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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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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是白非被带走的第四天,墨常的人把上海翻了个底朝天都找不到人。马卓哪知道白非不见了的事儿,那天刚好收了一笔到期的款子,想请白非吃饭,打电话没打通,就直奔白非的家里敲门。
敲了半天他还以为没人,就扯着嗓子喊了几句非哥,吵得隔壁门都开了,跟他说这里一两个月没住人了别喊了。
这时候,门从里面开了,墨常穿着那套白非说扔掉了的真丝睡衣,眼里全是红血丝的站在门口。让邻居和马卓面面相觑,尴尬地不知道手脚该往哪儿放。
墨常已经连着72小时没合过眼了,在别墅里不管点上什么样的香薰都没办法让他入睡。白非家的门是王助理通过“技术手段”打开的。在那张挤到两个人必须紧紧拥抱的单人床上,穿着白非给他买的睡衣,他总算是睡了五个小时。
还说把睡衣扔掉了,这个人嘴里就没有一句实话。
马卓看到墨常很是紧张,他知道这人是非哥相好的,更知道就连老大都不敢惹这个男人。他结结巴巴的问了一句:“非哥……在,在家吗?他那天出院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要出去几天,算算日子差不多了。”
墨常才想起来,自己忽略了一种可能,监控里白非是自己上了那辆车的。可这种可能太荒谬了,墨常不觉得如果白非拥有人身自由会连个短信电话都不给自己回。
这个插曲其实不算多重要的事儿,但是那件睡衣还留着确实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马卓看白非的脸色有些奇怪,握着录音笔,怯生生地问道:“你让我查这个,是觉得这事儿不是他干得。”
白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与不是都显得没有底气。或者说三个月前他不信墨常做不出这样的事,他说话的语气神态甚至是句子都分明是精贵少爷本身就会说出来的话。
可这三个月,墨常是怎么对他的,他比谁都更清楚。这样爱他的墨常,有什么理由去折辱一个白小凡。
别说一个了,就是一百个白小凡,墨常也是养得起的。
香港。
墨江的半山别墅是在一座荒山,这山买的时候原本是要规划成一个景区的,后来有了很多次闹鬼的传闻,就被墨江用很便宜的价格弄到了手。
他对上海老洋房的执念也带到了香港,这座半山别墅的外观和上海的那座一模一样,甚至连屋里摆设的老物件都是复刻版。
墨江的怀旧,是深入到骨髓里的。所以对于叶涵,他把他的占有欲理解成是一种训练了宠物十几年的情分。
叶涵的身子被中药调理了大半个月却没进展,香港还有那种整面墙都是药柜的老药堂。老中医被请来给他号脉的时候,说气血瘀滞,虚不受补,再瞎折腾人肯定就没了。毕竟是上了年龄的人,看到叶涵身上的痕迹都羞红了老脸,临行前还连番四次地警告墨江莫行房事。
墨江哪会听,只是一夜一次,得把命给叶涵吊着罢了。毕竟他第一次在叶涵的身上,体会到了舍不得的滋味。舍不得叶涵死,光是想想都会觉得这股情绪很陌生。
墨江今日的心情极好,回到别墅的时候还带了一朵玫瑰花。留声机里放着一张老唱片,咿咿呀呀的上海歌女唱着靡靡之音。叶涵坐在壁炉前昏昏欲睡,听到开门声只抬了抬眼睑,连睁开都没力气。
他原谅了叶涵的无礼,把玫瑰花的根茎剪短,花朵插在了叶涵的鬓边。鲜红色的花朵奔放绽放,和叶涵苍白的脸色称在一起,煞是好看。叶涵缓缓抬眼,看到墨江伸手开始解开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
“不要在这里。不要……”这声音近乎是哀求,墨江的索取永远是随性的,厨师就在隔壁的餐厅备餐,烹饪的滋滋声在音乐声里显得那么微弱。
墨江大笑出声,今日的心情实在太好,竟然轮到他来听叶涵的了。他把人整个打横抱起,连着毯子也一起给他裹到怀里,抱着人就往楼上的房间走。
