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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喜儿 ...

  •   京城在北,天气干旱少雨,虽已立了春,春寒料峭,艳阳天里也显得格外苍凉,烟霞山的树还是光秃秃的,一堆堆尚未完全消融的雪堆在周围充当风景。
      可此时的西南山上却葱郁青翠的很,秦默南靠着一棵马尾松拿出水壶喝了口水,撒了泡尿后继续往前,又行了半日,翻过齐头山,山脚下豁然是一处小镇,秦默南这才松了一口气。
      挑了块品相比较好的石头放下药篓,里头的小孩儿还蜷缩着熟睡,白嫩的小脸靠在框壁上压出几道印痕,他微微皱着眉,雪白的围脖衬得小脸红扑扑的。
      一路上秦默南都已银针封住他的睡穴不让他哭闹,除了赶路多了点,睡的吃的差了点,秦默南自觉也没亏待他。
      摸了摸额头没发烧,秦默南又拿出银针对着孩子百会穴刺了一针,小娃娃悠悠醒来,四处看了看,刚睡醒的他还有些茫然,小眼睛滴溜溜的看了一下周围,全是没见过的,他糯糯的开口:“嘘嘘,想嘘嘘……”
      秦默南把他抱出来,对着一颗秃头的松树给他把尿。他对孩子说:“这一路不哭不闹的,算你懂事,看到前面那个村子没?还有几个时辰就到家了。”
      小孩子嘘嘘完,也精神了些,显然是一路上睡够了,一溜烟的从秦默南的身上下来,欢快的在地上跑了一圈,又摇着秦默南的手要陪玩:“小鸟鸟飞,我要飞飞。” 秦默南把孩子放下来,看着这个自娱自乐的小孩儿。不到三岁的娃娃,被他一路扛着走了上千里,这会儿踏上了自己熟悉的土地,一颗心悬着,总算是要落地。
      这里群山环绕,正应了山高皇帝远那句话,什么国丧新朝,对这里似乎没有什么影响,树木苍翠,鲜花盛开。
      秦默南随手扯了一根马鞭草叶子在嘴里叼着,对着山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嘴里发出一声满足的感叹,这些天赶路的疲惫一扫而光。
      他一手揽起腿边的小娃娃,语气轻快:“走了,回家!”
      小娃娃刚刚才把地踩实,根本不愿意再回到狭窄的背篓里。他黏着他的裤腿,奶声奶气的哼着要飞飞。
      秦默南拿腿扒拉了他一下,看着挂件儿似的小孩子,还是觉得挺梦幻,本想着回家过年,却没想到年没过成,还被迫被人托了个孤!
      也不对,他全家都还活得好好儿的,也不算托孤,顶多……算个寄养吧。
      他双手抱在胸前,然后双手捏住他的咯吱窝把他提起来仔细看了看:“小东西,飞飞又是个什么东西?”
      小孩儿会说的话不多,平日里在高门大院里也要被要求守着规矩,他小心的用手指了指天上掠过的鸟儿:“飞飞……”
      秦默南盯着这个小萝卜丁看了一会儿,吐了嘴里的草叶子,把他抱自己膝盖上坐着,仔细看了看。这二十多天光顾着赶路,还没好好看过呢。不得不说,娇养出来的孩子是不一样,白白嫩嫩的看着就讨人喜欢。这孩子虽小,话却不少,仰着头亲他。“……喜欢你。”
      正要准备拿水壶喝水的秦默南脸上被柔软的触感一碰,又骤然听到这句表白,差点被口水呛到,现在的小孩儿都这么会撒娇的?
      给小孩儿倒了一竹盖水堵上他的嘴,又仔细端详了他半天,细眉大眼,唇红齿白,颇有几分可爱。他从小跟着师傅翻山越岭,也没什么玩伴,要说之前是因为受人之托,现在倒真是心里泛出一丝喜爱来“你这个小孩子道是嘴巴甜,知道讨人喜欢。
      他撑着下巴摩挲着:“叫你什么好呢?你之前那名字,我连写都觉得费劲!”他又搂着孩子看了两眼:“嗯……在我们西南,越是疼爱孩子越是要起个贱名儿,这样才好养活!你……”
      小小的孩子坐在他膝头,乖乖巧巧的喝水撒娇,他听着这个大哥哥嘴里碎碎念个不听,他很少能听人这样说话,就当是在逗他玩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
      “你就叫喜儿吧!这样顺口!”秦默南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非常满意,把他提溜起来转了两圈:“喜儿,喜儿~”
      “飞飞……咯咯咯”小孩儿被猝不及防的抡在空中转圈,确实他最喜欢的游戏,更是笑个不停。
      “你从此就叫喜儿了,我是你师父听到没?”小喜儿皱着眉头:“师傅是什么?”秦默南把他抱起来说:“师傅就是可以照顾你的人。”喜儿于是眉开眼笑的在秦默南脸上亲了一口。
      秦默南又被突然袭击,脸红到不行,没想到自己连个糯叽叽的小孩子都招架不住。
      山脚下的镇子叫西阳镇,三年前秦默南之前跟着自己的师傅云游到此,师傅说这里依山傍水,远处有群龙座,近处有玉带环腰。是个绝佳的风水宝地。
