,这姑娘还挺大方,直接给他改了个姓。

      虽然素未相识,可是季知明总觉得这姑娘对他有意见。

      他苦哈哈地拖着他的行李箱,朝那姑娘挥了挥手,那姑娘迎上来,笑得十分爽朗:“你好!”

      “你好,我是季知明,你也可以叫我Clarence。”季知明率先伸出手。

      “你好…但是,”那姑娘迟疑着看了看牌子,“我要接的是李知明,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姓季,谢谢。”

      姑娘认死理,“我要找的不是你。”

      后面那一帮人早已笑了个底朝天,有人这时候才想起来解释,那姑娘才知道自己把名字抄错了,
      Lucas推了他一把,“没事,不怪你,我们Clarence没什么头发,是吧?”

      季知明觉得丢人极了。

      大家又是一阵笑,忽然一只手伸到了他面前,声音还是那样爽朗清脆:“你好,我叫Amanda,郝芡。”

      季知明理解性地握了握手,十分郁闷地说:“郝芡,人如其名。”

      “你也是。”

      他也是?也是个头啊?到底是说他秃还是不秃啊?

      因为是留学生的圣诞聚会,大家自己下厨做菜。厨房里热火朝天,不知道是谁带来的火锅底料,一股川香麻辣的味道。季知明并没有带什么,也不用做饭,于是拉着沈与续在壁炉前取暖,掖着手,硬生生把画面拖回了村里的大炉子。

      季知明看他兴致不是很高的样子,以为他是刚来美国不太适应,跟一只大狗勾一样在他肩上拍了一巴掌,安慰地说:“兄弟,不要难过,这儿过圣诞不就跟国内咱们过春节一个样儿吗?是不是想家了?”

      他摇了摇头,眼里是晦涩而落寞的神色,仿佛一切的热闹都与他无关。

      季知明想要开解开解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今天也有点发挥失常,于是干脆闭嘴,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甲。沉默好啊,有时候沉默也值钱,沉默是金嘛。

      坐在对面的人忽然问他:“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

      “读完就回去啊,谁愿意在老美这里待一辈子?讲真,论辣条还是国内的好吃,在这儿简直成了一种奢侈品。”

      又是一阵很漫长的沉默,季知明十分擅长没话找话,于是问他:“怎么?你不回去吗?”

      “我不敢。”对面的人想了很久,只说了三个字,就起身走到窗前去看雪了。那天是圣诞节,波士顿下了一场大雪,一片又一片,像羽毛一样。在五光十色的彩灯的映照下,好像格林童话。

      五光十色的彩灯也为他勾勒出一道模糊的轮廓,他就那样一个人,站在一片有些灰暗的光影里。

      季知明当时并不理解这三个字的意思,他觉得回国只是钱够不够的问题,从来论不上敢不敢,难道在太平洋上已经飞过一道的人会害怕再一次的飞行吗?他觉得很不可理解。

      不过后来这个人的确也没有回国,从MIT毕业后,他就去环游世界去了。

      圣诞聚餐还是很丰盛的,烤三文鱼,海鲜炒饭,蔬菜沙拉,还有正在沸腾着的火锅,辣椒炒肉,不知道是哪个神通广大的哥们居然搞来了两根腊肠,刚整好上桌的时候所有人都两眼放光,一人只能分到一片,那是家乡的味道,是发自内心的舒坦和熨帖。

      在异国他乡,家乡就是最好的慰藉。家乡的音调,熟悉的味道让人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人独自在外面漂泊,于是梦想就变得更加炽热也更加有力量,于是脚下的每一步都变得更加坚定也更加充实。因为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最终要到哪里去。

      吃完饭,有人组织打麻将,纸牌麻将,不知道是哪位神仙发明出来的。有人围在一起打升级,打斗地主,跑得快,有人干脆围着打游戏,还有几个喝得比较高的伙计,已经在激情开麦鬼哭狼嚎了。

      人类的悲欢真是并不相通啊,季知明感慨道。他觉得有些热,回头看见沈与续正坐在沙发上,干脆跑过去戳戳他,“干嘛呢?大过节的失神落魄,你以为你是忧郁王子?”

