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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警察的反应很快,几个黑色的身影带着一股子风把叶逍的头发丝吹起来一些,过了又落下了。

      他们迅速抓住易正的双手反拗在背后。

      人群里易正的眼睛死死地抓住叶逍,“不是我。”

      他说得很轻,叶逍几乎就只是看到了一个口型。他倒是第一次见到易正有这样慌乱的表情,被人拉拽着不小心后退了一步,没站稳一个踉跄,眼神跟着狠狠颤抖了一下,无助在半空里抖了一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不是我。”这次易正说出声了,“真的不是我,叶逍。”他喊他,“不是我。”

      这当头他说不出别的话了,重复一两个很单薄的词。

      “真的不是我,”他盯着叶逍的眼睛,吐出的声音已经压不住焦急,“你相信我。”

      “等一下。”叶逍忽然开口。

      沈一儒看向他。

      警察们停下了手。

      叶逍走过去,轻声开口,“拷到前面来。”

      两边的干警互相看了一眼,照着做了。

      叶逍脱下外套,叠了叠,轻轻挂在易正拷住的手上,遮住过于显眼的手铐,伸手拍了一下易正的肩膀,“走吧。”

      大厅里的人实在太多了,往外走的每一步都像个演出一样,所有人的眼神都跟着平移,忽然之间嘈杂就都安静了,像个实景电影一样,所有人看得津津有味又五味杂陈,兴奋又恐惧。

      易正被人围着,叶逍也没有再看下去。

      沈一儒走到叶逍身边,“监控拍到他了,犯罪现场全是他的指纹。”他顿了顿,“你怎么觉得?”

      “他是被陷害的。”叶逍声音很肯定。

      “我也觉得,”沈一儒点点头,“他作案不可能留下这么多东西不处理。”他转过身,“但是没办法,证据这么确凿,这个人必须抓了,我对他的了解做不了数。”

      “我知道。”叶逍盯着前面的地板,反光的大理石上能看见人影慢慢散去的样子,像皮影戏落幕,“还有多长时间可以取证?”

      “看情况,快的话两个礼拜不到,慢的话一个月两个月都有可能。”

      叶逍转过脸,他看着沈一儒的眼睛。

      沈一儒当然认得这个眼神,大概意味着鲁智深又要倒拔垂杨柳了。

      “骆风已经到案发现场了,你要去看看吗?”

      叶逍笑了。

      “走。”

      -

      案发的公寓是个小高层,电梯还在检修,叶逍和沈一儒爬了十三层楼。

      叶逍打六层开始忆往昔峥嵘岁月,八层的时候讲到他们在京西市郊外为了找个厕所派骆风去搭讪包租婆,十层的时候讲到在据点埋伏的时候因为里头的人开个窗户弹烟灰吓得沈一儒四秒钟爬了一棵两层楼高的树,十一层的时候沈一儒试图让他物理闭嘴未果,十二层开始讲他自己开着卡车带着两百斤面粉假装运毒跟犯罪分子在边境线飙车四个轮子开得只剩下一个的英勇事迹,十三层的时候终于得出结论,“我以前爬楼可没有这么累”。

      沈一儒回过头,“这句话你在一楼说的话,我背你上来也行。”

      叶逍眼睛一亮,“真的吗?”

      “想屁吃。”

      骆风迅速从屋里出来了,上来就直击重点,“易正的指纹是完全意义上的,到处都是。”

      “报告上不是写着吗?”沈一儒气已经喘匀的,

      “我的意思是说,”骆风把鞋套和手套递给两个人,“作案不用碰到的地方也有他的指纹,就像是,”他顿了顿,“他杀了人,然后特意把房子摸了个遍再走的。”

      “受害人是什么身份?”

      “刘子欣,24岁,女,独居,白天自营美甲美容店店长,晚上是夜场舞女。”沈一儒蹲下来看了看餐桌腿的底部,“不是,”他困惑地抬起头,“他这儿也摸了?”

