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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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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坐落在街角。两朝向的玻璃门和墙,店内景观一览无遗。敞亮,整洁是标配。亮几盏灯,挂几幅艺术品,书架搁那儿,英文杂志、原著书是摆设,为的不让人翻烂,氛围就出来了。
这是十字路,四个路口皆通往繁华的街道。店面落脚位置好,租金不菲,然而做的生意,却不那么高档。
主卖奶茶、咖啡,兼以各类甜点。店员清一色的年轻,女的靓丽,男的俊秀。当初招聘,有条隐形规定,面盘一定要干净。可以想见的,生意不会差。人总是趋向美的。
Sunday自然不是星期天才开。店老板家底殷实,某个周日,闲来无事,在星巴克里喝着咖啡,萌生出开店的念头。名字随手拈来。店正式开张没多久,兴致又淡了,懒得管,交由专人来打理。
这人便是经理,张春秀。名字听来老土,可她是85后,农村生人,来城市打工,为人勤恳。十几年,熬到这一步不容易,兢兢业业,将Sunday拾掇得极好。在Sunday,她的地位相当于老板。
值得一提的是,店内出售的商品,外包装都印着一个S。据说也是老板的姓。
沈,申,尚?不是她一个小店员能知晓的。毕竟,这个老板从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她来Sunday不到两个月,负责收银。如果忙的话,从上班站到下班,直到换班,一双腿酸胀不已,脸也硬邦邦的,笑僵了。
张春秀对她好,总是关切她,她这点委屈,也算不得什么。事实上,她对谁都好,必要时,会变得严肃,这个时候,格外有用。这是她的“攻心技法”,是稳固员工内部团结的妙招。
天晓得,张春秀一个未上过大学的农村姑娘,在社会上如何摸爬滚打,才摸出这一套,爬到这一个高度。
难能可贵的是,她农村人天生的勤劳节俭,尚未丢失掉。
现在没什么人,她走动着,活络筋骨。但还是不能坐下。
外面阴雨绵绵,又正值工作时间,只有零星几个客人。
小玲和她小声说着,换季了,该买衣裳了,又抱怨雨连日地下,阴干的衣服总有味道。她漫不经心地,余光瞥到门口,忙端出笑。
天气抑郁,他这个人也是阴翳的。她工作需要正视客人的脸,美的丑的,一概不躲不闪,一视同仁。
Sunday的主要受众是年轻人,而这个客人并不年轻,他蓄着小胡子,头发微卷,染成深棕色。鼻梁挺得不像亚洲人,浓眉,眼睛狭长。身上沉淀着一股艺术家的气质——她将他的沉郁如此称道。
他点了一杯厚乳芋泥奶茶,这是女孩子的热爱。她将惊讶掩于微笑之下,双手并拢,将小票递给他。
“谢谢。”他的声音也是沉的,雨声做背景,让她想到,窝在狭小的出租屋里,小锅煮的方便面,闷闷地沸腾。
客人找位置坐下,小玲忙其他的去了,她又变得无所事事,视线居无定所,飘飘乎,多可怜,急于找一个落脚点,草草地找了他。
他捧着一本杂志,纯英文的,她也不知道叫什么。他单手撑头,随意地翻着,却给人一种,他正飞快地汲取知识的感觉。或许是,镜片后的眼睛,发着光,晦暗的,也是睿智的。
出单了,鬼使神差地,她接替了服侍生的工作,将奶茶端过去。
他们店引以为傲的设计,厚纸杯,藏青色打底,印着S的字样,简洁却极富内涵的线与图案的结合,他却只是扫了眼,径直喝起来。
她有些失落,类似于浓妆艳抹,穿最性感的衣服,却无人为她斜视。
余光瞥到杂志,有西装革履的人物,也有科技产品,这样的杂志,向来吸引不了她。她看时尚娱乐、短篇爱情小说,沉浸在花哨的首饰、服饰,以及悲剧收尾的故事里。她莫名感到愧疚,为自己的肤浅。
停留的时间太久,他该起疑心,她是否另有所图,她适时地退开。
小玲又来了,说后厨的男人们笨手笨脚。她知道,她说的是石峰一人而已。小玲和石峰的关系,曾有一段时间为Sunday员工津津乐道。
小玲开朗爱笑,话多,而石峰爱沉默,可他们跟冤家似的,一见面就吵,最后不知怎么搞到一块去的。说“搞”,是因他们的恋爱,从做|爱开始。
那次员工聚餐,喝开了,他们起哄,叫石峰送小玲回家。很奇怪,一个没拒绝,一个半推半就。后续是如何发生的,他们不得而知。只是再一次见他们两人同框,就是在后厨吻得难舍难分。