      沈与续向来无视他的胡言乱语,问他:“出去走走?”

      “好啊!里面怪热的。”季知明吹了声口哨,“往哪走啊?别告诉我在这么美好的夜晚你要带我夜探哈佛。”

      沈与续想了想,很诚实地说:“我也不知道。”

      “去Newbury吧!”令人头疼的声音,很熟悉,果然,季知明都不用倒数五个数,就知道说这话的人是那个把他名字写错的Amanda。

      她兴致冲冲,“那儿我熟!圣诞节可热闹可有氛围感了!走走走,择日不如撞日,正好我闲着,我带你们去逛逛?”

      于是两个大男人就这么被她拉去了Newbury Street,事实证明她是真的熟,因为她逛得无比欢畅,好几个门店的sales见了她跟见到亲戚一样,原来她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早在C家订了个包。

      下着雪的繁华街头,人群熙攘,灯火辉煌。

      季知明在这个圣诞假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学会打麻将。

      是Amanda教他的,因为她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才,那天去逛街,季知明表现得非常不错,虽然满脸不情愿,可是还是很绅士地很热情地帮着女孩子提购物袋,而与他们一起同行的沈与续就显得特别不在状态,或者说认识他这么久了,就没见他在状态过,一天天的神游天外,跟一个忧郁王子一样。

      在表达过对于写错季知明名字的失误的歉意后,Amanda主动提出要教他打麻将,季知明天赋异禀,不一会就成为了麻坛老手,他觉得国粹就是国粹,又有趣又好上手,还特别有益,至少等他老了,不会得老年痴呆。

      与此同时,季知明还深刻地懂得了不能够以初始印象判断一个人好坏的道理,因为他发现Amanda这人能处,大方,明媚,笑起来跟太阳似的。她带着他在波士顿的各个角落转悠,老南教堂,新英格兰水族馆,public park的悠闲,查尔斯河的晚霞绚烂,Harvard的格言庄严而肃穆——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

      而他始终也忘不了那一张时时在他身边的笑脸,和清脆爽朗的声音,这似乎是一种魔力,或者说,也许,可能,他这个母胎solo的直男,无人撼动的万年单身汉,在某时某刻,忽然,心动了一下。

      那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从未有过的感觉。仿佛呼吸霎时停止,然后铺天盖地的阳光从四面八方一涌而入。原来人生还有这样别致的风景,他曾经二十几年的光阴中,从未领略过的风景。

      可是他不敢说,因为她太爽朗了,他感觉她把他当成了兄弟。

      真郁闷,真纠结,还不好意思找人排解。找沈与续?算了吧,那个男的一天天的都在神游天外,或者是在与paper作斗争。

      他的纠结直至假期即将结束,也没有纠结出来一个明确的结果,这很不符合常理,不过它就是这么明明白白地,摆在他的面前。

      洛根还是一样的热闹,和他刚刚抵达的时候一个样,Amanda领着几个朋友来送他,他拧巴极了,支支吾吾的,可是面对着那一张笑得无比纯粹且明朗的笑,他忽然觉得有些心虚。

      要不还是算了吧。

      在一片笑闹声中,他想了想,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飞机轰鸣着划过天际,洛杉矶的夜晚璀璨流金。

      人类所创造的城市,如此的恢弘而壮丽,铺陈在他的面前。

      他忽然觉得很孤独,一个人,他忽然有一点点,一点点明白了当时那个坐在壁炉旁的男人的心境,也只是一点点,如同烛火明亮的一刹,最终归于沉寂。

      也许,在往后的路上,会一直沉寂下去。

      不过他想他是不会忘记的,不会忘记波士顿十二月的美好,漫天大雪,灯光辉煌,笑容明媚,步履温柔。

      如果可以,他会很长久地铭记,一直铭记下去。

      大概是在二月初的时候,他忽然接到沈与续的电话,但是电话那头是个女声,他还以为是沈与续这个榆木疙瘩谈女朋友了,可是对方才说完一句话,他就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听出来那个声音的主人,是Amanda。

      他那一刻悲喜交加,头一回觉得老天有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 在你身后三十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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