      “是啊。”骆风点头,“墙角的蚊香上都有他的指纹。”

      沈一儒站起身,接上刚才断掉的话,“讲一点你感兴趣的话,那就是她同时还是白盛泽的情人。”

      “白盛泽。”叶逍重复了一遍,“是我知道的,那个白盛泽吗?”

      “嗯。”沈一儒点头,“隔壁中队找了一个月,你啃着个梨过去半个礼拜抓回来了的那个。”

      “我记得,抓着他的时候已经鸡飞蛋打了,剩下的手下加起来坐不满一个KTV小包厢。”叶逍想了想,“他还在牢里,我停职的时候还有人找我来签过字。”

      “对啊,所以她现在是单身独居,或者监狱笔友状态,或者,不知道又和什么人有了新的关系。”

      叶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是不是很神奇,”骆风在旁边干警递过来的出警表格上签字,抬眼穿过额前那一缕头发看叶逍,“兜兜转转,咱查来查去还是这帮人。”

      “所以,你觉得这个案件和她这重身份有关系吗?”叶逍迈步往房间里走。

      受害者是在睡梦中被人一刀毙命的,来的路上沈一儒和他讲了,作案的一看就是老手,像个刺客,下手又快又准,连血迹都只有小小一滩,死者去的非常快。

      这么利落迅速的作案和这一屋子指纹合在一起像个冷笑话。

      “踏上这条路的人一般是很难回头的,她应该还在这个圈子里。”沈一儒跟在他后面,“问题是易正和她是什么关系?”

      “易正来见过她。”叶逍转过身。

      “监控拍到他在案发之前进入了这个房子,在死者死亡之间之后才出去。”沈一儒靠在门上,“有一种可能,是这个房子里不止刘子欣一个人,易正在外面客厅里和别人见面,她死在了里面。死者口鼻有被按压的痕迹,有人不想她发出声音。她的指缝里有一些塑胶残留,行凶者是带着塑胶手套的,和一屋子指纹同样也是矛盾的。”

      “也有可能就是易正杀的人,”骆风的声音幽幽的,“然后故意整了这一屋子引导我们这么想。”

      “有可能。”叶逍从兜里掏出本子和笔,咬住笔盖把笔拔出来,提笔要写,“从社会调查开始,先找和死者……”

      写了两个字停了。

      沈一儒看着他,欲言又止。

      叶逍自己反应过来了,“我是他的直线警察,我不能查这个案子。”

      沈一儒轻轻点了点头,“你还有高赫的案子。”

      “我知道我现在说这个话显得很武断,还有点奇怪。”叶逍把音量控制在三个人之内,“我觉得他不会杀人。”叶逍盯着沈一儒的眼睛,“我不知道他以前做过什么,来自什么样的地方,身边都是些什么人,我就是觉得,他不会杀人。”

      沈一儒说不出这会儿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对视的时候他其实不喜欢叶逍眼底涌动的东西,他觉得危险,但又看不明白也不好提醒。

      “行。”他最后说,“我知道。”

      骆风忽然伸手把叶逍手里的笔和本子抽了出来。

      叶逍有点诧异地抬头。

      骆风还是那种云淡风轻的样子,“你不能查,但我们可以。”

      “你说,我来写。”

      -

      叶逍走了之后,场面一下子就安静了。

      门口有零星几个干警,蹲着站着给证物做标记,卷尺拉出来收回去的声音咔哧咔哧。卧室里就沈一儒和骆风两个人,一个堵着门口,一个靠在墙上,面前一张床,上面一滩血迹,场面尴尬又诡异。
      沈一儒摸了摸鼻子。