等晚餐做好的时候,叶涵是被墨江抱下楼的,他脖子和前胸的皮肤没有一块是白净的,全是被啃咬的红痕。嗓子因为喊哭而变得嘶哑,连吞食米粒都显得困难。
这本来是唱歌的一把好嗓子,现在却连说话都困难。
叶涵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墨江一抬眼露出了警告的神色,他只能又握起来却又半天没动静。
“你是看我今天心情不错,想试试我的底线吗,奴隶。”墨江夹了一著豆豉排骨,放到叶涵面前的餐碟里。“没我的允许,不许死。”
叶涵确实瘦了,割腕失败后,他整整输了十天的营养液来维系生命。他擅自自杀的行为,也不过是得来了墨江一句轻飘飘的话。“我的游戏,死亡也不能出局。”
叶涵的兜里揣着一只签字笔,他习惯把创作的旋律都写到标签上。他看着排骨面上挂着的豆豉,已经开始带入吃这种重咸的嗓子会被齁的疼痛感加倍。
“嗓子疼。能不能给我请个医生?”叶涵的字很好看,娟秀干净,字如其人。
墨江抬了抬眉,想起是从进屋开始就没听见过叶涵说话,还以为是在和他使小性子。
居然是失声了。
墨江倒是想起五六年前,叶涵跪着求他说想去唱歌。墨常的情人很多,要包要钱要资源的都好满足,偏偏这个请求听着稀奇。
叶涵要的不多,但是墨江给了他更多。墨江宠人的时候,真的说是飞天也不为过。砸了很多的钱,找来了香港半个音乐圈的制作班底,给叶涵做了一张专辑,还是全球发行。
叶涵红了,墨江却不乐意了。把人绑到香港关了好几年,歌只能唱给他一个人听。
叶涵看他没动,又写了一排字:“主人,求您。”
次日。
别墅来客人的时候,叶涵以为只是上次的老中医,却没想来的人还有林苏和。
“中西医结合,疗效好。”林苏和带了检查箱子,倒是也不卖弄,安静的等老中医先去把脉开方子。
等老中医看完,进了厨房去吩咐佣人怎么煎药的时候,林苏和替他做了一个初步检查,判断是声带撕裂。
“养着吧,中药温补,就是效果慢点。墨爷不让给你上带激素的药,说你怕毁了嗓子。”
怕你毁了嗓子,和你怕毁了嗓子。林苏和和叶涵都知道,这之间的区别在哪儿。
林苏和看到叶涵手腕上的疤痕才开始结痂,但底下还有一条细细白白的浅痕。“你不是第一次自杀?真够有勇气的。”
这话倒是提醒了叶涵,他与墨江的爱恨情仇,都源自于这第一道疤痕。
叶家的小王子师从维也纳殿堂级的钢琴名师,在香港名流圈里都传是朵精致的温室花。十八岁成人礼的时候,弹了一首《水边的阿狄丽娜》,狭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翻飞时,小王子的模样真是玲所有人都垂涎欲滴。
叶父当时千挑万选,在香港几个名家里为儿子选了半年的联姻对象,到死的时候都还没选出个配得上叶涵的。可是叶氏破产,云中月跌落从脚底泥,不过就是一夜的事情。
墨常去过他的成人礼,当时只记得是个漂亮的男孩,没有别的印象。但是他同叶父有些交情,两夫妻逃到大陆之前,把叶涵交给了他照拂,他也是答应了的。
可是那艘黑船出了事,永远也到不了香港的对岸。追债的人把债务都扔到了叶涵的身上,父债子偿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
叶涵还不起,他们就盯上了小王子的身子。如雪的肌肤,鲜红的唇色,任谁都想把这朵玫瑰放在手心里碾碎了闻闻香气儿。墨江到的时候,叶涵为了不让人碰,割破了手腕。鲜血蜿蜒地流到雪白的身子下面,画面凄凉又透着悲观美学的诱惑。
叶涵不想活,但是墨江不想他死。他对这个世界极度恐惧,墨江就收他为奴,建立新的世界体系让让他依赖与臣服。
墨江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后来的叶涵逐渐从自闭中走出来,对他绝对的信任服从的同时,也对这个世界开始有了安全感,甚至不惧于走到人前成了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而秩序的失控,是从叶涵发现他爱上自己的主人开始的。他还记得墨江问他需要什么安全词的时候,他低头看到手机上的日历表,写着星期二。
星期二,是墨江领着叶涵重生的日子。
可是这次回来,他却又添上了第二道疤痕。因为爱上墨江,比被拯救还要痛啊。
叶涵低下头,像小动物一样舔舐着那道疤痕,嘲讽地笑了笑,低头写了一句话:“今天也是星期二吗?”