小玲把秘密告诉给她,她不置可否,讪讪地笑笑。
明面上,小玲说“我只跟你一个人说”,可她一副广而告之的做派,大家都知道了。她的秘密不值钱。
这个恼人的雨天。工资是与绩效挂钩的,没客人,她拿不到什么钱。烦的还有清洁工。拿的是死工资,雨天的工作量却更大。明明在门口摆了伞架,还是会有人带湿淋淋的伞入店,他们的鞋也会将地面踩得更脏。
窗外闪过一道相携的身影。伞下,他们挨得很紧密,像并生的两朵蘑菇。
她叹了口气。不知是为这惨淡的生意,还是为孤家寡人的自己。
小玲的恋爱,激发了她的欲望。尝试谈恋爱的欲望。拥抱,亲吻,做|爱,万分熟稔的词汇,却是纸上谈兵,空有理论罢了。
可来Sunday的,不是女生,便是陪女友来的男生,落单而来的男生,少之又少。今天的这个,缺点是年纪大了些。恋爱么,性能还在,有感情,似乎又不是问题。大个十来岁又怎么样。
她如梦初醒,光顾着看他翻书,却没留神他的手——确认他是否单身。她懊悔不已。已经没有接近他的机会了。
他喝奶茶秀气得很,品咖啡似的,半天过去了,又见他咬上吸管啜饮。
她远远地,看到他的腮帮子在动。那么小的幅度,都被她捕捉到了,得益于她的视力。不过,要不是沉迷影视剧和小说,能更细致。
据她观察,这样的人,要么嫌不够好喝,要么是习惯细嚼慢咽。而后者,又是修养好的表现之一。
她盯得眼睛发酸,如同存在于两个世界,互不干扰。事实是,她丝毫没有考虑到,他会不会察觉到这一可能性。
她陷在一个人的迷恋里。
他终于起身了。他将杂志合上,摆上书架,往门口走。她这才注意到,他脚上是双马丁靴——一款硬邦邦的鞋,而黑色,又显得拒人千里之外。
走出门,势必要路过收银台。他越发地近了,带着一阵清晰似一阵的脚步声。她愣愣的。他没有赏她半分目光,也许,余光是有她的。
她猛然想到什么,从包里翻出两块巧克力,准确地说,是一块半。小玲给她的,说是德国进口。无所谓真假,反正她没见过世面,炫耀的目的到了,就够了,小玲的微笑,让她如此想。她只掰了小半块尝,很好吃,她准备留到晚上。
“先生。”他离收银台只差几步之遥,她急急叫住他。
这么一急,语气必然不好,她又露出她职业化的笑。张春秀告诉过她,她虽长得略逊一筹,不过,她笑起来很有亲和力,才留下她。
他疑惑地看向她,没有不悦的痕迹,证实张春秀的话的真理性。
“给您的,祝你开心。”
他没问为什么,依旧是平平的“谢谢”。
巧克力在手心,有融化的手感。她的嘴角,像他推开的那道门,回落到原来的位置。
为客人点单、收银,“谢谢”这两个字,再珍贵,听得多了,就像往奶茶里不断兑水,终会淡的,饮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一晚,他的声音,却盘旋在她的脑海里。效果如同循环播放的广告词。然而,他只对她说了两次。
语调,语速,音量,被她反复琢磨,当年读书也没有这股认真劲儿。琢磨来,琢磨去,不过是两个字罢了。
她翻身看手机,凌晨一点,竟闹得这么晚,明天还得上班呢。她忙闭上眼,撇开杂念,强迫自己入睡。却起了反效果。空谷回响,不停地回想。想着想着,又在疑心,这真的是他的声音么,该不是自己臆想了吧?
她下定决心,下回再碰见他来,一定要录下。
多荒唐,想恋爱的冲动,异化成“歹念”。
录下来又能如何呢?触不到,也爱不了,更不会回应她的如饥似渴。
她反省自己,不该送他巧克力的,得说“下次请你喝奶茶”,不管他信不信,但他路过时,会想起这块从天而降的馅饼。至少,他得来了,才有机会兑现。如此,她见他的可能性才会大。
唯一确定的,他左手没戒指。右手呢?戴戒指不方便吧。她兀自给他安上“单身”的身份。
Sunday是附近最高档的奶茶店,得感谢S姓老板的豪资,开在繁华街道,他不进来,但只消往里一望,就能看见她。
爱情只有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后者,表面是发生在不经意中,实则是习惯所致,且更牢固,经得起推敲。若告诉小玲,她一定会赞同她的观点的;若告诉张春秀,她会说她是空想主义。不经实践,真理是无法得到验证的。
她辗转地翻身,布料簌簌地响。不远的马路上,车辆开得飞快,唰地擦过湿漉的地面,盖过了屋檐雨滴声。
在这样的挣扎、焦虑和期待中,她慢慢地陷入睡眠。
脑海中浮现的最后一句话是:“下次请你喝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