      他跟骆风之间的气氛一直很尴尬,尴尬到他还偷偷观察过骆风和别人相处的时候是不是也像武大郎第一次见潘金莲一样半小时憋不出个屁,发现不是之后开始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最后无果。当然这是很久之前的难题了,几年下来沈一儒已经习惯了这种例行的僵持。每次有别人在场的时候,他们能像最好的兄弟一样开玩笑,一旦独处就切换一个莫名其妙的相亲对象见面模式,等把衣服每个角落都整理干净了还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们是太不同的两个人了,一个暴躁跳脱,一个冷静自持,注定是不能相处的。

      当初挑选队长的时候,大队就觉得骆风的性格更适合当队长,但可惜他是个不能说话的狙击手,选择就剩下了沈一儒和叶逍。

      叶逍一年三百六十五张检讨书的丰功伟绩叠起来有半个大队长这么高,所以最后这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落到了沈一儒肩膀上。

      沈一儒的长相能镇得住场子,但他的性格是无论如何不适合做个队长的,他心里也知道。他是急性子,容易冲动,骆风异于常人的沉稳永远是他想学却怎么也学不来的东西。

      而成为队长之后的日子,沈一儒愿称之为职场求生之路。

      求生方向主要就是骆风。

      职场里最困难的同事永远不是叶逍那种吱哇桥叫麻烦不断的,只会是骆风这种一声不吭心思深沉的。沈一儒花了整整半年从进化论的角度判断骆风的微表情什么时候是生气什么时候是开心,然后又花了整整半年确定他生气的时候出任务那个枪口也不至于对准自己的后脑勺,然后才放心跟这个据说百米之外能射穿个棒棒糖的狙击手好好共事。

      骆风用行动向他证明,一起出生入死也不能增进感情,至少和沈一儒不能。

      沈一儒无数次想问问骆风是不是对自己有什么意见,为什么和叶逍能谈笑风生和他就不行,但每次对上骆风那双鹰一样的眼睛时,沈一儒眼前就会走马灯一样出现很多世间美好,然后因为还想再多活几天而作罢。

      “那个,”沈一儒咳嗽了一声,“怎么说?从哪里下手?”

      “我们排除易正是凶手这个可能性了吗?”

      “没有。”沈一儒回答得很快。

      “好。”骆风直起身,“叶逍也说了,社会调查。”

      沈一儒咽了一口口水,“她是个夜场舞女。”

      骆风叹出一口气,“又要去了吗?”

      沈一儒悲悯地点了点头。

      这种事情对骆风来说基本上是刻进DNA的技能了。一开始因为队里定位的关系,这种场合一般是叶逍去,但是效果不好。直到有一天叶逍高烧发得抱着粉红豹喊妈妈,只能让骆风接替他,当骆风走进场子,从他胸口的摄像头里,沈一儒看见了每个女人发光的眼神,然后知道他们找到了最适合的人选。

      叶逍在巡逻车里抱着粉红豹委屈巴巴问为什么他这么受欢迎。

      因为他长得。沈一儒的手在脸前面划了划。特别不像个好人。

      骆风声音轻轻的,“我一个人去吗?”

      沈一儒想了想,“怎么了?以前不都是你一个人去的吗?”

      “但是我好久没去了。”

      骆风声音放太轻了,沈一儒不由自主跟着轻声讲话,“害怕了?”

      骆风长得再像个反派,也是小他两岁半还多的弟弟,总能在关键时刻激起沈一儒心里所剩无几的兄长情节。

      “不是。”骆风抿了抿嘴,“我就是有种不祥的预感。”

      “是从看过易正的资料开始的吗?”

      骆风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也有。”沈一儒实话实说,“那我陪你去吧,把许唤真叫过来给我们督车,反正本来也是他们的案子。”

      骆风想了想,“行。”

      “走吧。”沈一儒转过身,“回去准备准备。”

      骆风跟上。

      刚走两步,沈一儒忽然一个孔雀回头,顶住骆风的肩膀,语气严肃,“稍微打扮一下。”

      骆风眨眨眼睛。

      “可能需要你出卖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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