      他老人家明明是个大夫,却老是做些不靠谱的事和说些让人不知真假的话,但是他们真的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以前每逢旬日,师父会在镇子上找一块空地,给自己树了个招牌:“单神医在此!”刚开始肯定是被排挤嘲笑的,但是他虽然树了个招摇的招牌,行医办事却非常谦逊可靠,很快他单神医的名头便传遍了十里八乡,结果呢,老家伙住了不到半年又待不住,给他留了两间小屋和一本书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消失在了西阳镇。
      好在秦默南已经十五岁,跟着单神医多年,乡民们也给他一点面子,只是他不算命也不给别人点穴,更没有给自己树上什么神医的招牌。
      他已经能独立看病问诊,先帝治国有方,这里地处西南群山,民风淳朴物产丰富,凭着师父留下的一点余荫和自己过硬的本事,好歹还能守着师傅留给他的唯二财产等他老人家回来。
      身为京城秦家的幺子,父亲疼爱他,为数不多见他在家里都是沉默寡言,唯独对自己,眼里的喜爱藏也藏不住。可偏偏这种喜爱让秦默南感到别扭,他总觉得父亲看他的眼神里还有别的东西。
      母亲争气,生的孩子各个都精明能干,大哥主理家事,把生意越做越大。二哥如今是翰林院编修,也是青年中的佼佼者。所以他一直想不明白父亲为何一边偏宠他,却又要让自己从小跟着师傅颠沛流离。
      家中嫡母兄长对他倒也是很好,只是他习惯了广阔天地,除了中秋和过年两次他会回去小住,也很少回去。
      除了每年中秋,父亲都要求必须回去,然后带着自己沿着宫墙一路走到皇宫,然后在咏思门的一排桂花树下站半个时辰,等到金灿灿的桂花落满了一肩膀,又被带回来。他一直不解其意,小时候他还会问父亲,可是父亲总是盯着远处的一个阁楼不说话,问得多了没有答案,他便也不再问了。
      谁能想到,这才半年时间,天地还是那个天地,人却突然变得复杂起来。
      “师傅,寄几走。”小喜儿可能实在呆在药篓里太久,刚刚跑跳了一会儿,如今就想用自己的小短腿来踩脚下松软的土地。
      秦默南把他放下来,牵着他的小手慢悠悠穿梭山林间,黄昏将近,不远处已经有了几缕细细的炊烟袅袅升起,一阵风吹过,炊烟便被吹得迷失了方向,慢慢消失在层层叠叠的迷林里。
      正准备下坡,自己就被一个趔趄被摔倒在一个地窝里。这一跤摔得毫无防备,连带着喜儿一同滚了一身泥土,正想惊呼,一大一小又被捂住了嘴。
      这可真是常在河边走,踩了一脚泥,秦默南这么多年上山下河都没出过意外,在自家后山,居然还能遇见山匪?
      一道温热的气息打在秦默南耳后,把冬日冻的麻木的耳朵刺得阵阵发麻。少倾,身后的山匪开了口:秦老幺,跑得挺快啊?
      秦默南一激灵,这个声音,这个语气怎么那么熟悉?
      背后的人见他已经镇定,立即在他后脑拍了一巴掌低声说到:“秦老幺,还好我跑得快,不然你们可就成了笼子里的王八了!”
      秦默南扭头终于看清了来人的脸,确实是一张熟悉的脸。他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衣衫凌乱,头发上还沾着两根枯草根,给本就好看的眉眼更添了一丝粗犷之气。可能因为着急的缘故,这张俊脸有些泛红,嘴里现在还微微喘着气。
      来人是叶家的儿子,叶添赫。
      说起来他叶添赫也不算熟,去岁中秋回家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当时他在家憋得无聊,爬上后院的树上掏鸟窝,鸟窝却掉在了正路过外墙的叶添赫头上。
      两人一番争吵,最后叶添赫却被秦默南邀请进了后院爬了另一棵树祸祸鸟窝。
      整个中秋,除了中秋家宴和那次进宫,两个少年却像是多年未见得好友一样,总是拱在一起,摸鱼打鸟,折桂喝酒。千金易求知己难逢,为了这个相见恨晚的知己,秦默南中秋还在家多待了两天。
      最后一个回了西南,一个说他要跟着道长师父去西北云游。
      他还记得他两那晚坐在他家后院房顶上,微风怡人,头顶上是皎皎月光,甜腻的桂花香味铺了一地。
      秦默南说:“我听说西北多风沙,牛羊肉最为鲜嫩,撒上一把青盐就味道上佳了。”
      叶添赫说:“我听说西南多山峦虫瘴,吃个蘑菇都能毒死人。”
      秦默南说:“你听说的有道理,我现在可是百毒不侵之身。”
      叶添赫说:“我师父非要去西北,说京城的牛羊肉吃不出那个味道。”
      秦默南嗤笑:“他一个道士,倒是挺懂吃。”
      叶添赫说:“吃算什么?他还想娶亲呢!”
      两个少年便谈爱屋脊上哈哈大笑,等笑够了,秦默南说:“那你来让他来西南,我拿一锅蘑菇毒死他。”
      叶添赫连忙双手合十念叨:“尊师重道,尊师重道!”
      最后南风乍起,等叶欢映睡得差点从房顶上摔下来的时候,叶添赫已经不见了踪影。
      没想到他真的来了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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